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作权的刑事保护论文-朱敏敏,舒彧

着作权的刑事保护论文-朱敏敏,舒彧

导读:本文包含了着作权的刑事保护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着作权保护,行政不法,刑事不法

着作权的刑事保护论文文献综述

朱敏敏,舒彧[1](2017)在《着作权保护中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界定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是着作权保护中的公法保障体系,但二者在调整范围上存在着交叉和重迭,为了保证二者的准确适用,有必要清晰界分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性质与基本领域。文章提出了着作权人主体不明确,不法行为界定模糊的问题,同时描绘了通过移动客户端实施的不法行为新形式,并认为不法行为在理论上定性难、立法体例分散,以及二者在构成要件上的复杂关系是界定难的主要原因,最后提出了不法行为界定难的解决路径。(本文来源于《科技与出版》期刊2017年06期)

崔炎睿[2](2017)在《完善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刑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部分,网络时代给侵犯着作权犯罪行为的防控带来了巨大挑战。与此同时,传统侵犯着作权罪刑罚的执行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亟须结合司法实践寻找一种更为全面的、更有执行力的刑罚执行方式,从根本上打击和减少侵犯着作权犯罪行为。(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7-02-05)

闫巧玲[3](2016)在《我国着作权的刑事司法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着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是一种民事权利,包括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两个方面。正是因为着作权的财产属性,其能够为使用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也就产生了侵犯着作权的违法、甚或是犯罪的现象。侵犯着作权的犯罪不等于侵犯着作权罪,它指的是系列犯罪的统称。当前,随着知识经济价值的进一步凸显,社会实践中侵犯着作权的犯罪数量急剧增加且有蔓延之势,从犯罪主体来看,个体犯罪不再是主流,团伙犯罪、集团犯罪占据了主导地位;从犯罪手段来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现象增多。这些犯罪已经严重侵犯了着作权人应有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对着作权的正常管理秩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合理发展,削弱了社会主体着作权创作的积极性,阻碍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也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当然,侵犯着作权的犯罪的滋生也充分反映了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刑事司法实践活动在规范和打击侵犯着作权犯罪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也充分反映了加强相关法制建设和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保护的必要性。着作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就是通过刑事司法机关的刑事侦查、公诉、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实现对着作权的保护。进行着作权刑事司法保护是完善和补充我国着作权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是打击和预防侵犯着作权犯罪行为的需要、是维护着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但是,当前我国着作权刑事司法保护仍然存在着一定问题和挑战,着作权刑事司法保护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如人员不足、专业素养不强、机构建设不健全、存在懒政和贪污腐败的现象;侵犯着作权犯罪的罪与非罪的司法认定存在难点、侵犯着作权罪与他罪的关系处理存在争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存在问题;刑事司法中的裁判标准存在问题;网络版权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和使用新技术手段对版权侵权行为的入罪都存在问题;侵犯着作权的犯罪出现了新情况。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事司法机关的办案成效,影响了对侵犯着作权犯罪的有效打击和预防,必须予以完善。完善着作权刑事司法保护,首先是要完善着作权的刑事法律制度体系;要解决司法机关中的痼疾,提高着作权刑事司法保护的效率和水平;要严格按照刑法总则中的刑法基本原则、犯罪的定义和构成刑法分则中的明文规定,准确处理侵犯着作权罪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实现着作权刑事救济与民事救济高效搭配;实现着作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要勇于刺破新技术的面纱;要注重公诉与自诉的有机结合;要注意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强保护与弱保护的关系。(本文来源于《中原工学院》期刊2016-12-10)

陆小璇,徐岩波[4](2016)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游戏着作权的刑事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深入融合发展。网络游戏着作权的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在当下网络空间时代更值得关注。本文通过对网络游戏着作权的概述,详细介绍、分析"外挂"行为和"私服"两种侵犯着作权方式的本质,从刑事立法、司法解释和程序法叁个方面详细阐释了当前网络游戏着作权刑事法律保护面临的挑战。最后,结合具体司法实践经验及前面提及的挑战,提出具体的刑事对策。(本文来源于《中外企业家》期刊2016年23期)

陈康辉[5](2015)在《论我国着作权刑事立法保护的不足——以客体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作为一项知识产权,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知识产权"弱保护"的观念严重阻碍了我国关于着作权方面立法的完善,而作为保护着作权的最后一道屏障的刑事立法最为滞后。新形势的发展常常使我国关于着作权犯罪刑事立法适用陷入困境,在着作权刑事立法客体保护方面显得尤为突出。为了完善我国着作权犯罪的刑事立法,就必须对我国着作权刑事立法保护的客体进行调整和完善。(本文来源于《西部广播电视》期刊2015年17期)

赵晓玲[6](2015)在《论我国着作权刑事保护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的刑事保护以刑罚的严厉性和教育性充分发挥其法律保护的最后屏障作用,严厉打击侵犯着作权犯罪行为,然而现在立法上对于刑事保护还不够完善,修改犯罪目的,扩大入罪侵权行为方式,完善刑罚体系,打击赝品等完善建议不容忽视,保护着作权发展知识经济是现代综合国力提高的重要方式。(本文来源于《天水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4期)

