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外关系论文-章成

欧盟对外关系论文-章成

导读:本文包含了欧盟对外关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混合协定,合作义务,欧盟,对外关系法

欧盟对外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章成[1](2019)在《论对外关系法视野下的欧盟混合协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混合协定是欧盟对外关系理论与实践中所产生的独特的条约类型,是欧盟法中自成一类体系的国际条约。混合协定对加强欧洲一体化的整体框架做出了贡献。混合协定按不同的标准分类可以划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其适用实践伴有一定的消极因素,但并未妨碍混合协定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实际价值。按照欧盟混合协定的缔结和实施程序,欧盟机构与成员国在混合协定中负有共同行动和更紧密的合作义务,并由欧盟法院的司法机制所保障。混合协定在现阶段的欧盟法体系中依然具有合理性。这也就表明欧盟与其成员国在某些权限事项上的对峙与博弈局面仍将持续下去。(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左文君[2](2016)在《论欧盟对外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职位的法律创新——基于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里斯本条约》设置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职位,表明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由经济领域不断向政治领域拓展和深化。欧盟对外关系权能发展可分为欧共体起步与创设阶段、欧盟初期整合与调整阶段和《里斯本条约》签署后的承继与发展阶段。高级代表在横向上要与欧洲理事会、欧盟委员会和对外行动署共享对外关系权能,并负责协调、统一与执行欧盟对外政策,在纵向上协调欧盟与成员国对外政策一致性。然而,高级代表职位仍面临诸多法律困境,需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本文来源于《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5期)

左文君,居梦[3](2016)在《论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法律定位——基于对外关系权能“一致性”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由经济领域拓展到政治领域,呈现"一致性"的趋向。《里斯本条约》设置了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作为欧盟对外事务和安全政策的职能机构,是欧盟对外事务和安全政策的协调者和执行者,而且与主权国家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对外交往部门有所不同。高级代表的设置提升了欧盟对外交往的能力,提高了欧盟的影响力,推进了国际法治的实现,也推动了国际组织法的发展。(本文来源于《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1期)

左文君[4](2016)在《从对外关系权能“一致性”分析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法律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由经济领域拓展到政治领域,呈现"一致性"的趋向,《里斯本条约》承继了《欧洲宪法条约》在对外关系权能方面最核心的机构改革,设置了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一职。高级代表的法律定位不仅与原来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有较大的改革,而且与主权国家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对外交往部门也不同,反映了欧盟发展过程中的超国家主义了和政府间主义的纠葛。高级代表的设置提升了欧盟对外交往的能力,提高了欧盟的影响力,推进了国际法治的实现,推动了国际组织法的发展。(本文来源于《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1期)

张皎[5](2015)在《法治:欧盟对外关系与外交事务中的一项价值及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治,作为欧盟赖以建立的共同价值观之一,是欧盟在其对内对外政策中长期尊重并遵循的价值及原则。欧盟对外关系与外交事务中的法治,可以分为指导欧盟自身对外政策与行动的法治和欧盟向第叁国、向世界推行的法治两大类。据此,欧盟对外关系与外交事务中的法治的内涵具有叁个层面:(1)欧盟层面:欧盟对外政策与对外行动中欧盟机构及欧盟成员国应当尊重和遵循的法治;(2)第叁国层面:欧盟向第叁国推行的法治;(3)国际层面:欧盟在国际事务中,尤其是国际法治进程中,倡导的法治。法治是人类普遍价值观之一。然而,在法治从价值转化为原则,并进而具化成一系列次级原则和要素的时候,由于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或者由于将法治视为实现不同目标的手段,都可能导致不同国家对法治的不同理解,以及不同政策中、不同层面的法治的内涵的差异。(本文来源于《2015年欧盟法治专题研讨会论文集》期刊2015-07-13)

Richard,Craven,宋雅琴[6](2014)在《公共采购领域欧盟对外关系的进展》一文中研究指出译者:本文对欧盟近年来在政府采购贸易谈判方面的两个主要进展进行了全面而客观的述评。对于中国正在进行的《政府采购协议》和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来说,这篇文章主要两个意义:一是表明了欧盟的谈判立场,尤其对于欧盟限制第叁国进入内部公共采购市场的立法背景的分析,能够体现欧盟"真求开放,假关市场"的立场,作为谈判对手,我们不必过度解读欧盟此举背后的保护主义倾向;二是欧盟与美国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的谈判体现了欧盟自身对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范围的最广义解读,尤为注意的是,欧盟对美国地方政府使用联邦资金进行采购的项目极为关注,考虑到我国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特点,这一点要特别引起我国的注意。(本文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期刊2014年10期)

