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对传统版权法的挑战(论文文献综述)
林秀芹[1](2021)在《人工智能时代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重塑》文中提出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起对传统的合理使用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从结构主义整体观出发的研究表明,随着AI学习和创作的发展,传统版权法的"作者中心主义"和严格的"三步检验法"不能适应AI技术变革的需要。为了促进创新和AI技术的发展,合理使用应当扩张并进行制度重塑。首先应以"合理使用"这一术语替代"限制与例外"。其次,随着AI创作的兴起、人类作者角色的淡出和作者的"袪魅",应当重构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将合理使用提升至与版权保护比肩的地位。再次,应当将为了AI学习、创作使用版权作品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但如果AI"输出"的作品与原作品实质相似,则应当属于版权人的控制范围。最后,我国着作权法应当采用灵活的、有弹性的合理使用立法模式。
李晶,张靖辰[2](2021)在《《音乐现代化法案》对我国版权制度的启示——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乐数据库、版税计算》文中研究表明唱片到数字音乐的转变颠覆了传统音乐产业。传统版权制度面临先授权后使用基本原则的商业打破与版权制度激励目标的难以实现问题。美国2018年《音乐现代化法案》对数字音乐发展的版权制度变革需求作出回应。该法案设立了新的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并对版税率计算方式等作出调整,解决了传统版权制度一些显着缺陷。借鉴该法案对于我国应对数字音乐产业发展所引起的版权问题有所裨益。我国音乐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调整为有限竞争或有限垄断模式,加强透明度与各方监督力度,提升管理能效。音乐数据库的设立需重视元数据问题,确保数据库的有效性。版税率的确立应依据市场而定,可通过技术手段予以实现。
文棋[3](2020)在《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工智能创作的出现带来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从理论上剖析,人工智能创作使得传统版权理论面临三重挑战:创作主体非自然人、作品独创性有争议以及版权归属难题。对于这些挑战,学界有不同的化解方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人工智能创作物的邻接权保护论和雇佣作品保护论。人工智能创作物与两者确有相似之处,然而仔细分析,却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显着差异:人工智能使用权人对作品的控制和就作品创作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并不能类比于取得雇员作品版权的雇主,也不与邻接权人商业性及技术性投入全然类似。现有保护方案未能彻底解决问题。但尚未深究的问题便是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应被纳入版权保护范围。市场语境下版权保护必要性集中体现于作品营利模式对禁止复制权的依赖,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保护必要程度取决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商业应用模式。现阶段模式不依赖于版权保护,将来的技术普及将排除技术本身作为作品独特价值来源的可能,无人类个性化智力添加的人工智能创作物缺乏市场价值而不发生版权保护问题,版权保护现实必要性存疑。相比人类创作,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保护可能有激励过量、利益失衡、作品市场导向加强、技术垄断和社会不平等等风险,纯粹的智能创作缺乏版权保护合理性。但包含智能创作技术应用的人类创作将可能成为版权保护的对象,使用者在素材选取、后期加工甚至对人工智能的训练等方面可以发挥各种创意,版权法应探索对此予以肯定。另一个角度看,独创性来源关乎版权致力文化繁荣进步的制度理想,文化多样性是版权相比专利的特别考量。广义人工智能创作物独创性来源可分为技术独占、特定算法设计、使用者智力劳动添加以及随机因素等。对此,当作品与人类智力劳动或个性选择存在一一对应关系时,不论是否有人工智能创作的因素,作品都应当受到版权保护;相反,二者无此种对应关系,基于上述公共利益的考量,应排除版权保护。
王雅欣[4](2020)在《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学术交流的不断深入,开放获取运动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近年来,随着开放获取期刊在科学、生物医学、人文社科领域的兴起和成功,开放获取逐渐拓展至图书领域。图书开放获取是将学术研究免费的数字传播,而版权保护对作品的控制客观上限制了图书开放获取,两者产生冲突。因此,解决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之间的矛盾将成为重要课题。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并不是一道单选题,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最终目标相一致,核心价值都在于保障文化繁荣和促进社会进步,因而两者具有协调的可能性。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的基本关系,然后从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相关利益方为出发点,对国内外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相关论文进行梳理,运用经典博弈模型分析各主体间的利益纠纷,试图寻求最佳的利益均衡、协调各方矛盾的策略,以期从法律法规、社会舆论、个人层面对提出相对应的建议,推动我国图书开放获取健康发展。
