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移植论文-白雪峰

法学移植论文-白雪峰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学移植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唯物史观,法律移植,经济现实,法律传统

法学移植论文文献综述

白雪峰[1](2018)在《唯物史观下的“法律移植主义”——从中国近代法学领域的两大问题说起》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近代以来的法律移植引起了法制变革与法律传统之间的纠葛,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旧礼俗与新法治之间的紧张关系。从唯物史观来看,前后两者均缘于一定的经济现实,即引进了发源于发达的工商业经济现实的法律制度,用以调整中国小农经济的生产秩序,然而,商人资本的全球性贸易扩张注定了这种法学发展模式是中国被迫且无奈的选择。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自觉的法律移植和本土生产实践将会型塑出中国自身的法学理论样态,在这一过程中,损益之后的旧礼俗将承续着中国法律传统,由此,中国法律传统与中国当代法治之间的张力也得以消解。(本文来源于《理论月刊》期刊2018年08期)

雷秋玉[2](2018)在《法学教育的模式移植与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有关法学教育改革的言论虽多,但若将相关言论归于现实主义或者科学主义的法学教育模式之中,其脉络即呈现出来。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乃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与美国现实主义教育模式拼合的结果,中间缺少训练智能技能的部分,且存在过度重视实务技能的问题。我国应全面移植亲缘性较近的、源于德国法教义学的新科学主义教育模式,扬弃源于美国经验的科学主义教育模式,重点采用案例练习课教学法而非美国模式的案例教学法,选择性吸收固有经验,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夯实与智能技能的训练,在保持大学教育独立与自治的前提下,实现与实务部门实务训练功能的顺利对接。(本文来源于《法学教育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杨自根[3](2017)在《诊所法律教育在医事法学专业中的移植与本土化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诊所法律教育移入我国后已在各大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中广泛应用。医事法学作为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其特色和实践性更强。文章探讨了在医事法学专业中移植诊所法律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结合本土化构建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与障碍,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途径。(本文来源于《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期刊2017年05期)

杨自根[4](2017)在《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的移植与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医事法学作为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具有特色鲜明、实践性强的特点。在医学院校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针对教学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策略。(本文来源于《卫生职业教育》期刊2017年17期)

邱爱民,王日春[5](2015)在《我国证据法学的变革、移植与创新——兼论艾伦教授文集与张保生教授主编之《证据法学》》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以及法学的变革与移植,是清末变法修律以来,中国法制建设与发展的主线。证据法与证据法学亦不例外。张保生教授主持编写之教材《证据法学》,一直追求对中国证据法学理论体系与学术主张的变革与创新。在此过程中,他对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威格莫尔特座教授罗纳德·J·艾伦的学术思想在引进和移植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中美证据法学在证据法的定位、证据属性、排除规则、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等方面,都体现出变革与移植的协同发展,特别是通过大量移植实现了中国证据法学的自我创新与完善。(本文来源于《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3期)

侯欣一[6](2014)在《解放初期从苏联移植的法学教育》一文中研究指出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看来其法学教育水平既高且成熟。因而,唯一可行的办法和捷径就是移植。 1949年2月,中国共产党宣布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即终止国民党政权所颁布的所有现行法律在国统区的实施。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4-09-23)

张国富,杨华夏[7](2012)在《论萨维尼法律移植思想——基于《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是否可移植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流行观点根据萨维尼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而认为其是反对法律移植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萨维尼在认识到罗马法对德国来说是外来法的前提下,不仅批判企图清除德国法律中罗马法因素的做法,而且认为保留德国法律中的罗马法渊源"亦未非不自然",更是以一贯之的做着罗马法的研究工作。从这一点出发,即便不能得出萨维尼承认普遍的法律移植是可能的话,那么至少也可以说萨维尼认为德国移植罗马法是可行和必须的。(本文来源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5期)

杨晓强[8](2011)在《浅谈中国对外国法及法学的移植》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制改革是中国历次社会变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直至改革开放以及中国加入WTO,中国日益成为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中的重要一极。而每次修律过程中,中国都学习吸收了许多国外重要的法律思想及立法概念和内容。在此过程中,法律翻译作为一种媒介,构架起中国向发达国家学习和融合的桥梁。(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6期)

周洁[9](2011)在《法律移植再审视——以萨维尼的历史法学观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移植作为当今常见的法律交往形式,笔者认为已经不需要对其必要性加以探讨。笔者所选择的视角是萨维尼的历史法学观,尝试去认识这一学说对法律移植的阻力,但更为重要的是去发掘其对法律移植给力的一面。立意在于希望能在法律移植中保持清醒的认识",追今"但却不要"忘史",思考如何从如同萨维尼之类法学家的思想中提炼出"良药"。(本文来源于《商品与质量》期刊2011年S8期)

刘旭霞,耿宁[10](2011)在《转基因动物器官移植人体试验中知情选择的法学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转基因动物器官移植人体试验的法律规制中,知情选择作为一个"概念体系"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从多维法学视角出发,知情选择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项伦理与法律原则,同时还是一种制度保障,即权利、原则与制度的"叁位一体"。随着转基因动物器官移植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新形势下知情选择的内涵亟需新的诠释与解读。(本文来源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12期)

法学移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有关法学教育改革的言论虽多,但若将相关言论归于现实主义或者科学主义的法学教育模式之中,其脉络即呈现出来。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乃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与美国现实主义教育模式拼合的结果,中间缺少训练智能技能的部分,且存在过度重视实务技能的问题。我国应全面移植亲缘性较近的、源于德国法教义学的新科学主义教育模式,扬弃源于美国经验的科学主义教育模式,重点采用案例练习课教学法而非美国模式的案例教学法,选择性吸收固有经验,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夯实与智能技能的训练,在保持大学教育独立与自治的前提下,实现与实务部门实务训练功能的顺利对接。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学移植论文参考文献

[1].白雪峰.唯物史观下的“法律移植主义”——从中国近代法学领域的两大问题说起[J].理论月刊.2018

[2].雷秋玉.法学教育的模式移植与反思[J].法学教育研究.2018

[3].杨自根.诊所法律教育在医事法学专业中的移植与本土化构建[J].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2017

[4].杨自根.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的移植与应用[J].卫生职业教育.2017

[5].邱爱民,王日春.我国证据法学的变革、移植与创新——兼论艾伦教授文集与张保生教授主编之《证据法学》[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6].侯欣一.解放初期从苏联移植的法学教育[N].深圳特区报.2014

[7].张国富,杨华夏.论萨维尼法律移植思想——基于《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的考察[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

[8].杨晓强.浅谈中国对外国法及法学的移植[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9].周洁.法律移植再审视——以萨维尼的历史法学观为视角[J].商品与质量.2011

[10].刘旭霞,耿宁.转基因动物器官移植人体试验中知情选择的法学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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