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犯罪青少年心态失衡的社会心理学探析(论文文献综述)
张锋学[1](2020)在《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文中认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增长,犯罪特点出现了新的变化,现行犯罪预防体系面临严峻挑战,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如何从过分强调报复、报应的刑罚功能转变为注重教育、挽救的预防功能;从事后惩治、震慑转变为事前预防、以人为本,需要理论和实践创新。鉴于此,本文试图以人格预防理论,探讨一条有效的途径。从“人格刑法理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进行探讨,通过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构建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设计我国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指标体系,旨在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思路,降低犯罪率和社会教育、矫治成本,并为理论和实务部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参考。内容包括: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和预防现状、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构建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包括:网络犯罪亚文化和不良信息成为犯罪低龄化的重要诱因、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逐渐增多、城市社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增多、犯罪动机简单且手段残忍、侵犯财产和涉毒案件逐渐增多。犯罪成因为:社会不良环境容易诱发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传统家庭教育环境未足够重视人格塑造、学校教育环境过于看重分数、文化商业市场监管失灵、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难以解决、专门学校的运行面临困境、传统帮教制度和理念有待创新。我国目前犯罪预防现状为:网络环境的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家庭环境预防没有突出人格预防、学校环境预防不够重视人格预防、社区环境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改善、心理预防尚未成为人格预防的重点、未成年人的道德思维塑造乏力、社会团体的防治潜能尚未发挥。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要提高网络环境的预防水平。通过净化网络环境和技术创新,科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防范网络不良行为影响未成年人的人格塑造。家庭环境预防应突出人格预防,建立以“爱”为核心的家庭环境预防模式,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影响。学校德育教育要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育教育,要突出健康人格的塑造。社区应优化功能和环境条件,创新社区教育和帮教模式。农村应加强留守儿童犯罪防治,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建立强制监护制度,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有效机制。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的构建新思路是:积极防范未成年人在社会化进程中形成犯罪心理,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交际的心理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科学运用“认知疗法”进行教育、矫治,创造良好环境条件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生物学治疗是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新路径,人格调查是生物学治疗的前提和基础,应当以新技术手段提升生物预防水平。道德思维水平对塑造道德思维影响较大,道德思维教育应超越犯罪本身。道德思维能力培养是道德思维教育的核心,道德思维教育应融入“爱的教育”、“平等教育”和“独立教育”。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有利于及时防治道德偏差,应当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指标体系。创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综合预防体系,重视体育运动干预的作用,发挥社会团体对不良行为的防治潜能,提升自我预防能力。
张雪[2](2019)在《公众获得感的初步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学术界对人民获得感的关注越来越多。获得感是个体对自身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实际获得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从心理学角度对公众获得感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丰富社会心理的相关内容,也有助于政府把握百姓的生活状况,提升工作的针对性,促进社会和谐。本研究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具有一定信效度的研究工具,考察了406名公众获得感的现状特点,分析了公众获得感与情感忽视、社会支持和利他行为之间的关系,最后通过实验验证了63名大学生的社会支持对获得感的影响。主要结论如下:(1)公众获得感包括住房获得感、医疗获得感和教育获得感三个成分,又各有认知、情感、行为倾向3个维度。(2)公众获得感的总均分为3.57。教育获得感存在年龄和工作单位差异,住房获得感存在工作年限差异,医疗获得感也存在工作单位的差异。(3)公众获得感在社会支持与利他行为之间起显着的部分中介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主要通过教育获得感起作用;社会支持中介了情感忽视对公众获得感影响,主要通过社会支持的主观支持和对支持的利用度两个维度起作用;公众获得感和社会支持在情感忽视与利他行为之间起显着的中介作用。(4)社会支持对获得感有显着影响;提高社会支持水平可提升大学生的获得感。
郑元凯[3](2019)在《当代大学生公正观及其教育研究》文中指出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念,居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地位,发挥着主导功能。大学生正处于个人道德水平发展与价值观生成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公正价值取向逐渐成为道德判断的主要方面。当前,在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影响下,公正观缺失与行为失范等现象在大学生群体中时有发生,成为社会的问题聚焦。然而,大部分高校并未对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给予足够重视,既缺少理论层面的深入探究,也缺乏实践层面的深度探索。面对这样的现实困境,文章以马克思主义公正观为理论指导,科学借鉴中西方公正思想的精华部分,构建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观价值体系,提出了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基本路径,以此回应大学生道德成长过程中的现实困惑,消解社会转型与文化激荡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困境。对当代大学生公正观及其教育进行系统性研究,应坚持学理性、政治性与实践性并重的原则,沿着理论溯源、现状审视、归因分析与实践探索这条逻辑主线层层深入。在理论溯源方面,文章通过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及其中国化创新实践与中西方经典公正思想,从伦理准则、制度标准与道德规范三重维度阐述公正的多重意蕴;在现状审视方面,文章对省内部分高校在校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从公正认知、公正情感、公正意识、公正行为与公正感受五个维度直击大学生公正观的现实状况,聚焦大学生公正观的偏差与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现实困境;在归因分析方面,文章通过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环境、高校内部环境以及学生成长环境三个层面的全面审视,深入洞察引发大学生公正观消极表现的问题起源与现实逻辑;在实践探索方面,文章依托价值观引导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厘定了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基本原则、目标引导、内容选择与主体职能。大学生公正观教育是一项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系统工程,应当坚持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及学校教育、社会教化、家庭教养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围绕深化公正认知、培养公正情感与公正意识、养成公正行为、改进公正评价四个目标有序推进;在公正观教育的核心内容选择上,应当以马克思主义公正观为指导,将公正伦理观与社会活动领域的公正观与之有机结合,还必须依托我国具体实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本质进行阐述。在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主体之中,高校应发挥主导作用,充分依托课程、组织、文化、网络、实践、心理等育人平台,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公正观教育的实效性;政府应当发挥制度保障作用,为大学生公正观教育提供政策支撑;家庭应当发挥亲缘优势,积极转变教养方式、端正家风,凝练家训,为大学生公正观生成持续注入养料。
