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自我审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福柯,权力,全景敞视机制,自我审查
自我审查论文文献综述
王弘扬[1](2019)在《福柯权力观视角下的媒体“自我审查”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对"权力"的分析,是米歇尔·福柯理论体系的主轴。福柯权力观的主要特征表现为:通过对权力运作机制的剖析,向上对权力进行考察;从最细微的机制入手,考察"微权力"的历史发展、轨道和策略,然后再观察普遍的机制。在福柯的权力理论中",全景敞视机制"为我们提供了观察媒体自我审查机制的切入点,这种"可见但不可确知"的权力监视的存在,促使媒体在生产内容时进行自我审查。在我国的媒介环境中,电影审查标准具有模糊性,《新闻法》也长期缺失,但审查却始终在媒介内容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我国的媒介审查呈现出"可见但不可确知"的权力运作特征,促使媒体在内容生产中进行"自我审查"。(本文来源于《视听》期刊2019年06期)
李胜利,张一武[2](2019)在《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行政救济监督机制创新——基于现有机制监督压力不足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模式存在用权恣意、裁量空间过大以及程序形式化问题,致使其难以按照设计初衷实质且有效地开展。通过外部监督压力的倒逼,自我审查的实质化仍可实现。司法及准司法性、行政及社会监督机制都各具优势也各有限制,致使现行外部监督压力总体上仍显不足,难以有效倒逼政策制定机关依法审查,因此需要进行监督机制的创新,而参考现有规制经验尤为必要。基于政策措施数量大、行政自我纠正为主的国情,应当引入诉讼的等腰叁角形构造和正当程序规则,并创新公私合作监督模式,形成优势互补,以此构建行政救济监督机制。在程序运行中,应适当赋予私人程序启动控制权以增强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应注重行政自纠先行的规则,上级机关的裁决权和直接处置权应保持必要的谦抑性。(本文来源于《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袁军宝,邵鲁文[3](2018)在《“关怀式谣言”借“善心”横行网络》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媒体中,虚假信息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至今年9月初,仅微信专门开发的“微信辟谣助手”已辟谣的文章就达到118万篇。到底是谁在制造这些“灰色信息”?他们为何辛苦而“专业”地制作这些不实信息?《经济参考报》调查发现,诸多谣言背后存在(本文来源于《经济参考报》期刊2018-10-08)
孙媛,杨帆[4](2018)在《网约车行业应自我审查》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经常使用网约车平台软件打车的乘客来说,便利性背后的风险已经无法忽视,需要担心的事情太多了:来的车是不是平台显示的车辆?司机是不是正规的司机?能不能按照导航行驶?自己能不能安全到家?很多乘客表示,在众多的网约车平台中,首汽约车这样的平台让人相对比较放心,毕竟合法、齐全的证件能够为网约车车辆和司机的信用背书。面对频发的乱象,各大网约车平台正在不断加强自我(本文来源于《中国报业》期刊2018年11期)
肖仙[5](2018)在《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研究——自我审查模式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通过政策制定机关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和审查,规制政府权力滥用,保障政策措施不会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一项制度。如同澳大利亚那样,将公平竞争审查权配置给独立的外部部门来专门进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在我国是不可行的。美国、日本、韩国所采取的将公平竞争审查权配置给竞争执法机关的模式,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也不可取。在当前我国政策制定机关众多且分散,政策措施涉及面广、数量众多的实际情况下,将审查权配置给政策制定机关是可行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16期)
郑和园[6](2017)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中自我审查的理论逻辑及实践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我审查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核心机制,是赋予政策制定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一项处置权,其本质是自由裁量权,需要实现"放"与"收"的平衡。自我审查的行为逻辑在于保障审查效果独立性基础上,兼容自身内部规则和行政伦理,整合已有制度体系,使政策措施满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要求,主动消除行政性垄断动机并实现自我遏制。当前自我审查模式缺少明确的实施路径,需从组织机构、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制度整合等方面予以完善。(本文来源于《价格理论与实践》期刊2017年12期)
陈灿祁[7](2017)在《完善公平竞争的自我审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为维护市场的自由、公平竞争,在《反垄断法》实施8周年之际,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审查途径和例外规定等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旨在从源头上防止政府出台排(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7-11-08)
武春蕾[8](2016)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标志审查和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改革的可行性》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深入开展,还在处于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的审查或确认之中的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采用国际标准标志审查工作,显然成了改革的方向。论文就标准化改革大背景下,对"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标志审查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自我声明公开改革的可行性"展开研究,就使用采用国际标准标志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的确认的行政许可性、改革的必要性、采用国际标准的重要性和自我声明公开改革设想及改革后监督管理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对策。(本文来源于《标准化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创新——第十叁届中国标准化论坛论文集》期刊2016-10-25)
屈丽丽[9](2016)在《增量政策“自我审查” 公平竞争审查落地难》一文中研究指出6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没有能够像期待中的“革命性政策”一样引发市场的广泛关注。相反,在受惠最大的企业界,一个月来,它就像“一潭死水”一样还未泛起更多的涟漪。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6-07-11)
向淑君[10](2016)在《一部探讨新闻编辑部内的自我审查与话语实践的力作——刘旻专着《报纸编辑部内的话语管理》书评》一文中研究指出《报纸编辑部内的话语管理》是国内第一部集中研究自我审查的着作。该书用大量的深度访谈和具体案例的话语分析,提供了来自编辑部内部的第一手鲜活真实的材料,深入地探讨了社会控制是如何具体深入地作用于新闻场域的话语实践的,展现了中国的新闻场域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场域之中艰难的腾挪、转换以维护自身话语权的图景。(本文来源于《华中传播研究》期刊2016年01期)
自我审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模式存在用权恣意、裁量空间过大以及程序形式化问题,致使其难以按照设计初衷实质且有效地开展。通过外部监督压力的倒逼,自我审查的实质化仍可实现。司法及准司法性、行政及社会监督机制都各具优势也各有限制,致使现行外部监督压力总体上仍显不足,难以有效倒逼政策制定机关依法审查,因此需要进行监督机制的创新,而参考现有规制经验尤为必要。基于政策措施数量大、行政自我纠正为主的国情,应当引入诉讼的等腰叁角形构造和正当程序规则,并创新公私合作监督模式,形成优势互补,以此构建行政救济监督机制。在程序运行中,应适当赋予私人程序启动控制权以增强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应注重行政自纠先行的规则,上级机关的裁决权和直接处置权应保持必要的谦抑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我审查论文参考文献
[1].王弘扬.福柯权力观视角下的媒体“自我审查”机制研究[J].视听.2019
[2].李胜利,张一武.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行政救济监督机制创新——基于现有机制监督压力不足之思考[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袁军宝,邵鲁文.“关怀式谣言”借“善心”横行网络[N].经济参考报.2018
[4].孙媛,杨帆.网约车行业应自我审查[J].中国报业.2018
[5].肖仙.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研究——自我审查模式初探[J].法制博览.2018
[6].郑和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中自我审查的理论逻辑及实践路径[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7
[7].陈灿祁.完善公平竞争的自我审查制度[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
[8].武春蕾.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标志审查和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改革的可行性[C].标准化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创新——第十叁届中国标准化论坛论文集.2016
[9].屈丽丽.增量政策“自我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落地难[N].中国经营报.2016
[10].向淑君.一部探讨新闻编辑部内的自我审查与话语实践的力作——刘旻专着《报纸编辑部内的话语管理》书评[J].华中传播研究.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