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部大开发中的资金筹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暴占杰[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金炳镐,谢清松[2](2020)在《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亟需培养新型农民》文中研究指明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是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新要求。培养新型农民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因素,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西部地区打好"三大攻坚战";有利于西部地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利于西部地区优化产业体系。目前,西部地区新型农民培养依然存在体系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主体不积极等问题。应构建完善的新型农民培养体系,健全新型农民培养的机制,切实提升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培养更多符合新时代西部地区发展新要求的新型农民,激发新型农民的发展潜力和活力,让新型农民真正成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内在动力和持久活力。
吕慧娜[3](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认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苏杰[4](2020)在《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口援藏、对口援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类型。如果以1979年全国边防工作会议正式确立改革开放时期全国性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为开端,迄今为止该政策已经走过40余年的发展历程,其中以1994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藏、1996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疆工作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纵观整个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和实践不难发现:它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民族与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之一,一直是我国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制、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也受到学界和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和批评,需要从学理层面对该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基本内涵、实施绩效等问题进行研究并给予必要的辨析与澄清。全面、科学、系统地认识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当前我国民族理论界和实际民族工作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为理论工具,在对有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以及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考察基础上,通过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学科的研究视角,同时借鉴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在“理论——政策——实践”的分析框架下,首先从区域协调发展、政府间关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两个共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理论的源头去认识和考察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进而结合对口援藏、对口援疆等典型案例的分析,对其基本内涵以及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论述,并提出如何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总体上力图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理论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是什么?二是从政策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基本内涵、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及其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是什么?三是从实践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发展过程、经验与挑战以及如何推进政策的完善和创新等方面的问题。文章主要由七章构成。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选题缘由与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重点难点与可能的创新之处等进行分析。第二章为理论阐释,主要包括对口支援概念界定、类型划分、基本属性、理论支撑等。第三章为政策内涵分析,主要包括政策文本内容、政策工具使用、价值取向、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等。第四章主要围绕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论述。第五、六章为实践检视,从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实践的角度分析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沿革、实践经验与挑战,提出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第七章为结语,提出本文的初步研究结论,阐述关于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中国特色”的认识,指出研究不足之处以及可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研究方向。本文认为,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出发,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是基于国家责任和情感道义的兄弟民族之间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守望相助、命运相依是大家庭的“家规”,在经济生活方面给予特别扶持、在文化生活方面给予特别尊重,在社会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是大家庭的“家教”。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集中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体现了“四海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传统观念下中华民族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是在我国独特的政治文化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国情中孕育和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宏观民族政策。同时该政策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广泛运用于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其它经济战略或政策措施中,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体系中共同构成一个政策主体相同、政策目标相近、政策效果相辅相成的特色政策群,成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呈现出鲜明的理论特色、制度特色、道路特色与实践特色。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必须讲两分法、两点论,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硬件与软件、物质与精神、供给与需求、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交钥匙”与“交支票”、“见物”与“见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等十个方面的重要关系问题。