张昊[4](2018)在《新计分考核制度下罪犯管教工作研究》文中指出2003年天津开始施行《天津市监狱管理局罪犯计分考核及个体改造质量评估方案》作为对罪犯日常改造行为的考核依据,以此建立对罪犯的考核与奖惩,实施对罪犯行为的引导和约束,达到管理、改造罪犯、预防再犯罪的目的。该计分考核制度的核心是将罪犯日常行为要求细化并量化成分数,把罪犯一定周期的考核得分进行汇总后排名,根据排名分配不同等次的奖励,罪犯得分排名越高获得的减刑奖励越好。2017年1月1日,天津开始执行新的计分考核制度《天津市监狱管理局罪犯计分考核规定》。新考核制度的核心是把罪犯对日常行为要求的执行情况量化后,按罪犯个人得分积累兑换减刑奖励或物质奖励。通过本研究,一方面通过对比新老计分考核制度的异同,在工作中发挥新考核制度的优势,克服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以更好的完成对罪犯的改造工作。另一方面,计分考核制度只是罪犯管教工作的一部分,本研究通过多角度分析,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趋势,为罪犯管教工作提出多种方法,配合计分考核制度,使罪犯管教工作能够真正达到铲除犯罪根源,使罪犯从法律上认识犯罪的危害,从道德上不愿犯罪,从心理上拒绝犯罪。在今后的狱外生活中,昔日的罪犯会成为一个知法、懂法的普法者,会劝导、感化身边的一群人不去犯罪,这样才能真正达到预防再犯罪和减少犯罪的目的,这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监狱存在的意义。
马皑,宋业臻[5](2018)在《中国特色心理学问题的思考》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特色社会心理学应当对在中国社会转型的独特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别于欧美的社会问题进行回应,对从改革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具体社会问题进行解决,以此建立中国特色心理学研究。应当从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出发,提出具有现实关怀、解决社会发展中具体问题的学术课题;应当具有更深层的人文关怀、精神关怀,从心理学的角度回应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变迁形成的当代中国人精神层面的巨大变化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中国特色心理学研究应当在借鉴西方心理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根据问题的特征选择适合的研究方法。研究中国特色心理学对中国心理学发展与中国社会发展均有巨大的积极意义。
向鹏[6](2019)在《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研究》文中提出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改革开放的顺利实现,解决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落脚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犯罪的重要类型,我国学者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的研究还只停留在个别问题的讨论上,本文以社会性弱势群体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调查研究,从犯罪学、刑法学及统计学等多视角开展研究工作,尝试开拓这一研究领域的“处女地”,对我国犯罪学理论无疑是一种丰富和提升。除了绪论和结语外,本文一共由五章构成。第一章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界定社会性弱势群体;第二章分析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象;第三章剖析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原因;第四章探究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理念和治理政策;第五章探寻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治理模式及路径。社会性弱群体现在已成为社会学、法学和政治学等领域研究的重点。不同学科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界定不尽相同,研究重点也不一样。从犯罪学视角界定社会性弱势群体,以“权利”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一个人若要正常生活或者正常发展,必须要享有一些最基本的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平等权等。若一类人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未能享有上述权利,而这类人若要享有这些基本权利需靠国家保护,或者需社会保护才能得以实现(这类人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具有基本的劳动能力,但这类人的素质普遍不高),则这类人就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社会性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工、城市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等。从以往的研究来看,通常犯罪类型划分标准包括:犯罪性质、犯罪经历、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研究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主要依据犯罪人享有的权利不平等为标准对犯罪进行类型划分。社会性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工、城市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等,由于农民工、城市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等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平等,对他们犯罪可以作为一种犯罪类型来进行研究,也即是本文研究的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本文研究思路为探究农民工、城市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的个性犯罪,总结这些个性犯罪现象、规律及犯罪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进一步研究社会性弱势群体类型化犯罪现象、规律及犯罪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从而达到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目的。目前我国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呈现出犯罪人年龄低龄化的趋势,且文化程度不高,在犯罪前没有工作或以临时工和散工为主,性格存在缺陷,犯罪后不知后悔所占的比例较高。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抢劫和盗窃为主,二是经济损失较大。就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特征而言,有的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对公权力部门不满,进而报复社会,有的因自己的工资被拖欠,而伤害或杀害企业老板,还有的因经济问题和情感问题引发犯罪。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人以判重刑为主。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加剧,社会性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发泄途径不畅通,产生仇恨心理;经济发展不平衡,结构性失业,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贫富差距过大等因素造成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在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上,要体现公平、人本主义、禁止歧视,进行倾斜保护及增强权利保障理念;在治理政策上,摒弃“严打”的方式,注重社会支持政策,形成以“社会支持为主,以打击为辅”的治理政策。在治理模式上,现有的治理模式存在不足,应采用“公众参与”的新治理模式,从社会性弱势群体在犯罪前情景预防、犯罪后的刑事应对及其他社会治理路径等方面对其犯罪进行治理。在犯罪前情景预防的具体路径包括增加犯罪难度、提高犯罪风险和降低犯罪刺激、减少犯罪诱因;在犯罪后的刑事应对表现为加强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刑事法律保护,包括在立法上、刑事司法上的对策,对被害人救助措施的完善;社会政策治理路径包括健全社会性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其排泄路径,保障其平等权;打破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影响,鼓励社会性弱势群体就业,保障其生存权、劳动权;调整社会结构,确保社会性弱势群体的机会公平,实现其受教育权、发展权;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等内容。通过对社会性弱势群体在犯罪前进行情景预防、犯罪后的刑事应对及其他社会治理路径对其犯罪进行治理,其目的是保护社会性弱势群体的权利,从根本上遏制和预防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发生。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路径如下图所示: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实质上是人权保障问题。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形势严峻,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他们的权利保障不够,是社会制度方面的缺陷与影响所造成的,对他们的关爱与支持不够。这促使我们反思,我们应当全力维护他们的权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友爱。
