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作品论文-宋兆宽

事实作品论文-宋兆宽

导读:本文包含了事实作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志愿军,新闻摄影作品

事实作品论文文献综述

宋兆宽[1](2019)在《图文并茂展事实 悲壮融合升境界——谈新闻摄影作品的悲壮之美》一文中研究指出悲壮乃悲哀而雄壮。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而言,悲壮风格的作品,情境悲壮,表达高昂,充满"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英雄壮士气概及精神。新闻摄影作品是文字报道与照片展示互为补充的报道形式。《中国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85岁老兵曾在寒风里等5个小时》(以下简称《烈士遗骸回国》)是军报2018年3月29日发布的网络作品。该作品通过约2400个文字、9张照片和3段视频展示了令人倍加赞赏的悲壮之美。一、悲壮的历史《烈士遗骸回国》的文字表达共有四个部分,开头部分可以视为迎接烈士遗骸回国现场写真。最后一部分"脉脉儿女情"是抒情式的尾声。第一部分"铮铮英雄歌"和第二部(本文来源于《艺术家》期刊2019年10期)

田珍祥[2](2018)在《让新闻事实更具有穿透力——谈中国新闻奖二等奖获奖作品《这28项治疗我都没做过》》一文中研究指出采访调查是工作的基本功和重头戏。如何采访、如何写好新闻报道,让新闻事实呈现在读者面前,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的过程。《这28项治疗我都没做过》作为一篇调查性报道,能够打动读者和评委,荣获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我认为主要是报道用新闻事实来说话,用新闻事实的穿透力来打动受众,反映问题,并解决问题。从2017年10月底接到举报线索,(本文来源于《报林》期刊2018年Z1期)

王教柱,刘美婧[3](2017)在《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事实及责任界定——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件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来源于未经授权的第叁方的影视资源疏于履行监管责任,存在编辑、推荐等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帮助侵权的基础是存在直接侵权行为,适用服务器标准判定直接侵权行为存在,是对由此产生的间接侵权及帮助侵权行为认定的前提。对影视作品而言,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证明他人传播了其享有权利的"影视作品"是证实侵权事实存在的第一步。本案权利人虽保全了被诉侵权网站截屏、文件下载进度等信息,但没有保存作品片段,造成人民法院在认定是否存在传播涉案作品事实方面出现困难,本案审判通过结合相关证据对涉案每部影视作品的传播行为进行精细分析,区别作出不同判定。(本文来源于《天津法学》期刊2017年04期)

彭小宝,陈鼎祥,王智源[4](2017)在《事实性信息作品的版权分析和权利保护路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事实性信息作品可以作为版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权利客体。但是,由于缺乏作品的独创性,其版权保护客体的地位受到学界的质疑。文章在分析事实性信息作品的概念、可版权性以及版权保护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权利保护体系,建构了由政府等多方参与的版权利益平衡机制,并提出了基于市场化运作的授权模式,从而为事实性信息作品的版权保护提供路径选择。(本文来源于《科技与出版》期刊2017年02期)

梁志文[5](2015)在《作者意图、事实与作品的可版权性——以古籍整理相关案件为主线》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学者尼莫提出的"作者意图"规则主张,复原古籍的意图使得古籍整理成果成为不受保护的事实,或者使其成为整理者有限的表达形式,从而不受版权保护。该主张不仅得到了我国学者的支持,而且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产生了广泛影响。然而,从作者意图出发分析作品的可版权性,脱离了传统的版权法规则,它以作者意图取代了作品的独创性分析,混淆了事实的发现与事实的表达,也未明晰作品的独创性与受保护范围的界限。作者意图可以成为作品可版权性判断的考虑因素,但并非是绝对条件。复原古籍是否构成演绎作品,应回归演绎作品独创性的传统判断方法即"显着改变"标准。对于非独创性古籍整理的保护,则需要立法创设新的邻接权制度。(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5年12期)

