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立宪论文-王从峰,邬传贵

欧盟立宪论文-王从峰,邬传贵

导读:本文包含了欧盟立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欧盟立宪,里斯本条约,集体认同,公共领域

欧盟立宪论文文献综述

王从峰,邬传贵[1](2010)在《《里斯本条约》的批准与欧盟立宪的未来》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立宪的实质就是构建起将欧盟组建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共同体的根本价值与规则体系,而这样的根本价值与规则体系的生成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里斯本条约》的批准生效并不意味着欧盟立宪过程的终结,它只是对原来的精英推动式的《欧盟宪法条约》的一个更加务实的替代,它仍然是实质意义上的欧盟宪法动态生成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欧盟立宪的未来在于新的社会集体认同模式的确立和欧洲政治公共领域的构建以及欧盟民众传统宪法观念的转变。(本文来源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期刊2010年04期)

王从峰[2](2010)在《欧盟立宪的本质探析——兼评《里斯本条约》的批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抛开欧盟政体形式的具体构成不论,欧盟的发展目标必然是一种新的社会共同体,以满足欧洲人民在传统的民族国家框架下所难以实现的利益。从实质上看,欧盟立宪就是构建起欧盟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共同体所必须的根本价值与规则体系。欧盟立宪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新的社会共同体的合法性的确认、集体认同的塑造、价值体系的构建和制度框架的确立。《里斯本条约》的批准生效并不意味着欧盟立宪过程的终结,它只是对原来精英推动式的《欧盟宪法条约》的一个更加务实的改革方案,在本质上,它仍然是实质意义上的欧盟宪法的动态生成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本文来源于《当代法学》期刊2010年02期)

马越[3](2009)在《欧洲一体化与国家主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际交往与合作日益紧密,传统的国家主权理论也与时俱进,不断发生着变化——主权让渡就是其中最为显着的特征之一。欧洲联盟作为世界上经济、政治一体化发展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欧洲一体化进程正好为我们研究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欧洲在一体化进程中伴随着国家主权和职能向超国家机构的转移,通过集体行为的方式共同行使主权,拓展了国家主权的活动空间。那么欧盟是如何处理超国家机构与成员国之间关系的?成员国为何将神圣的国家主权拱手相让?成员国主权是如何让渡的?在此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问题?上述这些疑问都将会在文中有所解答。此外,作为本文的一个亮点,文章把目光重点放在欧盟立宪这一对欧洲一体化进程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欧洲行为上,以欧盟立宪为视角,通过对欧盟立宪的原因、意义以及制宪危机等要素的分析,进而剖析欧盟立宪与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国家主权的关系。文章最后对欧洲一体化进行了思考与总结,它不仅对世界范围内区域一体化和集团化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还对我国在新时期全球化浪潮中如何更好的融入国际体系、参与区域一体化合作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作用。全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论叁部分组成。正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了国家主权问题的相关基本理论,包括国际法上国家主权理论的源起与演进、全球化背景下对国际法上传统国家主权理论的挑战以及作为国家主权理论新发展的主权让渡问题。第二章是本文的次重点,通过对欧洲一体化中国家主权理论的分析,揭示出国家主权让渡的实质,并介绍了欧盟成员国是如何让渡对内、对外国家主权的。最后通过对欧洲一体化中困境与挫折的分析引出欧盟宪法的重要性。第叁章是本文的重点也是亮点,主要介绍了欧盟立宪与成员国主权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欧盟立宪的原因、意义的介绍,对立宪过程中制宪危机的分析与反思,强调了欧盟立宪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性,并对欧盟立宪的最近进展做了简要介绍。第四章作为正文的最后一个部分,主要谈到了欧洲一体化中国家主权让渡所带来的一些思考与启示。(本文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期刊2009-04-20)

于博[4](2007)在《略论中国地方自治改革的新思路——从欧盟立宪进程中的基本原则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的辅助原则、接近性原则、比例适度原则在欧洲地方自治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些原则对中国地方自治的发展与完善具有启示性意义,中国可以在培育地方自治理念、法制化地方自治原则与规则、推进民主责任制、提高公民参与度、改革地方财政体制、增强地方自治政府的权能以及构建多元配套机制等方面进行初步尝试。(本文来源于《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4期)

陈志萱,杨明柱[5](2006)在《欧盟立宪之路还有多远?》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期两天的欧盟布鲁塞尔峰会已经落下帷幕,芬兰将轮值主席国的接力棒交给了德国,后者将于2007年上半年担任欧盟主席国。德国表示将把推动《欧盟宪法条约》作为工作重点之一。   2001年,欧盟决定制定一部欧洲宪法,以确保扩大后的欧盟有效运作。次年,(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06-12-19)