李杰[5](2020)在《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对口支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基于我国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及中部地区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发展水平存在的较大差距,以及地区之间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和互补性的客观实际,为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较快发展,最终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于20世纪70年代末制定、实施并不断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政策、制度。对口支援的实施,在控制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较快发展,以及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及其破解、“一带一路”的实施与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持续进行和发力,特别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为对口支援的创新、完善以及全方位、深层次的有效实施,带来了历史性的新机遇,提供了新导向和新路径。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以《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为题,在充分借鉴现有理论成果及其观点的基础上,运用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府际关系理论和政策网络理论,经济学区域发展理论以及民族学民族发展理论,展开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通过梳理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发展历程、基本类型及其推广应用,明确对口支援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民族政策体系中的地位,探寻对口支援的价值目标、意图以及功能、作用,并对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体系、绩效进行检视。研究发现,对口支援政策在促进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功能和作用。同时,存在着造血功能不足、援助效率不高以及制度激励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一些因素使然:既有政策因素的影响,没有使多元主体形成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没有形成具有足够内驱力的政策运作机制以及一整套精细化的政策工具;又受任务设定的制约,诸如任务扩界、任务累加、任务分配、路径依赖以及利益博弈导致的目标分歧等;还有环境条件的约束,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环境特殊、经济发展滞后、社会环境独特以及国际环境条件复杂,等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决定了问题解决的方式及其路径。对口支援中存在的问题,是由政策因素、任务设定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所致,这就决定了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当遵循中央统筹与地方联动、规划先行与科学发展、软硬结合与突出重点、坚持互利与加强合作等基本原则,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构建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长效机制以及探寻其有效性的实现路径。首先,构建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长效机制。包括:一是对口支援目标机制,全面认识对口支援政策的特殊性和阶段性、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及产业支援要帮扶受援地区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对口支援动力机制,实现“互惠共赢”的利益分享、鼓励援助的“利益补偿”以及强化有关主体“利益共同体”意识等。三是对口支援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约束制度、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以及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等。四是对口支援协调机制,发挥中央政府“顶层设计”的协调功能、坚持“科学规划”的工作方针以及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统筹协调机制等。其次,新时代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路径选择。一是紧紧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加大对口支援的力度和有效性,破解当代中国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二是充分借力“一带一路”的实施和推进,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在两个“互联互通”中发挥对口支援的政策功能和作用。三是助力“西部大开发”战略,围绕人力资源开发,加大教育、卫生、文化对口支援力度;深化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大力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双向交流”、干部支援、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西部人才建设,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四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对口支援中推进西部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的现代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并且有效发挥制度效能,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地方政府能力,促进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良性互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资源配置。
徐永佳[6](2019)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基于PSM-DID的经验研究》文中认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八年来,金融作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在战略推动下是否也取得了显着成就?本文从深入金融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基于“反事实框架”,运用PSM-DID法对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净效应做出了检验,希望对各地区的深化金融改革提供借鉴经验。研究结果表明:(1)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上并未推动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2)分组检验表明西部地区省份之间的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异质性,因此政策搭配需要因地制宜;(3)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带动的短期经济增长,过度挤占了地区的金融资源,项目投资回收期长、盈利性低,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等问题催生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贷款,最终抑制了金融效率。(4)西部地区资源型城市的资源禀赋优势并未被金融扶持政策所激发,相反,掌握资源优势的国有企业的粗放型生产方式使企业长期出现高产能、低盈利甚至亏损的情况,导致信贷资源未被合理利用,形成了不良贷款,最终抑制了地区金融发展。西部地区未来的金融发展应当侧重培育多种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提升地区执法水平,提升科教文化等软实力。
