导读:本文包含了具体承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设备安全,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投诉举报,网上申请,食品监督
具体承诺论文文献综述
杨振东[1](2019)在《河南发布十项履职承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作出10项履职承诺,其中多项承诺明确到具体时间点和百分数。这10项履职承诺包括优化准入服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监管报》期刊2019-11-27)
贾泽驰[2](2019)在《古特雷斯:我们没时间可浪费了》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9月18日表示,当前世界在几个领域迎来关键时刻,在即将到来的联大一般性辩论上,希望各国领导人不要带着花哨的演讲而来,而是要有具体的承诺,“我们没有时间可浪费了”。古特雷斯9月18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就新一届联大开幕举行的新闻发布(本文来源于《文汇报》期刊2019-09-21)
高婧楠[3](2019)在《具体行政承诺的法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行政观念的转变,政府的职能已从最初的管制发展到现如今的服务,我国也矢志不渝的将打造服务型政府作为目标。从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首次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到十九大报告中“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行政承诺无疑适应了服务政府的要求,其具有保障公民参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塑造良好政府的优点。我国现代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承诺来源于山东省烟台市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但近年来,行政承诺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内容逐渐丰富、形式也逐步规范化,即使在公权力性质比较强的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也纷纷实行行政承诺。行政承诺在行政实践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但在理论上,学者们对于行政承诺的研究才崭露头角。目前还停留在基础概念的分析和厘清方面,对于行政承诺的性质、效力以及如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层面上还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探讨。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行政承诺的性质、效力界定不清,往往容易将行政承诺与行政合同、民事合同以及民事承诺等相混淆,导致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司法保障存在缺陷。理论上而言,行政承诺可以进一步具体划分为具体行政承诺和抽象行政承诺。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承诺行为针对的主体是特定的抑或是不特定但结果归属于特定的相对人,即一种为“直接型”的具体行政承诺,一种为“转化型”的具体行政承诺。抽象行政承诺仅限于行政承诺作出时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其结果并未具体归属于特定相对人,属于法律规范,可以反复适用。文章主要围绕具体行政承诺展开研究。首先界定具体行政承诺的概念,它是行政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达特定目的而通过意思表示对特定或不特定人作出的在满足某一事实状态或一定条件情况下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行政手段。后揭示具体行政承诺具有主体特定性、公益性、授益性、自我设定义务单方性、方式非强制性、表现形式多样性六大特征。而后理清具体行政承诺的类型范围,并与民事承诺、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进行区分,严格划定行政承诺的界限。并在性质辨析处得出具体行政承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位,更加深化对具体行政承诺内涵的理解。其次探讨具体行政承诺的成立条件、生效与失效、效力内涵及内容、合法与违法、无效、撤销、变更等内容,为具体行政承诺的司法救济提供理论支撑。具体行政承诺是具体行政行为,它的成立条件应满足具体行政行为的四要素:行政权能的存在、行政权的实际运用、法律效果的存在、表示行为的存在。具体行政承诺的成立表明该承诺行为的事实存在,而生效是成立的延续,当无无效的客观情形存在时,生效后的具体行政承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及执行力等效力内容。具体行政承诺合法需要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具体行政承诺违法会导致无效具体行政承诺和具体行政承诺需被撤销的可能。此部分主要对具体行政承诺无效情形及法律责任进行明晰,对具体行政承诺撤销的情形和判断方法进行阐述,并对具体行政承诺变更情形加以确定,从而达到准确界定具体行政承诺效力形态的目的。最后,主要从诉讼请求、审查原则、审查事项、裁判类型等四个方面对具体行政承诺设计出司法审查的准则,确保行政相对人能够获得相应的司法救济,保障其合法权益。行政承诺与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强制性行政行为不同,它符合现代公共行政范式的理念。对于具体行政承诺的研究有助于丰富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模式,推进法治国家、政府与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进程。(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9-05-01)
张国圣,冯勇[4](2017)在《重庆大渡口区 “一把手”作出具体承诺 更好服务城乡居民》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我们建胜镇近年来正逐步实现全域城市化,今年新增了3000多户社区居民,镇里将探索‘叁治同步’新模式,努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本文来源于《光明日报》期刊2017-12-09)
黄丹[5](2014)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对GATS具体承诺表的解释方法及其新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相对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新领域和未来发展方向。随着服务贸易开放度的提高,中国吸引了大量的服务贸易投资,但又面临着在WTO框架内越来越多的挑战。从DSB (WTO Dispute Settlement Body)近期处理的服务贸易争端来看,GATS具体承诺表的解释往往是影响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本文从涉及到GATS具体承诺表解释的DSB典型案例入手,分析认为DSB对具体承诺表进行解释的法理基础在于将具体承诺表的法律效力等同于GATS主文,对GATT关税减让表解释方法的移植,以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的习惯国际法地位。本文详细论述了DSB在具体承诺表的解释上使用的解释方法,如通常含义解释、上下文解释、目的与宗旨解释等。DSB在具体承诺表的解释方法上也透露出一些新的趋势,主要包括对具体承诺表解释用语通常含义考察范围逐渐扩大,在上下文解释要素上逐渐制度化和精细化,逐渐弱化目的与宗旨解释方法以及在具体承诺表解释上开始使用演化解释。据此,本文在我国如何灵活运用上述解释理论和解释方法使我国的服务贸易“走出去”并提高WTO诉讼技巧上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除引言及结语外,共分为叁章。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中国的服务贸易发展和市场开放情况,概述了中国参与WTO服务贸易争端解决的实践以及涉及具体承诺表解释的典型案例,并简要介绍了贯穿DSB对具体承诺表进行解释的几项基本原则。第二章DSB对GATS具体承诺表的解释方法,主要分析了WTO争端解决机构对具体承诺表的解释方法的法理基础,并详细阐述了DSB报告在具体承诺表解释上使用的解释方法,深入研究其解释的具体推理论证过程。第叁章DSB对GATS具体承诺表解释方法的新发展,主要论述了DSB在具体承诺表解释方法上的新趋势及亮点,并探索我国今后通过灵活运用具体承诺表解释方法来加强承诺表的修订和谈判、扩大服务贸易、提高诉讼技巧的可行方法。(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14-06-30)