张帅[5](2020)在《我国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网络版权时代,版权技术保护措施是版权人及相关权利人为了防止、限制他人未经许可、授权对其作品、表演等受保护的版权客体的非法使用而施加的一系列技术防范手段,其性质是一种私力救济手段而非法律所创设的一项新权利,具有实施主体特定性、客体有效性、目的合法性等特征,国际社会基于功能层面的考量通常将其划分为“版权保护措施”和“接触控制措施”两类。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规定的合理性在于其能保护版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正当利益、激励后续创作、矫正作品的外部性;为尊重表达自由与创作自由、协调与合理使用制度、首次销售原则以及个人隐私权保护的冲突,版权法对技术措施予以规制具有正当性。我国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从宏观层面来看,制度设计不够精巧,立法分布过于零散,体系化不强;从微观层面来看,相关条文规定过于原则化和简单化,具体存在以下三项主要问题:第一,技术措施基本内涵的界定不够明确;第二,技术措施实施主体的义务与责任缺失;第三,技术措施的限制与例外不足。通过比较与评析国际区域、组织以及代表性国家的相关制度,可为我国提供三点借鉴与启示:第一,明确界定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基本内涵;第二,适当降低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法律保护水平;第三,灵活设置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限制与例外。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在确立以利益平衡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技术中立原则为立法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以下三项完善建议:第一,明确界定技术措施的基本内涵;第二,增设技术措施实施主体的义务与责任;第三,完善技术措施的限制与例外。
刘凤双[6](2020)在《新技术背景下新闻版权纠纷成因及化解策略研究》文中指出自诞生之日起,版权就蕴含着自然权利与工具主义的双重价值属性,与媒介技术的发展紧密相关。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新的媒介形式层出不穷,打破了内容生产者、传播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挑战着我国既有的新闻版权保护机制,新闻版权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纠纷主体愈加多元化,矛头指向了聚合型媒体;未经授权转载、深度链接成为现阶段新闻版权纠纷的矛盾焦点;面对新闻版权侵权,新闻媒体大多以舆论战的方式进行维权,少数采用诉讼的维权方式。在对大量新闻版权纠纷案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价值观、制度、经济三个层面出发,分析了新技术背景下新闻版权纠纷的成因,认为新旧媒体之间的版权话语交锋本质上是传统版权理念与互联网价值逻辑的冲突,传统媒体坚守“因获利而创造”的传统版权理念,新型聚合媒体基于互联网互通共享的价值逻辑呼唤新的版权理念的出现,这种价值逻辑的冲突使得新旧媒体之间的版权矛盾难以调和。在新闻媒体之间的版权纠纷频繁发生且愈加复杂的同时,我国传统版权制度存在滞后性及诸多缺陷,制度上的应对无力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新闻媒体版权纠纷的发生。但究其根本还是新闻媒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失衡。一方面,“零时差转载”使得内容生产的投入与回报难成正比;另一方面,传统媒体“二次售卖”盈利模式被冲击,尚未探索出新的盈利模式与我国情况相似,美国与欧盟地区同样面临着新闻媒体版权纠纷问题。第三章考察了美国“热点新闻滥用规则”和欧盟新版权法改革,得出:取道竞争法,采用非版权方案解决版权问题;以及注重需求侧,推动传统媒体数字化转型两条有益启示。最后,本文结合我国新闻媒体版权纠纷现状,合理借鉴欧美地区的版权纠纷化解方案,从三个层面得出化解我国新闻媒体版权纠纷的可行路径:从媒体层面来看,媒体自身要完善自力保护程序,加快数字化转型;从行业层面来看,新旧媒体应加强内容与渠道的深度融合,共同推动媒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既要优化版权规则设计,更要聚焦用户需求侧,引导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蔡桂平[7](2019)在《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协调研究》文中指出技术措施是数字时代权利人为保护作品或其它客体而采用的技术手段。目前技术措施无法智能识别使用者对作品的使用是否合理,只能阻止所有未经授权接触或使用作品的行为。可见,技术措施与合理使用存在天然的冲突。加之我国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措施保护,使得这种冲突愈加激烈。首先,禁止直接规避条款彻底架空传统版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其次,禁止提供规避手段条款更是让使用者难以实现合理使用行为,最后,技术措施的应用直接打破了传统版权法建立的利益平衡机制,权利人在保护期限到期的作品上设置技术措施不利于公众对作品进行利用。然而,合理使用不是使用者积极的权利,是使用者无须经授权和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行为。使用者不能以合理使用为由,实施直接规避技术措施或提供规避手段的行为。为促进知识传播、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协调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冲突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也是符合版权法利益平衡的价值目标。为合理使用留下必要的空间,协调权利人与公众的利益平衡,可适当借鉴美国、欧盟或澳大利亚有关立法模式,适当降低技术措施保护水平,建立使用者与权利人沟通协商机制。在规定技术措施保护条件方面,明确技术措施保护期限、明确技术措施保护的有效性。在降低技术措施保护水平方面,不禁止直接规避技术措施,设定提供规避手段行为的例外情形。最后建立使用者与权利人沟通协商的有效机制,规定技术措施采用人的注明义务,以便使用者联系权利人,更好地维系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曾小强[8](2019)在《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适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在改变作品传输方式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消费习惯。