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社会性论文-王瑞君,吴睿佳

法的社会性论文-王瑞君,吴睿佳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的社会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越轨行为,社会权力,法律制裁,社会性制裁

法的社会性论文文献综述

王瑞君,吴睿佳[1](2019)在《法外的惩戒:“社会性制裁”概念辨析及其内涵证立》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性制裁"的概念,是基于目前以刑罚为中心的法律制裁体系尚不完善的现实问题而提出的,是理解社会权力对国家权力"补白"作用的一个关键。日本学者佐伯仁志提出的"社会性制裁"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以往规范法学在制裁体系研究上的窠臼,但按照规范载体性质对制裁种类进行界定和区分,也存在一定不足。相比之下,以制裁权力性质作为界定标准,更符合本土法治现实。同时,在当前制裁手段和制裁主体复杂多元、法律制裁与非法律制裁共存而缺乏有机衔接的法治背景下,由于社会性制裁在制裁对象、主体和形式上相对于法律制裁的一系列内涵特征,对其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关注尤为必要。(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常亮[2](2019)在《法哲学的当代社会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哲学其实哲学的一种,属于哲学的范畴之内,在现代应该视作是一种时间哲学,哲学的本质不应该是脱离群众的,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还是马克思的哲学,都是为了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而存在的。所以法哲学也不会例外,本为讲述了法哲学的意义以及发展的过程和历史,探究自然法流派之下的法哲学到底在当今的社会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做出了怎样的贡献。(本文来源于《农家参谋》期刊2019年03期)

李小妹[3](2015)在《打击犯罪是以法益侵害性为主还是反社会性为主?——以共犯从属性说和教唆独立说来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因共同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所以对于共犯的惩罚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强,这就导致了打击犯罪到底是以什么为主,是法益的实质侵害性还是反社会行为为主?(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12期)

李博[4](2015)在《农村金融法有望立项 “社会性、非市场”或成核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受关注多年,却始终未有进展的农村金融立法工作有望在今年破冰。 日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吉炳轩指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迫在眉睫,搞好农村金融人心所盼,应抓紧启动农村金融立法,运用法律手段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证。 此前,国务院公布了(本文来源于《中华合作时报》期刊2015-03-06)

王月[5](2015)在《塑造法科学生法律信仰的社会性因素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信仰是社会精神需求的一个重要方面,更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对于今后将负担法律施行重任的法科学生来说,树立正确坚定的法律信仰是其法律职业生涯的重要精神支柱。而影响法科学生法律信仰形成的社会性因素有很多,如社会法律文化、客观社会环境以及社会法制现状等。培养法学生的法律信仰必须针对这些因素所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进行。(本文来源于《教育教学论坛》期刊2015年03期)

何成霞,邹晓燕[6](2014)在《代币法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负面影响和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代币法是源于行为主义操作条件反射原理的一种行为矫正技术,被教师广泛地用于幼儿园的班级管理中。如果运用不当,代币法对幼儿社会性发展易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幼儿的社会认知和道德发展,易让部分幼儿产生低效能期望。针对代币法的负面影响,在班级管理中要多层次系统设置代币法,行为训练和改变认知相结合,正确处理代币退出后幼儿行为反复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教育导刊(下半月)》期刊2014年09期)

