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施剑翘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施剑翘,复仇观,公众同情
施剑翘论文文献综述
王祎茗[1](2019)在《施剑翘案中的公众同情和司法考量》一文中研究指出1935年11月13日清晨,叁声枪响划破长空,打破了天津南马路清修院居士林往日的平静,血泊之中躺着的是前直系军阀首领之一的孙传芳,行刺者施剑翘分发完事先印制好的"告国人书"后,安详镇静地等待着官兵的缉捕。施剑翘因替父报仇刺杀孙传芳一案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同情,天津地方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十年,河北省高等法院二审将十年刑期减为七年,最后,南京最高法院裁定维持七年刑期。终审裁定下达后仅仅两个月,国民政府就发布了政府公告,免去施剑翘七年徒刑。为何施剑翘杀了人却能得到举国上下、社会各界广泛的同情?为何国民政府会一而再再而叁地对施剑翘予以司法开恩?这其中不乏情理和法理的考虑和思量。(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18期)
杨晔[2](2019)在《“从俗”与“从推”:从施剑翘案看中西法文化冲突》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中国传统法律至民国法律移植之后就饱受批评,而实际上对中西法文化之间的冲突界定及成因,却没有充分的分析。以施剑翘案为切入点,从内容与形式上两种冲突看,一方面,"法从俗",传统法的"情理"即以血缘习俗为本质主导、伦理道德为表象辅助的内容来源;另一方面,"法从推",追求直接正义并从"人情"至"天理"的"推"的形式。以社会结构家庭化的特殊性来看冲突的原因,"推"的社会化与"人"的制度化,解释了形式与内容上差异之原因,并由形式推导至内容,将内容与形式相贯通。(本文来源于《天水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肖伊绯[3](2018)在《《邪不压正》中的“施剑翘复仇记”》一文中研究指出约叁四年前,坊间即传言姜文执导、周韵主演的《施剑翘传》将上映。这个夏天,《邪不压正》终于上映,"施剑翘"的名字不见了,可她仍是影片的"主角"。她的侠情与传奇,确实让影片增色,又远比影片精彩。为父报仇,改名"施剑翘"明志施剑翘(1905—1979),原名施谷兰,安徽桐城人(今安徽枞阳人),居于山东济南。其父施从滨对其悉心培养,关爱有加她自幼接受传统家塾教育,少年时又接受新式学校教育,18岁时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本文来源于《观察》期刊2018年22期)
叶春燕[4](2018)在《复仇正义神话的建构、公众同情的产生与司法审判的回应——试论施剑翘复仇案中情与理的互动》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30年代末,施剑翘在刺杀前军阀孙传芳后,诉诸中国传统文化的"孝"、"义"伦理,建构了"孝义复仇女"、"贪婪军阀"、"忠义冤屈父亲"等神话,消费性的大众传媒对此事件进行大肆报道,公众被媒介塑造出来的神话形象引导而产生了广泛的公众同情,最终影响司法部门的审判结果。该过程彰显了现代法治与中国传统情理之间复杂的交互关系,情理对法治的冲击在当前网络空间热议案件中依然反复出现。(本文来源于《东南传播》期刊2018年06期)
陈蓉[5](2018)在《江秋莲:新媒体时代下的“施剑翘”?——基于同一理论视角下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施剑翘替父报仇,刺杀军阀,利用媒体炒作,争取公众同情,最终特赦。"江歌案"中江歌母亲与施剑翘经历类似。从"同一"理论出发,本文以江歌母亲在接受《局面》接受采访的视频为文本,分析其对叁种同一策略的有效使用,以求同存异的方式最大化地争取了公众的同情,继而调动舆论,使自己的网络暴力违法行为"合理化"。(本文来源于《视听》期刊2018年06期)
马闯[6](2018)在《从“施剑翘案”看中国传统法观念》一文中研究指出以"施剑翘案"为切入点,对施案中"孝义复仇"的正义性来源进行追问。分别从复仇习惯与国法之间的矛盾、儒士心中"礼"与"法"之间的矛盾揭示出根植于儒家法律文化之中的传统法观念。以"礼治""和谐""人情""天理""宗法"等要素为基本特征的传统法观念使得施案中"孝义复仇"的正义性得以证成。从施案中透露出的传统法观念作为一种观念性法律文化仍大量留存于近代乃至现代社会中,对此,我们应坚持效率原则与价值后置原则,使观念性法律文化与制度性法律文化相协调,以使法治健全。(本文来源于《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1期)
尉靖苒[7](2018)在《浅谈《申报》对女性犯罪案件的报道——以施剑翘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30年代的中国,出现了一大批大众媒体,再加上一个刚刚起步、试图建立自己司法系统的一党专政的国民党,一幕幕具有轰动性的女性案件上演了。在这些案例当中,有一起非比寻常的案件——施剑翘复仇案。为什么这样一起女性案件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关注?笔者以《申报》为线索,搜索了在《申报》中所有涉及施剑翘的文章和报道,希望从中找到线索。(本文来源于《新闻研究导刊》期刊2018年01期)