葛晓青[7](2019)在《早年创伤与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的相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今中国是一个事件的时代,社会心态在其中既是推手也是结果。公共事件的治理离不开道德调控的力量,具有伦理意味的公共事件亦越来越多,伦理道德成为社会心态的一大特殊关注点,从伦理的角度审视社会心态,是对社会心态的道德聚焦,是社会心态概念的细化和升华。公共事件中呈现的社会伦理心态是社会道德现状的一面镜像。作为社会心态的主体和参与者,社会成员个体因素对于社会心态的影响是社会心态研究的重点之一,但在以往研究中,早年创伤作为个体身上一个特殊的印记,其与社会心态的关系没有被提及。本研究提出社会伦理心态概念,通过对早年创伤与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的研究为社会治理提供新的思路与路径。本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编制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问卷,包括社会伦理心态问卷和公共事件问卷,公共事件问卷是对社会伦理心态问卷的验证和补充。社会伦理心态问卷的标准遵循心理学量表编制的程序,首先通过文献梳理,开放式问卷调查,形成社会伦理心态的操作化概念,编制社会伦理心态初始问卷。然后初测初始问卷,经过项目分析、探索性因子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对问卷进行修改,对修改后的问卷再施测,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检验因子模型,从而确立正式问卷。第二,正式施测自编的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问卷和早年创伤问卷,收集数据,分析早年创伤和社会伦理心态总体特征及相关。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江苏省南京市企业职工群体、事业单位教师群体、高校学生群体的社会伦理心态总体较好,国家认同、伦理道德行为倾向、伦理道德观念认同都处于较高水平,但社会公平感知较低,公共事件中凸显的道德-金钱的取舍、较低的政府作为的满意度、对商业市场、娱乐圈和媒体较低的道德感知,显示了社会伦理道德心态中消极的一面。(2)在江苏省南京市企业职工群体、事业单位教师群体、高校学生群体中,社会伦理心态在性别、年龄、自身受教育程度上差异显着。(3)性别、父亲受教育程度对社会伦理心态有显着正向预测作用,政治面貌、家庭所在地、受教育程度、躯体创伤、情感创伤对社会伦理心态有显着负向预测作用。(4)早年创伤较为普遍,86.1%的被试至少有一项创伤性经历,且早年创伤在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自身受教育程度上显着差异。(5)社会伦理心态与早年创伤、躯体创伤、情感创伤显着负相关;早年创伤与伦理道德行为倾向、国家认同、伦理道德观念认同显着负相关,与社会公平感、社会愤恨显着负相关。
章雨润[8](2017)在《论弱势群体的刑法保护》文中研究指明刑事法治最重要、最困难的地方在于,如何构建一种公平、公正、自由的规范体系,以缓和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之间紧张关系。然而,在以竞争为主导的社会关系中,秩序与效率支配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并投影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表现在刑事法领域,就是重“犯罪防控”而轻“人权保障”,从而在价值层面与自由、正义的理念形成对立。其实,就价值论而言,刑事法治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协调自由与秩序、正义与效率两组理念的过程,而其中关键在于,如何定位这两组价值的主次关系,或者说刑事法治应当偏向于自由和正义还是秩序与效率的问题。现代法治区别于传统法治的核心在于,是否在法治理念中融入人文价值观,即是否奠基于人性、人道、人权等因素构建法律制度、设计法律体系、规范法律运作,形成以“人”为中心的法治模式。以此为出发点,是否保护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保护弱势群体,是法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检验现代法治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明确刑法应在何种程度上保护弱势群体,关键在于厘清弱势群体的概念射程,以及理解为保护弱势群体奠基的法理依据。弱势群体概念具有相对性,多受价值判断立场所左右,但从责任主义出发,结合价值理性判断,可以相对明确的划分值得刑法保护之弱势群体的范围。自西方启蒙时期至今,弱势群体保护之思想可以从伦理、功利与规范三个维度寻找理论依据,为照应刑事法治背景下弱势群体的生成方式与保护范围,刑法之所以特别保护弱势群体,主要基于伦理考量,其中也蕴含适当的规范判断。伦理主义与法治因素的高度结合,催生现代法治中的人文价值观,进而演化出人道主义、人权保障、人文关怀等价值理念,构成弱势群体保护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规范主义从实质正义的角度,对刑法特别保护弱势群体的合理性进行证成,深度描绘法与伦理在特定场域的内在联系。而功利主义,其貌似合理性的工具理性观,实际上存在无法自我证成的根本弊端,无法奠定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基础。与此同时,弱势群体保护是有界域限制的,合理甄别法定与酌定因素,准确理解刑法目的与现代刑法机能之间的关系,是理解弱势群体保护界限的重要前提。刑事法治发展至今,在弱势群体保护上经历“法治思想→法治化与法典化→现代化”的演化历程,展现出偏重反向保护、不断扩展保护范围、犯罪对策选择摇摆不定的清晰脉络。时至今日,刑事立法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弱势群体保护体系,虽然在保护范围与保护强度上可能有所不足,但基本做到“宽宥有理性、保护有限度”的核心要求。面临社会价值观大规模转换的现实,人们对于责任主义和社会生活的理解发生新变化,从而对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理论、弱势群体保护边界提出新的挑战,导致弱势群体保护呈现“退化”的趋势。面对这些社会心理层次的控诉、批判与挑战,立法者应当延缓和弱势群体保护的立法步调,重点关注刑法中涉及弱势群体保护关键词的解释,并在社会层面创建与刑事控制相互补的措施,与刑事立法形成有效合力,提升弱势群体保护的实效性。我国刑事司法表达出两种不同的扩张弱势群体保护的模式:一是以刑事司法解释为中心,以实质主义为基本理念,通过创设罪刑规范、重构量刑规则的方式,实现扩张弱势群体保护范围与强度的目标。但这种扩张属于刑事司法解释自身定位错误,它以牺牲刑事法治的统一性为前提,侵蚀罪刑法定主义,也会从根本上破坏已有的法治运行规则。二是以刑事司法实践为中心,以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为重点,在坚定表达法定情节内容的同时,也关注酌定情节的作用,在规范的限度内实现保守的扩张。这种模式有助于合理发挥刑事司法实践能动作用,重塑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表达对个案正义的追求。但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越大,通常也意味着司法裁判越法的风险也越高,因而需要在能动司法中增加克制因素,消除实体正义保护上的疑虑。在当代中国,弱势群体保护的刑事政策只能是应然的,“宽和主导”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该领域的真实表达。“宽和主导”并非否定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非强调对弱势群体的绝对保护,而是在价值理性的支撑下,确立“有限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立场。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刑事实体、程序与执行层面一体化贯彻弱势群体的思想,生成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与刑事执行政策。首先,近几次刑法修正案折射出刑事立法在弱势群体上采取“总体保守与有限扩张”的基本路线,其关键问题是检讨积极主义思想与弱势群体保护刑事立法是否契合。其次,在刑事司法领域,刑事司法解释与刑事司法实践产生明显分野,前者立基于较为激进的政策立场,热衷于扩张弱势群体保护的范围;后者坚守“宽和”的基本立场,但对未成年犯罪审判选择“宽中从宽”的态度,而对其他弱势群体实施“宽严相济,以宽为主”的司法政策。最后,在刑事执行领域,基于行刑个别化、行刑人道化与行刑社会化的执行政策要求,分别贯彻保护弱势群体的行刑区别制度、行刑隔离制度与社会复归制度,从而提升弱势群体罪犯之刑罚执行的实效。构建以刑事立法为基础,以刑事政策为指导,以刑事司法为核心动力的弱势群体保护体系,是基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特点与关系作出的合理判断,也是现代法治的必然选择。为此,刑事立法应保持自我克制的特性,放缓保护弱势群体的刑事立法步伐,逐渐去除刑法中纯粹的社会治理事项,构建弱势群体正反互补的保护结构,限缩刑法干预弱势群体犯罪的场域,将保护弱势群体的任务适当移交给专门立法。刑事政策应发挥法治建构的功能,坚持消极主义的刑事立法政策,发挥刑事司法实践政策的能动作用,重点完善基于刑事执行政策的重新社会化措施。