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法理念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平衡论,法治实践,社会主义法制,应松年
行政法理念论文文献综述
罗豪才[1](2012)在《依靠平衡的行政法维护生态平衡》一文中研究指出罗豪才,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长期从事外国宪法和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 2000年,庆九以优异成绩考取我的博士研究生,攻读宪法行政法学专业(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2-09-12)
梁晓玲[2](2012)在《论“拆迁问题”的人学立场》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房屋拆迁是现代国家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一种常见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大规模的市区重建及城市扩张运动,城市房屋拆迁规模不断增加,涉及更广泛。但是在此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野蛮执法、暴力拆迁、拆迁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引起了广大被拆迁方的不满,引发了很多房屋拆迁纠纷,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论文围绕拆迁、人学与行政法的理念进行展开。从研究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着手,以马克思主义人学为指导,分析当前拆迁的目的、过程和强制拆迁问题,进而引出当下我国拆迁中理念的缺失,最后再提出我国行政法理念的变革。本文共从叁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论述了当下中国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哲学反思。当下中国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有:以社会和城市发展为目的进行规划和拆迁,对现住居民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考虑少;更多关注当地政府的土地财政和开发商的利益,解决问题缺乏公平性,对被拆迁者的权利和利益关注少,对被拆迁人的生存权和生命权关注少;以强制拆迁为手段,损害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对法律和依法行政的尊重少。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拆迁中理念缺失:拆迁行政行为过程中满足具体的、现实的人的基本需要和全面发展理念的缺失;拆迁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对人权缺乏基本的尊重,公正性的缺失;强制拆迁是法治理念的缺失。所以,中国拆迁的立场要转变,即由抽象的城市和社会发展需要,向具体的活生生的现实的人的需要和发展转变;对公共利益和开发商利益的高度关注,向尊重被拆迁人利益和人权转变;由强制拆迁向依法拆迁、依法行政转变。第二部分阐述了人学立场的法学表达:拆迁理念与拆迁实践。这部分从人学立场的法学理念、法学价值和法律实践叁方面入手,分别阐述了拆迁的目的性、公平性和规范性。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基本立场,以人为本是当代中国基本人权的权力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在拆迁中,要以现实的人的需要为出发点,政府要保证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更好地满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同时为了实现顺利拆迁,要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实现依法拆迁。第叁部分则是人学立场的提升:行政法理念的变革。首先论述拆迁问题反映出的我国当下的理念以及需要变革的理念。然后在行政立法方面,要从现实的人和社会的现实出发,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发展为目的,以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出发点;在行政执法方面,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本文来源于《河北师范大学》期刊2012-05-16)
方世荣,邓佑文[3](2012)在《“参与式行政”视域下行政法理念的反思与重塑》一文中研究指出参与式行政的兴起提出了对行政法制度变革的要求,而行政法制度的变革,首先是行政法理念的变革,这种变革要求我们对行政法理念进行反思与重塑。传统与晚近的行政法理念都已无法完整地反映参与式行政语境下的行政法基本精神的要求,需要重塑体现民主、正当、协商、合作等当代公共行政基本精神要求的参与式行政理念。(本文来源于《理论探讨》期刊2012年02期)
宋帅[4](2010)在《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消防行政法理念转型》一文中研究指出理念以价值为内核,价值是制度之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提出,为消防行政法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行政法价值平台;在行政法理念上它实现了由确认权力向规范权力转变,科学合理的规范行政权的来源、归属、配置、运行、救济等方面。服务型政府是一个人民利益至上的政府、权力有界限的有为政府、权责一致的政府、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的合作式政府、保障人权的政府。理念为行动之先导。新消法中推出的立法新举措,为我国社会消防工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其背后是消防行政法理念的转型。新消法形成了以人民利益为目标理念、规范权力的权力发展理念、权责一致的责任理念、社会化消防管理体系的合作行政理念、城乡平等保护的人权理念,实现了消防行政领域的理念转型。在新消法实施的过程中,在社会化消防责任体系与现行行政体制之间、新消防行政法理念与消防行政人员的旧思维之间、城乡平等保护的消防格局与现行消防组织设置之间存在着制度衔接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在消防行政工作的实践中破除部门立法的弊病,加快进行大部制改革;借鉴国外消防经验,建立消防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消防组织法,规范各消防主体的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消防行政人员培训与考核机制。(本文来源于《东北师范大学》期刊2010-04-01)
郜郑兵[5](2010)在《服务政府与行政法理念》一文中研究指出服务政府是服务行政的行为执行主体,服务行政是西方行政法发展的产物,对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国行政法吸收并借鉴了其合理的成分。然而,由于我国受传统行政观念的影响,建设服务政府的目标任重道远。(本文来源于《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1期)
尤元旭[6](2009)在《回眸经济危机下的经济思潮与行政法理念——对我国标会问题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回溯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借以阐述在经济危机中经济思潮的变化而引起的行政法理念的更新,以此说明在经济危机中重视市场自由性、行政服务的必要性以及行政法在公共服务方面所应有的职责并以此结论探讨在本次经济危机中我国政府应如何通过引导市场力量、规范服务行政等手段来妥善处理标会问题,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刊)》期刊2009年11期)
李婧[7](2008)在《大陆法系近代行政法理念及其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中世纪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级的壮大,以理性主义为核心的近代启蒙思想蓬勃兴起,深刻影响了资本主义法制文明。以自由主义、法治和分权思想为基础的行政法便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要求在法律上的体现。随着行政法理论的传播,欧洲各国开始了行政立法实践,并形成了行政法学这一新兴的学科。而后亚洲很多国家也继受了大陆法系行政法理论,开始了行政法现代化的进程。(本文来源于《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8年04期)
