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田赋负担问题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阎锡山“村制”改革,山西乡村社会,田赋负担问题
田赋负担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张启耀[1](2012)在《一个区域社会的田赋负担问题成因分析——以1927-1937年的山西乡村为中心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代后期,中国乡村普遍存在极高的赋税,山西的情况尤其如此。1927-1937年期间,正是阎锡山统治山西的重要时期。此间,山西农村社会一方面承受着阎锡山"村制"改革之重,一方面又遭受着军阀战争的骚扰,田赋负担十分沉重。同时,山西乡村也面临着同全国其它大多数乡村同样的情况,如赋税在行业和城乡间征收的极端不平等,财政上的中央集权对农村赋税的深刻影响,近代以来的自治运动所导致的地方财政支出的不断膨胀,田赋征收人员的舞弊及地方公务人员的贪腐等,造成这一时期山西农村社会严重的田赋负担问题。作为了解近代山西乡村社会的一个窗口,分析这一问题的成因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3期)
张启耀[2](2009)在《一个区域社会内的农民田赋负担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晚清以来,政府财政拮据日甚一日,而农民的税赋则越来越重,及至20世纪二叁十年代,田赋税负赋额攀升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高度,而田赋征收也在性质上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出现了地方政府征收行为脱离中央政府控制和高度随意性的特征。因此,这一时期的田赋负担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税务活动,而成为挟裹着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等诸多危险漩涡的社会问题。20世纪二叁十年代正是阎锡山统治山西的重要时期,也是他从事战争活动和实施“村制”改革的主要时期,由于军事割据和长期“村制”建设的资金需要,山西农民的人均田赋赋额竞比山东、河南、安徽、湖北等大多省份都要高,另外,在阎锡山势力所及的范围内,包括山西、绥远、察哈尔、河北等省,田赋负担的变种——“兵差”负担要比全国其他省份明显重得多,且几乎每个县份都受到“兵差”的祸害。从阎锡山的长远打算来看,他是试图借助村制整顿,以村长制取代里甲制,实行新的催粮纳税制度,但山西各地的田赋征收方式随着“村制”建设的实施效果不同而有所变化,有些县份实行得较好,在某些县份却遭到保守势力的抵制,结果造成了各地田赋征收方式的混乱,为阎锡山的赋税征收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是,也可以看到,阎锡山政府对县属是令必行、行必果,管理较为严紧,确立了县长直接领导下的以村长为中心的村庄管理体制和“以村为纲”的田赋征收体制,基本把握住了田赋征收的方向。而且,由于阎锡山政权在基层社会构筑了严密的行政统治网,因此,田赋征收也体现出明显的网络性;同时,阎锡山政府对农村社会的掠夺又具备手段上的多样性,如从征粮摊款到征派公差再到征发徭役等,因而,这种掠夺性又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所以,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一时期的山西田赋征收进行得还是较为顺利的。此外,阎锡山的村制改革对山西农村行政体制的完善和防御体系的建立起了一定作用,对农村的治安环境有一定的改变,从而使山西农村的暴力抗粮抗税斗争受到很大的抑制,由此,这一时期的山西农村社会秩序也较为稳定。相对而言,以村长副为代表的山西村庄领导阶层并没有形成对县政完全把持的局面,但由于阎锡山对地方势力有一定的依赖和妥协,因此,尽管政府出台了各种规章制度以规范和监督村长副的公务行为,农村的贪腐现象却有增无减,且地主劣绅掌握和把持了农村政权。不过,随着后来政府征收政策的日益苛重,农村赋税任务成为一种无法圆满完成的事务。很多时候,村长副不得不垫付上交的赋税,有为此而倾家荡产或丧命者。这样,不要说地主富农,就是一般的农户也不愿担此职务。从整个山西田赋政策的实质来看,它是阎锡山政府对农村的一种更具有隐蔽性的剥削政策,但也同样是加剧山西农村经济崩溃和农村社会衰落的重要原因。因此,从长远来看,要取得社会经济的真正繁荣和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多予少取的建设性的农村政策是十分必要的,这正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本文来源于《南开大学》期刊2009-04-01)
晏雪平,毛有军[3](2006)在《清代江西南昌府重赋问题考辩——对于清代前中期农民田赋负担的重新认识》一文中研究指出江南“重赋”是明清财政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其直接关系到明清两代农民负担的轻重与否。本文试图通过清代南昌府重赋问题的减免来考察清代前中期农民的负担,并且对这种减税政策所造成的农民负担“减而不轻”作出一定的解释。(本文来源于《宜春学院学报》期刊2006年01期)