刑事司法应以能动主义为基础,引入克制司法的内容,遏制能动主义中的不稳定因素,确立司法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基准,促进刑事司法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赵冰瑶[9](2014)在《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青少年越轨是我国以及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青少年越轨行为在伴随我国社会的高速发展的同时,其严重程度和越轨类型等方面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以往关于青少年越轨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对特定省份、特定地区、特定阶段的研究,问题研究主要集中在青少年越轨现状、原因和对策的研究,缺乏比较研究和历时性研究。笔者从青少年犯罪越轨、侵财越轨、群体越轨、吸毒越轨四个方面对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进行了历时性比较研究,力图研究三个不同时期的青少年越轨行为变化趋势,并针对三个时期的青少年越轨的变化趋势对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控制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对策,为当前我国研究青少年提供研究参考,为当前我国青少年越轨行为的长效解决与预防的建立提供新的依据,达到减少我国青少年越轨行为的目的。论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界定并阐述本文相关概念与相关理论。在相关概念界定方面,界定了本文研究的青少年越轨行为、越轨行为以及70后、80后、90后青少年时期处所时代。其次,阐述了本文的研究中所应用的六个社会学理论。第二部分,从历史性的角度,从青少年犯罪越轨、侵财越轨、群体越轨、吸毒越轨四个方面分别对70后、80后、90后越轨行为进行比较,通过比较研究出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变化趋势。第三部分,针对前文对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比较,分析影响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因素。第四部分,基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发展态势,从综合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角度提出预防、控制青少年越轨建议。
常大地[10](2014)在《论青少年犯罪行为人的思想改造》文中研究说明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已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而青少年犯罪问题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犯罪数量与日俱增、犯罪类型多种多样、犯罪手段残忍等形势严峻。因此,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如何对青少年犯罪行为人进行思想改造,使犯罪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行,便成为了一个有待研究并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对青少年犯罪及思想改造等相关问题早已有了一系列的研究,但社会环境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以往的研究方法和内容无法满足并解决思想改造工作中所呈现出的新问题。因此,本论文将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方法,将过去的经典理论与现在的实际问题相结合,为丰富其相关理论贡献微薄之力。本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绪论内容包含本论文的选题背景、写作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本论文的相关理论概述。首先,界定了“青少年犯罪行为人”和“思想改造”这两个相关概念。随后是在其理论基础上加以的分析,这一部分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在分析特点后,阐述了青少年犯罪行为人的思想改造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必然联系。第三部分是对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的分析。首先,是对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工作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的研究。其后,是对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工作的发展趋势的分析。这一部分为本论文的论述奠定了基础。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提出了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的对策,其对策包含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改造环境、创新全面的教育改造内容、成立专业的教育改造队伍、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体系。这些对策提高了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工作的实效性,使改造工作更加科学化。
二、对犯罪青少年心态失衡的社会心理学探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犯罪青少年心态失衡的社会心理学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1)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实证分析法 |
二、图表综合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四、文献分析法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刑法理论 |
第一节 未成年人犯罪概述 |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理论 |
第二节 人格刑法相关理论 |
一、人格概述 |
二、犯罪人格的一般理论 |
三、人格刑法理论 |
第三节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人格刑法理论 |
一、刑法人格化有利于制定合理的刑事政策 |
二、刑法人格化有利于实现刑法的公正性 |
三、刑法人格化有利于评估人身危险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和预防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 |
一、网络犯罪亚文化和不良信息影响较大 |
二、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逐渐增多 |
三、城市社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增多 |
四、犯罪动机简单且手段残忍 |
五、侵犯财产和涉毒案件逐渐增多 |
第二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
一、社会不良环境容易诱发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 |
二、传统家庭教育环境未足够重视人格塑造 |
三、学校教育环境过于看重分数 |
四、文化商业市场监管失灵 |
五、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难以解决 |
六、专门学校的运行面临困境 |
七、传统帮教制度和理念有待创新 |
第三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现状 |
一、网络环境的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
二、家庭环境预防没有突出人格预防 |
三、学校环境预防不够重视人格预防 |
四、社区环境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改善 |
五、心理预防尚未成为人格预防的重点 |
六、未成年人的道德思维塑造乏力 |
七、社会团体的防治潜能尚未发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与基本理念 |
二、美国的“转向处遇”制度 |
三、美国的“零容忍政策”和“恢复性政策” |
四、美国的“圆桌谈话” |
第二节 日本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日本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立法概况 |
二、日本的“非行少年程序” |
三、日本的“家庭裁判所” |
四、日本的“少年司法体系”和司法理念变迁 |
第三节 英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英国的“国家亲权主义”制度 |
二、英国的儿童福利保护 |
三、英国的社区矫正制度 |
第四节 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模式 |
二、意大利的“‘帮助身边的人’核心计划” |
三、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和矫治 |
第五节 韩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韩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刑事政策 |
二、韩国的“保护处遇制度” |
第六节 德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德国的少年儿童立法概况 |
二、德国的“社会调查制度” |
第七节 国外共性的经验与借鉴 |
