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设施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发展探究

农田水利设施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发展探究

讷河市国土资源局黑龙江省讷河市161300

摘要:当前,随着土地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以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和开发为内容的整治工程为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拓展可利用土地范围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模式。以土地整治中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研究对象,探究其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作用,并提出了优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田水利设施;土地整治;发展探究

引言: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效率,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这对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农田水利设施作为农业发展的命脉,历来是土地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和施工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

1农村土地整治概述

我国关于土地整治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之后,彭补拙、丁松等学者将土地整治划分为城市土地整治和农村土地整治,并且认为农村土地整治更为重要,是当前我国农村综合建设的重点。利用行政、经济和工程手段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率,有助于改善村居生产生活和自然生态环境。农田水利设施是影响区域土地利用效率的因素之一,其规划和建设的合理性与区域农田灌溉、排涝密切相关。因此,在土地整治之前,应充分调研拟整治区水资源供给与需求的平衡问题,同时探查是否存在盐碱荒草地,以合理规划排碱沟等水利设施。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和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现状分析

土地是由气候、地貌、岩石、土壤、水文、植被、地质及各项人类活动构成的一个自然和经济的复合体,可见农田水利建设是土地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二者密不可分。从土地整治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随着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土地整治的内容、目标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越来越强调综合的土地整治理念,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的原则,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而不是过分注重某一个方面。农田水利工程设计与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理不仅是土地整治的重要部分,其投资、建设、管理和后期维护也纳入到土地整治的体系中。整理目标由原先的以农业生产等经济因素为主导,到现在注重有效的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因此,土地整治中的农田水利建设也包含了农田水利工程的科学规划、水资源保护及整体生态环境优化等功能。从工程预算上来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是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我国许多地方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3.1水利监管机制不健全、节能灌溉设备不完善。在农业生产中,部分农民集体水利设施维护意识不强,同时,政府部门因受人力、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对现有水利工程的监管和保护不够,从而出现管建不管护的情况;当前,我国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存在大水漫灌的情况,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普及不够。

3.2水利服务功能衰减、政府水工投入不足。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旱涝不稳,大多数农业从业者归咎于气候因素,对水利工程设施的认知存在偏差,出现灌溉管道荒废、破损严重的情况;随着粮食供需情况的扭转,政府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减少,村民依托集资兴建水利设施的力度不足,进而导致多地水利设施的服务功能相对缺乏。

3.3国家政策、投入仍然不够建国初期,为了解决国家粮食不足的问题,农村水利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80年代后期,随着国家经济建设重点的转移和粮食供需矛盾的缓解,一些部门、领导对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下降。各项目区现有灌溉水利设施大部分为十几年前国家投资农村水利所建设,少部分为农民自发集资打井或引水到田铺设软管,之后鲜有大额投资到农村水利建设。

4对策与建议

4.1项目工程管护应坚持“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基本原则。

具体为:确保项目单体工程的长效使用,维护项目区群众的利益;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工程管护者的积极性;坚持责、权、利的统一,明确工程管护各方的利益与责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落实工程后期管护工作。

4.2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引入多方质量监督机制。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所需重要节水灌溉设备与材料的质量监管,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工程建设环节。应在项目村推选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正派的干部或村民群众作为农民监督员。通过农民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逐步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及受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

4.3加大民间融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需要政府投入更要向民营资本开放,拓宽投融资渠道。首先要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建设、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农田水利工程。制定减免税费、投融资和财政扶持政策等来保护社会投资的合法权益,为民营资本进入农田水利建设市场创造公平优惠的投资环境。

4.4设立奖惩制度

严格考核奖惩,使项目后期能够“管得住”。建议各县(市)根据农田水利设施的后期管护情况实行奖惩。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实行上级对下级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后,对管护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后续利用效益显著、社会反响好的地区,实施相应的鼓励措施或政策,并可为其上报更多的土地整治项目;反之,短期内不再对各级上报的土地整治项目予以受理。

4.5加强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水利发展靠科技,科技推广靠体系首先要加强农村水利工作者体系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做好经费、编制、人事管理制度等工作的落实,确保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体系在农田基础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次要因地制宜研究多样式节水灌溉制度。针对各省水资源紧缺、有效灌溉面积比例高、农业用水比例大和地下水资源超采的特点,在认真做好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做好有限灌溉技术的研究。

5结束语

从肥城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在土地整治中的作用来看,在春季旱期和夏、秋季洪涝期,水工设施发挥了补给农业用水、排除多余洪水的作用,提高了区域土地的种植质量,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旱涝保收;同时,为了降低施工成本,在部分土地整治地域,应避免修筑水渠和深度打井,直接采用地表水存储和矿区坑塘水引用模式,避免水资源的浪费,从而有助于多种养殖与种植模式并行发展。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可提升区域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而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关系到区域土地的综合布局。因此,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资本和技术投入,科学规划与布设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对于推动农业的高效、经济建设,确保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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