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商标法第叁十一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商号权,简称,《商标法》,商标申请
商标法第叁十一条论文文献综述
刘国栋[1](2015)在《《商标法》第叁十一条对在先商号权(企业名称简称)的保护——“阳煤”商标异议复审案件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主要理由:被异议商标是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阳煤"、"阳煤集团"商标的抢注,同时严重损害了申请人在先商号权。被申请人专门抢注他人知名商标,其抢注被异议商标恶意明显。如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将给申请人带来巨大的不良影响。综上,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叁十一条的(本文来源于《工商行政管理》期刊2015年13期)
刘孟斌,宁崇怡[2](2014)在《论《商标法》第叁十一条在商标“被动使用”问题上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叁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着特征的标志。商标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另一方面,作为商誉的载体,承载因消费者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信赖而产生的品牌价值。因此,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捍卫核(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4年04期)
商评综[3](2014)在《《商标法》第叁十一条对在先姓名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 近日,蒙古族歌手腾格尔起诉商评委和第叁人内蒙古腾格尔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争议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腾格尔认为第叁人腾格尔酒业公司把自己知名度极高的姓名注册成商标,主观恶意明显。商评委则认为腾格尔的请求已经超过法定期限,且腾格尔商标使用在冰棍、酱(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14-04-17)
王顺存[4](2014)在《浅析《商标法》第叁十一条对姓名权的保护现状》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姓名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近年来,由于抢注名人姓名商标而引起的纠纷此起彼伏。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尚未结束之时,一些奥运冠军的名字就在国内遭到大量抢注,例如USAIN BOLT,MICHAEL PHELPS等;2010年7月26日,第一位进入NBA的美籍华裔球员林书豪的名字,被无锡日升体育用品公司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2012年2月,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向中国法院起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称其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名人姓名被抢注商标的事件还很多,涉及的范围也很广,类似例子举不胜举,这类现象的出现,以及这些商标权与名人姓名权的法律纠纷,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本文通过部分判例浅析处理这类案件司法运用的法律依据和当前的审查标准。(本文来源于《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第二部分)》期刊2014-04-01)
孔庆兵[5](2014)在《《商标法》第叁十一条保护在先着作权的作品权属认定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要旨:《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确立了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对防止申请注册商标损害他人在先着作权行为进行了有效遏制。但在该条适用过程中,有关作品构成要件及损害行为的认定标准仍有分歧,其中作品的权属认定一直是审查《商标法》第叁十一条有关在先着作权与在后申请商标发生冲突问题的关键。(本文来源于《中华商标》期刊2014年01期)
孔庆兵[6](2013)在《《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适用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适用受立法者的规范意旨约束,不能随意解释或续造。《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的是"已经注册的商标",从文义及体系解释上,其适用范围是清晰的,不存在扩大适用的空间,并且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适用职权法定原则,司法者也须执行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宜简单地类推适用,该条款不应扩大适用到商标异议程序。(本文来源于《中华商标》期刊2013年08期)
庞涛[7](2013)在《作品权利商标法保护的思考——谈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的理解和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商标权和着作权虽都属知识产权,但商标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而着作权存在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因保护客体的重迭,会有商标权与着作权冲突的情况发生。但两种权利性质不同、适用范围不同、保护对象不同、保护力度和期限不同,且各有专门法予以调整。对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的理解和适用,一方面应准确把握作品的定义,避免作品着作权保护的泛化,以维护法律秩序的平衡,另一方面需加强对文学、艺术作品虚拟形象商品化权的保护,保护权利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本文来源于《2013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四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汇编第四部分》期刊2013-07-01)
周波[8](2013)在《姓名权作为在先权利在《商标法》框架下的保护现状分析——《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的适用及其存在的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将名人姓名抢注为商标的行为在我国的商标注册实践中时有发生,伦敦奥运会尚未结束,一些奥运冠军的名字就被人在国内抢注的现象更是引起了人们对我国商标注册制度的反思。那么,在现有的《商标法》框架下如何遏制这种抢注行为呢?《商标法》第叁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里所称的在先权利包括姓名权。因此,《商(本文来源于《中国专利与商标》期刊2013年01期)
王继连[9](2012)在《提高《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的适用效果 加大制止恶意抢注商标力度——相关商标案件审理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商标法》第叁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规定是2001年《商标法》修改时增加的内容,目的是保护在先权利和制止恶意抢注,实践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恶意抢注商标案件不断增加,案情也复杂多样,为案件审理增加了(本文来源于《工商行政管理》期刊2012年20期)
王继连[10](2012)在《《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的理解与适用——相关商标案件审理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商标法》第叁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规定是2001年《商标法》修改时,针对当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抢注他人已经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损害在先使用人权益现象而增加的内容,目的是保护在先权利和制止恶意抢注[1]。该规定在保护在先权利和禁止恶意抢注商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恶意(本文来源于《中华商标》期刊2012年09期)
商标法第叁十一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叁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着特征的标志。商标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另一方面,作为商誉的载体,承载因消费者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信赖而产生的品牌价值。因此,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捍卫核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商标法第叁十一条论文参考文献
[1].刘国栋.《商标法》第叁十一条对在先商号权(企业名称简称)的保护——“阳煤”商标异议复审案件评析[J].工商行政管理.2015
[2].刘孟斌,宁崇怡.论《商标法》第叁十一条在商标“被动使用”问题上的适用[J].电子知识产权.2014
[3].商评综.《商标法》第叁十一条对在先姓名权的保护[N].中国工商报.2014
[4].王顺存.浅析《商标法》第叁十一条对姓名权的保护现状[C].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第二部分).2014
[5].孔庆兵.《商标法》第叁十一条保护在先着作权的作品权属认定问题[J].中华商标.2014
[6].孔庆兵.《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适用范围[J].中华商标.2013
[7].庞涛.作品权利商标法保护的思考——谈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的理解和适用[C].2013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四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汇编第四部分.2013
[8].周波.姓名权作为在先权利在《商标法》框架下的保护现状分析——《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的适用及其存在的问题[J].中国专利与商标.2013
[9].王继连.提高《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的适用效果加大制止恶意抢注商标力度——相关商标案件审理的启示[J].工商行政管理.2012
[10].王继连.《商标法》第叁十一条的理解与适用——相关商标案件审理的启示[J].中华商标.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