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制冲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晚清民国时期,隐私权,新闻法制,新闻自由
法制冲突论文文献综述
付红安,齐辉[1](2019)在《晚清民国时期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与调适——从新闻法制的视角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隐私权是一项基本人格权,新闻自由是言论出版自由等宪法权利的延伸,两者存在天然冲突。晚清民国时期开始讨论隐私权与新闻自由冲突的问题,囿于法文化差异,政府长期将隐私权限缩在特权阶层专属的"阴私"范围,无视普通民众权益;在法制层面政府以阴私或名誉保护为借口实行新闻专制,并没有形成具有确定性的隐私保护法规;在实践层面新闻业滥用新闻自由忽视新闻法规,肆意践踏公众隐私权。新中国成立以来,新闻法制取得长足进展,未来我国法律对隐私权无论采用直接保护还是间接保护,都必须考虑新闻法规处置隐私权与新闻自由冲突的制度惯性。(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任洪涛[2](2019)在《我国矿业用地法制中的权利冲突与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 矿产资源不可再生带来的日益严峻的资源供需形势,以及矿业开发造成土地破坏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矿业用地法律制度的研究。对矿业用地法律制度的设置并不单纯是国家制定用地规则,更重要的是传递、推行被国家认同和接受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矿业(本文来源于《中国黄金报》期刊2019-04-02)
杨扬[3](2017)在《冲突与并存:反思清代法制的背离结构——读《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楔子:问题的提出黄宗智先生在法律史叁部曲的总序中谈道,本系列作品的重点是为中国法律之发展探寻可行的、符合中国实际的优良图景和方案,但也不能忽略过去的错误例子。因为这些错误提供了需要避免的盲目仿效和移植的实例。(本文来源于《清华法治论衡》期刊2017年00期)
杨迎春,司洪黎[4](2018)在《民族地区传统法制文化与国家法冲突的表现及解决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基,而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法制文化在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价值。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却出现与国家法相冲突的问题,为此,如何平衡二者之间关系,是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来源于《传播力研究》期刊2018年10期)
刘泽军,王静[5](2017)在《美国政府道德法制体系与利益冲突规制的样本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政府公职人员履职行为的根本价值在于公共利益的实现,防止利益冲突的本质在于对公职行为所内涵的应有道德伦理价值追求的制度约束。以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理念的美国政府道德法制体系所设计的财产申报、离职限制、专门机构设置等具体规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精细而有效的制度反腐的参考样本。(本文来源于《北方工业大学学报》期刊2017年06期)
牛春燕[6](2016)在《试论云存储与数字版权的冲突、法制与协同》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云存储环境下,数字版权呈现版权主体难以确定、版权客体范围扩大、版权内容的网络个性明显等特征,加上我国当前数字版权领域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云存储模式下数字版权保护陷入困境,寻求云存储与数字版权的协同发展路径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出版广角》期刊2016年14期)
许长[7](2016)在《论人事档案法制建设中公权与私权的冲突与调适》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法治国背景下,现行的过于强调公共利益性质的人事档案法律制度局限性日益显现。从公权与私权制衡的角度,分析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公权与私权关系失衡的表现,并从树立"以人为本"立法理念、重构人事档案法律体系、保护人事档案个人信息权等方面提出思考。(本文来源于《兰台世界》期刊2016年15期)
谢小瑶[8](2016)在《法经济学视角下区域法制冲突协调的逻辑及制度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长叁角区域,各行政区划法制的"外部效应"引起区域法制冲突问题普遍存在。解决区域法制冲突的最佳方式需诉诸于区域法制协调,但区域法制协调的难题是如何在假设没有外在权威的前提下促成地方政府间的自愿合作。根据无外在权威合作理论,在无外在权威前提下,个人(或组织)的自愿合作取决于叁个关键因素:同等报复(不合作)能力;博弈期长短;声誉机制及由此形成的互信共同体。基于该理论启示,长叁角区域法制冲突协调可在叁个方面尝试进行改进:架构各行政区域行动桥梁的法制协调机构、区域法制协调维系常态化、借助声誉机制促使区域法制协调有序展开,最终使各行政区域在立法与执法的博弈过程中达至"最佳效果"。(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2期)
