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共犯中止论文-田野

部分共犯中止论文-田野

导读:本文包含了部分共犯中止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部分共犯中止,犯罪中止,共同犯罪

部分共犯中止论文文献综述

田野[1](2018)在《浅析部分共犯中止成立条件及处罚适当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中止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中非常复杂的理论,我国刑法只对单独犯罪中止做出具体规定,在理论方面共同犯罪中止存在较多争议。本文将从共同犯罪的性质及中止制度的理论价值切入,探讨部分共犯中止的成立条件及其处罚的适当性。(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7期)

李晓华[2](2014)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围绕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犯罪问题展开研究。首先,对共同犯罪、犯罪中止及部分共犯中止分别进行介绍。其次,介绍国内外部分共犯中止问题学说论争及立法例,并进行观点评析。第叁,在反思我国部分共犯中止理论存在的问题,重构部分共犯中止理论,提出部分共犯中止认定的基本准则。最后,基于重构后部分共犯中止理论分别对组织犯中止、教唆犯中止、帮助犯中止、实行犯中止的认定进行研究。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首先,介绍共同犯罪,包括共同犯罪的模式、特点和我国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其次,介绍犯罪中止,包括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犯罪中止的特征和我国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第叁,在介绍分别共同犯罪及犯罪中止的基础上,提出部分共犯中止,通过国内外学者对部分共犯中止的理解与比较,提出本文观点。第二章,国内外部分共犯中止问题学说论争及立法例。首先,国外部分共犯中止问题学说论争、立法例及评析。其次,我国的部分共犯问题论争、立法例及评析。第叁,通过客观主义学说与主观主义学说的比较研究和共犯中止原因力消除说与共犯脱离说的比较研究,提出笔者观点。第叁章,我国部分共犯中止的反思与理论重构。首先,反思我国部分共犯中止存在问题、分析现存理论缺陷的基础上。其次,借鉴不同理论学说的优点,以共犯中止原因力消除说理论为主线,准中止犯理论为补充,重构部分共犯中止的理论依据,提出部分共犯中止认定的基本准则。第四章,重构后部分共犯中止理论的司法认定。依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分工不同的分类,将共犯分为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本章将基于重构后的部分共犯中止理论,从不同犯罪阶段分别对组织犯中止、教唆犯中止、帮助犯中止、实行犯中止的认定进行研究。(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4-04-01)

宫钰[3](2013)在《论共同犯罪中的部分共犯中止》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共同犯罪的中止没有特别规定,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比个人犯罪的犯罪中止更为复杂和特殊,特别是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有效性的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议的焦点,本文笔者对此在分析学界几种主流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自已的看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3年10期)

罗颖娴[4](2010)在《论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犯罪部分共犯人的中止问题在立法上一直呈空白状态,也向来是理论上争议的热点,通过改进非主犯能力说,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中止的认定问题,以实现区别对待的量刑原则。最后,在对比他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对立法空白的填补方案。(本文来源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5期)

朱明利[5](2010)在《如何认定部分共犯中止的“有效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部分共犯自动放弃自身行为,其他共犯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放弃犯罪的部分共犯属于何种犯罪形态,意见很不统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一,中止“有效性”的具备以部分共犯的停止行为有效阻止共同犯罪行为,或防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为必要前提。(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0-01-06)

许利飞[6](2007)在《如何认定部分共犯中止的“有效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犯罪是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其犯罪中止形态的判定较单独犯罪而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对于部分共犯自动放弃自身行为,但其他共犯仍然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中,停止犯罪的部分共犯是否以犯罪中止论,意见很不统一。正是由于部分共犯中止之“有效性”判定标准的不(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7-09-21)

部分共犯中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围绕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犯罪问题展开研究。首先,对共同犯罪、犯罪中止及部分共犯中止分别进行介绍。其次,介绍国内外部分共犯中止问题学说论争及立法例,并进行观点评析。第叁,在反思我国部分共犯中止理论存在的问题,重构部分共犯中止理论,提出部分共犯中止认定的基本准则。最后,基于重构后部分共犯中止理论分别对组织犯中止、教唆犯中止、帮助犯中止、实行犯中止的认定进行研究。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首先,介绍共同犯罪,包括共同犯罪的模式、特点和我国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其次,介绍犯罪中止,包括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犯罪中止的特征和我国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第叁,在介绍分别共同犯罪及犯罪中止的基础上,提出部分共犯中止,通过国内外学者对部分共犯中止的理解与比较,提出本文观点。第二章,国内外部分共犯中止问题学说论争及立法例。首先,国外部分共犯中止问题学说论争、立法例及评析。其次,我国的部分共犯问题论争、立法例及评析。第叁,通过客观主义学说与主观主义学说的比较研究和共犯中止原因力消除说与共犯脱离说的比较研究,提出笔者观点。第叁章,我国部分共犯中止的反思与理论重构。首先,反思我国部分共犯中止存在问题、分析现存理论缺陷的基础上。其次,借鉴不同理论学说的优点,以共犯中止原因力消除说理论为主线,准中止犯理论为补充,重构部分共犯中止的理论依据,提出部分共犯中止认定的基本准则。第四章,重构后部分共犯中止理论的司法认定。依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分工不同的分类,将共犯分为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本章将基于重构后的部分共犯中止理论,从不同犯罪阶段分别对组织犯中止、教唆犯中止、帮助犯中止、实行犯中止的认定进行研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部分共犯中止论文参考文献

[1].田野.浅析部分共犯中止成立条件及处罚适当性[J].法制博览.2018

[2].李晓华.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14

[3].宫钰.论共同犯罪中的部分共犯中止[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

[4].罗颖娴.论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的认定[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0

[5].朱明利.如何认定部分共犯中止的“有效性”[N].检察日报.2010

[6].许利飞.如何认定部分共犯中止的“有效性”[N].检察日报.2007

标签:;  ;  ;  

部分共犯中止论文-田野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