张王勇[7](2019)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是指在中央政府支援政策的指导下,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内地省市和高等学校等机构通过提供资金、选派干部和教师、捐赠物资、培训干部和教师等方式,帮助西藏高等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政策性行为。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是“中央关心西藏,全国支援西藏”方针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央政府统筹西藏与全国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一种治理方式。从1958年西藏高等教育创建至今,中央政府始终重视和关心西藏高等教育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和支援措施,帮助西藏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支援政策及其实施贯穿于西藏高等教育从创建、发展到跨越的历史变迁中,并依据不同阶段的社会环境和西藏高等教育发展的诉求不断地进行调整与改革,经过60余年的发展,支援政策及其实施逐渐制度化和规范化,成为了西藏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外部动力。系统梳理60年来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演变历程,总结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历史经验,揭示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动因与特征,探索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当前和今后进一步创新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内容,提高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首先系统梳理了 60年来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变迁过程,即依据支援西藏高等教育的政策制定背景、政策主要内容、支援形式及政策实施特征,将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探索阶段(1958—1979年)。这一阶段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表现出鲜明的政治动员特色,即通过中央政府的政治动员,内地省市和高校选派了大量毕业生和教师进藏支教,帮助西藏公学解决师资匮乏问题。同时在70年代中期,国家在支援筹建西藏师范学院的过程中开始探索对口支援模式。二是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调整阶段(1980—2000年)。这一阶段中央政府不断创新支援形式,丰富支援内容,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体系初步成形。针对西藏高等教育基础设施落后、师资短缺、专业建设滞后等问题,中央国家机关开始加强对西藏高等教育的专项经费支持力度,教育部继续组织内地高校对口支援西藏高校,并由以内地省市对口支援转向以内地高校直接对口支援,支援任务也从解决西藏高校师资短缺逐渐拓展至帮助西藏高校建设新专业、科研合作和培训教师等,中央组织部也开启了选派内地高校干部支援西藏高校政策。三是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拓展阶段(2001年至今)。在延续上一阶段支援模式的基础上,支援工作向纵深发展,政策内容更为丰富,支援方式更加多样,支援政策及其实施体系趋于完善和成熟。在中央政府“科教兴藏”、“人才强藏”等战略的指导下,中央国家机关的专项经费支持政策及其实施逐渐制度化;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内地高校对口支援西藏高校政策实施机制进一步完善,团队式对口支援制度基本形成,支援内容既包括以改善办学条件为主的硬件建设,也包括以提高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为主的软件建设,支援方式逐渐拓展至捐助物资、互派干部、进行科研合作、培训教师、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和学术交流等;中央组织部推进实施高校干部援藏政策的力度不断强化,干部选派人数逐批次增加,政策及其实施的范围覆盖至西藏所有本专科院校;同时,相关内地省市也组织开展了对口支援西藏高校工作。本研究认为,60年来在中央政府支援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中央国家机关、内地省市和高校对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西藏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教师学历层次、教学能力显着提升,西藏高校与内地省市和高校的联系日益紧密,双方合作交流日渐频繁。但是,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在制定、实施和评价等环节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如政策设计重视短期效应,缺乏长远规划,导致政策执行主体频繁更替,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政策制定中注重政治逻辑,忽视市场逻辑和教育逻辑,导致政策实施政治动员色彩较重,政策实施的主体动力不足,人员选派以管理干部为主而非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政策实施的决策机构繁多,部门林立,职责不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协调,政策规定不尽一致,阻滞了支援政策的顺利实施,降低了支援政策的有效性;政策及其实施的监督和评估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政策实施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导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变形、扭曲和走样。针对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中央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政策及其实施的制度创新,尤其要提高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一是加强政策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要坚持长期性、稳定性原则,将中央政策的支持、西藏高校的努力和内地高校的支援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推动西藏高校的改革与发展。二是政策实施主体要改变政策理念,增强政策执行的主动性,政策实施过程中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严格选派管理干部和教师,把提升西藏高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核心。三是加强对支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中央政府要制定统一的政策评估标准,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估,促进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江琴[8](2019)在《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民生国计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再次将“三农”问题提到一个全党、全民关注的高度。