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思潮论文-汪亭友

宪政思潮论文-汪亭友

导读:本文包含了宪政思潮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人民民主专政,党的领导,依法治国

宪政思潮论文文献综述

汪亭友[1](2016)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拒斥西方“宪政”思潮》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政体以及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同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保障资产阶级利益的西方国家的宪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党领导人民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并不是西方所谓的"宪政"。(本文来源于《思想理论教育导刊》期刊2016年06期)

李红海[2](2015)在《当代英国宪政思潮中的普通法宪政主义》一文中研究指出自19世纪以来,议会至上原则一直是英国宪政实践与理论基石,这在作为英国司法审查之依据的越权无效原则中体现得尤为突出。但越权无效原则存在自身的局限,在对该原则的批判过程中,普通法宪政主义要求将法治而非议会至上原则作为法院司法审查的基础,因为议会同行政一样有可能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而普通法和普通法法院则在保护人权、践行法治精神方面具有议会和行政所不具备的优势。(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01期)

杨建顺[3](2015)在《2014中国迈向特色社会主义宪政之路——从四中全会《决定》看2014年度宪政思潮》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确认了宪法的最高法规范之定位和属性;而宪法监督制度和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完善,将为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之路提供重要的理念和制度支撑。(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5年03期)

[4](2015)在《2014中外十大思潮调查评选NO.10 宪政思潮》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恰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法学界围绕着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讨论中,西方宪政思潮又开始活跃起来。其代表性观点有如下几类:一类观点认为,宪政没有东西方之分,并将宪政冠之以"普世价值"的伪装,鼓吹照搬西方宪政制度,推行多党制、议会民主和叁权分立;一类观点认为,"依宪治国"等同于"宪政",反"宪政"就是反对"依宪治(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5年03期)

熊霞[5](2012)在《清末湖北的宪政思潮论略》一文中研究指出二十世纪初,立宪思潮成为清末湖北思想界与反清革命思潮并起的两大主流思潮之一。这一时期,立宪派代表活动频繁,立宪团体比肩兴起,立宪报刊杂志纷纷创办,它们大力鼓吹地方自治论,宣扬国会政治,启发民智,推动宪政运动,使立宪理论得到较为深入而相对广泛的传播。随着清政府立宪骗局被层层揭穿,立宪思潮最终在武昌起义的胜利欢呼中归于沉寂。(本文来源于《湖北社会科学》期刊2012年12期)

谢进[6](2012)在《WTO宪政思潮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晚近,国际法学界掀起了一股"WTO宪政化"的思潮,本文从实然、应然两个层面对WTO宪政化进行分析与反思,在实然状态上,WTO具有不完全的宪政化特征,在应然方面,WTO既不应该也不能够宪政化。文章在分析了"WTO宪政化"思潮兴起的原因后,指出应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分析问题,正确对待WTO宪政思潮。(本文来源于《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期刊2012年04期)

杨阳[7](2012)在《近代宪政思潮价值共识的变迁考察——比较严复与其他知识分子》一文中研究指出辛亥革命前后,知识分子们只为社稷福祉、为亿万国人争人格的艰难宪政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难以理解的、貌似倒退逾矩的行为与言论。尝试以严复宪政思想的关怀为参照系,对比同时代其他知识分子们立宪政治思想背后的理据、预设或关怀,"由班而马"揣度其间的价值"共识",浅酌清末民初大变局中,宪政思潮关怀经历之变迁。期冀向上能通达哲学的、形而上精神的世界;向下能对社会的、形而下生活的世界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2年06期)

王秀梅[8](2011)在《国际宪政思潮的兴起与国际法“宪法化”趋势》一文中研究指出演进中的国际法出现了"宪法化"的趋势。从研究视角上看主要表现在国际社会共同体与国际宪政、国际组织宪政主义、WTO宪政(或国际贸易宪政)等方面。国际宪政更多地体现在应然法意义上,主要反映在共同体法的层面和价值层面上,并在制定规范方面发挥指导作用。但是主权林立的国际社会的平权式的结构影响和制约着国际法宪法化的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1年02期)

朱文涛[9](2010)在《二十世纪初中国宪政思潮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回顾二十世纪初中国宪政的某些关键事件和争论,探析中国人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对宪政及其内涵的理解,从而进一步揭示宪政思潮广泛传播的原因,并总结当时宪政运动的局限性。(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0年17期)

王红梅[10](2010)在《清末宪政思潮的勃兴对商人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从1901年清末实行新政以后尤其是1904年日俄战争结束以后,国内宪政思潮沛然而兴。宪政思潮的传播对商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商人的权利意识萌苏,参加立宪团体,积极参与试办地方自治。商人有了政治历练,逐步成为清末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辑刊》期刊2010年01期)

宪政思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19世纪以来,议会至上原则一直是英国宪政实践与理论基石,这在作为英国司法审查之依据的越权无效原则中体现得尤为突出。但越权无效原则存在自身的局限,在对该原则的批判过程中,普通法宪政主义要求将法治而非议会至上原则作为法院司法审查的基础,因为议会同行政一样有可能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而普通法和普通法法院则在保护人权、践行法治精神方面具有议会和行政所不具备的优势。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宪政思潮论文参考文献

[1].汪亭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拒斥西方“宪政”思潮[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

[2].李红海.当代英国宪政思潮中的普通法宪政主义[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

[3].杨建顺.2014中国迈向特色社会主义宪政之路——从四中全会《决定》看2014年度宪政思潮[J].人民论坛.2015

[4]..2014中外十大思潮调查评选NO.10宪政思潮[J].人民论坛.2015

[5].熊霞.清末湖北的宪政思潮论略[J].湖北社会科学.2012

[6].谢进.WTO宪政思潮反思[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2

[7].杨阳.近代宪政思潮价值共识的变迁考察——比较严复与其他知识分子[J].求索.2012

[8].王秀梅.国际宪政思潮的兴起与国际法“宪法化”趋势[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

[9].朱文涛.二十世纪初中国宪政思潮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0

[10].王红梅.清末宪政思潮的勃兴对商人的影响[J].社会科学辑刊.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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