路瑶,郑丽娜[6](2015)在《从美国OSYU案看事实汇编作品着作权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OSYU案是近年来美国事实汇编作品认定的典型案例,其对美国以往事实汇编作品进行了分析,总结并细化了美国事实汇编作品认定的原创性标准,提出了"实质性相似"侵权认定标准。结合《我国着作权法》并比较该案,我国在认定事实汇编作品时,唯一判断标准应当是选择或编排活动的智力劳动属性,即独创性;在侵权的判断标准上,应适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标准。(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5年05期)

邓艳谊,关晓海[7](2014)在《从“姓氏起源案”看事实作品的着作权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    我国姓氏文化源远流长,相关研究众多。近年来,许多地方利用姓氏研究发展地方经济,各种法律纠纷也频繁发生。在涉及着作权的纠纷中,姓氏文化研究类作品为事实作品,这类作品享有着作权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协调事实作品创作者权利保护与防止信息资源被垄断(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期刊2014-04-04)

周维海[8](2013)在《如何判定摄影作品被侵权的事实?》一文中研究指出身为江苏省盐城市摄影家协会理事的周维海,也曾“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拍镜中景”。但从2004年起,他却和图片行业里的侵权行为较上了真儿。自诉50场摄影作品维权诉讼全胜后,周维海总结了不少摄影人打维权官司的经验,并写成了一本小册子,赠送给需要的摄影人。他分(本文来源于《中国摄影报》期刊2013-06-18)

蒋成德[9](2012)在《徐志摩传记作品若干事实辨正》一文中研究指出有关徐志摩的传记作品,已有数十种之多。这些传记在描述徐志摩一生的浪漫经历与文学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与事实不符或表述不当的问题。"志摩"一名用于何时?张君劢与张公权,到底是谁"发掘"了徐志摩?是否徐志摩送张幼仪去德国求学?徐志摩与张幼仪的离婚是否因为林徽因?是胡适主持了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礼吗?文章就这些问题根据相关资料进行辨正,以期对徐志摩研究、对徐志摩传记的创作提供参考与确证。(本文来源于《南阳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5期)

韩长娜[10](2011)在《从《沂蒙六姐妹》案看事实作品版权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    从上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在中国老百姓还不知道电视机为何物的时候,红色题材电影就陆续上映。这些优秀的作品有相当一部分取材于现实生活,不过即便如此,也有部分作品会惹上法律麻烦。从近年发生的纠纷来看,有部分作品侵犯了有关当事人的名誉权、荣(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期刊2011-10-21)

事实作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采访调查是工作的基本功和重头戏。如何采访、如何写好新闻报道,让新闻事实呈现在读者面前,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的过程。《这28项治疗我都没做过》作为一篇调查性报道,能够打动读者和评委,荣获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我认为主要是报道用新闻事实来说话,用新闻事实的穿透力来打动受众,反映问题,并解决问题。从2017年10月底接到举报线索,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事实作品论文参考文献

[1].宋兆宽.图文并茂展事实悲壮融合升境界——谈新闻摄影作品的悲壮之美[J].艺术家.2019

[2].田珍祥.让新闻事实更具有穿透力——谈中国新闻奖二等奖获奖作品《这28项治疗我都没做过》[J].报林.2018

[3].王教柱,刘美婧.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事实及责任界定——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件评析[J].天津法学.2017

[4].彭小宝,陈鼎祥,王智源.事实性信息作品的版权分析和权利保护路径研究[J].科技与出版.2017

[5].梁志文.作者意图、事实与作品的可版权性——以古籍整理相关案件为主线[J].政治与法律.2015

[6].路瑶,郑丽娜.从美国OSYU案看事实汇编作品着作权保护[J].人民论坛.2015

[7].邓艳谊,关晓海.从“姓氏起源案”看事实作品的着作权保护[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4

[8].周维海.如何判定摄影作品被侵权的事实?[N].中国摄影报.2013

[9].蒋成德.徐志摩传记作品若干事实辨正[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

[10].韩长娜.从《沂蒙六姐妹》案看事实作品版权保护[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1

标签:;  ;  

事实作品论文-宋兆宽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