作为人口接近14亿的发展中大国,尽管国内生产总值所体现的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是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依然相当突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全面把握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所体现的区域性、民族性、传统性、封闭性和低效性特征,冷静分析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在区位、制度、产业、人力资本、资金投入各方面的现实困境,系统研究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路径,对于有效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增加与社会文化进步、不断缩小与东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均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战略意义。本文以传统农业改造思想为指导,综合运用农业发展阶段论、农业资源互补论、农业规模经济理论以及农业产业化理论,以传统农业改造为研究主题,以西部民族八省区为研究目标,客观判断西部民族八省区传统农业发展现状、基本特点,全面剖析西部民族八省区传统农业发展困境,探索构建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体系,明确提出包括战略框架、制度安排以及战略路径的研究思想,为西部民族地区各个组织与主体进行传统农业改造提出决策咨询和政策指引。本文研究基本结论如下:(一)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态势缓慢。西部民族地区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虽整体上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因其农业发展独有的区域性、民族性、传统性、封闭性、低效性,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仍呈现农业生产结构单一、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农业创新能力不足、农业现代理念缺乏、农业管理水平滞后的缓慢态势。(二)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困境重重。深度分析西部民族八省区传统农业发展现状,发掘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演变基本态势缓慢的背后,存在着区位、制度、产业、人力资本、资金投入等五大制约困境。(三)构建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框架。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应探索构建以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脱贫攻坚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特色小城镇建设为战略背景,以促成产业兴旺、人才回流、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组织有效为战略目标,以探索特色农业主导、干旱地区节水、龙头企业引领、技术创新支持、人力投资推动的传统农业改造战略模式为战略重点的战略框架。(四)探索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制度安排。结合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面临的制度问题,提出以探索土地制度和改革户籍制度为前提、以创新教育培训制度为重点、以强化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的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制度安排。(五)明确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路径。通过深度剖析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基本态势和主要困境,从改善西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加大西部民族地区人力投资、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科技进步、培育西部民族地区龙头企业、完善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组织五个方面展开明确具体战略路径。
宋红团[9](2018)在《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文中研究指明上世纪60年代中期,迫于周边严峻的国际形势,我国亟需在具有战略纵深的中西部地区建立稳固的大后方。于是,一场以军工企业建设为主体的三线建设浩浩荡荡的拉开了序幕,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建成了一大批包括航空、航天、电子、兵器、船舶、核等多个行业的骨干企业,生产出一大批支撑国防安全的武器装备,保证了当时复杂国际局势下的国防安全。本论文的研究内容是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主要内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对三线军工企业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贡献、社会责任及经验教训的解读;二是对三线军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分析;三是对三线军工企业顺应时代发展应对策略的探讨。本文以时间的推移为线索,回顾了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历史沿革,分析了“备战备荒”、“军转民”、“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发展历程中的五个阶段。围绕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决策历史背景、形成、实施及特点,分析其发展的历史必然性,阐述了三线军工企业五十多年来的历史贡献,总结其经验教训并进行当代反思。从社会责任视角出发,深入分析了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同时运用“SWOT”工具,系统论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优势和劣势,分析了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为指导,探讨三线军工企业积极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对策。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在大量数据印证、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力求全面对整个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面貌进行勾勒,使我们对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整个历史过程有更加完整的认识。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深入分析三线军工企业历史特点、现实环境,借鉴先进的理论与模式来丰富实践,系统阐述三线军工企业的阶段性特点、历史贡献、发展经验、正反两方面启示和未来发展战略。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军工企业建设的经验,分析、比较、研究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得失,为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提供系统理论体系和全面路径规划,对助推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改革创新和快速发展有较大的正面价值。三线建设的历史是波澜壮阔的,它不仅深刻影响了我国的军工体系建设,而且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深刻反映了我国政治国防、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几十年来的命运变迁。鉴古而知今,本文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围绕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历史及发展演变,探讨其形成发展及其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战略思考,从中提升出相关理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企业社会责任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改革发展两个维度,探索三线军工企业顺应时代发展的对策,希望对新形势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有所助益。
