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学华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摘要:近年来,证券中介机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壮大,但是,证券中介机构的不诚信行为,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也终将断送证券中介的生命。因此,必须加强对证券中介机构的诚信规制,建立证券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制度、加强证券中介自身独立性、加强证券监管部门的诚信监管等等诚信规制措施,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的诚信体系。实现证券中介机构诚信发展、证券市场又快又好的发展。
关键词:证券中介机构;不诚信行为;诚信规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035(2013)11-0000-02
一、证券中介机构的概述
(一)证券中介机构的含义及特征。
1.证券中介机构的含义。
证券中介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从业资格,为证券市场经济主体的商品交换活动提供服务和进行监督、管理的媒介,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专门组织。证券中介机构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是证券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中介机构的发展及其规范程度,是证券市场体系的发育成熟程度的标志。
证券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信用评级机构。[2]在此简单介绍会计事务所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及信用评级机构:
会计事务所对公开发行和交易股票的企业、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服务等证券相关业务,在证券中介机构中占有重要地位。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对证券投资者和客户的投资活动、证券交易活动和资本运营提供咨询服务。
信用评级机构是由专门的经济、法律、财务专家组成的,对证券发行人和证券信用进行等级评定。[1]
2.证券中介机构的特征。
证券中介机构同一般市场经济主体相比,其独特性主要有两点:第一,证券市场的竞争不完全是证券中介机构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原因,其往往是通过制定行业标准,然后再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第二,证券中介机构主要是企业之间的媒介,追求经济利益是其主要经营目标。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资本市场的运行更加依赖于诚信。对于证券中介机构而言,更应把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不断强化诚信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3]
二、证券中介机构存在的不诚信问题
1.为企业欺诈上市,进行虚假“包装”。
证券中介机构在公司股票发行过程中既是市场正常运行的连接主体,又是发行人的监督审核机构的双重身份。它是连接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市场主体,投资者在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时,依靠作为上市公司的保荐人即证券公司提供上市公司的真实信息,从而合理的配置资金。进而使资金流向比较好的产业和企业,优化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也正是因为证券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具有从根本上影响市场秩序的作用,证券中介机构必须遵守股票发行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重大遗漏及严重误导等重大欺诈问题时,其有责任和义务报告给主管部门,在发行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但事实却是差强人意,近年来出现的多起欺诈上市的案例中,证券中介机构无疑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企业进行虚假包装,提供虚假的审计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等,误导投资者、欺骗证券监管部门,骗取上市资格,麦科特欺诈上市案则是典型代表。
2.散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以中小散户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为辅的市场结构,大部分的投资者不具备专业知识,主要通过“听消息、听股评”的方式进行购买股票、债券、基金进行投资。但证券投资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他们往往向证券中介机构咨询专业建议。因此,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市场行情进行分析,提供各项研究事项的集体报告。
然而,一些证券中介机构及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违背职业道德出具不真实的各种财务报告、投资建议报告、分析报告,进而配合券商散布虚假信息、内幕消息,误导投资者。
3.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公司、企业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需要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中介机构对其经营业绩、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上市辅导、审计等。任何公司想对其财务造假就必须有中介机构的合作,否则,会计师就有义务和责任将其财务造假的信息披露给投资者或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
然而,这些证券中介机构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降低审计成本,争取更多的客户资源,放弃其应有的独立性及职业操守,出具不真实的审计意见,心存默契的配合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制造泡沫利润。
三、加强证券中介机构的诚信建设措施
1.建立证券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制度,完善证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首先,由行业协会组织收集证券中介机构诚信档案信息,证券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由信用评级机构协同行业协会依照诚信记录和诚信评价标准,对中介机构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价,评出各中介机构的诚信等级,对不同诚信等级的机构和个人实施奖惩措施。[4]
其次,通过网络和有关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证券中介机构的诚信情况。以方便社会大众对证券中介机构守信情况进行监督,提高投资者对证券中介机构的信心,重塑证券中介机构的灵魂。
最后,完善证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除证券中介机构的诚信建设之外,还要加强上市公司的诚信建设、证券公司的诚信建设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诚信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完善的证券诚信体系,才能为证券中介机构中规中矩做中介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2.完善证券监管部门的诚信监管。
第一,建立统一的证券中介机构的职业标准和规范,并赋予行业自律管理机构和政府监管机构的业内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权力。加大证券监管部门对于证券中介机构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证券中介机构不诚信的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将补偿性民事责任变为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规范证券监管机构自身诚信执法、提高诚信重视度。证券监管部门只有提高诚信重视度,规范诚信执法才能确保证券市场高效、平稳、有序的运行并履行好其职责。
3.加强证券中介机构自身独立性,进行保荐代表人制度改革。
证券中介机构缺失其原本应具有的独立性,是其不诚信的根源。证券中介机构只有保持其独立性才能做到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提出:“进行保荐代表人制度改革”也即,将保荐人机构执业修改为个人执业,将保荐人从券商分离出来。保荐业务与承销业务分离,券商主要做承销,不再承揽保荐业务。[5]
笔者认为只有进行保荐代表人制度改革才能解决保荐人面临的既是发行人的监督人又是受聘于发行人的冲突,才能真正的加强其自身的独立性,从而严守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践行诚信理念。
4.不断完善证券中介执业标准,加强证券从业人员诚信观念。
各国证券中介机构竞相追求的目标是其执业标准的完善,质量和服务是体现职业标准水平的关键指标。所以,我国必须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中介职业标准以及国际惯例,尽量与国际同业执业标准接轨。以防我国证券中介机构利用国际监管漏洞欺诈投资者。另一方面,完善执业标准的同时还必须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以诚待人、信守服务承诺、严守行业自律。
四、结语
总之,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是社会信用体系,证券市场诚信体系又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柱。然而,证券中介机构的诚信又是证券市场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就必须建立证券市场诚信体系,要建立证券市场诚信体系就必须从证券中介机构诚信建设开始着手。所以,现在最迫切的任务是对证券中介机构进行诚信规制,建立健全证券中介机构诚信体系。进而推动整个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迫切希望在公众的视野中再也没有这些“审计丑闻”、“资产评估黑幕”、“黑中介”等等触目惊心的名词。
参考文献:
[1]黄小花,谢利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信用的经济学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07.03.112
[2]文小梅.我国证券中介机构风险分析〔J〕.消费导刊.2008.11.76
[3]杨方.诚信内涵解析〔J〕.商业与文明.2005.03.
[4]陈彬.中概股危机反思:从财务造假到诚信缺失〔J〕.证券法苑.2012.07.301-315.
[5]邱永红:“证券市场诚信原则的法律框架”,载http://d.g.wanfangdate.com.cn//conference-68858820.axps,2012.08.8.最后访问.
[6]马婧妤,周翀.“绿大地案”涉嫌多项违法犯罪欺诈发行获司法判决〔N〕.上海证券报.2011.12.14.F01.
[7]赤择远.中介机构要不断完善自身诚信意识〔N〕.证券日报.2012.04.17.A01.
[8]孙碧燕.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J〕.科技创业月刊.2006.03.99.
[9]郭峰.从四方面入手推动中介机构诚信建设〔N〕.上海证券报.2012.12.12.A07.
作者简介:董学华,女,满族,籍贯: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经济法学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