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立法程序民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信息公开
立法程序民主论文文献综述
郝贝特[1](2013)在《我国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就是将公众的民主参与同政府的行政立法程序有机的融合到一起,从而使政府的行政立法能够切实保障大多数人民的切身利益。本文通过对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的概念进行界定,将我国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明确了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效率和民主两个方面。同时对我国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提出了完善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就是要从行政立法信息公开制度、行政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行政立法听证制度、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的保障制度、行政立法助理制度等几方面来完善,从而找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使政府的立法真正惠及与民。(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期刊2013-03-01)
张廷义[2](2009)在《立法程序民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立法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立法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千秋大业。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其精神内涵和基本要求就是实行立法民主,即立法只有体现民情和顺应民意才具有合法性基础和正当性前提。立法程序民主是立法民主化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是立法符合大多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重要保障。我国素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长期以来对立法程序民主的忽视,给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立法程序民主化己经成为民主法制建设中不可逆挡的历史潮流。本文以此为契机,深入思考了立法程序民主这一既有丰富实践又有深厚理论的新问题。本文主体部分共分四章。第一章阐释了立法程序民主的一般理论,并对立法程序民主等相关概念的内涵、外延进行清晰的界定。第二章比较中西方国家立法程序民主制度的主要差异。第叁章总结我国立法程序的特点,提出我国在民主立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第四章就我国民主立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完善我国立法程序民主各阶段的合理化建议。本文以此为契机,综合运用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对本课题进行分析论证,拟采用历史分析法对我国立法制度的形成及演变进行系统的梳理,重点分析立法过程中的程序民主问题;用比较分析法分析世界及我国立法程序民主的现状,论证完善我国立法程序民主的问题。本文主体部分共分四章。另外,笔者拟采用比较分析法,比较世界主要国家立法程序,并对其程序民主性作一定的评估,并采取实证分析法,分析世界及我国立法程序民主的现状,论证完善我国现行立法程序民主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期刊2009-04-01)
陈家刚[3](2004)在《程序民主的实践——中国地方立法听证规则的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根据立法听证个案 ,比较分析了地方立法听证的文本规则及其规范下的听证实践。立法听证的规范化必须建立在特定的程序、规范和技术性安排即立法听证规则的基础之上。中国地立方法听证规则的制定、施行在推动立法听证制度建设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还存在着诸多的不完善。为了规范立法机构的工作环节 ,提高立法效率 ;发挥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 ,提高有序政治参与的质量 ;以及促进立法听证的日常化 ,必须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听证规则(本文来源于《南京社会科学》期刊2004年03期)
立法程序民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立法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立法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千秋大业。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其精神内涵和基本要求就是实行立法民主,即立法只有体现民情和顺应民意才具有合法性基础和正当性前提。立法程序民主是立法民主化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是立法符合大多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重要保障。我国素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长期以来对立法程序民主的忽视,给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立法程序民主化己经成为民主法制建设中不可逆挡的历史潮流。本文以此为契机,深入思考了立法程序民主这一既有丰富实践又有深厚理论的新问题。本文主体部分共分四章。第一章阐释了立法程序民主的一般理论,并对立法程序民主等相关概念的内涵、外延进行清晰的界定。第二章比较中西方国家立法程序民主制度的主要差异。第叁章总结我国立法程序的特点,提出我国在民主立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第四章就我国民主立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完善我国立法程序民主各阶段的合理化建议。本文以此为契机,综合运用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对本课题进行分析论证,拟采用历史分析法对我国立法制度的形成及演变进行系统的梳理,重点分析立法过程中的程序民主问题;用比较分析法分析世界及我国立法程序民主的现状,论证完善我国立法程序民主的问题。本文主体部分共分四章。另外,笔者拟采用比较分析法,比较世界主要国家立法程序,并对其程序民主性作一定的评估,并采取实证分析法,分析世界及我国立法程序民主的现状,论证完善我国现行立法程序民主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立法程序民主论文参考文献
[1].郝贝特.我国行政立法程序民主参与机制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3
[2].张廷义.立法程序民主研究[D].重庆大学.2009
[3].陈家刚.程序民主的实践——中国地方立法听证规则的比较研究[J].南京社会科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