李凌菲[8](2016)在《媒体导向与大众情感——以民国时期的施剑翘复仇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1935年11月,归隐军阀孙传芳在天津居士林被施剑翘枪杀。这场复仇奇案轰动了全国,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众多媒体同情并塑造了施剑翘良好的形象,极大地引导了大众情感。在"法"与"情"的论争中,国民政府选择了民意所向的"情"的一面,施剑翘最终被特赦。"施剑翘案"是中国司法史上的大事,也是中国新闻史上的大事。该案表明近代媒体舆论力量的增强,也充分说明媒体导向容易左右大众情感。(本文来源于《保定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4期)
林洋[9](2016)在《民意对案件裁判的影响与限制分析——以“施剑翘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代社会以来,一方面,大众传媒在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得到快速普及;另一方面,社会成员主体意识逐渐增强,某些案件会在特殊的时空条件下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而一定数量案件观点的汇集便形成民意,尤其是当民众意见的偏向具有高度一致性时。同时,民意作为具体却复杂的社会整体语言环境下的产物,它必然会对热点案件审理过程产生诸多作用。本文通过对民国施剑翘案的综合分析,借此为切入点来探讨民意对案件裁判的影响。此外,需要注意到民意也应当被限制在法律等社会规制内,以最大程度地发挥民意对司法审判应然的正面价值与积极功效。(本文来源于《牡丹江大学学报》期刊2016年06期)
李琼[10](2016)在《新闻史视域的媒介审判——以民国“施剑翘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1935年,施剑翘用一只勃朗宁手枪连开叁枪将孙传芳杀死后,镇定地宣告自己为父亲复仇成功,然后等待警察的到来,交枪自首。此次事件立即成为媒介关注的焦点,大量的报道和炒作一直持续到旷日持久的法庭审判,直至当时最高法院的判决被国民政府的特赦令推翻。该案的戏剧性发展使得"复仇孝女"成为长达一年的头版新闻。当时,报纸、书籍、戏剧等各类形式的传播使得该案在民间触发了大量的公众同情,最终这种同情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完全对司法判决形成了颠覆。(本文来源于《新闻研究导刊》期刊2016年12期)
施剑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虽然中国传统法律至民国法律移植之后就饱受批评,而实际上对中西法文化之间的冲突界定及成因,却没有充分的分析。以施剑翘案为切入点,从内容与形式上两种冲突看,一方面,"法从俗",传统法的"情理"即以血缘习俗为本质主导、伦理道德为表象辅助的内容来源;另一方面,"法从推",追求直接正义并从"人情"至"天理"的"推"的形式。以社会结构家庭化的特殊性来看冲突的原因,"推"的社会化与"人"的制度化,解释了形式与内容上差异之原因,并由形式推导至内容,将内容与形式相贯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施剑翘论文参考文献
[1].王祎茗.施剑翘案中的公众同情和司法考量[J].法律适用.2019
[2].杨晔.“从俗”与“从推”:从施剑翘案看中西法文化冲突[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9
[3].肖伊绯.《邪不压正》中的“施剑翘复仇记”[J].观察.2018
[4].叶春燕.复仇正义神话的建构、公众同情的产生与司法审判的回应——试论施剑翘复仇案中情与理的互动[J].东南传播.2018
[5].陈蓉.江秋莲:新媒体时代下的“施剑翘”?——基于同一理论视角下的分析[J].视听.2018
[6].马闯.从“施剑翘案”看中国传统法观念[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7].尉靖苒.浅谈《申报》对女性犯罪案件的报道——以施剑翘案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8
[8].李凌菲.媒体导向与大众情感——以民国时期的施剑翘复仇案为例[J].保定学院学报.2016
[9].林洋.民意对案件裁判的影响与限制分析——以“施剑翘案”为例[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6
[10].李琼.新闻史视域的媒介审判——以民国“施剑翘案”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