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自愿变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基金参与治理,高管非自愿性变更—业绩敏感性,控制性大股东
自愿变更论文文献综述
李胜楠,刘一璇,陈靖涵[1](2015)在《基金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发挥治理作用了吗——基于影响高管非自愿变更与业绩之间敏感性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改善公司治理方面被寄予厚望,但是对基金能否在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则鲜有研究。本文首次按照基金监督对象的不同,将基金的监督作用分为"监督高管"和"监督大股东",从基金公司的治理状况出发检验在上市公司高管非自愿性变更决策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途径。实证结果表明,在基金公司治理状况比较差的条件下,基金会与上市公司高管"合谋";而当基金公司治理状况比较好的条件下,基金公司在上市公司高管非自愿性变更决策中能够发挥"监督大股东"的治理作用;没有发现基金公司"监督高管"的证据。"监督大股东"假说的提出,既丰富了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也是首次从企业微观决策层面发现基金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发挥积极治理作用。(本文来源于《南开管理评论》期刊2015年02期)
陈琳[2](2014)在《上市公司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11-2012年上市公司数据》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选取2011年至2012年沪深两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了上市公司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影响因素。分析发现影响当前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因素,主要在于上市公司本身的偿债能力、经营规模、盈利能力、是否属于ST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前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会所,掩饰其财务危机,规避非标准审计意见等不良动机,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财会通讯》期刊2014年21期)
黄娟,高蕊[3](2011)在《上市公司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特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分为自愿变更和非自愿变更,本文对2007-2009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特征进行分析,研究显示:ST上市公司较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一般倾向于公布年报前临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后,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缓和率虽有所下降且呈现出平稳趋势,但是仍远远高于未变更前的缓和率;变更前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变大的比例大于变小的比例,这说明上市公司有追求高质量审计的趋势。(本文来源于《中国乡镇企业会计》期刊2011年07期)
潘越,戴亦一,魏诗琪[4](2011)在《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合谋”了吗:基于高管非自愿变更与继任选择事件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究竟扮演的是"有效监督者",还是"旁观者",抑或"合谋者"的角色理论界对此一直存在争议。本文选择高管更替这一研究视角,以2004-2008年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对高管非自愿变更以及继任选择决策的影响,以此考察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结果显示,机构持股比例越高,公司高管因绩差被撤职的可能性越小,而且即使高管被更换后,公司也更倾向于从内部聘任继任者。进一步的研究发现,高管被撤换后公司业绩显着提高。其中,从外部聘任继任者的公司业绩有明显改善,而从内部选聘继任者的公司经营业绩没有转机。以上结果说明在高管更替事件上,机构投资者扮演的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合谋者"的角色。分组样本的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的合谋者角色仅限于在总经理更替决策上具有显着的影响力,而对董事长的更替作用有限。而且,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机构投资者的作用越不显着。(本文来源于《南开管理评论》期刊2011年02期)
徐华英[5](2007)在《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自愿变更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审计师变更事件在证券市场中频繁发生,社会各界对审计师变更的原因与导致的不利经济后果愈加关注,研究审计师变更对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做出更好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审计师自愿变更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吴联生(2005)的研究思路,采用lennox(2000)的审计意见估计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自愿变更的原因和结果进行实证研究,并将研究结论应用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具体监管。审计聘任是针对委托代理关系设置的有效监督制度,审计师自愿变更是上市公司主动终结审计契约的结果。自愿变更审计师可能是处于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收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后的直接反应,当然,审计师的地域特征、审计师的级差特征、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公司治理结构也可能是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的原因。对此问题,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些因素分类别设置相应的变量,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我国审计师变更的原因进行了经验检验,并进一步研究审计师自愿变更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做出审计师变更的决策取决于上期的审计意见类型,与公司管理当局预期的审计意见改善无关,审计师变更不能带来审计意见的改善。因此,根据实证研究结果,针对审计师变更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审计师变更的监管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07-10-11)
任迎伟,缪丹[6](2003)在《审计师自愿变更对其独立性的影响研究——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审计师变更的涵义出发 ,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中发生的审计师变更进行实证考察 ,从变更前后审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类型的变化、变更前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状况的变化以及审计师规模变化对审计意见的影响这叁个方面 ,分析了审计师变更 (特别是自愿变更 )对审计师独立性的影响 ,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期刊2003年12期)
自愿变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选取2011年至2012年沪深两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了上市公司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影响因素。分析发现影响当前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因素,主要在于上市公司本身的偿债能力、经营规模、盈利能力、是否属于ST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前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会所,掩饰其财务危机,规避非标准审计意见等不良动机,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愿变更论文参考文献
[1].李胜楠,刘一璇,陈靖涵.基金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发挥治理作用了吗——基于影响高管非自愿变更与业绩之间敏感性的分析[J].南开管理评论.2015
[2].陈琳.上市公司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11-2012年上市公司数据[J].财会通讯.2014
[3].黄娟,高蕊.上市公司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特征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
[4].潘越,戴亦一,魏诗琪.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合谋”了吗:基于高管非自愿变更与继任选择事件的分析[J].南开管理评论.2011
[5].徐华英.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自愿变更实证研究[D].湖南大学.2007
[6].任迎伟,缪丹.审计师自愿变更对其独立性的影响研究——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的实证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
标签:基金参与治理; 高管非自愿性变更—业绩敏感性; 控制性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