丁小军[10](2017)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甘肃省为例》文中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是邓小平关于中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思想的具体实施,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甘肃省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工业化快速推进,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着成效;教育科技事业快速发展。但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重基础设施,轻产业培育;重国有企业,轻民营企业;重资源开发,轻利益补偿;重土地城镇化,轻人口城镇化;重人才引进,轻人才保留。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深化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完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法律法规,做到开发建设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加快建设省内主体功能区、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走绿色发展道路;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
二、西部大开发中的资金筹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部大开发中的资金筹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标准 |
2.1.3 贫困的分类 |
2.1.4 扶贫的内涵 |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
3.1 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
3.2 实践基础 |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2)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亟需培养新型农民(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农村新农业新型农民在新时代的内涵 |
(一)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中的新农村 |
(二)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中的新农业 |
(三)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中的新型农民 |
二、培养新型农民对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意义 |
(一)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西部地区打好“三大攻坚战” |
1.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西部地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
2.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西部地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
3.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西部地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二)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促进西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 |
(三)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西部地区优化产业体系 |
1.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推动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 |
2.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推动西部地区工业优化升级。 |
3.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推动西部地区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 |
三、当前西部地区新型农民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
(一)体系问题:新型农民培养体系不够完善 |
1.培养对象不够合理。 |
2.培训内容不够系统。 |
3.培养方式不够成熟。 |
(二)机制问题:新型农民培养机制不健全 |
1.法律政策体系不完善。 |
2.政府认识不充分。 |
3.培训资金不充足。 |
(三)新型农民培养的主体问题 |
1.农民参与新型农民培养的积极性不高。 |
2.“进城”农民回归农村“建设”新农村的意愿低。 |
3.青年新型农民回归农村创新新农业的意愿低。 |
四、新时代西部地区培养新型农民的策略 |
(一)构建完善的新型农民培养体系 |
1.合理选择新型农民培养的对象。 |
2.科学设计新型农民培养的内容。 |
3.构建多元化的新型农民培养方式。 |
(二)健全新型农民培养的机制 |
1.健全新型农民培养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
2.转变新型农民培养的政府观念和职能。 |
3.构建新型农民培养的资金保障体系。 |
(三)切实提升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
1.增强农民参与新型农民培养的积极性。 |
2.鼓励和引导新型农民回归农村。 |
3.鼓励和支持青年新型农民创新新农业。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与价值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4.1 重点难点 |
1.4.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对口支援的理论阐释 |
2.1 对口支援的概念 |
2.1.1 对口支援概念的界定 |
2.1.2 对口支援的类型划分 |
2.2 对口支援的属性 |
2.2.1 公共政策属性 |
2.2.2 制度与体制机制属性 |
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 |
2.3.1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3.2 政府间关系理论 |
2.3.3 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原则相关理论 |
2.3.4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 |
第3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内涵分析 |
3.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分析 |
3.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的概况 |
3.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政策工具 |
3.1.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价值取向 |
3.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原因 |
3.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 |
3.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原因 |
3.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典型特征 |
3.3.1 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统一 |
3.3.2 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统一 |
3.3.3 民族政策与政策工具相统一 |
第4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及民族关系的互动 |