周志初,李琦[4](2005)在《晚清田赋负担水平若干问题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晚清时期,政府统计的田赋收入由约0.3亿两渐增至0.5亿两,而实际征收的田赋估计要增加1倍。与此同时,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农业产值也有明显的增长,清末实际征收的田赋额尚不到农业产值的3%。从这一角度看,田赋负担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但由于耕地占有不均,大量的农业剩余为封建地主所有。此外,由于人均耕地面积明显减少和人均农业产出的下降,晚清田赋实际负担水平较清代前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观点并不成立。(本文来源于《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5年06期)
田赋负担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晚清以来,政府财政拮据日甚一日,而农民的税赋则越来越重,及至20世纪二叁十年代,田赋税负赋额攀升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高度,而田赋征收也在性质上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出现了地方政府征收行为脱离中央政府控制和高度随意性的特征。因此,这一时期的田赋负担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税务活动,而成为挟裹着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等诸多危险漩涡的社会问题。20世纪二叁十年代正是阎锡山统治山西的重要时期,也是他从事战争活动和实施“村制”改革的主要时期,由于军事割据和长期“村制”建设的资金需要,山西农民的人均田赋赋额竞比山东、河南、安徽、湖北等大多省份都要高,另外,在阎锡山势力所及的范围内,包括山西、绥远、察哈尔、河北等省,田赋负担的变种——“兵差”负担要比全国其他省份明显重得多,且几乎每个县份都受到“兵差”的祸害。从阎锡山的长远打算来看,他是试图借助村制整顿,以村长制取代里甲制,实行新的催粮纳税制度,但山西各地的田赋征收方式随着“村制”建设的实施效果不同而有所变化,有些县份实行得较好,在某些县份却遭到保守势力的抵制,结果造成了各地田赋征收方式的混乱,为阎锡山的赋税征收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是,也可以看到,阎锡山政府对县属是令必行、行必果,管理较为严紧,确立了县长直接领导下的以村长为中心的村庄管理体制和“以村为纲”的田赋征收体制,基本把握住了田赋征收的方向。而且,由于阎锡山政权在基层社会构筑了严密的行政统治网,因此,田赋征收也体现出明显的网络性;同时,阎锡山政府对农村社会的掠夺又具备手段上的多样性,如从征粮摊款到征派公差再到征发徭役等,因而,这种掠夺性又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所以,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一时期的山西田赋征收进行得还是较为顺利的。此外,阎锡山的村制改革对山西农村行政体制的完善和防御体系的建立起了一定作用,对农村的治安环境有一定的改变,从而使山西农村的暴力抗粮抗税斗争受到很大的抑制,由此,这一时期的山西农村社会秩序也较为稳定。相对而言,以村长副为代表的山西村庄领导阶层并没有形成对县政完全把持的局面,但由于阎锡山对地方势力有一定的依赖和妥协,因此,尽管政府出台了各种规章制度以规范和监督村长副的公务行为,农村的贪腐现象却有增无减,且地主劣绅掌握和把持了农村政权。不过,随着后来政府征收政策的日益苛重,农村赋税任务成为一种无法圆满完成的事务。很多时候,村长副不得不垫付上交的赋税,有为此而倾家荡产或丧命者。这样,不要说地主富农,就是一般的农户也不愿担此职务。从整个山西田赋政策的实质来看,它是阎锡山政府对农村的一种更具有隐蔽性的剥削政策,但也同样是加剧山西农村经济崩溃和农村社会衰落的重要原因。因此,从长远来看,要取得社会经济的真正繁荣和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多予少取的建设性的农村政策是十分必要的,这正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田赋负担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1].张启耀.一个区域社会的田赋负担问题成因分析——以1927-1937年的山西乡村为中心考察[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2].张启耀.一个区域社会内的农民田赋负担问题[D].南开大学.2009
[3].晏雪平,毛有军.清代江西南昌府重赋问题考辩——对于清代前中期农民田赋负担的重新认识[J].宜春学院学报.2006
[4].周志初,李琦.晚清田赋负担水平若干问题的考察[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