吴泽艾[7](2011)在《法律的社会性:简论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习惯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通过对当前我国有关于习惯法问题的研究背景和现状进行的简要介绍展开对于此问题的讨论。文章的开始阶段是提供一些有关习惯法的基本知识,这包括习惯法的概念和基本类别、习惯法产生的渊源以及它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的变迁的脉络。这将为我们提供一个共同的思考和认识习惯法问题的知识平台,同时也为我后面着重要探讨的有关于我国的习惯法问题提供一个可供援引与交流的背景。文章的核心部分是第叁章有关于我国的现行习惯法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的体现的介绍,以及第四章关于习惯法的独立价值与功能及其现实和实质地位的探讨。本文的立足点不仅仅在于为单纯的制定法框架下功利性的“法治”提供来自习惯法的养料,而是要透过这样一个模糊的层面,来研究习惯法与多种重要因素的联系,这些因素分别是:民族团结、中国的国际化以及公民社会自主意识的培养。文章的基本框架和脉络就是这样的。在我的文章中,实际上只有到最核心的部分的说明,也就是本文第叁章和第四章,读者才会完全了解到作者前文设置和背景铺垫的用心所在。对于要如何说明习惯法所体现的法律的社会属性的问题,本文运用了有关于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史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形成一份综合性的说明。把习惯法的价值和地位定位在社会意识的独立与民族民主的要求角度,是本文所寻求的对现有研究的一个突破,同时也是对于同类型的文化问题的一个具体问题上的隐射,以借此阐明我们在遭遇当前法治建设的文化困境的时候,那依稀尚存的文化机遇之所在。(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11-03-01)

刘吉涛,姜福东[8](2010)在《社会性、私人性与独立性——普通法视域下的司法权认知》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英国上古、中古以及近代以来司法权属性的历史变迁来看,英国司法领域始终存在着某种民间的力量,司法权先后表现出社会性、私人性和独立性等重要属性,表现出民间化、专业化和民主化的重要趋向。普通法具有独立运行的品性,使得英国的司法独立成为了可能。而司法权之一部始终留在民间,是英国率先实现司法独立的根本原因。相反,中国司法权民间元素的缺失,可能是阻碍实现司法独立的重要原因。(本文来源于《民间法》期刊2010年00期)

袁宏伟,邹彩霞[9](2010)在《用语义分析法重释“法的社会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运用语义分析的方法分析"何谓社会性",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社会性意义上的法,从阶级性与社会性、自然性与社会性、社会性与人性化叁个角度扩大阐释了"法的社会性"的含义,最后论述了社会与法控制与反控制的互动关系,抛开了传统的"法的阶级性与法的社会性"这个固有关系的藩篱,重释了"法的社会性"的真实涵义。(本文来源于《新闻爱好者》期刊2010年10期)

樊慧玲[10](2010)在《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政府社会性规制的绩效测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市场是在各种或隐或现的规则里发挥其资源配置、产生激励约束功能的,而市场机制所产生的失灵与外部性等需要政府的规制与矫正。政府规制既能增加社会发展的价值,又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运用指数分析法和主成分分析法进行政府社会性规制绩效的测度,有利于提升政府社会性规制绩效和政府社会性规制变革的理性选择。(本文来源于《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2期)

法的社会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哲学其实哲学的一种,属于哲学的范畴之内,在现代应该视作是一种时间哲学,哲学的本质不应该是脱离群众的,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还是马克思的哲学,都是为了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而存在的。所以法哲学也不会例外,本为讲述了法哲学的意义以及发展的过程和历史,探究自然法流派之下的法哲学到底在当今的社会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做出了怎样的贡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的社会性论文参考文献

[1].王瑞君,吴睿佳.法外的惩戒:“社会性制裁”概念辨析及其内涵证立[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9

[2].常亮.法哲学的当代社会性[J].农家参谋.2019

[3].李小妹.打击犯罪是以法益侵害性为主还是反社会性为主?——以共犯从属性说和教唆独立说来分析[J].法制博览.2015

[4].李博.农村金融法有望立项“社会性、非市场”或成核心[N].中华合作时报.2015

[5].王月.塑造法科学生法律信仰的社会性因素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5

[6].何成霞,邹晓燕.代币法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负面影响和建议[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

[7].吴泽艾.法律的社会性:简论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习惯法[D].中国政法大学.2011

[8].刘吉涛,姜福东.社会性、私人性与独立性——普通法视域下的司法权认知[J].民间法.2010

[9].袁宏伟,邹彩霞.用语义分析法重释“法的社会性”[J].新闻爱好者.2010

[10].樊慧玲.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政府社会性规制的绩效测度[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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