以电子书为例,只需要拥有一个体积小、质量轻、能够兼容数字作品的阅读器,就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阅读,携带极其方便,无需家里腾出空间堆放,网络上购买电子书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选择。然而,数百年来消费者一直购买纸质版书籍并且按照自己的意愿转售它们,如今以同等价格在网络上购买的电子书却不能够转售,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可思议的。网络环境下,数字作品的流通可以不依附于有形载体,复制行为难以有效控制,严重压缩了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适用空间。而如今数字作品二手市场正快速发展,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被不断加强,各种新技术层出不穷,再次审视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时机已经成熟。要检查的问题包括网络环境下是否需要更新当前版权人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如何合理的对在线许可进行认定;是否有足够的技术能够有效遏制住盗版等。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案例评述的方法,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简要介绍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概念、起源及适用条件,并且笔者从基本理论入手,分析该原则拥有调节版权人与公众之间利益平衡和解决版权与物权冲突的制度价值。第三章介绍版权权利用尽原则面临的三种具体困境,分别是网络发行行为的性质不明、网络许可协议对销售的侵蚀、网络转售伴生复制的侵权行为。第四章,笔者收集和整理了美国、欧盟的立法进展及其面临的主要争议,重点介绍了美国DMCA第104条的报告以及欧盟《软件指令》,并对二者进行了比较,然后以美国ReDigi案、欧盟UsedSoft案为典型进行详尽的分析。第五章,论述了对版权权利用尽原则在网络环境下适用的必要性,并对第三章面临的三种困境进行一一回应。通过具体认定数字作品网络发行属于传统发行行为,数字作品网络交易协议的性质属于销售,数字作品网络转售不侵犯复制权,以期完美解决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适用面临的困境。
刘京华[9](2019)在《版权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策略选择》文中研究指明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知识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各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依赖版权保护及其经济属性而生存、发展的版权产业,也构成了当今全球知识经济的强大动力。随着全球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产权为载体的版权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英美等发达国家普遍以版权产业为抓手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推动本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增加就业等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学者对本国版权产业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指导下对本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及其经济贡献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这为开展国际比较研究提供了研究基础。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版权产业的概念界定,本文从英国颁布的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法《安妮女王法令》入手,通过梳理国内外文献,并进行理论基础的梳理,总结出版权产业发展的驱动机制。此后,从国际比较的视角对版权产业发展进行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的比较研究,首先从版权产业历史演变的视角比较各国版权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历程,分析国外版权产业的发端以及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进程,由此从纵向分析的视角得出版权产业发展的历史规律。此后,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版权产业所界定的统一概念框架下,对世界各国版权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制度安排进行横向比较,主要比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版权产业就业占总就业比重、产业竞争力、版权保护政策和版权产业促进政策等几个方面。此后,通过跨国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分析,对版权产业发展驱动机制做实证检验,探究影响版权产业发展水平的各类影响因素,特别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版权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对比分析,探索适合发展中国家版权产业发展的路径。在全方位的国际比较及实证检验之后,结合中国版权产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态势,从政府管理困境、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人才缺乏、资金不足以及国际竞争力比较弱等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从现实问题出发,提出我国版权产业科学发展的总体策略及具体对策建议。本文所提出的主要对策建议包括:要采取守正创新、双效合一,社会效益优先的发展原则的原则;走双线并进、内外结合的总体路径;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版权产业的发展,构建我国版权产业“走出去”新格局。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我们应该着力构建更高效的版权产业管理体系,推进版权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版权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拓宽版权企业融资渠道,全方位提升版权产业国际竞争力。
