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利益集团理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共选择,法律,利益集团,立法的交易模式
利益集团理论论文文献综述
敖海静[1](2019)在《公共选择与法律——利益集团理论之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将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是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学术的重大发展。其中,公共选择理论是这一理论趋势中颇为耀眼的一颗新星。这一理论将理性人假设和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贯彻到政治和法律运作的过程中,更新了以往的研究结论。作为公共选择的两大理论分支之一,利益集团理论与法律研究的关系极为密切,被应用于诸多法律议题的研究领域,为我们更加深入地洞察法律制定和运作的逻辑提供了理论钥匙。在这一交叉研究的发展过程中,立法的交易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具体的研究工具,尤为关注立法的供需关系和供需两方的行为逻辑,为我们从公共选择的视角认识和解释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这一进路标志着社科法学中一种既不同于法律社会学,也不同于借助微观经济学的传统法律经济学的本土化研究进路。中国学者需要足够的理论自觉,要紧紧盯住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意义,找到本土法律实践中的行为人,并利用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去建立有因果机制的理论解释。(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1期)
敖海静[2](2018)在《公共选择与法律——利益集团理论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将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是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学术的重大发展。其中,公共选择理论是这一理论趋势中颇为耀眼的一颗新星。这一理论将理性人假设和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贯彻到政治和法律运作的过程中,更新了以往的研究结论。作为公共选择的两大理论分支之一,利益集团理论与法律研究的关系极为密切,被应用于诸多法律议题的研究领域,为我们更加深入地洞察法律制定和运作的逻辑提供了理论钥匙。在这一交叉研究的发展过程中,立法的交易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具体的研究工具,尤为关注立法的供需关系和供需两方的行为逻辑,为我们从公共选择的视角认识和解释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这一进路标志着社科法学中一种既不同于法律社会学,也不同于借助微观经济学的传统法律经济学的本土化研究进路。中国学者需要足够的理论自觉,要紧紧盯住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意义,找到本土法律实践中的行为人,并利用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去建立有因果机制的理论解释。(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8年01期)
杨瑞[3](2018)在《从利益集团理论维度浅析中美贸易争端》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美国成为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最多、最激烈的国家。作为两个经济体量最大的利益集团,中美贸易政策更是基于不同利益集团、公共政策、政治现实的平衡与考量。(本文来源于《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期刊2018年07期)
王松奇[4](2014)在《深化改革的阻力在哪里?——利益集团理论漫谈》一文中研究指出利益集团理论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有机构成部分,是现代美国政治经济学家奥尔森等人所进行的开创性性研究的一部分。在与利益集团有关的分析中,奥尔森先后提出了集体行劝的逻辑、搭便车问题、选择激励、政治制度重建背景下的利益变动等一系列饶有兴味的问题,这些问题及问题分析中形成的新概念及新命题可以对我们在当下研完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中国政治现状提供(本文来源于《银行家》期刊2014年03期)
李俊杰[5](2013)在《一部经济学语境下的利益集团理论大综合——评《经济学视野下的利益集团理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高华云博士专着《经济学视野下的利益集团理论研究》近期由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是一部具有开拓意义的论着,之于利益集团理论的研究颇有建树,多有启发,是近年来利益集团理论研究的一份重要成果。这本书的首要特点在于其经济学语境。在西方国家,由于利益集团的活动经常出现在政治场合,(本文来源于《民族论坛》期刊2013年10期)
卢现祥,罗小芳[6](2013)在《中国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吗?——基于利益集团理论视角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等收入陷阱"是2006年世界银行在其《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一个概念。中国逼近"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表现为:经济增长放缓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并存;贫富分化与腐败严重并存;过度城市化造成畸形发展与社会公共服务短缺并存;就业困难、社会不稳定、金融体系脆弱与我国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健全有关。不加快改革的进程就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制度质量低、权力缺乏制约及社会流动的僵化是导致中国缺乏抵御利益集团对经济负面作用的制度体系的根源。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制约利益集团的制度体系;改革强势政府,建立强化市场型政府;深化要素市场改革,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战线》期刊2013年07期)
高翔[7](2013)在《利益集团理论视野下的网上交易税收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一种新兴经济形式,网上交易在我国发展迅猛,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变革。然而,我国参与网络商品交易利益分配的税收机制很不完善,税收征缴存在"盲区"。规范网上交易的发展需要国家给予适当的引导和必要的干预,既要考虑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又要防范征税不要成为其发展的桎梏,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应持谨慎态度。因而,有必要探讨在各方利益的影响下,政府对网上交易征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应对以后实际征税的需要。(本文来源于《时代金融》期刊2013年09期)
