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混性论文-瞿维

含混性论文-瞿维

导读:本文包含了含混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诗性语言,工具语言,含混性,现象学

含混性论文文献综述

瞿维[1](2019)在《梅洛—庞蒂诗性语言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是二十世纪着名的哲学家,同时还是对法国哲学“最具有贡献力的现象学家”之一。正是在新的现象学视域下,梅洛-庞蒂对语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哲学探索,他在早期着作《知觉现象学》中已提出了语言问题,后期更是有《眼与心》《世界的散文》直接关注文艺、语言等。他的语言观对于整个语言学转向以及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都有深远影响。而其语言理论因含混性特征与众不同。学术界对梅洛-庞蒂的关注点基本都在其身体现象学上,研究其语言思想的人较少,集中研究其诗性语言及其含混性思想的也较少。因此,系统、深入地研究梅洛-庞蒂的语言理论特别是其关于诗性语言的含混性方面的思想,很有必要、也很有价值。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分四章,分别从以下四个方面探讨其诗性语言思想的含混性特征。第一章讨论梅洛-庞蒂语言思想的含混多元来源,即其诗性语言思想的渊源。要弄清梅洛-庞蒂诗性语言思想的含混性特征,必须回到当时的时代浪潮下去,厘清其语言思想的多元来源。莫里斯.梅洛-庞蒂所在的当时的法国,对内既有本土的笛卡尔思想的历史影响,又有同时代的柏格森、阿兰等新哲学思想的发芽;对外3H(黑格尔、胡塞尔、海德格尔)冲击着法国哲学界。因此,要弄清莫里斯.梅洛-庞蒂诗性语言思想的含混性,就不得不涉猎其时代背景。第二章探寻梅洛-庞蒂诗性语言含混性思想体系的建构。笛卡尔在《第二沉思》中所说的“我思故我在”,梅洛-庞蒂认为反映的是语言的我思,语言是我理解我的思想和我的存在的中介,因此我思是“我们思,我们在”的真实表达。换句话说,语言成为区分人与动物的因素,关键在于它与理性相关。其对“表达”的追问,开始使梅洛-庞蒂语言含混性特征初现端倪。第叁章探讨梅洛-庞蒂诗性语言含混性思想在文学语言中的具体生成。在文学语言领域更容易证明:语言并非是在完全清楚明白中自我拥有的思想的一件朴素的外衣,在作家那里,思想并不从外面主宰语言:作家自身就像一种新的方言,它自己形成,自己发明表达手段并且按照它特有的意义产生变化。莫里斯.梅洛-庞蒂从诗性语言入手,来拓展对于身体问题研究的局限,最终能够进一步理解自我、他人的行为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存在是语言之家的居主”的结论。第四章是对梅洛-庞蒂含混性语言思想的评析。语言理论是梅洛-庞蒂整个哲学的一部分,是其中后期哲学最为重要的一部分。首先是在他早期的身体理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而后发现语言并不仅停留于此,梅洛-庞蒂希望能与其身体现象学沟通,探寻存在。当然梅洛-庞蒂对于语言问做出了较大题贡献的同时,但同时我们也无法忽视其中的一些不足。(本文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期刊2019-05-14)

聂曙光[2](2019)在《论密尔自由原则的含混性及其实践效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面对"多数人暴政"这一新的问题,密尔力求在个人的自由与社会限制之间找到一条清晰简要的原则。但是密尔在阐述这一原则时却表现出了某些含混性,即一方面,他的自由学说的哲学基础偏离了功利主义原则,另一方面,他提出的划定个人与社会界限的标准又过于模糊。然而,当密尔运用这种自由原则分析经济政策和义务教育等实践问题时,他的自由原则的模糊性特征表现出了巨大的优势,从而超越了时空的限制而具有恒久的启发意义。(本文来源于《牡丹江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陈明益,郭静静[3](2019)在《对罗素含混性哲学观点的再审视》一文中研究指出含混性是日常语言的普遍现象,这种现象会引致严重的哲学问题。在罗素看来,含混性是语词与其指称的事物之间的一对多关系,它仅是语言的特征而非世界的特征,所有语言都是含混的,含混性使经典逻辑无效。罗素的含混性论点引起当代哲学家的一些批评,但实际上这些批评意见并不恰当。通过论证自然类的含混性,指出罗素关于含混性本性的理解是不正确的,含混性不只是一种纯粹的语言现象,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我们这个世界的真实特征。(本文来源于《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丛新强[4](2018)在《文明断裂的挽歌与焦虑——论《食草家族》及其含混性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食草家族》是莫言创作中最为复杂的文本。伴随着"叁次蝗灾","食草家族"终结于"文明进程"中的"科学理性";伴随着"多重复仇","食草家族"终结于"野蛮回归"的"杀戮非理性"。这是个体和家族的困境,也是民族进程和文明断裂的隐喻。《食草家族》是对一种曾经的人类文明的衰落和断裂而抒发的满怀焦虑的挽歌。这是莫言写作灵感的集中爆发,其中隐含或奠定了莫言后来创作的多重主题。《食草家族》在莫言整体创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启后价值,而这正是其含混性意义之所在。(本文来源于《齐鲁学刊》期刊2018年05期)

