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宽恕政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卡特尔行为,反垄断,宽恕政策,两岸法制
宽恕政策论文文献综述
林可莘[1](2019)在《海峡两岸卡特尔行为之宽恕政策的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卡特尔行为作为各国和地区竞争法严格规范的一种限制竞争行为,其与之配套的宽恕政策对于执法机关发现、调查卡特尔行为极为有利。宽恕政策的效果有赖于适用对象、适用方式的合理设置,进一步对其完善优化,才能真正实现反垄断的目的。通过对比两岸竞争法对卡特尔行为之宽恕政策的规范,旨从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践与经验中,为我国大陆宽恕政策的立法提供优化意见,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自由竞争。(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9年16期)
剌森[2](2018)在《宽恕政策与反垄断私人执行中证据开示制度的冲突解决——以欧盟《损害赔偿诉讼指令》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与大多大陆法系国家一样,在民事诉讼中缺乏证据开示制度,同时公共执行的利害关系人直接向执行机关申请查阅有关证据也存在很大障碍。但不可否认的是,允许当事人更大程度地获得必要证据对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具有重大意义。反垄断的宽恕政策与私人执行中的证据开示之间的冲突反映了反垄断公私执行之间的潜在矛盾,本文以欧盟《损害赔偿诉讼指令》为例,探讨宽恕政策与反垄断私人执行中证据开示制度的冲突解决。(本文来源于《文化学刊》期刊2018年11期)
张显春[3](2014)在《宽恕与惩罚——刑事政策下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轻刑化处罚》一文中研究指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保护是各国的共识。在家暴受害妇女受尽丈夫的虐待后感觉到死亡的威胁,以此杀害丈夫的案件,与其他暴力案件相较有其特殊性的一面,家暴受害妇女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其人身危险性较低。在现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对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定罪轻缓化、量刑宽和化、行刑人性化综合平衡了对杀人行为的惩罚和对家暴受害妇女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本文来源于《中外企业家》期刊2014年23期)
岳芮含[4](2014)在《浅论宽恕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反垄断法对影响市场经济政策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协议进行规制。但垄断协议的隐蔽性给反垄断执法带来了不便。宽恕政策是给与参与垄断协议的成员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揭发从而获得宽恕待遇的一种政策措施。宽恕政策的有效实施可以减少垄断行为对市场经济竞争秩序带来的危害。(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4年04期)
木尼拉·莫合旦尔[5](2014)在《国外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及对完善中国反垄断法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卡特尔是由一个以上的企业组成,它们在市场上主要从事于操纵价格,串通投标,分配资源及市场份额。卡特尔对消费者福利,公共利益和国家经济产生不利影响。通过组织卡特尔,卡特尔成员实现巨大的利润,并满足他们的野心。利润最大化的共同目标使卡特尔成员共同合作,共同努力。很显然,卡特尔必须被反垄断法部门侦查和处罚。对于卡特尔犯罪者的惩罚,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有不同的惩罚方式,一般有叁种惩罚方式,即卡特尔对受害方提供的补救措施,监禁和罚款。然而,最难的问题是如何发现并侦查秘密卡特尔。因此,反垄断法部门发布了其被称为“宽恕政策”的规定,以侦查和发现越来越多的秘密卡特尔。1978年,美国司法部公布了其第一个宽恕政策,但这个宽恕政策是彻底失败的,因为它缺乏确定性和透明度。后来,在1993年和1994年,司法部分别发布了其企业宽恕政策与个人宽恕政策。欧盟于1996年推出其首个宽恕政策,但这个宽恕政策没有被应用到任何卡特尔案件,所以它也失败了。后来,在1996年的宽恕政策是分别修订了两次,2002年宽恕政策和2006年的宽恕政策。无论是在美国的宽恕政策还是欧盟的宽恕政策,在侦查和惩罚卡特尔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中国的反垄断法发表于2007年8月30日和生效于2008年8月1日。有人认为,中国的反垄断法第46条第2款是中国反垄断法的原始的宽恕政策,以及宽恕政策的法律基础,并且很显然的是,中国的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须有待提高。以下建议应在提高和改进宽恕政策的过程中加以考虑,并应给予立法机构和反垄断执法机构:(1)宽恕政策的待遇;(2)宽恕政策的条件;(3)宽恕政策的程序。此外,在制定宽恕政策的过程中,立法者和反垄断法机构不得不借鉴美国反托拉斯法宽恕政策和欧盟竞争法宽恕政策。(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期刊2014-04-07)
张凯程[6](2012)在《论析反垄断法中宽恕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首先从反垄断法的违反态样做一介绍和探讨,其次就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的立法精神和美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施行状况做一介绍,进而就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做一对比,最后就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施行提出看法和建议。(本文来源于《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5期)
侯玲[7](2012)在《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宽恕政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各国对宽恕政策的不断完善,比较成熟的宽恕政策在执法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上通过宽恕政策打击卡特尔的案件也逐年增多。我国于200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也引入了宽恕政策,但是其在我国的实践应用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宽恕政策本身规定上存在适用对象模糊、申请时间不明确、申请者数量无限制和减免处罚不确定等问题。这使得卡特尔参与者无法在申请之前对自己可能面临的命运进行合理的预期,从而不会轻易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请宽恕。此外,我国缺少实施宽恕政策的良好环境,具体表现在我国反垄断法对参与卡特尔行为者的处罚力度不够严厉、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权分散和申请者保护制度的欠缺等。鉴于此,本文通过分析宽恕政策实施的有效条件,结合其他国家在实施宽恕政策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完善我国宽恕政策的具体举措。第一,宽恕政策本身的完善。这需要将宽恕政策进行细化,需要明确宽恕政策的适用对象,申请时间和条件、申请者的数量限制和具体的宽恕待遇等因素。第二,宽恕政策的外在保障。这主要指严格的处罚制度、专门的执法机构以及申请者的保护制度等。(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12-05-13)