雷天玥[10](2019)在《困境与出路: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保护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数字技术与新媒体传播方式日益发展的今天,虚拟空间的言论活动空间比之现实空间更为广泛,版权制度的参与者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版权权利人、版权侵权人、监管者三方,尤其是在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成为了交错繁复的信息网络中的终端,可能同时兼任创造、发表、传播甚至是监管的职能,同时,作品内容的复制更为容易且难以监管,侵权行为的发生更为常态化,侵权主体的确定更为困难,安全保障义务适用范围模糊,现有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遇到现实困境。本文将研究版权保护的相关制度在新媒体技术背景下面临的困境,分析这种困境的根源,完善版权保护相关立法及提出未来可能采用的技术手段以应对新技术新环境以及发展的新趋势带来的挑战的出路和对策。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区分于传统环境下的版权的特征,分析现有的保护制度遭遇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新的解决方法的必要性。第三章主要对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保护中突出的困境进行分析,包括合理使用制度、避风港规则和法定许可制度,并结合现实案例进行研究分析。第四章主要研究当前立法实践中对前文所述的问题提出的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从当前较为重要的《电子商务法》和《着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草案相关规定出发,研究立法进展并进一步分析其依然具有的不足之处。第五章分别从制度的完善和新兴技术应用两个角度研究版权保护现有困境的出路,以期为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提出切实可行且完善的建议。
二、网络:对传统版权法的挑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网络:对传统版权法的挑战(论文提纲范文)
(1)人工智能时代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重塑(论文提纲范文)
引 言 |
一、人工智能时代创作方式的变革及其对合理使用的挑战 |
二、现行合理使用制度的内涵及其在人工智能时代的适用困境 |
(一)合理使用制度的内涵与术语选择 |
(二)“作者中心主义”及其对合理使用的挤压效应 |
1.“作者中心主义”下复制权的不断扩张 |
2.计算机“输入”与“输出”中的复制行为分析 |
(三)传统版权法中合理使用的从属地位与限缩解释 |
(四)人工智能时代合理使用的适用困境 |
1.理论困境:AI创作的兴起与“作者中心主义”的冲突 |
2.制度困境:AI创作使用与“三步检验法”的冲突 |
三、结构主义视角下合理使用制度的重塑 |
(一)结构主义方法论的内涵及其适当性 |
(二)整体观视角下合理使用制度的重构 |
1.将“限制与例外”正名为“合理使用” |
2.提升合理使用的地位 |
3.扩展合理使用的范围:将为了AI学习、创作而使用作品纳入合理使用 |
4.优化立法模式:采用弹性、开放式的合理使用 |
(2)《音乐现代化法案》对我国版权制度的启示——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乐数据库、版税计算(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数字音乐发展对传统版权制度的挑战 |
(一)数字音乐行业的发展 |
(二)传统版权制度的挑战 |
1.“先授权后使用”基本原则的不遵守 |
2.版权收益与激励创新的不平衡 |
三、《音乐现代化法案》的“胜利” |
(一)《音乐现代化法案》实施前音乐版权制度 |
1.双边市场下的一对一版权许可 |
2.歧视性录音制品版税率 |
(二)《音乐现代化法案》的商业实践召唤 |
(三)《音乐现代化法案》实施后音乐版权制度 |
1.机械许可集体组织与数据库的设立 |
2.“买卖双方意愿”版税标准与版税率法院程序 |
四、《音乐现代化法案》对我国数字音乐版权制度的启示 |
(一)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优化:有限竞争、有限垄断、外界监督 |
(二)音乐作品数据库的建立:元数据、统一、维护 |
(三)音乐市场版税税率的优化:市场、公正、灵活 |
五、结语 |
(3)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使得人工智能创作物不断出现 |
二、研究意义:实践价值及理论价值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四节 本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人工智能创作对传统版权法理的挑战 |
第一节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创作者非自然人 |
第二节 人工智能创作是否具有独创性有争议 |
一、不同判断标准及对象 |
二、人工智能如何生成作品 |
三、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是否是创作 |
四、一个反思——评价生成过程创造性的意义 |
第三节 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归属难题 |
一、归属于人工智能 |
二、归属于程序设计者 |
三、归属于人工智能使用者或所有人 |
第三章 人工智能创作物现有保护方案再评讨 |
第一节 雇佣作品保护论 |
一、应用雇佣作品规则解释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归属问题 |
二、雇佣作品论应用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法理障碍 |
第二节 邻接权保护论 |
一、貌似契合保护人工智能需求的邻接权制度 |
二、邻接权主体与人工智能所有者及使用者有本质区别 |
第四章 公共利益视角下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保护必要性与合理性之追问 |
第一节 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保护必要性探析 |
