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兑行论文-赵利华

保兑行论文-赵利华

导读:本文包含了保兑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利息,保兑行,开证行,受益人

保兑行论文文献综述

赵利华[1](2015)在《保兑行的利息损失谁“买单”》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保兑行与受益人或开证行无其他排他协议的情况下,保兑行所谓的迟付利息应由自己买单。根据UCP600的定义,保兑是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做出的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不可撤销的确定承诺;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给开证行之后,开证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行的责任。但是,UCP600并没有对保兑信用证的操作,尤其是偿付细则进行规定。银行若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风险并造成损失。本文通过案例并结合UCP600的规定及国际商会的意见,分(本文来源于《中国外汇》期刊2015年17期)

邱迎[2](2014)在《如何应对保兑行的挑剔拒付》一文中研究指出保兑行为了防止自己偿付后开证行却因不符点而拒付,往往会对单据进行苛刻的审核,以发现不符点,从而摆脱偿付的责任。背景信用证类型:加保兑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HDFC银行通知行、付款行及保兑行:A银行申请人:T A T A S T E E L LIMITED受益人:S公司信用证金额:USD12727475.00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案情2013年12月31日,S公司向其代理交单银行M银行交来信用证项(本文来源于《中国外汇》期刊2014年19期)

陈云兰,周国华[3](2012)在《保兑信用证下保兑行责任的若干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贸易中可能涉及到保兑行的场合,主要在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与备用信用证融资担保中。跟单信用证当前适用的国际惯例主要是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最新修订版)即UCP600,备用信用证当前适用的国际惯例以国际商会第590号出版物《国际备用证惯例》即ISP98为主,同时也适用UCP600的相关条款。无论是在跟单信用证还是备用信用证中,如涉(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实务》期刊2012年08期)

呼家钰[4](2012)在《论保兑行的付款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证作为商事交易中广泛使用的结算工具,借助银行信用弥补商业信用的信赖缺失,为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被公认为“国际商业的生命液”。随着经济交往的愈发频繁,国际贸易对交易双方的资信以及所在国政治、经济的稳定情况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相比于仅依靠买方所在国某家银行的资信获得货款,卖方更希望能得到本国银行的付款保证。保兑行,作为与开证行同处于第一性付款地位的义务人,以双重付款保证的优势应运而生,一方面能够弥补开证行单独承诺付款的局限性与风险性,另一方面受益人遭到拒付时,可以选择向同处于一国境内的保兑行提起诉讼,在节约诉讼成本的同时,增加结果的可预测性。然而,保兑信用证发展至今,尚未有国家对其出台系统的立法规范,国际惯例也未就保兑问题确立统一规则。规则的滞后导致实践当中操作的不一致以及司法判例的严重分歧。实践当中,保兑信用证拒付率高居不下,严重影响保兑功能的发挥,我国一些银行缄默保兑频发也在干扰着正常的保兑秩序的建立,保兑行付款后所面临的救济困境使得保兑行履行付款义务时愈发谨慎。笔者希望通过对相关立法例与司法判例的梳理,澄清保兑行付款的法律性质,探寻现实问题的制度根源,并就如何防范问题、规范制度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四章。第一章为保兑行付款的法律基础。首先介绍保兑信用证运作流程,理清保兑信用证项下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次对比分析保兑制度与保证、独立担保、备用信用证的区别。第二章为保兑行付款义务条件和性质。首先阐述了保兑行付款义务产生的条件,其次探讨了保兑行付款义务的履行条件,探寻审单过程中拒付率高居不下的原因,最后对保兑行付款义务的第一性、独立性与终局性予以说明。第叁章为保兑行付款义务的例外——欺诈。首先概括性介绍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及其适用标准,并对我国法上的欺诈例外规定予以评述。其次探讨了欺诈情形下保兑行拒付行为的性质以及不当拒付的法律后果,最后从善意第叁人的角度分析欺诈情形下保兑行的法律保护问题。第四章为保兑行付款后的救济。首先分析保兑行向开证行索偿落空时保兑行的救济困境,其次提出赋予保兑行代位权以解决问题的思路,之后通过对美国代位权司法沿革及立法现状的考查,反观我国代位权现状,提出合理的完善措施。(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12-03-01)

厚筱[5](2010)在《农业银行积极开拓拉美市场业务》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讯员厚筱报道3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与泛美开发银行在墨西哥坎昆签署了《贸易融资便利项目保兑行协议》。继中国银行之后,农业银行成为中国第二家加入泛美开发银行贸易融资便利项目的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副行长杨琨与泛美开发银行行长路易斯·阿尔贝托·莫雷诺分别在协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城乡金融报》期刊2010-03-26)