王芳,刘杨[8](2008)在《公共选择与和谐社会的行政法理念》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要求行政法建立这样一个重要理念:政府与公民之间不是相互对立而是和谐共存、相互支持的关系。这与西方20世纪后期的公共选择理论适成对照。对于行政法学而言,公共选择具有两方面重要立论:行政主体具有经济人的自我定位;行政主体由自利动机引导,按照成本效益分析从事行政行为。本文围绕这两个立论展开论述,认为和谐社会下行政主体应当具有服务者的自身定位,行政行为应当以公共利益为取向。而对于公共选择理论的了解和研究则有助于从一个侧面为和谐社会中的行政法理念提供借鉴和比照,并有助于行政主体及其行政行为的进一步清晰定位。(本文来源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1期)
石佑启[9](2007)在《物权的平等保护与行政法理念创新》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对公私物权予以平等保护的原则,该原则确立及其贯彻无疑会对行政法产生影响。它要求更新行政法理念,创新行政法制度,主要体现为:树立公益与私益平等对待的理念,引入正当程序,确立公平补偿标准及推行服务行政等,以回应物权平等保护之现实需求,实现对私有财产权的有效保护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发展。(本文来源于《财产权与行政法保护——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期刊2007-08-05)
石善鸿[10](2005)在《从偏重管理到立足服务》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20 世纪后期涌动的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政治的全球沟通和合作、中国的入世和行政职能的变化、社会的信息化和信息的网络化、市场化与民主化等潮流的影响,急需采用一个多元化的、立体的、以服务为主的行政管理模式与之匹配。在改革开放后,与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发展相适应,我国的政府职能正在发生转变。在特定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行政法管理理念和行政法控权理念等传统的行政法理念,难以统领现代行政法制建设。面对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必须转变行政理念。本文通过对我国传统行政法理念---管理理念的分析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行政法理念的初步探索,并结合我国现阶段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状况,在有所取舍地更新传统行政法理念基础上,提出行政法服务理念,分析其存在的紧迫性、必要性和现实性。(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05-09-15)
行政法理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城市房屋拆迁是现代国家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一种常见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大规模的市区重建及城市扩张运动,城市房屋拆迁规模不断增加,涉及更广泛。但是在此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野蛮执法、暴力拆迁、拆迁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引起了广大被拆迁方的不满,引发了很多房屋拆迁纠纷,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论文围绕拆迁、人学与行政法的理念进行展开。从研究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着手,以马克思主义人学为指导,分析当前拆迁的目的、过程和强制拆迁问题,进而引出当下我国拆迁中理念的缺失,最后再提出我国行政法理念的变革。本文共从叁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论述了当下中国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哲学反思。当下中国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有:以社会和城市发展为目的进行规划和拆迁,对现住居民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考虑少;更多关注当地政府的土地财政和开发商的利益,解决问题缺乏公平性,对被拆迁者的权利和利益关注少,对被拆迁人的生存权和生命权关注少;以强制拆迁为手段,损害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对法律和依法行政的尊重少。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拆迁中理念缺失:拆迁行政行为过程中满足具体的、现实的人的基本需要和全面发展理念的缺失;拆迁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对人权缺乏基本的尊重,公正性的缺失;强制拆迁是法治理念的缺失。所以,中国拆迁的立场要转变,即由抽象的城市和社会发展需要,向具体的活生生的现实的人的需要和发展转变;对公共利益和开发商利益的高度关注,向尊重被拆迁人利益和人权转变;由强制拆迁向依法拆迁、依法行政转变。第二部分阐述了人学立场的法学表达:拆迁理念与拆迁实践。这部分从人学立场的法学理念、法学价值和法律实践叁方面入手,分别阐述了拆迁的目的性、公平性和规范性。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基本立场,以人为本是当代中国基本人权的权力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在拆迁中,要以现实的人的需要为出发点,政府要保证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更好地满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同时为了实现顺利拆迁,要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实现依法拆迁。第叁部分则是人学立场的提升:行政法理念的变革。首先论述拆迁问题反映出的我国当下的理念以及需要变革的理念。然后在行政立法方面,要从现实的人和社会的现实出发,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发展为目的,以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出发点;在行政执法方面,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行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法理念论文参考文献
[1].罗豪才.依靠平衡的行政法维护生态平衡[N].法制日报.2012
[2].梁晓玲.论“拆迁问题”的人学立场[D].河北师范大学.2012
[3].方世荣,邓佑文.“参与式行政”视域下行政法理念的反思与重塑[J].理论探讨.2012
[4].宋帅.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消防行政法理念转型[D].东北师范大学.2010
[5].郜郑兵.服务政府与行政法理念[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
[6].尤元旭.回眸经济危机下的经济思潮与行政法理念——对我国标会问题的思考[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09
[7].李婧.大陆法系近代行政法理念及其实践[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8].王芳,刘杨.公共选择与和谐社会的行政法理念[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
[9].石佑启.物权的平等保护与行政法理念创新[C].财产权与行政法保护——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2007
[10].石善鸿.从偏重管理到立足服务[D].吉林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