一、智能创作商业应用模式与版权保护必要性之关联 |
二、智能创作商业应用模式现状考察 |
三、智能创作两种商业应用模式实质差异及未来发展可能 |
第二节 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保护合理性质疑 |
一、人工智能版权保护导致版权制度之利异化 |
二、人工智能版权保护导致版权制度之弊凸显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五章 人工智能创作物规制路径——审视独创性来源以区分对待 |
第一节 独创性之本质与文化多样性 |
第二节 从独创性来源看人工智能创作物与人类创作的本质差异 |
第三节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区分化规制策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综述与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评述 |
1.3 研究内容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预期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 |
2.1 图书开放获取概念、特点与主要模式 |
2.1.1 图书开放获取概念 |
2.1.2 图书开放获取特点 |
2.1.3 图书开放获取主要模式 |
2.2 数字版权相关理论问题 |
2.2.1 数字版权的概念 |
2.2.2 合理使用制度 |
2.3 博弈论相关知识 |
2.3.1 博弈概念 |
2.3.2 博弈分析要素 |
2.3.3 博弈分类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的冲突性与协调性分析 |
3.1 两者冲突的表现 |
3.1.1 版权保护与图书资源共享的冲突 |
3.1.2 版权与图书学术创新的冲突 |
3.2 两者冲突的影响 |
3.2.1 阻碍图书开放获取的发展 |
3.2.2 未能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
3.3 两者冲突的原因 |
3.3.1 版权保护的多样性 |
3.3.2 图书开放获取的公有与版权保护的私有 |
3.4 两者协调的可能性 |
3.4.1 版权保护是图书开放获取的基础 |
3.4.2 图书开放获取促进版权目标的实现 |
3.5 两者协调的方式 |
3.5.1 合理使用 |
3.5.2 授权要约 |
3.5.3 法定许可 |
3.5.4 强制许可 |
3.6 本章小节 |
第4章 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相关利益方的博弈分析 |
4.1 图书开放获取中相关利益方的版权关系分析 |
4.1.1 图书资源的相关利益方分析 |
4.1.2 图书资源的相关利益方利益诉求分析 |
4.2 学术机构与出版商的博弈 |
4.2.1 学术机构与出版商的竞合关系 |
4.2.2 博弈模型 |
4.2.3 博弈分析 |
4.3 学术机构与作者的博弈 |
4.3.1 学术机构与作者的竞合关系 |
4.3.2 博弈模型 |
4.3.3 博弈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协调策略 |
5.1 国家法律法规层面 |
5.1.1 完善版权相关法律法规 |
5.1.2 建立版权补贴政策 |
5.2 社会舆论宣传层面 |
5.2.1 加强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利益平衡理念宣传 |
5.2.2 提高对版权保护的信息技术 |
5.3 个人层面 |
5.3.1 提升学术机构参与图书开放获取的积极性 |
5.3.2 加强公众版权保护意识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域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理论基础 |
2.1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概述 |
2.1.1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缘起与发展 |
2.1.2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概念与性质 |
2.1.3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特征与分类 |
2.2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相关理论 |
2.2.1 利益平衡理论 |
2.2.2 财产权劳动理论 |
2.2.3 版权激励理论 |
2.2.4 公共领域理论 |
3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规制的必要性 |
3.1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规定的合理性 |
3.1.1 保护正当利益 |
3.1.2 激励后续创作 |
3.1.3 矫正作品外部性 |
3.2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必要限制的正当性 |
3.2.1 尊重表达自由与创作自由 |
3.2.2 协调与合理使用制度的冲突 |
3.2.3 协调与首次销售原则的冲突 |
3.2.4 协调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冲突 |
4 我国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4.1 我国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的现状 |
4.1.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
4.1.3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4.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4.2 我国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存在的问题 |
4.2.1 技术措施基本内涵的界定不够明确 |
4.2.2 技术措施实施主体义务与责任缺失 |
4.2.3 技术措施的限制与例外不足 |
5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的域外考察 |
5.1 国际区域或组织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的相关规定 |
5.1.1 国际条约与协议的相关规定 |
5.1.2 欧盟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 |