周艳[6](2008)在《信用证下保兑行付款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证是当今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它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保证了国际结算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保兑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分类形式,它的出现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作为其中心环节的付款问题。而由于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不完善以及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制定信用证制度的成文法,以致保兑行在付款上面临着诸多难题,如审单标准的模糊,在信用证欺诈情况下付款的不确定,以及付款后的救济等;因此,保兑行付款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很高的研究意义。本文以UCP600为基础,结合美国《美国统一商法典信用证篇》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保兑行与信用证中其他相关参与方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探讨保兑行的付款地位与责任以及保兑行付款应坚持的独立性与单证交易性原则。任何原则皆有例外,保兑行付款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同时,也享有欺诈情况下不予付款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保兑行在欺诈情况下的付款例外。信用证法律制度较发达的英美国家和法德国家都有在信用证欺诈情况下如何处理保兑行付款问题的先例,我国对信用证欺诈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在现实中,保兑行通常会遇到在向受益人付款后却得不到开证行偿付的情形,这时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就成为保兑行尤为关注的问题。鉴于此,保兑行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向开证申请人请求付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期刊2008-05-04)

Ravi,R,Singh,Mehta,宋悦[7](2004)在《出口商如何在信用证交易中保护自身权益——在了解开证行和保兑行责任义务的基础上操作银行业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出口商为保障在信用证交易下自身的权益,应了解UCP500中对开证行和保兑行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的规定。 如果您是一个出口商,开证行修改了信用证,而这个修改对您很不利,在这种情况下您能做什么?您需要了解UCP是否规定了开证行需要征得您对修改的(预先)同意。如果它确需征得您的同意,而您却没有表示您对修改的接受或拒绝而是按原信用证的条款交了单,开证行是否会接受单据付款呢?(本文来源于《中国外汇管理》期刊2004年11期)

王善论[8](2003)在《是否有权要求返还记入保兑行的款项》一文中研究指出$T国际商会跟单票据争议专家解决规则(DOCDEX)专题(十四)$E 关于:UCP500第14条,第4条 开证行为向保兑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含有不符点),已经将该款项借记开证申请人的账户,(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报》期刊2003-05-26)

刘会利[9](2002)在《保兑行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介绍]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由 A公司向 B公司出口一批服装,双方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B公司依约开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该信用证的开证行是美国的H银行,由H银行在中国的K(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报》期刊2002-11-26)

仲昕[10](2002)在《保兑行丢失单据有关责任的案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02年5月10日某客户向C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出口单据一套,金额为USD20886.40,该信用证(LC322022IMP)为贝宁某银行所开立,由法国某银行加具保兑。该信用证遵循UCP500。C行审单后发现存在严重不符点,在征得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于当日通过DHL将全套单据按信用证要求寄至保兑行。 5月29日,由于保兑行无任何信息,C行遂发电查询,6月3日保兑行回电称没有收到此单据,C行立即(本文来源于《新金融》期刊2002年10期)

保兑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保兑行为了防止自己偿付后开证行却因不符点而拒付,往往会对单据进行苛刻的审核,以发现不符点,从而摆脱偿付的责任。背景信用证类型:加保兑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HDFC银行通知行、付款行及保兑行:A银行申请人:T A T A S T E E L LIMITED受益人:S公司信用证金额:USD12727475.00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案情2013年12月31日,S公司向其代理交单银行M银行交来信用证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保兑行论文参考文献

[1].赵利华.保兑行的利息损失谁“买单”[J].中国外汇.2015

[2].邱迎.如何应对保兑行的挑剔拒付[J].中国外汇.2014

[3].陈云兰,周国华.保兑信用证下保兑行责任的若干问题探讨[J].对外经贸实务.2012

[4].呼家钰.论保兑行的付款义务[D].中国政法大学.2012

[5].厚筱.农业银行积极开拓拉美市场业务[N].中国城乡金融报.2010

[6].周艳.信用证下保兑行付款问题研究[D].湘潭大学.2008

[7].Ravi,R,Singh,Mehta,宋悦.出口商如何在信用证交易中保护自身权益——在了解开证行和保兑行责任义务的基础上操作银行业务[J].中国外汇管理.2004

[8].王善论.是否有权要求返还记入保兑行的款项[N].国际商报.2003

[9].刘会利.保兑行承担何种法律责任[N].国际商报.2002

[10].仲昕.保兑行丢失单据有关责任的案例分析[J].新金融.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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