杨友孙,尹春娇[7](2011)在《欧盟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及其对欧盟对外关系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2007年金融危机以来,欧盟对其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改革,改革的核心原则是将各成员国的监管权力"上移"至欧盟层次机构。欧盟新的监管体系使欧盟金融监管方面出现了新特征,由此欧盟的对外经济关系也将发生一些变化。从短期来看,这些影响对欧盟对外关系的挑战大于机遇。(本文来源于《金融与经济》期刊2011年11期)

曾令良[8](2011)在《《里斯本条约》后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的变化——以法律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里斯本条约》的生效为欧盟一体化的深化和拓展奠定了新的基本法基础,并进一步扩大和增强了欧盟对外关系权能,为提升欧盟在国际上的独立身份、地位和形象树立了新的里程碑。这一新条约使欧盟的法律人格由模糊变得明确;欧盟的对外关系权能领域从分散的叁大支柱变为统一的框架结构;欧盟对外关系机关体系进一步强化;欧盟缔结国际协定的权能和程序得以空前地完善;欧盟与国际组织的关系和驻外代表机构的名称变得更加明确。《里斯本条约》给欧盟对外关系权能带来的变化,势必给第叁国和国际组织的对外关系和活动带来影响。(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2期)

曾令良[9](2010)在《《里斯本条约》后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的变化:以法律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导语: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的界定及其沿革鉴于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的诸多特殊性,有必要对其概念进行初步界定,而这种界定离不开对外交关系其权能与对外关系及其权能两组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两组基本概念的厘清。总体上讲,对外关系和外交关系分别是国际法主体或国际行为体(主要是国家)之间相互交往、相互合作(有时伴有斗争)、相互作用与反作用关系的广义和狭(本文来源于《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第四届年会论文集》期刊2010-10-23)

徐进[10](2010)在《文化与对外关系:欧盟的作法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世纪以来,欧盟一直强调要把文化因素融于任何对外政策与行动当中,努力扩大欧洲文化和价值观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影响。欧盟大力宣扬"文化多样性"和进行跨文化对话,希望以此创造一个自愿合作的环境,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能够共同生活、工作和创造,以克服不同政治和社会制度之间的紧张与冲突。这些做法有利于树立欧盟形象,推广欧洲价值观,使欧盟潜移默化地改变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不过,欧盟主张"文化多样性"应以"多样性中的一致性"为最终目标,而一致性的内容就是欧盟努力推广的一系列理念和价值,包括自由、民主、人权、宽容和言论自由,等等。欧盟正是巧妙地以这种"融普适于特殊当中"的方式来发挥自身的文化软实力。(本文来源于《国际论坛》期刊2010年05期)

欧盟对外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里斯本条约》设置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职位,表明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由经济领域不断向政治领域拓展和深化。欧盟对外关系权能发展可分为欧共体起步与创设阶段、欧盟初期整合与调整阶段和《里斯本条约》签署后的承继与发展阶段。高级代表在横向上要与欧洲理事会、欧盟委员会和对外行动署共享对外关系权能,并负责协调、统一与执行欧盟对外政策,在纵向上协调欧盟与成员国对外政策一致性。然而,高级代表职位仍面临诸多法律困境,需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欧盟对外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章成.论对外关系法视野下的欧盟混合协定[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2].左文君.论欧盟对外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职位的法律创新——基于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的分析[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3].左文君,居梦.论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法律定位——基于对外关系权能“一致性”的分析[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4].左文君.从对外关系权能“一致性”分析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法律定位[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5].张皎.法治:欧盟对外关系与外交事务中的一项价值及原则[C].2015年欧盟法治专题研讨会论文集.2015

[6].Richard,Craven,宋雅琴.公共采购领域欧盟对外关系的进展[J].中国政府采购.2014

[7].杨友孙,尹春娇.欧盟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及其对欧盟对外关系的影响[J].金融与经济.2011

[8].曾令良.《里斯本条约》后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的变化——以法律为视角[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9].曾令良.《里斯本条约》后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的变化:以法律为视角[C].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第四届年会论文集.2010

[10].徐进.文化与对外关系:欧盟的作法及启示[J].国际论坛.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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