5.2 英美法系代表国家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 |
5.2.1 美国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 |
5.2.2 澳大利亚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 |
5.3 大陆法系代表国家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 |
5.3.1 德国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 |
5.3.2 法国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 |
5.4 比较与评析:对完善我国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的启示 |
6 完善我国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的建议 |
6.1 确立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的立法原则 |
6.1.1 利益平衡原则 |
6.1.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6.1.3 技术中立原则 |
6.2 明确界定技术措施的基本内涵 |
6.3 增设技术措施实施主体的义务与责任 |
6.4 完善技术措施的限制与例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新技术背景下新闻版权纠纷成因及化解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一章 我国新闻版权纠纷的历史演变及现状呈现 |
第一节 新闻版权纠纷的历史演变 |
一、1991-2004年:版权纠纷少有发生 |
二、2005-2010年:新旧媒体版权大战拉开序幕 |
三、2011年至今:新技术发展激化版权矛盾 |
第二节 新闻版权纠纷的现状呈现 |
一、多元主体矛头指向聚合型媒体 |
二、未授权转载、深度链接成矛盾焦点 |
三、维权手段以舆论为主,诉讼为辅 |
第二章 新技术背景下新闻版权纠纷成因分析 |
第一节 价值观层面:互联网价值逻辑冲击传统版权理念 |
一、传统版权理念强调“所有权利保留” |
二、互通共享价值逻辑冲击传统版权理念 |
第二节 制度层面:传统版权保护机制无力应对新问题 |
一、新闻作品版权归属混乱且存在矛盾 |
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认定存在争议 |
三、避风港原则的使用面临现实难题 |
四、合理使用制度被随意扩大使用 |
第三节 经济层面:新闻媒体之间利益分配严重失衡 |
一、新闻内容生产与回报难成正比 |
二、“二次售卖”传统盈利模式坍塌 |
第三章 国外新闻版权纠纷化解机制考察 |
第一节 取道竞争法:美国“热点新闻滥用原则”启示 |
一、版权法对新闻作品保护的薄弱性 |
二、“热点新闻滥用规则”的确立和发展 |
三、美国非版权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
第二节 聚焦需求侧:欧盟新版权法改革启示 |
一、现行版权法无法适应数字时代新现实 |
二、欧盟新版权法改革效果争议不断 |
三、欧盟新版权法改革的有益反思 |
第四章 我国新闻版权纠纷化解思路探索 |
第一节 媒体层面:完善自力保护程序 |
一、明确新闻作品权利归属 |
二、借技术手段加强侵权监测 |
三、推动新闻内容分级付费 |
第二节 行业层面:共建媒体版权合作机制 |
第三节 国家层面:健全并创新现有版权保护机制 |
一、优化现有的新闻版权保护制度 |
二、借用竞争法化解新闻版权纠纷 |
三、聚焦需求侧以推动媒体数字化转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冲突 |
第一节 技术措施的概述 |
一、技术措施的界定 |
二、技术措施的分类 |
三、规避技术措施行为 |
第二节 冲突的表现 |
一、禁止直接规避条款“架空”合理使用 |
二、禁止提供规避手段合理使用难以实现 |
三、技术措施保护破坏版权法建立的平衡机制 |
第三节 冲突的根源 |
一、技术措施的技术特性 |
二、我国严格的技术措施保护 |
第三章 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合理使用的法律性质 |
一、从技术措施保护反思合理使用的性质 |
二、数字技术下合理使用制度的合理性 |
第二节 技术措施法律保护的正当性 |
一、保护“版权保护措施”的正当性 |
二、保护“接触控制措施”的正当性 |
第三节 协调冲突的理论依据与原则 |
一、利益平衡是版权法的价值目标 |
二、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 |
三、凸显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第四章 域外国家协调冲突的立法规定 |
第一节 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的规定 |
一、差别对待“接触控制措施”与“版权保护措施” |
二、美国版权法的例外规定与定期公布例外机制 |
第二节 欧盟:《信息社会版权指令》的规定 |
一、技术措施严格保护规定 |
二、指令对“例外与限制”的保障性规定 |
第三节 澳大利亚:《数字议程法案》的规定 |
一、技术措施宽松保护规定 |
二、协调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规定 |
第五章 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协调与完善 |
第一节 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协调路径 |
一、“合理规避”路径 |
二、使用者与权利人协商路径 |
第二节 完善技术措施保护的建议 |
一、明确技术措施的保护条件 |
二、降低技术措施保护水平 |
三、为“提供规避手段行为”设定例外 |
四、建立使用者与权利人的沟通协商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沿革 |
一、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概念 |
二、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起源 |
三、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适用条件 |
第二节 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制度价值 |
一、调节版权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
二、解决版权和物权之间的冲突 |
第三章 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适用的困境 |
