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判断论文-宋晨

过错判断论文-宋晨

导读:本文包含了过错判断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医疗损害,过错,医疗水平,注意义务

过错判断论文文献综述

宋晨[1](2018)在《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构成中的医疗过错判断》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范畴,基于医疗行业医患关系的不对等以及执业高风险的需要,其有别于其他一般侵权行为的概念属性,定义为在违反必要注意义务的前提下,引起患者伤害并由此导致财产权益受损的情形。从国外两大法系到国内学者对于医疗过错的研究,侧重点不同,共同点都是基于过错是对既定法律义务的违反。从医疗过错责任理论研究的时间和空间维度分析,传统的理论研究缺乏在实践中的验证,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较弱,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侵权类纠纷明确了专门的章节规定,将注意义务与医疗水准等理论研究的先进成果纳入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审理者对于认定标准的把握还存在医疗水平与医疗常规等概念边界的模糊认识,需要在为特定目的的医疗过错的认定中与侵权责任法相结合,根据医疗活动的特点,分别就医疗机构的等级要求、就医者本身体质特点、诊疗当时医疗水平的考量角度、第叁方专业机构提供鉴定结论的利用四个方面的路径入手,明确医疗过错归责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尽量使抽象的理论可以应用于医疗侵权纠纷案件的现实生活,在司法实践更加具有可操作地明确责任认定。(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8-04-01)

张鸿霞[2](2015)在《新闻侵犯名誉权的过错判断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过错的判断,是新闻侵权的基础性问题。明确过错的判断标准,一方面可以指引法官做出恰当的判决,避免案件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引媒体形成职业自律操守,做到客观公正,尽量避免侵权。在名誉权诉讼中如何判断过错,在我国没有具体的依据。本文结合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从事实的核实、消息来源的权威性、意见报道的公正性、使用匿名消息源的恰当性、是否及时更正等方面探讨了判断过错的具体参考标准。(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28期)

张鸿霞[3](2015)在《新闻侵犯隐私权的过错判断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过错的判断,是新闻侵犯隐私权的基础性问题。明确过错的判断标准,一方面可以指引法官做出恰当的判决,避免案件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引媒体形成职业自律操守,做到客观公正,尽量避免侵权。新闻传播活动在采集信息和发表信息的环节都有可能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而侵犯隐私权,本文分别对这两个环节的主要过错判断标准进行了分析。在采集信息环节,过错的判断标准主要是是否非法侵入、是否不当骚;在发表信息环节主要是是否同意发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27期)

巩姗姗[4](2014)在《Viacom International Inc.v.YouTube,Inc.案最新判决评析——以网络服务商过错判断标准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Viacom案最新判决进一步阐明DMCA对网络服务商"事实上明知或意识到"和"对显而易见的侵权行为故意视而不见"两种过错判断标准,前者构成故意,后者构成重大过失;二者虽法律后果相当,但在规则的内在逻辑和适用条件、证明内容和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存在显着差异。该判决对避风港原则和红旗标准细致、全面、深入的分析,表明美国网络服务商版权侵权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推定过错为例外,体现美国立法和司法机构力求实现对参与网络活动各方利益的协调和平衡。我国《着作权法》修改草案二稿第69条应借鉴此行之有效的过错标准。(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4年01期)

靳羽[5](2013)在《“公众人物”理论实证考察与名誉侵权过错判断路径检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法难以实现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平衡,存在过度限制表达自由的弊端,诸多学者主张引入美国"公众人物"理论,司法实务中采纳"公众人物"术语并做出"公众人物"名誉权退让宣示的案例逐年增多。通过对样本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原告的"公众人物"身份与名誉侵权认定实际上毫无关联,美国"公众人物"理论并非值得借鉴的制度样本。我国现行名誉侵权法律制度认定过错采取结果判断路径,不仅有违法理,而且因不当配置当事人举证负担而不利于表达自由。英国司法实践中诞生的"雷诺兹特权"认定过错采取行为判断路径,不仅有利于简化认定过错,且均衡配置当事人之间举证负担,对于克服我国现行法缺陷、实现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平衡具有积极借鉴价值。(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3年08期)

闫弘宇[6](2013)在《侵权法过错判断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代侵权法理论过分强调侵权法填补损害的功能,忽视了对故意与过失侵权心理的关注。侵权法过错的判断应当充分借鉴心理学的相关成果,修订主观性判断标准,区分故意与过失的侵权心理。这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更是科学确立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有效预防侵权行为发生,科学确立法制宣传策略,构建和谐民事法律关系的要求。(本文来源于《西部法学评论》期刊2013年03期)

史芝珍[7](2013)在《主观过错判断对案件定性的影响——以常某某酒后驾车撞人一案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主观过错判断对案件定性有着重要作用。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酒后驾车撞人的行为性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17期)

李勤华[8](2013)在《排名推广服务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过错判断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中国网络购物行业持续高速发展,网络交易规模屡创新高。为了提高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不少网络平台推出了企业认证服务。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阿里巴巴的企业认证服务,包括诚信通,企业实地认证等,在经过第叁方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后,企业认证会员能够享有在买家搜索产品是优先展示,在买家求购产品时优先报价,信用累积等特别优势。(本文来源于《中国外资》期刊2013年08期)

房安民[9](2011)在《民事侵权中过错之过失形态判断》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般侵权责任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过错形态分为故意和过失,实践中对于故意的过错,因行为的显现,往往易于把握。而行为人之过错表现为过失时,行为人的主观活动状态,不显于外部,难于判断。本文就过失形态这一侵权责任法中最常见的过错形态之判断发表自己的观点。(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12期)

张永[10](2010)在《论过错的客观判断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基本归责原则。如何判断行为人有没有过错,有主观判断标准、客观判断标准和折中的判断标准叁种主张。客观判断标准使过错的判断更加明确具体,适用方便简洁,符合《侵权责任法》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立法目的,促使行为人更加谨慎地行为。因此,客观判断标准应该成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适用中判断行为有无过错的主要标准。(本文来源于《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10年09期)

过错判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过错的判断,是新闻侵权的基础性问题。明确过错的判断标准,一方面可以指引法官做出恰当的判决,避免案件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引媒体形成职业自律操守,做到客观公正,尽量避免侵权。在名誉权诉讼中如何判断过错,在我国没有具体的依据。本文结合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从事实的核实、消息来源的权威性、意见报道的公正性、使用匿名消息源的恰当性、是否及时更正等方面探讨了判断过错的具体参考标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过错判断论文参考文献

[1].宋晨.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构成中的医疗过错判断[D].烟台大学.2018

[2].张鸿霞.新闻侵犯名誉权的过错判断标准[J].法制与社会.2015

[3].张鸿霞.新闻侵犯隐私权的过错判断标准[J].法制与社会.2015

[4].巩姗姗.ViacomInternationalInc.v.YouTube,Inc.案最新判决评析——以网络服务商过错判断标准为视角[J].知识产权.2014

[5].靳羽.“公众人物”理论实证考察与名誉侵权过错判断路径检讨[J].政治与法律.2013

[6].闫弘宇.侵权法过错判断新论[J].西部法学评论.2013

[7].史芝珍.主观过错判断对案件定性的影响——以常某某酒后驾车撞人一案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3

[8].李勤华.排名推广服务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过错判断的影响[J].中国外资.2013

[9].房安民.民事侵权中过错之过失形态判断[J].法制与社会.2011

[10].张永.论过错的客观判断标准[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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