葛晓库[8](2013)在《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房地产问题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也与一国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密不可分。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几次大的改革之后对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群众生活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改革的时间不长,法律制度不健全、相伴随的行政的、经济的政策没有完全配套,导致房价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房地产市场扭曲,国家虽然一直在进行调控但效果不明显。针对该问题,笔者在本文中从利益集团角度运用经济法理论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对我国房地产市的深入探究,笔者认为我国房地产存在房地产商、地方政府、商业银行以及房产消费者等四大利益集团,除此之外中央政府作为一个强有力的调控者存在于房地产市场。几大主体在房地产市场的地位不同、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的原因、方式、效果等都存在差异,因此产生了房地产商、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叁大强势利益集团与中央政府以及房产消费者相抗衡的局面。欲破除该局面必须从利益集团的角度运用经济法理论去分析房地产市场利益集团的现状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而制定相应的规制措施,也就是将房地产市场上的几个主要主体看成一个个利益集团,采取相应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措施使房地产市场叁大强势利益集团分裂,并使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和房产消费者站在一起与房地产商相抗衡,商业银行在房地产市场中立,从而达到房地产市场供方与卖方力量的大体平衡,营造一个充满公平、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进而减弱或者消除房地产扭曲给经济社会以及群众生活所带来的困扰,使房地产真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力之一。本文通过规范研究、文献分析、博弈论以及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存在多个地位不对称的利益集团进行考察,从房地产市场利益集团规制的现实依据和研究现状出发,通过利益集团对房地产进行影响的原因进行分析,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叁个层面对利益集团进行规制,构建一个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房地产调控制度。本文主要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利益集团理论视角下房地产市场法律规制概述。首先对利益集团的概念进行介绍和分析,概括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利益集团概念。其次从利益集团视角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规制的法理基础进行探析,主要从经济法范畴中国家和市场的关系以及利益集团及其逐利行为对房地产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第二部分,利益集团理论视角下房地产市场规制现状考察。首先分析了房地产市场中几个主要的利益集团在房地产市场的具体表现。其次,从利益集团视角下对房地产市场法律规制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叁部分,利益集团理论视角下房地产市场法律规制的完善。首先对规制房地产市场的原则进行了探讨,确定适合国情的规制原则。其次,对各个利益集团主要从经济立法、执法和司法叁个方面进行规制,从而达到本文所确定的目标。(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3-03-14)
易淼,赵磊[9](2013)在《让利益集团理论回归马克思主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内学界普遍认为,利益集团理论与马克思主义之间不存在交集。但是,通过相关考察可以得出:不仅马克思本人直接使用过"利益集团"的词组,而且马克思、恩格斯着作中存在利益集团的相关论述和分析,因此,利益集团理论绕不开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将利益集团的形成视为内生过程,并建立了相应的理论解释框架,揭示了利益集团的本质;在利益集团被误读的背景下,基于马克思主义的视阈能够重新确认利益集团的阶级性、斗争性和经济性等基本属性,从而呈现出利益集团的真实面貌。(本文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1期)
钟明春[10](2012)在《利益集团理论研究进展与回顾》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分化,不同利益集团的存在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并已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事实上,许多学科都对此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讨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对国内外利益集团思想理论脉络的梳理,将大大有助于我们对利益集团理论的理解,并加强对利益集团的认识,扬其利、抑其弊,充分发挥利益集团的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12期)
利益集团理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将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是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学术的重大发展。其中,公共选择理论是这一理论趋势中颇为耀眼的一颗新星。这一理论将理性人假设和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贯彻到政治和法律运作的过程中,更新了以往的研究结论。作为公共选择的两大理论分支之一,利益集团理论与法律研究的关系极为密切,被应用于诸多法律议题的研究领域,为我们更加深入地洞察法律制定和运作的逻辑提供了理论钥匙。在这一交叉研究的发展过程中,立法的交易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具体的研究工具,尤为关注立法的供需关系和供需两方的行为逻辑,为我们从公共选择的视角认识和解释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这一进路标志着社科法学中一种既不同于法律社会学,也不同于借助微观经济学的传统法律经济学的本土化研究进路。中国学者需要足够的理论自觉,要紧紧盯住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意义,找到本土法律实践中的行为人,并利用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去建立有因果机制的理论解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利益集团理论论文参考文献
[1].敖海静.公共选择与法律——利益集团理论之述评[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19
[2].敖海静.公共选择与法律——利益集团理论述评[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8
[3].杨瑞.从利益集团理论维度浅析中美贸易争端[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8
[4].王松奇.深化改革的阻力在哪里?——利益集团理论漫谈[J].银行家.2014
[5].李俊杰.一部经济学语境下的利益集团理论大综合——评《经济学视野下的利益集团理论研究》[J].民族论坛.2013
[6].卢现祥,罗小芳.中国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吗?——基于利益集团理论视角的分析[J].社会科学战线.2013
[7].高翔.利益集团理论视野下的网上交易税收问题分析[J].时代金融.2013
[8].葛晓库.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3
[9].易淼,赵磊.让利益集团理论回归马克思主义[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10].钟明春.利益集团理论研究进展与回顾[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