罗曦[7](2014)在《论着作权刑事保护范围——基于《着作权法》与《刑法》的比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着作权法律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着作权法与刑法对着作权刑事保护的立法衔接问题凸显,刑法规定的侵犯着作权罪行为对象和行为类型均窄于着作权法的规定,在法律适用中产生疑惑和争议。为保护着作权人合法权益、规范着作权市场的良性秩序,保护对象"作品"不应分等级,直接侵权行为应当涵盖更多的行为方式,间接侵权行为应当受到刑法规制,即应当适度拓宽着作权刑事保护范围,并在立法上逐步实现着作权法和刑法的有序衔接。(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4年10期)

张文怡[8](2014)在《从TRIPS到ACTA》一文中研究指出从1994年通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到2007年美国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向WTO提起的申诉(DS362),再到2011年《反假冒贸易协定》(以下简称‘'ACTA"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的开放签署,我们可以看到,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追求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的步伐从未停止与TRIPS协议相比,ACTA对着作权①的刑事定罪门槛更低,刑事措施更严厉,受到刑事措施规范的行为模式种类更多。经过对比不难发现:在ACTA中,美式的着作权刑事保护法律渗透痕迹明显。在越来越严苛的着作权刑事保护国际立法的趋势下,我国当然并不是要一味盲目地去满足发达国家的要求。我们应注意到着作权刑事保护本身存在的理论争议、低门槛的刑事立法在美国的实施效果、ACTA文本本身的不足以及过低的刑事定罪门槛可能会对我国法律体系造成的损害。但是,我们同时寸也应增强文化与科技的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只有真正成为科技、文化的强国时才能摆脱ACTA这类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对我国带来的负面影响。论文总共分为以下四章:第一章为着作权刑事保护的理论分析,包括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观点。第二章介绍了美国着作权刑事立法的发展以及其在美国的实施状况,分析了美国着作权刑事保护力度逐渐增大的原因,深入对美式的着作权刑事保护的有效性进行了探讨。第叁章是评述国际法中的着作权刑事保护。首先介绍了TRIPS中的相关内容以及WTO专家组对争议条款的解释,然后是对ACTA中的相关内容的介绍和分析,最后对比TRIPS与ACTA的不同,总结着作权刑事保护的国际发展趋势。第四章对比我国现行立法与TRIPS和ACTA的不同。最后得出结论:我国的着作权刑事规范已经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但是ACTA中的着作权刑事保护方式将给我国法律体系带来挑战。建议我国对ACTA的义务目前不必积极承担,但是从我国自身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应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实现产业结构优化才能真正削减ACTA带来的消极影响。(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14-03-01)

王丽丽,吕晓华[9](2014)在《互联网领域着作权刑事保护边缘在哪里》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时代,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可以通过网络上传、下载程序大量被复制和传播。这种复制与传播摆脱了地域限制,可以在瞬间完成,一方面加速了知识的普及和交流,但也给着作权保护带来严峻挑战。 日前,“互联网领域着作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司法机(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4-02-20)

窦新颖,吕晓华[10](2014)在《网络着作权刑事保护热点问题备受关注》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    近年来,网络侵权盗版问题越来越被重视,我国对互联网领域着作权的刑事保护也在不断加强。然而,司法实践中,在提供视频网站链接地址是否侵权,“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如何认定,入罪标准如何统一等问题上还存在着较大争议。本文针对网络着作权刑事保护热点(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期刊2014-01-10)

着作权的刑事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着作权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部分,网络时代给侵犯着作权犯罪行为的防控带来了巨大挑战。与此同时,传统侵犯着作权罪刑罚的执行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亟须结合司法实践寻找一种更为全面的、更有执行力的刑罚执行方式,从根本上打击和减少侵犯着作权犯罪行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着作权的刑事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1].朱敏敏,舒彧.着作权保护中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界定问题[J].科技与出版.2017

[2].崔炎睿.完善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刑事保护[N].检察日报.2017

[3].闫巧玲.我国着作权的刑事司法保护研究[D].中原工学院.2016

[4].陆小璇,徐岩波.“互联网+”背景下网络游戏着作权的刑事法律保护[J].中外企业家.2016

[5].陈康辉.论我国着作权刑事立法保护的不足——以客体为例[J].西部广播电视.2015

[6].赵晓玲.论我国着作权刑事保护的完善[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5

[7].罗曦.论着作权刑事保护范围——基于《着作权法》与《刑法》的比较分析[J].知识产权.2014

[8].张文怡.从TRIPS到ACTA[D].中国政法大学.2014

[9].王丽丽,吕晓华.互联网领域着作权刑事保护边缘在哪里[N].检察日报.2014

[10].窦新颖,吕晓华.网络着作权刑事保护热点问题备受关注[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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