第一节 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适用的具体困境 |
一、网络发行行为性质的不明 |
二、网络许可协议对销售的侵蚀 |
三、网络转售伴生复制的侵权行为 |
第二节 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适用面临困境的原因 |
一、网络环境下数字作品的流通不依附于有形载体 |
二、网络环境下数字作品的复制难以有效控制 |
第四章 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适用之域外考察 |
第一节 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进展及其争议 |
一、美国的立法进展及其争议 |
二、欧盟的立法进展及其争议 |
三、美国和欧盟立法进展及相关争议比较 |
第二节 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典型案例 |
一、美国的相关典型案例 |
二、欧盟的相关典型案例 |
第五章 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适用困境的解决 |
第一节 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适用的必要性 |
一、数字作品流通的需要 |
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 |
三、版权法回应数字技术发展的需要 |
第二节 数字作品网络发行行为性质的认定 |
一、发行行为不以作品存在于有形载体为前提条件 |
二、发行行为以作品复制件的所有权转让为核心特征 |
第三节 数字作品网络许可协议性质的认定 |
一、规避销售行为协议的效力认定 |
二、销售协议与许可协议的区分 |
第四节 数字作品网络转售是否侵犯复制权的认定 |
一、网络转售中发生的复制行为属于版权人的默示许可 |
二、网络转售中发生的复制行为不属于复制权的控制范围 |
三、网络转售中采用新技术对侵犯复制权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版权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策略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有关研究 |
二、中外版权产业发展史视角的研究 |
三、法律经济学视角下版权制度问题研究 |
四、有关版权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 |
五、相关文献的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版权 |
二、版权产业 |
三、版权产业研究对象的选定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相关经济理论 |
一、精神劳动及精神生产理论 |
二、产业资本循环理论 |
三、国际产品价值理论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有关理论 |
一、经济增长理论 |
二、产业融合理论 |
三、产业生态圈理论 |
第四节 理论评述和理论模型构建 |
一、理论评述 |
二、理论模型构建思路 |
三、理论模型的作用机理 |
第二章 版权产业的历史溯源及发展历程比较 |
第一节 版权思想的历史渊源及制度演变 |
一、国外版权思想的缘起及制度演变 |
二、中国古代版权思想的溯源 |
三、中国近现代版权意识的勃兴及其实践 |
第二节 各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历程 |
一、发达国家版权产业的发展历程 |
二、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版权产业发展历程的评述 |
一、技术革新及版权立法推动了版权产业的发展 |
二、版权保护水平应与本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 |
第三章 版权产业发展水平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基于经济贡献视角的发展水平比较 |
一、美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
二、英加澳等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
三、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
四、各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比较结果分析 |
第二节 基于竞争力视角的发展水平比较 |
一、版权产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比较 |
二、版权产业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比较 |
第三节 发展水平国际比较的评述 |
一、我国版权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
二、我国版权产业劳动生产率亟待提高 |
第四章 版权产业制度安排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产业规制模式的国际比较 |
一、产业规制概述 |
二、发达国家对版权市场主体的产业规制模式 |
三、中国对版权市场主体的产业规制模式 |
第二节 版权保护政策措施的国际比较 |
一、发达国家的版权保护政策措施 |
二、中国的版权保护政策措施 |
第三节 版权产业促进政策的国际比较 |
一、发达国家的版权产业促进政策 |
二、中国的版权产业促进政策 |
第四节 版权产业制度安排国际比较的评述 |
一、版权产业规制国际比较的评述 |
二、版权保护政策国际比较的评述 |
三、版权产业促进政策国际比较的评述 |
第五章 版权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模型 |
第三节 跨国面板数据模型分析 |
一、计量模型与研究假设 |
二、实证检验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计量模型的结论分析 |
一、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二、模型的研究结论评述 |
第六章 中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机遇、态势及问题 |
第一节 当前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机遇 |
一、版权产业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 |
二、经济增长方式及居民消费结构转型带来红利 |
三、中国版权产业发展已经具备坚实的软硬件基础 |