谢晓晓[6](2014)在《GATS具体承诺减让表的解释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GATS具体承诺减让表是GATS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单边特性。GATS具体承诺减让表的解释不仅决定了个案的裁决结果,也为各成员方理解、使用、修改GATS具体承诺减让表提供了重要借鉴。通过考察美国赌博案、中国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和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案中GATS具体承诺减让表的解释路径可知,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仍沿袭传统的条约解释方法,即机械地以VCLT第31、32条为框架,以文本通常含义为重点的客观解释方法,由此造成解释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具体承诺减让表的条约地位、其单边特性与其作为WTO协议组成部分的冲突、此种冲突带来的在解释规则上的影响等等。为了保证WTO的权威和公正,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应正视GATS具体承诺减让表的特殊法律属性,在VCLT第31、32条的解释框架下,重视承诺方主观意图的考察,寻求与其性质相适应的更灵活的解释方法。(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期刊2014-05-01)
谢晓晓[7](2014)在《从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案看GATS具体承诺减让表的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案中,专家组遵循条约解释规则,文义解释参考但不迷信词典含义,上下文解释注重成员共同意图,目的宗旨解释强调与GATS序言确定目标一致,补充解释并非必然适用,逐渐发展出一套求同存异的条约式解释方法。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字典含义的比较分析不足,二是上下文范围的确定趋于僵化,叁是目的宗旨解释受到限制,四是补充解释方法使用失范。(本文来源于《湖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4期)
王荆阳[8](2014)在《叁联商社承诺事项成“画饼” 公司称股东至今无具体方案》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期,叁联商社发布公告称,公司对承诺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对截止到2013年年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给出了解释。 据了解,叁联商社所未能履行的承诺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到十年以前,未能解决的关键原因可能是因股东变更导(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4-02-20)
贺骏[9](2014)在《联通版小米3手机因配置有变承诺退货 至今未透露具体退货数量》一文中研究指出相比于其它手机的“用户”,小米手机的用户之所以会被称之“米粉”,是因为他们更专业,因此,他们才会成为对硬件性能追求极致的小米手机的拥趸。每每在小米手机召开的新品发布会上,当雷军逐一公布小米手机某个“发烧级”的配置时,都会引来场下米粉的欢呼雀跃。(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4-01-09)
马艳[10](2013)在《WTO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的解释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着重通过“中国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部分措施案”,考查专家组在解释具体承诺表时对于解释规则的运用,并且探讨了本案中有关具体承诺表解释的相关法律问题。文章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具体承诺表,以求深入了解具体承诺表的基本问题。第二部分着重论述了具体承诺表的解释依据和解释规则,在理论上为后文进行铺垫。第叁部分论述了“中国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部分措施案”的基本案情、中美双方观点及专家组意见。第四部分为文章的中心,分别梳理了专家组在电子支付服务归类问题、市场准入承诺和国民待遇承诺上的解释问题,并评述了涉及的具体问题,如作准文本、有效解释原则、服务部门或分部门互斥原则等。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为我国在争端中解释具体承诺表以及应对后续回合谈判给予了建议。(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3-06-01)
具体承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9月18日表示,当前世界在几个领域迎来关键时刻,在即将到来的联大一般性辩论上,希望各国领导人不要带着花哨的演讲而来,而是要有具体的承诺,“我们没有时间可浪费了”。古特雷斯9月18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就新一届联大开幕举行的新闻发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具体承诺论文参考文献
[1].杨振东.河南发布十项履职承诺[N].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
[2].贾泽驰.古特雷斯:我们没时间可浪费了[N].文汇报.2019
[3].高婧楠.具体行政承诺的法律研究[D].吉林大学.2019
[4].张国圣,冯勇.重庆大渡口区“一把手”作出具体承诺更好服务城乡居民[N].光明日报.2017
[5].黄丹.WTO争端解决机构对GATS具体承诺表的解释方法及其新发展[D].厦门大学.2014
[6].谢晓晓.GATS具体承诺减让表的解释问题研究[D].中南大学.2014
[7].谢晓晓.从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案看GATS具体承诺减让表的解释[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4
[8].王荆阳.叁联商社承诺事项成“画饼”公司称股东至今无具体方案[N].证券日报.2014
[9].贺骏.联通版小米3手机因配置有变承诺退货至今未透露具体退货数量[N].证券日报.2014
[10].马艳.WTO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的解释问题研究[D].外交学院.2013
标签: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 企业登记; 时间压缩; 设备安全; 生产许可; 食品相关产品; 投诉举报; 网上申请; 食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