一、重视通过立法手段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
二、重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教育和矫治作用 |
三、重视家庭环境预防和学校环境预防的作用 |
四、重视心理预防和避免标签效应 |
五、坚持“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 |
第一节 加强网络环境预防 |
一、科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 |
二、防范网络不良行为影响人格塑造 |
三、提升网络环境的预防水平 |
第二节 优化家庭环境预防 |
一、家庭环境预防应当突出人格预防 |
二、建立以“爱”为核心的家庭环境预防模式 |
三、围绕人格预防加强亲职教育 |
四、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影响 |
第三节 创新学校德育教育 |
一、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育教育 |
二、学校德育教育应当突出健康人格塑造 |
三、创新德育教育的内容、方法和体系 |
四、德育教育的成败应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 |
第四节 提升社区功能和综合防治能力 |
一、优化社区功能与环境条件 |
二、创新社区教育和帮教模式 |
三、社区防治应结合专门学校的改革进行 |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区帮教工作 |
第五节 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防治 |
一、加强农民工就业政策调整 |
二、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
三、改善农村学校教育环境 |
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强制监护制度 |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有效机制 |
六、整合社会资源与加强综合治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之构建 |
第一节 人格预防的重点在于心理预防 |
一、积极防范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 |
二、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交际的心理引导 |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
四、科学运用“认知疗法”进行教育、矫治 |
五、创造有利于心理健康的环境条件 |
第二节 犯罪人格的生物预防 |
一、犯罪人格的生物因素分析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生物性原理 |
三、生物学治疗创新预防新思路 |
四、人格调查应作为生物学治疗的前提 |
五、新技术手段提升生物预防水平 |
第三节 实践以道德思维为导向的人格预防 |
一、道德思维概述 |
二、神经学视域下的道德思维干预 |
三、道德思维水平对塑造道德思维的影响 |
四、道德思维教育应超越犯罪本身 |
五、道德思维能力培养应作为道德思维教育的核心 |
六、道德思维教育应融入三种教育 |
第四节 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体系 |
一、犯罪思想道德监测的内涵和原则 |
二、监测犯罪思想道德的指标体系 |
三、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体系的具体实践 |
第五节 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防治 |
一、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概述 |
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的理论基础 |
三、创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综合预防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2)公众获得感的初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研究背景 |
1.1 概念界定 |
1.1.1 获得感 |
1.1.2 情感忽视、社会支持与利他行为 |
1.2 研究进展 |
1.2.1 获得感的研究 |
1.2.2 情感忽视、社会支持与利他行为的研究 |
1.2.3 四变量之间的关系研究 |
1.3 小结 |
2 问题提出 |
2.1 以往研究的不足 |
2.2 研究设计 |
2.2.1 研究方法 |
2.2.2 研究内容 |
2.2.3 研究假设 |
2.2.4 研究程序 |
2.3 研究意义 |
3 公众获得感的结构研究 |
3.1 研究目的 |
3.2 研究方法 |
3.2.1 被试 |
3.2.2 研究工具 |
3.2.3 研究程序 |
3.2.4 数据处理 |
3.3 初测问卷编制 |
3.4 项目分析 |
3.4.1 遗漏值检验 |
3.4.2 区分度检验 |
3.4.3 适合度检验 |
3.5 探索性因子分析 |
3.5.1 住房获得感 |
3.5.2 医疗获得感 |
3.5.3 教育获得感 |
3.6 验证性因子分析 |
3.7 信效度检验 |
3.7.1 信度检验 |
3.7.2 效度检验 |
3.8 讨论 |
3.9 结论 |
4 公众获得感的现状特点 |
4.1 研究目的 |
4.2 研究方法 |
4.2.1 被试 |
4.2.2 研究工具 |
4.2.3 数据处理 |
4.3 研究结果 |
4.3.1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
4.3.2 描述统计 |
4.3.3 差异分析 |
4.4 讨论 |
4.4.1 描述统计结果的讨论 |
4.4.2 差异分析结果的讨论 |
4.5 结论 |
5 公众获得感与情感忽视、社会支持和利他行为的关系研究 |
5.1 研究目的 |
5.2 研究方法 |
5.2.1 被试 |
5.2.2 研究工具 |
5.2.3 数据处理 |
5.3 研究结果 |
5.3.1 相关分析 |
5.3.2 获得感的中介效应分析 |
5.3.3 社会支持的中介效应分析 |
5.3.4 链式中介效应分析 |
5.4 讨论 |
5.5 结论 |
6 社会支持对获得感影响的实验研究 |
6.1 实验目的与假设 |
6.2 研究方法 |
6.2.1 被试 |
6.2.2 实验材料 |
6.2.3 实验设计 |
6.2.4 实验程序 |
6.3 研究结果 |
6.3.1 社会支持水平对获得感的影响 |
6.3.2 获得感的性别差异 |
6.4 讨论 |
6.5 结论 |
7 总讨论与结论 |
7.1 总讨论 |
7.1.1 关于公众获得感结构研究的讨论 |
7.1.2 关于公众获得感现状研究的讨论 |
7.1.3 关于公众获得感与其他三变量关系研究的讨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7.2.1 研究不足 |
7.2.2 研究展望 |
7.3 总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B.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参与的课题及项目 |
C.住房获得感问卷(样题) |
D.医疗获得感问卷(样题) |
E.教育获得感问卷(样题) |
F.情感忽视问卷 |
G.幸福感问卷 |
H.社会支持问卷 |
I.利他行为问卷 |
J.实验知情同意书 |
K.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3)当代大学生公正观及其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有待解决的问题 |
第一章 公正观的思想渊源 |
第一节 我国传统文化视域下的公正思想 |
一、以规范君主执政理念为中心的公正思想 |
二、以构建良好社会制度为中心的公正思想 |
三、以实现个人高尚品德为中心的公正思想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公正思想 |
一、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公正思想的方法论原则 |
二、对资本主义形式公正的批判是马克思主义公正思想的立论依据 |
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公正的价值旨归 |
四、公正的社会制度是共产主义的题中之义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公正思想中国化的创新发展 |
一、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公正的不懈追求 |
二、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推动社会公正的生动实践 |
三、新时代历史方位下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公正的创新解读 |
第四节 国外学术界具有代表性的公正思想 |
一、亚里士多德的“应得”公正论 |
二、罗尔斯的制度公正论 |
三、现代社群主义者的“共同体”公正论 |
四、阿马蒂亚·森的具体公正论 |
第二章 公正与公正观的应有之义 |
第一节 公正的多重意蕴 |
一、公正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具有正当性的伦理准则 |
二、公正是评价社会制度的基本依据 |
三、公正是个人美德的具体体现 |
第二节 公正观的内涵与呈现 |
一、公正观的内涵 |
二、公正观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开展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现实意义 |
一、大学生公正观教育是一项重大的时代课题 |
二、大学生公正观教育是大学生自身成长成才的客观需要 |
三、大学生公正观教育能够进一步丰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话语体系 |
第三章 当代大学生公正观现状审视 |
第一节 当代大学生公正观调查设计 |
一、调查问卷设计思路与基本结构 |
二、调查对象选取及其基本特征 |
三、调查的统计方法 |
第二节 当代大学生公正观调查的数据统计 |
一、大学生公正认知调查结果统计 |
二、大学生公正情感调查结果统计 |
三、大学生公正意识调查结果统计 |
四、大学生公正行为调查结果统计 |
五、大学生公正感受调查结果统计 |