4.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的互动 |
4.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的成效 |
4.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存在的问题 |
4.1.3 在依法治国中推进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 |
4.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互动 |
4.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实践中的民族关系意蕴 |
4.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辩证关系 |
4.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中的民族关系调控机制 |
第5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与基本经验 |
5.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 |
5.1.1 初步萌芽时期(1949—1978年) |
5.1.2 初步探索时期(1979—1982年) |
5.1.3 快速发展时期(1983—1991年) |
5.1.4 优化提升时期(1992—2009年) |
5.1.5 纵深推进时期(2010年至今) |
5.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的基本经验 |
5.2.1 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
5.2.2 资金和项目是重要基础 |
5.2.3 对口支援干部人才是关键 |
5.2.4 科学规划是重要前提 |
5.2.5 改善民生和产业带动是着力点 |
5.2.6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根本 |
第6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
6.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面临的挑战 |
6.1.1 兼顾发挥发达地区优势与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动力 |
6.1.2 兼顾满足民族地区共性需求与特殊需求 |
6.1.3 兼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提高社会力量有效参与 |
6.1.4 兼顾加强政策执行与强化政策绩效评估 |
6.2 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对策建议 |
6.2.1 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 |
6.2.2 正确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
6.2.3 正确处理好物质与精神的关系 |
6.2.4 正确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
6.2.5 正确处理好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关系 |
6.2.6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
6.2.7 正确处理好“交钥匙”与“交支票”的关系 |
6.2.8 正确处理好“见物”与“见人”的关系 |
6.2.9 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
6.2.10 正确处理好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的关系 |
第7章 结语 |
7.1 初步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进一步深化之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R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梳理与述评 |
一、文献梳理 |
二、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研究准备: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基本认识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对口支援 |
二、西部民族地区 |
三、府际关系 |
四、财政转移支付 |
第二节 理论资源准备 |
一、区域发展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府际关系理论及其适用性 |
三、政策网络理论及其适用性 |
四、民族发展理论及其适用性 |
第三节 对对口支援的科学认识 |
一、政策地位:对口支援已是事实上的国家战略 |
二、政策价值:对口支援是中国特色的政策创新 |
三、政策本质:对口支援是地方政府间的帮扶与合作 |
四、实施结果:对口支援使中央实现对地方治理的嵌入 |
第三章 历史考察: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化历程 |
第一节 对口支援政策实施的历史图卷 |
一、孕育与萌芽阶段 |
二、提出与实施阶段 |
三、发展与检验阶段 |
四、完善与提高阶段 |
第二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重心的转换 |
一、重政治功能、轻经济功能 |
二、重经济功能、轻政治功能 |
三、政治、经济、社会功能并重 |
第三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意图 |
一、维护边疆稳定 |
二、培育市场经济 |
三、协调区域发展 |
四、促进民族发展 |
第四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拓展 |
一、重大工程建设 |
二、重大灾害救助 |
三、东西扶贫开发 |
第五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
第四章 制度检验: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体系 |
第一节 对口支援的政策文本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法律依据 |
二、对口支援的行政依据 |
三、对口支援的政策配套 |
第二节 对口支援的政策主体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主体结构 |
二、对口支援政策中的府际关系 |
三、对口支援政策中主体利益的实现 |
第三节 对口支援的运行机制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动力机制 |
二、对口支援的工作机制 |
三、对口支援的协调机制 |
第四节 对口支援政策的功能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现实功能 |
二、对口支援的根本功能 |
三、对口支援的价值功能 |
第五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具有制度的可能性 |
第五章 实践检验: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绩效 |
第一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实施状况 |
一、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工作概况 |
二、对口援疆的规模与实施过程 |
三、对口援藏的规模与实施过程 |
第二节 对口支援对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
一、政治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三、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第三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政策实施中的问题 |
一、造血功能不足:受援地自主发展能力不强 |
二、援助效率低下:资金的投入——产出比不高 |
三、制度激励不足:支援方的援助积极性不高 |
第四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是政策实践的现实需求 |
第六章 制约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绩效的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政策因素: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制度不完备 |
一、政策主体:没有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
二、运行机制:没有形成具有足够内驱力的政策运作机制 |
三、政策工具:没有形成一整套精细化的政策工具 |