潘革平,陈贽[6](2006)在《推动立宪欧盟蓄势待发》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刚刚结束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与会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在2008年年底前就《欧盟宪法条约》的前景达成一致。由于一年前法国和荷兰相继否决《欧盟宪法条约》,欧洲一体化进程遭遇重创,欧盟进入“反思期”,欧盟国家领导人深入思考摆脱困境之策。此次欧盟峰会传达出了一个明(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报》期刊2006-06-21)

刘军宁[7](2005)在《从欧盟宪法看立宪与政体竞争》一文中研究指出高全喜教授主编的《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第一辑和第二辑计叁十余种政法 类学术着述陆续面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译介的大量西方作品不同,它们是中 国学界基于本国问题有深度思考的着作,因此面节之后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为 了使读者对这些着作的写作背景和作者解决问题的思路有进一步的了解,本刊 将陆续选载一些作者的写作札记,就教于读者,希望有关问题能得到更多的关 注,以促进学术的进步和繁荣。(本文来源于《博览群书》期刊2005年12期)

黄湘[8](2005)在《从哈贝马斯和卢曼的分歧看欧盟立宪危机》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5月30日,法国全民公决否决欧盟宪法草案,全世界为之哗然,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到笔者7月初撰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关于这一历史性事件的原因及其可能导致的后果,国内外媒体已经有了连篇累牍的分析和论辩。然而有一个在我看来非常重要的问题却似乎很少被人提起——法国总统希拉克当初为什么要搞全民公决?(本文来源于《博览群书》期刊2005年08期)

谈志林[9](2004)在《欧盟立宪进程中的地方自治与中国地方制度的演进》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宪法》草案初步完成了欧盟超国家的权力构架的法定化 ,并对处理欧盟、成员国、地区和地方四级宪政构架的关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欧盟立宪必然影响到欧盟内部地方自治制度的安排。目前的中国正在实现宪政转轨 ,在这一过程中 ,地方自治应当是政治体制变革的重要内容。本文旨在透过对于欧盟宪政中的地方自治及其制度性框架的描述和分析 ,探讨中国实行地方自治的原则和路径。(本文来源于《浙江社会科学》期刊2004年04期)

赵雯[10](2003)在《欧盟立宪为何引起世界关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月上旬,欧盟委员会公布的一项最新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在欧盟15个成员国及10个将于明年5月正式入盟准成员国中,67%的公民赞成制定一部欧盟宪法。欧盟政府希望在明年6月前最终完成这一历史性的“制宪工程”。欧盟制宪的目的是改革欧盟体制及运行机制,确保扩大(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3/11/22)

欧盟立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抛开欧盟政体形式的具体构成不论,欧盟的发展目标必然是一种新的社会共同体,以满足欧洲人民在传统的民族国家框架下所难以实现的利益。从实质上看,欧盟立宪就是构建起欧盟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共同体所必须的根本价值与规则体系。欧盟立宪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新的社会共同体的合法性的确认、集体认同的塑造、价值体系的构建和制度框架的确立。《里斯本条约》的批准生效并不意味着欧盟立宪过程的终结,它只是对原来精英推动式的《欧盟宪法条约》的一个更加务实的改革方案,在本质上,它仍然是实质意义上的欧盟宪法的动态生成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欧盟立宪论文参考文献

[1].王从峰,邬传贵.《里斯本条约》的批准与欧盟立宪的未来[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0

[2].王从峰.欧盟立宪的本质探析——兼评《里斯本条约》的批准[J].当代法学.2010

[3].马越.欧洲一体化与国家主权问题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9

[4].于博.略论中国地方自治改革的新思路——从欧盟立宪进程中的基本原则谈起[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5].陈志萱,杨明柱.欧盟立宪之路还有多远?[N].经济日报.2006

[6].潘革平,陈贽.推动立宪欧盟蓄势待发[N].国际商报.2006

[7].刘军宁.从欧盟宪法看立宪与政体竞争[J].博览群书.2005

[8].黄湘.从哈贝马斯和卢曼的分歧看欧盟立宪危机[J].博览群书.2005

[9].谈志林.欧盟立宪进程中的地方自治与中国地方制度的演进[J].浙江社会科学.2004

[10].赵雯.欧盟立宪为何引起世界关注[N].检察日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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