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普通货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保税货物,犯罪事实,普通货物,如实供述
普通货物论文文献综述
邵清[1](2019)在《保税货物擅自内销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上海悦达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陆某某、曾某某、徐某、倪某走私普通货物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叁分院。被告单位:上海悦达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公司)。被告人:陆某某、曾某某、徐某、倪某。2014年3月至5月间,被告单位悦达公司在没有加工贸易资质的情况下,以来料加工为由,以叁兴公司为加工单位,并借用叁兴公司及生威公司的关税配额证,冒领叁份加工贸易手册,进口加工用保税棉花共计1,480余吨,并由叁兴公司加工成成品棉纱共计1,100余吨。2014年4月至8月间,经被告人陆某某、(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程亭亭[2](2019)在《走私物品数额认定及自首情节的判断——白某走私普通货物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叁分院。被告人:白某。2014年10月1日,白某乘坐航班从日本东京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1航站楼,欲通过中转厅转乘航班前往沈阳,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在对中转航班的行李进行X光机查验时发现白某的行李箱中有可疑阴影,遂通过航空公司将正在中转柜台办理国内航班登记手续的白某带至海关旅检查验现场配(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高卫萍[3](2019)在《公式定价模式下走私犯罪故意的认定——上海源耀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冀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叁分院。被告单位:上海源耀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耀公司)。被告人:冀某某。源耀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浦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耀公司)进出口部具体负责源耀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的货物进出口操作业务。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在源耀公司及浦耀公司从美国、阿根廷等地进口大豆的过程中,浦耀公司进出口部员工、被告人冀某某接受源耀公司采购中心负责人沈燕萍的点价指令后,在明知公式定价进口货物正确申报方式的情况下,为谋取单位利(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陈惠芬[4](2019)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过与罚》一文中研究指出高科技的指挥中心,酷炫的单兵系统,是不是觉得新闻里海关缉私警察雷霆出击,打击走私的样子“很酷”?在关注缉私警的同时,你是否了解什么是走私犯罪?走私罪又包括哪些罪名?什么样的行为就是触犯走私罪?今天为大家讲解最为广泛的走私普通货物罪。2018年,宁(本文来源于《中国国门时报》期刊2019-09-02)
薛孝行[5](2019)在《载运普通液体货物船舶稳性衡准标准的完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保障装载普通液体货物船舶航行安全,分析《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船舶稳性衡准标准的相关规定,认为该规则没有明确装载普通液体货物船舶的稳性衡准标准,使得该类型船舶在适用稳性规则时存在不确定性。运用船舶静力学知识和计算机仿真技术计算液货舱不同装载率时自由液面横倾力矩及经该自由液面修正后的船舶复原力臂和不同装载率时液货舱自由液面对船舶稳性的影响,得出目前《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稳性衡准标准不适用于载运普通液体货物的船舶的结论,建议在修订时增加相应规定。(本文来源于《水运管理》期刊2019年07期)
张常年,周晓姝[6](2018)在《关于走私普通货物案件税款计核中原产地问题的几点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走私普通货物案件的税款计核中,确定货物原产地是适用税率的前提条件,随着我国自贸区战略的推进,适用协定税率的货物在我国贸易中占有比重越来越大,但是在涉罪案件中,如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以及如何适用税率,检察院、法院、缉私部门和关税部门各方存在分歧。分歧的关键点在于自贸协定实施和走私犯罪税款计核是两个不同维度的问题。因此,建议从客观实际出发,用"犯罪构成"理论解决税款计核难题。(本文来源于《海关法评论》期刊2018年00期)
孙福建[7](2019)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并融入世界经济圈。在经济全球化、经济贸易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就货物贸易的刑法规制角度来看,其中存在不少值得研究的问题。譬如近年来频频热议的“空姐代购入刑案件”就涉及到刑法分则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这一罪名。走私这一经济犯罪行为是一种较为古老的犯罪行为,无论东方或是西方都没有从根本上杜绝过这类犯罪。随着众多走私的新现象、新情况的出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又有了重新被挖掘和剖析的价值。因此笔者试从以下叁个方面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进行梳理和研究。第一部分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概况介绍,梳理了本罪的定义、特征和国内外立法概况。第二部分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重点分析。