马钦忠[5](2018)在《阿甘本的“人”与“含混性”的视觉艺术的救赎之路》一文中研究指出"神圣人"非神圣,而是渎神、而是人的"例外"。因为"例外"而不为他的同时代人接纳的孤独行程,他才是真正的"同时代人"。唯有他们才能"距离化"地预知他们的同时代的"弥赛亚"救赎的可能性。于是,"含混性"的视觉艺术由于逃脱了语言言说出的碎片化世界的灾难,人的"灵蕴"便在其中闪耀。这是意大利当代着名哲学家阿甘本为视觉艺术开出的新的救赎药方。到底管什么用呢?让我们沿着他(本文来源于《艺术工作》期刊2018年03期)

刘畅[6](2018)在《维特根斯坦与含混性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含混性作为一个跨哲学、逻辑学、语言学与认知科学的交叉问题,在近几十年来成为英美哲学研究的热点之一。含混性作为一种语言现象,它的本质特征是拥有边界情形。因此,由于日常语言的几乎所有语词能应用的情形与不能应用的情形之间没有清晰边界,所以日常语言就是一种含混语言。含混性问题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由于含混语词的外延没有确切边界,描述边界情形的含混语句就没有确定真值,还会导致堆垛悖论(着名的堆悖论和秃头悖论就是典型例子),最后还会引起含混语言与世界之间关系的指称之谜。目前关于含混性问题的研究已吸引不同领域的许多哲学家的关注,并形成许多关于含混性的解释理论,如叁值理论、模糊理论、超赋值论、认知主义、语境主义等等。这些理论相互竞争、彼此批评,但对于含混性问题仍然没有达成统一的解决方案。作为对语言的本性做出深刻洞察的重要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无疑对我们理解、澄清和解决含混性问题有着积极的启发意义。早期维特根斯坦跟随弗雷格和罗素,追求一种清晰的理想语言。在这种理想语言中,每个语词都是定义完备的,因而有着精确的意义,不会产生堆垛悖论。按照早期维特根斯坦的图像论,这种语言还有着精确的逻辑结构,并与世界的结构是一一对应的。对比这种清晰的理想语言,日常语言的含混性就表现为一种逻辑的缺陷,需要被拒斥。然而,早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对含混性的解释存在许多问题。日常的含混语言有其自身的意义,拒斥含混性违背了我们的直觉。不仅如此,追求语言的清晰和确定的意义实际上也使语言的意义脱离了我们现实的语言实践和日常生活,经典逻辑的效力也大受限制。后期维特根斯坦扭转了早期对语言的看法。他提出“语言-游戏说”和“家族相似性”等理论,反对把语言的意义仅仅归结为指称事物。后期维特根斯坦主张意义的使用论,强调语言没有单一的、确定的意义,而是在现实活动的不同使用中有不同的用法,进而获得不同的意义。后期维特根斯坦回归到日常语言,并承认语言现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实际上也承认了含混性的普遍存在和合法性。按照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含混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其用法,堆垛悖论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来解决。但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对含混性问题的解决同样存在一些困难。含混语词的意义似乎不能完全等同于其用法,否则会导致含混语句的真值无法判定以及语言描述世界功能的部分丧失。本文最后立足于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尝试提出含混性问题的一种可能的维特根斯坦式解决方案。正如维特根斯坦在后期思想中所表示的,含混性问题的确是合法的,并且普遍存在于日常语言中,在理论上含混性的存在是可能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不会去无止境地追求无限步骤,所以堆垛悖论不会产生出来。含混性问题不能够变得确切。我们能够知道在堆垛悖论上存在一个切割点,但是却只能无限接近却无法找到它。堆垛悖论中,单独拆开每一小节前提,其真值都为真,而当所有这些连锁的前件串联起来时,整个前提便是假的。因此在处理含混性问题上,我们应该将逻辑维度与现实维度区分开来,忽略理论上追求精确真值的欲望,而及时停止无限延伸的前提。(本文来源于《武汉理工大学》期刊2018-04-10)

