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安县供电公司河南新安471800)
摘要:县域境内煤矿属于重要电力客户和高危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案例都体现了供电企业的行业监管职责。做到煤矿供电安全“零事故”,把供电公司对高危行业供电安全风险责任降到最低,就要做好用电检查工作。
关键字:高危行业用电检查
1前言
县域境内有多家煤矿,属于重要电力客户,也属于高危行业,都由县供电公司供电,煤矿用电量一度占公司月度售电量的四分之一,经济效益明显,但安全供电风险巨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中,县公司级单位的安全目标其中一项就是“不发生煤矿一般及以上非伤亡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也强调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要求“对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客户,每年必须开展春、秋季安全专项检查”。因此,根据以往供电公司涉高危用户停电事件案例,为有效防控、合理避险,督促煤矿等高危用户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公司多措并举,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
2开展用电检查排查供电风险隐患
2.1摸清辖区煤矿用户基本情况
通过政府部门审批确认本县域内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共13户,均为煤矿开采这一高危行业。现正常生产煤矿7户,技改煤矿2户,矿井保护性关停,且不再通风、排水的停产煤矿4户。按地理位置大致可划分为两大区域,一是山下区域,属大型开采矿井,主要以110千伏变电站供电为主;二是山上区域,均为兼并重组的小型矿井,主要以另一35千伏变电站供电为主。
2.2开展对客户受电设备巡查,及时向政府汇报隐患情况
为扎实做好高危行业用电客户安全工作,公司每季度至少对重要电力客户用电情况进行现场走访一次,每月中旬还不定期走访客户,在走访过程中协助客户排查内部安全用电隐患。同时要求客户按时开展月度设备巡查,于每月底前将巡查结果报营销部汇总后纳入“一户一档”,并对客户巡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40%。做为高危行业供电侧的管理者,公司时刻重视此类客户的安全供用电情况。就线路隐患,矿井保护性关停等现状,向政府等部门呈报了煤矿用电安全隐患报告。
3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合理规避企业责任
3.1严防输电线路外力破坏故障跳闸停电
严防对县公司资产的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尤其是涉及煤矿等高危用户的变电站的电源进线、联络线路的外力破坏。保证每天12h在线巡视。对变电站内二次设备进行隐患排查,防止因保护软硬压板投退不正确等原因,导致低等级电压线路故障引起主变越级跳闸,进而全站失压,高危用户线路停电。对公路沿线、道路改线、线下堆放场所进行不间断特、快巡。
3.2提请政府下文督促乡镇政府牵头清理线下违建
根据高压电力线路因外力破坏等原因故障停电造成乡镇大面积停电、煤矿等高危企业停电引发安全事故的事实案例和本地类似隐患分析统计,公司提请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下发了督办文件《关于对电力线路下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整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为责任整改单位,乡镇主管副职为责任人进行牵头处理。这样做既体现了有法必依,也一定程度上减轻因电力通道原因引发涉及高危企业用电安全的风险。公司将文件涉及内容的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上报政府督办部门签收,并请求加大督察力度。
3.3根据政府文件和行业规范开展煤矿供电安全检查
公司根据原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政府文件、国家安监局《煤矿安全规程》等行业规范,制定《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隐患排查表》,营销部牵头,安监、调控、运维等多部门,依据上级公司文件如《省电力公司重要电力客户供用电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等,统一划定、不断优化完善参与部门的职责,联合对煤矿等高危用户的输变电设施进行检查,现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用户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电力负责人在通知书上签字、盖单位章。通知书中明确了要求煤矿用户产权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应能熟练操作设备,在供电公司所供电源一路或多路异常停电时,采取进线电源线路切换或利用自备应急电源,快速恢复地面或井下等保证安全的必要用电设施供电。重点指出了煤矿用户没有应急自备保安电源的安全隐患,且要做好电网电源停电后的安保措施。公司将整体检查结果以函的形式呈送政府和安监局。属于关停产高危用户的,已报政府批准进行年度重要电力用户等级降级。目前已经进行定期(每季度)专项检查和正式函件报送政府,并进行影像文字资料的档案保存。
3.4修订和煤矿签订的各种协议文本
公司修订了与煤矿等高危用户的《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并附加《安全协议》,明确告知存在电网随时意外停电的危险点,删除不必要也不利于供电公司的责任条款。
3.5加大涉煤矿用户供电侧和用电侧输变电设施改造
考虑到煤矿用户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为持续提升该类用户供电可靠性,保障其供电线路不间断供电需求,重点部署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联合调试的工作。公司积极进行了主变增容改造,使在变电站电源进线之一或主变之一因故停电期间,保证单台主变自动带所有负荷并不间断供电。公司还积极协助煤矿用户建立来自不同110kV变电站的第三电源进线,甚至是来自电厂直供的备用电源(已建成一家),并通过增加切换和闭锁设备、制定现场规程、定期轮换主供电源线路、事故预案演练等方式确保能够发挥作用。
3.6严格煤矿用户用电手续办理和审批
根据国家电力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公司逐项对煤矿用电资质、手续进行审查。如果某项达不到要求,政府部门又要求给予供电的,要求至少以政府安委会名义出具正式文件通知公司,并在文件上说明原因。目的是一旦发生事故,供电公司就不会因违规供电而承担责任。
3.7对煤矿用户的停限电措施、程序符合政策要求
公司为规避对高危行业煤矿的停限电安全风险,首先打报告征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做好准备,用户要做出书面回应。
4结束语
高危行业用电客户安全供用电关系到社会民生,工作涉及面广、关联性强、任务艰巨。公司通过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度,获得政府涉煤矿供电安全的文件批示,并依据政府批示开展煤矿这一高危行业用电安全工作,积极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客户整改、供电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作用,把供电侧、用户侧隐患消除工作落到实处。在实践中落实政府、煤矿、供电公司三方职责做到政府、煤矿、供电公司三方双赢。对于供电公司来说,高了供电可靠性,增加了煤矿行业售电量,提高了公司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