第三节 当代大学生公正观的积极表现 |
一、大学生公正认知水平总体稳定 |
二、大学生普遍具有较强的正义感 |
三、大部分大学生针对社会公正问题的立场端正 |
四、大部分大学生公正行为表现积极向上 |
第四节 当代大学生公正观的问题聚焦 |
一、部分大学生对公正的认知有所偏差 |
二、部分大学生公正观受到逐利意识的影响 |
三、部分大学生的公正意识与公正行为存在情境差异 |
四、部分大学生维护社会公正的行为缺乏理性 |
五、部分大学生对当前社会公正状况的评价较为偏激 |
六、部分大学生对社会公正态度冷漠 |
第四章 引发当代大学生公正观偏差的主要诱因 |
第一节 引发大学生公正观偏差的经济因素 |
一、社会财富分配不均 |
二、经济主体行为失范 |
三、社会逐利意识增强 |
第二节 引发大学生公正观偏差的政治因素 |
一、官员违法违纪现象偶有发生 |
二、司法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
三、公民政治参与度略显不足 |
第三节 引发大学生公正观偏差的社会环境因素 |
一、生存压力攀升引致心态失衡 |
二、社会阶层固化形成身份差异 |
三、舆论引导失当激化非理性行为 |
第四节 引发大学生公正观偏差的文化因素 |
一、传统文化窠臼残存 |
二、错误社会思潮侵袭 |
三、劣质文化产品供给 |
第五节 引发大学生公正观偏差的高校教育因素 |
一、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定位不清 |
二、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主体不明 |
三、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内容陈旧、方法单一 |
四、高校自身公正环境缺场 |
五、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缺乏人文关怀 |
第六节 引发大学生公正观偏差的个体因素 |
一、对网络高度依赖致使大学生缺乏理性思考 |
二、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导致大学生欠缺奋斗精神 |
三、家庭环境缺乏公正理念影响大学生公正观初始养成 |
第五章 当代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原则与目标 |
第一节 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原则解析 |
一、坚持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 |
二、坚持理论传授与实践感悟相统一 |
三、坚持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统一 |
四、坚持学校教育、社会教化、家庭教养相统一 |
第二节 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目标导引 |
一、端正公正认知 |
二、培育公正情感与公正意识 |
三、养成公正行为 |
四、改进公正感受 |
第六章 当代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内容选择 |
第一节 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公正观 |
一、把握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 |
二、正确理解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 |
三、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马克思主义公正观 |
第二节 道德指引:公正伦理观 |
一、平等观教育 |
二、义利观教育 |
三、“应得”观教育 |
第三节 国情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之维 |
一、全面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正所向 |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历史方位下对社会公正的理论创新 |
第四节 现实延伸:具体场域下的公正观 |
一、经济公正观教育 |
二、政治公正观教育 |
三、法治公正观教育 |
四、网络公正观教育 |
第七章 当代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实践指向 |
第一节 搭建大学生公正教育的主要渠道 |
一、夯实认知基础,建设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课程体系 |
二、强化情感认同,推动公正观教育融入大学生日常教育之中 |
三、紧贴生活场域,打造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网络阵地 |
四、倡导知行合一,丰富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实践感悟 |
五、平复失调心态,加强大学生消极公正观的心理调试 |
第二节 丰富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方式方法 |
一、以知识讲授巩固公正观教育的理论基础 |
二、以思想灌输提升公正观教育的话语公信 |
三、以隐性教育推动公正观教育的资源整合 |
四、以情境构建强化公正观教育的情感体验 |
第三节 强化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文化附着 |
一、打造具有公正价值导向的文化载体 |
二、开展具有“仪式感”的主题文化活动 |
三、树立公道正派的先进典型 |
第四节 优化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社会环境 |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 |
二、营造共享共创的民生环境 |
三、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 |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环境 |
第五节 增强大学生公正观教育的家庭熏陶 |
一、转变基本教养方式 |
二、树立良好家风家训 |
三、提升父母教育能力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新计分考核制度下罪犯管教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2.1 研究方法 |
1.2.2 技术路线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罪犯管教的主要内容 |
2.2.1 监管改造 |
2.2.2 劳动改造 |
2.2.3 教育改造 |
2.2.4 三者关系 |
2.3 罪犯管教的法律法规 |
2.4 罪犯计分考核制度 |
第三章 罪犯管教工作现状分析 |
3.1 监狱押犯情况现状分析 |
3.2 传统管教手段管教效果调查 |
3.3 新计分考核制度施行情况 |
3.3.1 天津市实施计分考核制度经验 |
3.3.2 新计分考核制度的优点 |
第四章 新计分考核制度下罪犯管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
4.1 新计分考核制度施行情况的调查 |
4.2 制度自身的缺陷 |
4.2.1 奖励形式的问题 |
4.2.2 考核加减分的问题 |
4.2.3 存在考核盲区 |
4.2.4 教育改造成果难以量化 |
4.3 国家法律的限制 |
4.4 考核对罪犯影响有限 |
4.4.1 对罪犯缺乏的调动作用有限 |
4.4.2 减刑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犯罪思维 |
4.5 考核制度实施对罪犯管教干警的挑战 |
4.5.1 劳动改造工作的重心偏移 |
4.5.2 警力不足专业素养不一 |
4.5.3 办公条件落后警务公开不够 |
第五章 新计分考核制度下罪犯管教工作的改进 |
5.1 新计分考核制度亟待完善 |
5.2 地方法规亟待协调提升 |
5.3 管教手段的多元开发 |
5.4 管教手段的整合运用 |
5.4.1 开展服刑人员心理减压拓展训练 |
5.4.2 综合运用“五大改造”教育转化罪犯案例 |
5.5 加快警务工作改革步伐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特色心理学问题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什么是中国特色心理学 |
2 如何提出并解决中国特色心理学问题 |
3 研究中国特色心理学问题的意义 |
(6)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案 |
五、论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社会性弱势群体概述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界定 |
一、不同学科对弱势群体的界定 |
二、弱势群体界定遵循的原则 |
三、从犯罪学的角度界定弱势群体 |
四、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犯罪学界定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状况 |
一、数量大,占的比例非常高 |
二、遭受各种歧视 |
三、一些制度与法律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保护存在漏洞 |
四、社会性弱势群体权益受损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不断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象考察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个性犯罪实证研究 |
一、农民工犯罪现象及特点 |
二、城市贫困群体犯罪现象及特点 |
三、农村贫困群体犯罪现象及特点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共性特征和规律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人的共性特征和规律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行为特征 |
三、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目的和动机特征 |