在犯罪客体部分,笔者介绍了本罪所侵害的犯罪客体结合关税的职能指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关税制度及海关监管权。对于本罪的客观方面,笔者将目前十分普遍的代购型走私进行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笔者没有面面俱到,而是针对实践当中争议较多的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情形进行研究。实践中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能否由间接故意构成争议较大,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观方面,笔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主观方面的违法性认识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第叁部份分析了本罪在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首先分析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将本罪的危害行为在不同的违法层面进行区分,其次阐述了本罪的罪数问题,最后讨论本罪的犯罪形态中是否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本文来源于《西南科技大学》期刊2019-05-01)
黄晨,白玉,詹水芬[8](2019)在《基于模糊理论的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模型及方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特点,以普通货物作业码头企业为例定量考核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绩效,建立安全生产绩效指标体系。应用模糊Borda数分析法建立模型,采用德尔菲法明晰行业监管者和企业管理者关注因素,确定各项指标的相对权重和绝对权重,最终实现利用该模型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进行定量综合考核与评价。实例表明:该模型具有科学性与可行性,能直观反映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势和需改进的薄弱环节,从而达到不断提升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目的。(本文来源于《水道港口》期刊2019年02期)
[9](2019)在《鲁西集团开辟普通货物海运集装箱操作新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2月22日18时,在聊城临清场站,鲁西集团的两个集装箱已经装箱完毕,装满氯化钙的集装箱正待发往黄岛。据负责人李长青介绍,发送的这两个集装箱预计在第二天下午18时就能到达黄岛港站。鲁西集团的这项业务是从去年8月份开始的,到目前临清场站已操作了70余单海运集装箱业务了。(本文来源于《山东化工》期刊2019年04期)
肖俭文[10](2019)在《此“路”不通——上海港公安局侦破将烟花爆竹瞒报为普通货物案件记》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是火药的故乡。隋唐之际,火药发展成为供娱乐用的焰火。无论是过年过节,还是结婚嫁娶、进学升迁,以至大厦落成、商店开张等等,人们都习惯放烟花鞭炮来庆祝,这个习俗在我国已有1 000多年的历史了。中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花爆竹生产大国,同时也是出口大国,我国的烟花爆竹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加拿大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如实、规范地出口(本文来源于《水上消防》期刊2019年01期)
普通货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案情】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叁分院。被告人:白某。2014年10月1日,白某乘坐航班从日本东京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1航站楼,欲通过中转厅转乘航班前往沈阳,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在对中转航班的行李进行X光机查验时发现白某的行李箱中有可疑阴影,遂通过航空公司将正在中转柜台办理国内航班登记手续的白某带至海关旅检查验现场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普通货物论文参考文献
[1].邵清.保税货物擅自内销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上海悦达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陆某某、曾某某、徐某、倪某走私普通货物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2].程亭亭.走私物品数额认定及自首情节的判断——白某走私普通货物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3].高卫萍.公式定价模式下走私犯罪故意的认定——上海源耀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冀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4].陈惠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过与罚[N].中国国门时报.2019
[5].薛孝行.载运普通液体货物船舶稳性衡准标准的完善建议[J].水运管理.2019
[6].张常年,周晓姝.关于走私普通货物案件税款计核中原产地问题的几点思考[J].海关法评论.2018
[7].孙福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问题研究[D].西南科技大学.2019
[8].黄晨,白玉,詹水芬.基于模糊理论的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模型及方法研究[J].水道港口.2019
[9]..鲁西集团开辟普通货物海运集装箱操作新模式[J].山东化工.2019
[10].肖俭文.此“路”不通——上海港公安局侦破将烟花爆竹瞒报为普通货物案件记[J].水上消防.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