徐梦醒[7](2018)在《法律语言的含混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含混性是语言的固有属性,含混性研究与建构一种逻辑清晰的人工语言体系努力伴随而生。含混性语言可以类型化为量的含混与质的含混,语义含混与语用含混。法律语言的含混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既要面对"边界情形"问题,还与法律的普遍性效力存在张力。即使如此,面对显示案件中的价值判断和立场分歧,法官有时不得不应用含混性策略来权衡各方利益。法律语言的含混性能够确保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拓展公民自由行为的空间,推进道德评估与价值衡量的多元化以及权力运作的平衡。对于法律含混性存在的弊端问题,可以从规范表述、法律思维和焦点转化等层面来化解。(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1期)

耿自梅[8](2017)在《从文化碰撞看《宠儿》中意象的含混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托妮·莫里森是当代美国文学界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其于1987年在纽约出版的《宠儿》是莫里森创作生涯中赞誉最高的作品,这部小说以黑人奴隶制废除前后为背景,时间跨越度从废除前到废除后的18年,讲述了一位宁可杀死自己的孩子也不愿让其成为奴隶的黑人母亲的血泪史。作家凭借自己的文学敏锐度,运用多种创作技巧,将真实故事加工为一个充满魔幻色彩的故事。小说使用了大量意象,包括人物、自然等,这些意象看似平凡简(本文来源于《北方文学》期刊2017年11期)

陈志华[9](2016)在《文言何以不死:试论胡适国语文学观的含混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文言与白话的“死活”问题一直是胡适新文学建设的核心命题,直到1928年他仍在《跋〈白屋文话〉》中抱怨,“今日鬼话文的余孽并不曾扫尽,依然在那里滋蔓着,而且声势浩大,猖獗非常”。至少在胡适看来,古汉语并未像拉丁文那样成为僵死的语言文字,从而成为故纸堆中的遗(本文来源于《文艺报》期刊2016-04-22)

陈明益[10](2015)在《从逻辑哲学观点看含混性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代哲学家们围绕含混性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有许多的理论被相继提出和改进。这些理论相互竞争、彼此批评,我们却很难看出它们是否是关于相同现象的理论,而且坚守不同理论的哲学家实际上关于含混性问题有很少共识。本文借鉴苏珊·哈克的逻辑哲学思想,通过区分不同层次的含混性问题,分析各种含混性理论的动机、关切点和优劣,进而提供把握含混性问题及相关理论的一种整体视角。从逻辑哲学的观点看:(1)叁值理论和模糊理论通过发明新的非经典逻辑系统来处理含混性问题;(2)超赋值论和次赋值论通过发明新的赋值语义学来解决含混性问题;(3)认知主义和语境主义通过添加"辅助假设"来维护和保留经典逻辑及其语义学;(4)表征主义和本体论的含混性主要关心含混语言与世界的关系,而不是含混性的逻辑。每种理论或多或少地包含逻辑、语言、认知和形而上学成分,分别强调含混性问题的不同方面。本文在最后指出自然类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含混性的本性,并通过论证自然类的含混性来辩护本体论的含混性,主张含混性不仅仅是语言的和认知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世界的本来面目。(本文来源于《逻辑学研究》期刊2015年03期)

含混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面对"多数人暴政"这一新的问题,密尔力求在个人的自由与社会限制之间找到一条清晰简要的原则。但是密尔在阐述这一原则时却表现出了某些含混性,即一方面,他的自由学说的哲学基础偏离了功利主义原则,另一方面,他提出的划定个人与社会界限的标准又过于模糊。然而,当密尔运用这种自由原则分析经济政策和义务教育等实践问题时,他的自由原则的模糊性特征表现出了巨大的优势,从而超越了时空的限制而具有恒久的启发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含混性论文参考文献

[1].瞿维.梅洛—庞蒂诗性语言思想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9

[2].聂曙光.论密尔自由原则的含混性及其实践效用[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9

[3].陈明益,郭静静.对罗素含混性哲学观点的再审视[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丛新强.文明断裂的挽歌与焦虑——论《食草家族》及其含混性意义[J].齐鲁学刊.2018

[5].马钦忠.阿甘本的“人”与“含混性”的视觉艺术的救赎之路[J].艺术工作.2018

[6].刘畅.维特根斯坦与含混性问题[D].武汉理工大学.2018

[7].徐梦醒.法律语言的含混性[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8

[8].耿自梅.从文化碰撞看《宠儿》中意象的含混性[J].北方文学.2017

[9].陈志华.文言何以不死:试论胡适国语文学观的含混性[N].文艺报.2016

[10].陈明益.从逻辑哲学观点看含混性问题[J].逻辑学研究.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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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混性论文-瞿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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