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域名论文-梁俊

计算机网络域名论文-梁俊

导读:本文包含了计算机网络域名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域名,侵权行为,责任认定

计算机网络域名论文文献综述

梁俊[1](2014)在《论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责任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计算机网络域名自1985年被首次注册以来,与其他传统民事权益间的冲突就一直没有停息过。由于域名本身法律地位不确定,域名与其他传统民事权益间的界限模糊不清,因此对于域名侵权责任的认定一直是相关立法的焦点问题,也是个案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核心。各国相关立法以及各互联网络管理机构都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负责域名分配工作的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即ICANN所发布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互联网诞生的美国所颁布的《反网络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等,这两份文件对于域名侵权行为的认定所作的规定各具特色,其中《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的认定模式对我国目前域名领域的相关规定具有较大的影响。在形式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以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出台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与《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如出一辙,但在具体规定上,各文件又具有较大的差异。客观的说,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与《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对于域名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上所作的规定依然是不够完善的。本文从案例出发,对域名技术进行详细介绍之后,对域名的法律性质、域名侵权行为的类型进行了阐释。之后,通过对美国关于域名侵权责任认定的相关立法进行分析,对比我国的相关立法,总结出了域名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要件。最后,本文对我国当前域名领域的立法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共一万八千余字,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提出案例;第二个部分对域名进行介绍,对域名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进行了探讨;第叁个部分对域名侵权行为进行了分类,并对各类型进行了展开讨论;第四个部分介绍了美国ICANN制定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与国会制定的《反网络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中关于域名侵权责任认定的规定,然后探讨了域名侵权责任认定中应考虑的构成要件;文章的第五部分首先对我国目前关于域名侵权的立法进行了介绍,然后对立法中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4-03-24)

董文华[2](2014)在《论宝洁公司诉国网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案的管辖权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域名,作为互联网独特的标识,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不断加深,很多关于域名侵权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由于域名具有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又具有全球性的特征,传统的国际私法在解决具有涉外因素的域名侵权案件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部分的法律规则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司法效果。在宝洁诉国网公司的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案中,通过对案件的焦点问题的具体分析,以及对域名侵权的基本理论进一步探究,重点阐述了网络域名侵权的法律特征以及关于域名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情况,具体表现在冲突规范和统一实体法两大方面,希望对传统国际私法的法律准则的改良,找到对于涉外域名侵权案件更合适的管辖问题。在管辖权方面,传统的管辖权理论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瑕疵,但是如果全面推翻旧的管辖权规则实不可取。本文通过对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比较后发现:我国在涉外域名侵权方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应当适当顺应国际私法潮流,广泛借鉴国外优秀立法成果。对我们现有的以侵权行为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进行改良,引入新的管辖权标准。加强和其他发达国家合作,鼓励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进行协议管辖等等,进一步弥补现行立法的不足。(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4-03-24)

陈明明[3](2013)在《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之冲突》一文中研究指出【要点】注册、使用的域名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且无正当的注册、使用理由,并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应认定为恶意注册、使用域名。【案情】原告(反诉被告)马啸天。被告(反诉原告)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控股公司)。原告(反诉被告)马啸天诉称,原告于2010年3月8日在注册商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alijiedai.com"和"alijiedai.net"域名。(本文来源于《山东审判》期刊2013年06期)

郭学文[4](2010)在《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捷发展,域名已经转变成为一个蕴藏着巨大商机的标志,域名注册和使用纠纷不断出现。我国在审理互联网域名民事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应当不断总结域名规制的实践经验,参照国际上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准则,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并勇于探索,逐步完善适应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域名法律规制体系。(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0年12期)

王进[5](2009)在《网络域名的权益保护——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诉王××计算机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一案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案情简介原告: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代理人: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王进律师、何彬律师(一审)/王进律师、应振芳律师(二审)被告:王××案由:计算机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本文来源于《200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论文集(下)》期刊2009-10-01)