邢亮[8](2011)在《略论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卡特尔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严重的垄断行为,如何有效打击卡特尔是反垄断法的重要任务。由于卡特尔都是秘密协商,证据难以被发现,因此反垄断执法机关发现并查处秘密卡特尔的难度很大。为此,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宽恕政策以鼓励参与卡特尔的经营者主动告发。我国《反垄断法》第46条第二款也引入了此项法律制度,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宽恕政策仍然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本文就此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33期)
赖俊平,张翼[9](2009)在《反垄断执行中的公司与个人宽恕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分析在反垄断执法中,个人宽恕政策与公司宽恕政策相结合的重要作用,深化对影响反垄断执法和宽恕政策实施有效性的各种因素的认识,从而借鉴欧美经验对提高反垄断法可操作性提出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价格理论与实践》期刊2009年06期)
徐长升[10](2009)在《中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宽恕政策是由美国司法部在1978年首创,是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打击卡特尔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引进了源自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宽恕政策,但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考察各主要国家的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研究我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现状,针对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意见和建议。除去引言和结语部分,本文正文共分叁个部分:第一部分: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基本理论。该部分首先对宽恕政策的词源进行考察并对宽恕政策下定义,继而考察了宽恕政策的产生背景,指出卡特尔的危害性和隐蔽性是其产生的根源。基于卡特尔的欺诈问题,本部分接着运用博弈论分析了宽恕政策的经济学基础;而宽恕政策所带来的高效率和追求公平公正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又为其奠定了法学基础。最后,对宽恕政策所应遵守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剖析。第二部分:域外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考察。这一部分首先用图表列举了世界上各主要国家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立法情况,指出世界各国的宽恕政策大同小异,略有差异,但它们的原则、基本内容是相同的。继而在纵览各主要国家宽恕政策的基础上,论述了宽恕政策的基本内容,并对宽恕政策的特点进行了概括,为完善我国的宽恕政策奠定基础。第叁部分:我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现状及完善。本部分首先阐述了我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现状,指出我国的宽恕条款非常原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对其进行细化,并出台详细、明确的宽恕政策;继而从我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适用对象、适用的前提条件、宽恕范围以及实施的保障机制几个方面对我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完善提出建议。总之,本文借鉴世界各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立法经验及其教训,充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较高的平台起步,发挥了后发优势,对我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的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期对我国制定反垄断法宽恕政策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09-05-01)
宽恕政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与大多大陆法系国家一样,在民事诉讼中缺乏证据开示制度,同时公共执行的利害关系人直接向执行机关申请查阅有关证据也存在很大障碍。但不可否认的是,允许当事人更大程度地获得必要证据对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具有重大意义。反垄断的宽恕政策与私人执行中的证据开示之间的冲突反映了反垄断公私执行之间的潜在矛盾,本文以欧盟《损害赔偿诉讼指令》为例,探讨宽恕政策与反垄断私人执行中证据开示制度的冲突解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宽恕政策论文参考文献
[1].林可莘.海峡两岸卡特尔行为之宽恕政策的比较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
[2].剌森.宽恕政策与反垄断私人执行中证据开示制度的冲突解决——以欧盟《损害赔偿诉讼指令》为例[J].文化学刊.2018
[3].张显春.宽恕与惩罚——刑事政策下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轻刑化处罚[J].中外企业家.2014
[4].岳芮含.浅论宽恕政策[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
[5].木尼拉·莫合旦尔.国外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及对完善中国反垄断法的启示[D].西南民族大学.2014
[6].张凯程.论析反垄断法中宽恕政策[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
[7].侯玲.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宽恕政策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2
[8].邢亮.略论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J].法制与社会.2011
[9].赖俊平,张翼.反垄断执行中的公司与个人宽恕政策[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9
[10].徐长升.中国反垄断法宽恕政策研究[D].郑州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