四、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人以判重刑为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社会性弱势体犯罪原因剖析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个性原因 |
一、农民工犯罪原因 |
二、城市弱势群体犯罪原因 |
三、农村贫困群体犯罪原因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共性原因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宏观原因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微观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理念与治理政策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理念 |
一、公平理念 |
二、“人本主义”的理念 |
三、禁止歧视,倾斜保护理念 |
四、权利保障理念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有的治理政策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以“严打”为主导的治理政策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严打政策的合理性 |
三、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严打政策的弊端 |
第三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政策的选择 |
一、社会支持政策的内涵 |
二、社会支持政策的功能 |
三、社会支持政策选择的必要性 |
四、社会支持政策为主、严打为辅的治理政策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治理模式及路径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治理模式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有的治理模式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模式的选择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治理路径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有的治理路径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路径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早年创伤与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的相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1.1 理论基础 |
1.1.1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 |
1.1.2 图式理论 |
1.1.3 依恋理论及内部工作模型 |
1.2 公共事件的研究综述 |
1.2.1 公共事件的概念界定 |
1.2.2 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研究 |
1.2.3 网络事件的衍生 |
1.3 社会伦理心态的研究 |
1.3.1 社会心态研究综述 |
1.3.1.1 社会心态的概念和内涵界定 |
1.3.1.2 社会心态的测量 |
1.3.1.3 对社会心态的现状研究 |
1.3.1.4 社会心态影响因素的研究 |
1.3.2 社会伦理心态的研究综述 |
1.3.2.1 社会伦理心态的定义 |
1.3.2.2 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研究 |
1.4 早年创伤的研究综述 |
1.4.1 早年创伤的概念界定 |
1.4.2 早年创伤的测量 |
1.4.3 早年创伤的影响 |
1.4.3.1 躯体影响 |
1.4.3.2 精神影响 |
1.4.3.3 行为影响 |
1.4.3.4 社会能力影响 |
1.4.3.5 创伤的跨代影响 |
1.4.3.6 创伤的恢复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2.1 研究目的 |
2.2 研究内容 |
2.3 研究对象 |
2.4 研究假设 |
2.5 研究意义 |
2.5.1 补充国内公共事件和社会心态的实证研究 |
2.5.2 为国内早年创伤的研究扩宽视野 |
2.5.3 呼吁社会关注早年创伤,关注儿童成长 |
2.5.4 为公共治理提供理论依据,促进社会治理进步 |
第三章 研究一: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问卷的编制 |
3.1 开放式问卷调查及初始问卷的编制 |
3.1.1 研究目的 |
3.1.2 研究工具 |
3.1.3 研究对象 |
3.1.4 研究结果 |
3.1.5 社会伦理心态的操作性定义 |
3.1.6 初始问卷题目的编制 |
3.2 社会伦理心态问卷的初测及正式问卷的确立 |
3.2.1 研究目的 |
3.2.2 研究对象 |
3.2.3 研究程序 |
3.2.4 项目分析 |
3.2.5 探索性因子分析 |
3.2.6 验证性因子分析 |
3.2.7 第三次施测 |
3.2.8 社会伦理心态正式问卷的确立 |
第四章 研究二:早年创伤与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特征及相关分析 |
4.1 研究对象 |
4.2 研究工具 |
4.2.1 自编的人口学问卷 |
4.2.2 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问卷 |
4.2.1.1 社会伦理心态问卷信度分析 |
4.2.1.2 社会伦理心态问卷效度分析 |
4.2.3 早年创伤问卷简表 |
4.2.3.1 早年创伤问卷简表信度分析 |
4.2.3.2 早年创伤问卷简表效度分析 |
4.3 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问卷和早年创伤问卷特征分析 |
4.3.1 被试基本情况 |
4.3.2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
4.3.3 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问卷特征分析 |
4.3.3.1 社会伦理心态问卷的总体特征 |
4.3.3.2 公共事件问卷的总体特征 |
4.3.4 早年创伤问卷特征分析 |
4.4 社会伦理心态问卷和早年创伤问卷的相关分析 |
4.4.1 社会伦理心态问卷和早年创伤问卷在人口学变量上的差异分析 |
4.4.1.1 性别差异 |
4.4.1.2 年龄差异 |
4.4.1.3 政治面貌差异 |
4.4.1.4 家庭所在地差异 |
4.4.1.5 自身受教育程度差异 |
4.4.1.6 民族差异 |
4.4.1.7 工作群体差异 |
4.4.2 社会伦理心态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分析 |
4.4.3 社会伦理心态问卷和早年创伤问卷的相关分析 |
第五章 讨论与分析 |
5.1 社会伦理心态问卷的编制 |
5.2 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的特征和影响因素 |
5.2.1 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问卷总体特征 |
5.2.2 社会伦理心态的人口学统计差异 |
5.2.3 社会伦理心态的影响因素 |
5.3 早年创伤的特征和影响因素 |
5.3.1 早年创伤的总体特征 |
5.3.2 早年创伤的人口学统计差异 |
5.4 早年创伤和社会伦理心态的相关 |
5.5 本研究对社会治理的启示 |
第六章 本研究不足与展望 |
6.1 研究不足 |
6.2 研究展望 |
第七章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论弱势群体的刑法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弱势群体保护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弱势群体的概念诠释 |
一、生理与心理层面的弱势群体 |
二、社会分层视角下的弱势群体 |
三、价值层面的弱势群体 |
四、总结与反思 |
第二节 弱势群体保护的法理 |
一、伦理主义的保护观 |
二、功利主义的保护理由论 |
三、规范主义的实质正义论 |
四、评价与反思 |
第三节 以刑事法规范保护弱势群体之必要与限度 |
一、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之必要 |
(一)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性 |
(二) 刑法目的与现代刑法的机能 |
二、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之限度:刑事宽宥与保护的理性 |
(一) 弱势群体刑事宽宥与保护的理性 |
(二) 弱势群体刑事宽宥与保护的类型 |
第二章 弱势群体保护的刑事合法性审查 |
第一节 弱势群体保护在中国刑法史上的发展轨迹 |
一、先秦时期: 弱势群体保护的法治思想 |
二、从秦代到清代: 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典化建设 |
三、从民国至今: 弱势群体保护的现代化 |
四、代结论: 弱势群体保护在变迁中所展现之脉络 |
(一) 重视对生理性弱势群体的反向保护 |
(二) 由伦理层面扩展到社会层面 |
(三) 在对策选择上有所摇摆 |
第二节 弱势群体保护的立法检讨 |
一、保护方式 |
二、保护范围 |
三、保护程度 |
四、检讨 |
第三节 弱势群体保护的退化与转型 |
一、弱势群体保护的退化 |
二、弱势群体保护在刑事立法上的转型方向 |
(一) 刑事立法的自我克制与刑法关键词的合理解释 |
(二) 刑法控制与其他配套措施的互补 |
小结:立法保护的有限性 |
第三章 刑事司法中弱势群体保护的发展趋势 |
第一节 刑事司法解释中弱势群体保护 |
一、实质主义: 司法解释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路径 |
二、越法解释及其批判 |
三、刑事司法解释不宜成为弱势群体保护扩张依据之证成 |
第二节 弱势群体保护的刑事司法实践 |
一、基本立场: “乱中求稳”、“内外有别” |
二、发展趋势:保守地扩张 |
小结:司法保护的能动性与非规范性 |
第四章 弱势群体保护与当代中国刑事政策 |
第一节 弱势群体保护语境下刑事政策的解读 |