四、“一带一路”为版权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
第二节 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态势 |
一、中国版权产业的总体市场规模不断壮大 |
二、网络版权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
三、版权保护水平提升助力版权产业良性发展 |
四、经营模式向正版化运营转变 |
第三节 我国版权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
一、版权产业正面临管理困境 |
二、版权产业在供给侧存在结构性问题 |
三、版权产业高素质人才缺乏 |
四、版权产业发展面临资金瓶颈 |
五、版权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
第七章 促进我国版权产业科学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
第一节 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选择 |
一、守正创新、双效合一的发展原则 |
二、双线并进、内外结合的总体路径 |
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
第二节 我国版权产业科学发展的具体对策建议 |
一、构建更高效的版权产业管理体系 |
二、推进版权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加快版权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
四、多渠道拓宽版权企业融资渠道 |
五、全方位提升版权产业国际竞争力 |
结论 |
附录1 :十八大以来我国版权产业相关产业政策汇总 |
附录2 :各国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产业) |
附录3 :各国版权产业对促进就业的贡献(分产业) |
附录4 :WIPO协调下的版权相关法规及国际公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10)困境与出路: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与价值 |
1.2.1 理论价值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目标与思路 |
2 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特征 |
2.1 新媒体发展的新趋势 |
2.2 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特点 |
3 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困境 |
3.1 合理使用制度适用僵化 |
3.2 避风港规则的滥用 |
3.3 法定许可制度适用范围狭窄 |
4 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立法回应及其不足 |
4.1 《电子商务法》中的避风港规则 |
4.1.1 规定“通知——删除”与“通知—反通知”的程序 |
4.1.2 明确了“红旗原则”的适用规则 |
4.2 《电子商务法》对避风港规则的立法不足 |
4.3 《着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的版权规则 |
4.3.1 合理使用制度“列举+概括”的立法模式 |
4.3.2 对法定许可制度的调整 |
4.3.3 增加对“技术保护措施”的具体规定 |
4.4 现有草案的争议与不足 |
5 新媒体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出路”思考 |
5.1 避风港规则的进一步完善 |
5.2 合理构建技术措施与合理使用协调机制 |
5.3 明确“三步检验法”在我国的适用 |
5.4 法定许可制度的调整与完善 |
5.5 版权保护的新兴技术应用 |
5.5.1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版权保护的优势 |
5.5.2 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的应用现状与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网络:对传统版权法的挑战(论文参考文献)
- [1]人工智能时代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重塑[J]. 林秀芹. 法学研究, 2021(06)
- [2]《音乐现代化法案》对我国版权制度的启示——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乐数据库、版税计算[J]. 李晶,张靖辰.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1)
- [3]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问题研究[D]. 文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20(08)
- [4]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研究[D]. 王雅欣.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5]我国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研究[D]. 张帅. 中原工学院, 2020(01)
- [6]新技术背景下新闻版权纠纷成因及化解策略研究[D]. 刘凤双.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7]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协调研究[D]. 蔡桂平.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8]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用尽原则的适用研究[D]. 曾小强.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9]版权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策略选择[D]. 刘京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1)
- [10]困境与出路:新媒体环境下的版权保护研究[D]. 雷天玥.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