畅华仪,朱颖[9](2016)在《农村宅基地流转过程中现代法制与传统习惯的冲突与融合》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加快,我国农村宅基地的规范化流转势在必行,而我国农村的传统社会结构和传统思想,比如"祖产"的传统观念或是宅基地特有的保障性质等,与法制化的流转产生了较大的冲突。这些冲突,我们不得不关注,如何在厘清这些冲突的基础上,寻求它们之间的融合,这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本文来源于《企业导报》期刊2016年02期)
徐慧[10](2015)在《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中的法制冲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十几年来,由于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迅猛发展,文化产品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货物、服务贸易竞争的新领域。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文化产品市场顺其自然的成为了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中美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做出了裁决,该案以中国承诺修改国内那些与其《入世承诺书》不相符的政策措施告终。此案的裁决结果反映出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法制中存在的现实困境,即文化产品贸易自由化主张与文化多样性诉求之间的价值冲突,以及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立法的缺失。本文第一部分从分析“中美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着手,提出了对WTO规则中文化产品贸易立法是否自足的法律思考;第二部分是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内涵的基本介绍,并着重分析了文化产品贸易的价值关涉,以及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法制中存在的二元对立;第叁部分分析了与文化产品贸易有关的两大国际法规则,即WTO规则与UNESCO的《文化多样性公约》,重点分析了WTO文化产品贸易立法的非自足性;第四部分建立在第叁部分基础上,分析了上述两大国际规则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点,并提出了协调二者之间冲突的方法选择;第五部分分析了我国目前文化产品贸易法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我国在面对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法制冲突时的应对策略。适度的文化保护与贸易自由化二者之间并非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正如多样性的文化能够激发创造力、促进贸易增长一样,开展文化产品贸易也能够增进不同群体间文化的交流与认同,也有利于一种文化形态的顺利保存。然而,得出这一论断的前提是要寻求贸易自由化和文化保护两者之间的平衡。正所谓一国的国家利益决定一国立场和贸易政策的选择,我们要认识到,在世界文化产品贸易格局中,中国虽然是该领域的大国但绝非强国,我国的文化产业尚未形成强势发展劲头,国内的公共道德、价值观的维护也承受着不断对外开放贸易的巨大压力。因此,我们应着力从国内、国际两个层面不断完善规则体系,以更好应对文化产品贸易市场扩大开放所带来的挑战。(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期刊2015-04-01)
法制冲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编者按 矿产资源不可再生带来的日益严峻的资源供需形势,以及矿业开发造成土地破坏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矿业用地法律制度的研究。对矿业用地法律制度的设置并不单纯是国家制定用地规则,更重要的是传递、推行被国家认同和接受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矿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制冲突论文参考文献
[1].付红安,齐辉.晚清民国时期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与调适——从新闻法制的视角考察[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
[2].任洪涛.我国矿业用地法制中的权利冲突与协调[N].中国黄金报.2019
[3].杨扬.冲突与并存:反思清代法制的背离结构——读《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J].清华法治论衡.2017
[4].杨迎春,司洪黎.民族地区传统法制文化与国家法冲突的表现及解决途径[J].传播力研究.2018
[5].刘泽军,王静.美国政府道德法制体系与利益冲突规制的样本分析[J].北方工业大学学报.2017
[6].牛春燕.试论云存储与数字版权的冲突、法制与协同[J].出版广角.2016
[7].许长.论人事档案法制建设中公权与私权的冲突与调适[J].兰台世界.2016
[8].谢小瑶.法经济学视角下区域法制冲突协调的逻辑及制度选择[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9].畅华仪,朱颖.农村宅基地流转过程中现代法制与传统习惯的冲突与融合[J].企业导报.2016
[10].徐慧.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中的法制冲突研究[D].甘肃政法学院.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