一、刑事政策与刑事立法、司法的沟通方式 |
二、刑事政策的界别与弱势群体保护的语境 |
(一) 应然与实然的刑事政策的界分及选择理据 |
(二) 弱势群体保护的刑事政策语境 |
第二节 弱势群体保护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一、宽和刑事政策的主导地位之确立 |
二、有限保护: 刑事政策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思路 |
三、法治路径: 弱势群体保护刑事政策的一体化贯彻 |
第三节 弱势群体保护的刑事立法政策 |
一、总体保守: 弱势群体保护刑事立法政策的基本向度 |
二、有限激进: 弱势群体保护刑事立法政策中的积极主义思想 |
第四节 弱势群体保护与刑事司法政策 |
一、激进策略: 弱势群体保护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解释领域的演变趋势 |
(一) 弱势群体保护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解释中的体现 |
(二) 激进的刑事司法解释及其得失 |
二、宽和策略: 弱势群体保护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定位 |
(一) “宽中从宽”: 未成年犯刑事司法实践政策的偏向 |
(二) “宽严相济,以宽为主”: 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罪犯的刑事司法实践政策 |
第五节 弱势群体保护与刑事执行政策 |
一、行刑个别化中的弱势群体保护措施 |
二、行刑人道化中的弱势群体保护思想 |
三、行刑社会化中的弱势群体保护制度 |
小结:刑事政策的系统性、前瞻性与观念性 |
一、系统的刑事政策 |
二、前瞻的刑事政策 |
三、观念的刑事政策 |
四、余论 |
第五章 司法推动型弱势群体保护体系之构建 |
第一节 当代中国应延缓弱势群体保护立法之步伐: 基于法益视角对“恶意欠薪”入刑之批判性反思 |
一、劳动债权法益化与刑法的越位 |
二、劳动债权并非财产犯法益的证成 |
三、弱势群体保护刑事立法扩张之批判性反思与限制路径 |
第二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弱势群体保护上的转型路径 |
一、减少干预立法 |
二、理性调控司法 |
三、重点完善执法 |
第三节 作为核心动力的刑事司法实践之体系定位 |
一、能动司法、克制因素与司法自由裁量基准之确立 |
二、越法裁判及其理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 |
作者简介 |
后记 |
(9)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 |
1. 问题的提出 |
2. 研究方法 |
3. 研究目的和价值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内研究综述 |
2. 国外研究综述 |
一、相关概念及理论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1. 青少年 |
2. 70 后、80后、90后青少年时期的时间划分 |
3. 越轨行为 |
4. 青少年越轨行为 |
(二) 相关理论 |
1. 控制理论 |
2. 社会解组理论 |
3. 社会化理论 |
4. 文化传递理论 |
5. 标签理论 |
6. 失范理论 |
二、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比较 |
(一) 70后、80后、90后青少年犯罪越轨比较 |
(二) 70后、80后、90后青少年侵财越轨比较 |
(三) 70后、80后、90后青少年群体越轨比较 |
(四) 70后、80后、90后青少年吸毒越轨比较 |
三、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一) 家庭对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影响 |
(二) 学校对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影响 |
(三) 越轨群体对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影响 |
(四) 社会价值观对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影响 |
(五) 社会心理对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影响 |
四、预防、控制青少年越轨行为 |
(一) 加大全社会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毒品宣传教育 |
(二) 加强学校对越轨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 |
(三) 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实现预防工作的社会功能 |
(四) 积极拓展延伸、改革创新青少年社会管理 |
(五) 重视青少年群体特征和群体内生性自律机制作用 |
(六) 加强青少年越轨的研究与交流,发掘和借鉴中外经验 |
(七) 进一步普及和深化家庭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论青少年犯罪行为人的思想改造(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的历史沿革 |
1.2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的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的研究方法 |
1.5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研究的突破与局限 |
1.5.1 突破之处 |
1.5.2 研究局限 |
第二章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的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的厘定 |
2.1.1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的界定 |
2.1.2 思想改造的含义 |
2.2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
2.2.1 犯罪群体集中性 |
2.2.2 犯罪动机突发性 |
2.2.3 犯罪手段暴力性 |
2.2.4 犯罪方式模仿性 |
2.3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的思想改造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联系 |
2.3.1 思想政治教育介入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及预防工作的必要性 |
2.3.2 思想政治教育介入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及预防工作的可行性 |
第三章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
3.1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
3.1.1 监狱“亚文化”现象导致青少年犯罪行为人交叉感染 |
3.1.2 思想改造内容及方式陈旧导致思想改造工作停滞不前 |
3.1.3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自身素质不高导致其排斥思想改造 |
3.1.4 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标准不科学导致改造工作落实难 |
3.2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的发展趋势 |
3.2.1 被动改造向主动改造转变的趋势 |
3.2.2 “有痕”改造向“无痕”改造转变的趋势 |
3.2.3 理性改造向感化改造转变的趋势 |
第四章 青少年犯罪行为人思想改造的对策 |
4.1 营造良好的教育改造环境 |
4.1.1 营造良好的监狱环境 |
4.1.2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4.1.3 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
4.2 创新全面的教育改造内容 |
4.2.1 先进科学技术与传统理论教育相结合 |
4.2.2 心理咨询与个性化教育相结合 |
4.2.3 国外先进经验与国内经典理论相结合 |
4.3 成立专业的教育改造队伍 |
4.3.1 聘请高素质的思想政治教育者 |
4.3.2 制定合理化的队伍管理制度 |
4.4 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体系 |
4.4.1 制定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原则 |
4.4.2 采用多样的思想教育评估方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四、对犯罪青少年心态失衡的社会心理学探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D]. 张锋学.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2]公众获得感的初步研究[D]. 张雪. 重庆大学, 2019(01)
- [3]当代大学生公正观及其教育研究[D]. 郑元凯.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4]新计分考核制度下罪犯管教工作研究[D]. 张昊. 天津大学, 2018(06)
- [5]中国特色心理学问题的思考[J]. 马皑,宋业臻. 心理科学, 2018(04)
- [6]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研究[D]. 向鹏.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7]早年创伤与公共事件中社会伦理心态的相关研究[D]. 葛晓青. 东南大学, 2019(05)
- [8]论弱势群体的刑法保护[D]. 章雨润. 东南大学, 2017(02)
- [9]70后、80后、90后青少年越轨行为的比较研究[D]. 赵冰瑶. 东北师范大学, 2014(02)
- [10]论青少年犯罪行为人的思想改造[D]. 常大地. 吉林大学, 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