刘昂[6](2009)在《计算机网络域名法律性质及其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网络域名这一新兴事物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由计算机网络域名(DOMAIN NAME)所引发的纠纷成为各国立法关注的一个焦点。IP地址是由四组数字组成的,不容易记忆,并且其与各主机网站的联系无法被人们轻易地识别出来。为了解决IP地址所存在的上述缺陷,域名系统应运而生。互联网用户不断增加,每天都有新的网站出现,难免出现域名相冲突的现象,对域名法律性质的研究有利于完善对域名保护的立法,使日趋发展的网络信息环境更加和谐。本文通过案例研究计算机域名发生纠纷的具体情况,以此了解中国目前对于域名争议的解决规范,来明确中国对域名这一信息时代产物法律保护的现状,并通过研究国外的相关理论来探究如何更好地完善域名保护的相关立法。论文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直接介绍蒋海新诉飞利浦集团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案件的审判过程,从而引出关于计算机网络域名相关理论的论述。第二部分主要是对计算机域名法律性质的研究,首先确定我们这里所谈的域名权在专业领域内的概念,然后讨论目前学界对于域名几种性质的看法,最后确定域名新型知识产权的特性。第叁部分研究计算机域名法律保护的完善,首先讨论我国计算机网络域名保护的相关立法现状,然后对计算机网络域名相关立法的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09-04-01)

付忠[7](2008)在《上海首起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及商业诋毁案一审宣判》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因网络域名的归属产生争议,域名所有者将侵权人及法定代表人梁某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首起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及商业诋毁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戈壁公司经济(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期刊2008-09-17)

杨柏勇,姜颖[8](2008)在《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的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明显提高,其最突出的标志是经受住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考验和基本适应了国家经济发展需要。2008年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审判质量和效率视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准确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不断探索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规律,有的放矢地确立和把握相关的司法政策,把知识产权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在这方面,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所取得的成绩是一个突出代表,他们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在不断增大的案件压力下,全面提高审判水平。这里,刊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撰写的一篇经验介绍,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严谨务实的司法研究和探索精神。(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08年05期)

周永旭,钟轩[9](2005)在《乐清市民告赢英国企业》一文中研究指出乐清市民林某注册的国际顶级域名cpa.biz,与英国一家公司的有关商标相同,美国国家仲裁会所将该域名裁决给英国公司。林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市中级法院经过近两年的审理,一审判决确认域名cpa.biz为林某所有,近日该英国公司签收了市中院的判决书。据悉,此案是(本文来源于《温州日报》期刊2005-04-26)

杨煜,袁秀挺[10](2004)在《域名持有人的“反向侵权”——首例不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裁决的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案情简介蒋海新于2002年3月1日注册了philipscis.com域名,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公司)于2002年7月19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简称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投诉,认为蒋海新注册该域名侵害了飞利浦公司所拥有的(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04年06期)

计算机网络域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域名,作为互联网独特的标识,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不断加深,很多关于域名侵权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由于域名具有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又具有全球性的特征,传统的国际私法在解决具有涉外因素的域名侵权案件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部分的法律规则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司法效果。在宝洁诉国网公司的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案中,通过对案件的焦点问题的具体分析,以及对域名侵权的基本理论进一步探究,重点阐述了网络域名侵权的法律特征以及关于域名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情况,具体表现在冲突规范和统一实体法两大方面,希望对传统国际私法的法律准则的改良,找到对于涉外域名侵权案件更合适的管辖问题。在管辖权方面,传统的管辖权理论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瑕疵,但是如果全面推翻旧的管辖权规则实不可取。本文通过对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比较后发现:我国在涉外域名侵权方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应当适当顺应国际私法潮流,广泛借鉴国外优秀立法成果。对我们现有的以侵权行为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进行改良,引入新的管辖权标准。加强和其他发达国家合作,鼓励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进行协议管辖等等,进一步弥补现行立法的不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计算机网络域名论文参考文献

[1].梁俊.论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责任的认定[D].西南政法大学.2014

[2].董文华.论宝洁公司诉国网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案的管辖权问题[D].西南政法大学.2014

[3].陈明明.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之冲突[J].山东审判.2013

[4].郭学文.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制[J].求索.2010

[5].王进.网络域名的权益保护——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诉王××计算机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一案评析[C].200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论文集(下).2009

[6].刘昂.计算机网络域名法律性质及其保护研究[D].兰州大学.2009

[7].付忠.上海首起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及商业诋毁案一审宣判[N].中国知识产权报.2008

[8].杨柏勇,姜颖.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的审理[J].人民司法.2008

[9].周永旭,钟轩.乐清市民告赢英国企业[N].温州日报.2005

[10].杨煜,袁秀挺.域名持有人的“反向侵权”——首例不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裁决的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评析[J].知识产权.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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