第二节 任务设定: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任务繁杂 |
一、任务扩界:政策实践不能承受的“任务之重” |
二、任务累加:支援方政府陷入“两难的境地” |
三、任务分配:结对关系固化造成“厚此薄彼” |
四、路径依赖:对口支援使中央“责任感下降” |
五、目标分歧:利益博弈导致工作“敷衍了事” |
第三节 环境约束: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环境复杂 |
一、政治环境: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环境特殊 |
二、经济环境: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 |
三、社会环境: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环境独特 |
四、国际环境:西部民族地区国际背景复杂 |
第四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是政策发展的必然选择 |
第七章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机制构建与路径优化 |
第一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基本原则 |
一、中央统筹与地方联动 |
二、规划先行与科学发展 |
三、软硬结合与突出重点 |
四、坚持互利与加强合作 |
第二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机制构建 |
一、构建合理的对口支援目标机制 |
二、构建有效的对口支援动力机制 |
三、构建严格的对口支援约束机制 |
四、构建完善的对口支援协调机制 |
第三节 新时代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路径优化 |
一、新背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 |
二、新机遇:借力“一带一路”倡议 |
三、新定位:助力“西部大开发”战略 |
四、新路径:走“现代化治理”之路 |
结语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本项研究的特色与创新 |
三、本项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有限理性假设下对口支援府际关系的动态演化 |
附录二:基于“合成控制法”对援藏、援疆工作经济性产出的测算 |
附录三:对口援藏重大项目情况 |
(6)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基于PSM-DID的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框架和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三章 理论假设与研究设计 |
3.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2 模型设计、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3.2.1 模型设计 |
3.2.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第四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1 模型回归结果 |
4.1.1 战略实施效果的初检验 |
4.1.2 模型PSM匹配 |
4.1.3 模型DID-PSM检验 |
4.2 模型动态效果检验 |
4.3 政策效果机制检验 |
4.4 分组检验 |
4.4.1 分组异质性检验 |
4.4.2 分组动态检验 |
4.4.3 分组机制检验 |
4.5 资源型城市检验 |
4.5.1 资源型城市DID检验 |
4.5.2 资源城市机制检验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3 研究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附录2 各省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文件 |
(7)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史料来源与研究现状 |
(一) 史料来源 |
(二) 研究现状 |
三、核心概念与研究阶段界定 |
(一) 核心概念界定 |
(二) 研究阶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中央政府制定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
一、中央政府制定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的理论依据 |
(一) 实现民族平等与共同发展是制定支援政策的主要目标 |
(二)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制定支援政策的内在要求 |
二、中央政府制定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的现实依据 |
(一) 西藏高等教育特殊的地位要求中央政府给予重视 |
(二) 西藏高等教育发展的特殊性需要中央政府的帮扶 |
第三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探索阶段(1958—1979) |
一、探索阶段的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环境 |
(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帮扶民族地区创建高等教育 |
(二) 和平解放时期中央政府开始对西藏教育进行帮扶 |
(三) 西藏高等学校在创建过程面临着师资匮乏问题 |
二、支援政策及其贯彻落实 |
(一) 动员内地大学生长期支援西藏公学 |
(二) 上海市选派教师支援西藏师范学院 |
三、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主要特征 |
(一) 进藏建藏成为早期援藏工作的主导思想 |
(二) 政策实施体现出浓厚的政治动员色彩 |
(三) 开始探索对口支援模式 |
四、探索阶段支援政策及其实施对西藏高等教育的影响 |
(一) 推动了西藏高等教育快速起步 |
(二) 帮助西藏初步建立起现代高等教育体系 |
(三) 打开了西藏高校与内地的交流合作关系 |
第四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调整阶段(1980—2000) |
一、调整阶段的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环境 |
(一) 中央政府加强了对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的帮扶 |
(二) 加快发展西藏高等教育成为中央西藏工作的重要内容 |
(三) 西藏高等教育加快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 |
二、支援政策及其贯彻落实 |
(一) 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特殊政策帮扶西藏高等教育 |
(二) 教育部继续组织内地省市和高校对口支援西藏高校 |
(三) 中央组织部组织内地高校选派干部支援西藏高校 |
三、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主要特征 |
(一)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体系初步成形 |
(二) 对口支援政策实施机制趋于合理 |
(三) 支援政策制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 |
四、调整阶段支援政策及其实施对西藏高等教育的影响 |
(一) 西藏高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
(二) 西藏高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 |
(三) 西藏高校科研能力不断提高 |
(四) 西藏高校自我发展意识增强 |
第五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拓展阶段(2001至今) |
一、拓展阶段的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环境 |
(一) 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民族高等教育的帮扶 |
(二) 中央对西藏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
(三) 实现西藏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面临着重重困难 |
二、支援政策及其贯彻落实 |
(一) 中央国家机关加大对西藏高等教育的帮扶 |
(二) 中央组织部的高校干部援藏政策不断加强 |
(三) 教育部组织内地高校强力对口支援西藏高校 |
(四) 相关内地省市组织开展对口支援西藏高校 |
三、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主要特征 |
(一) 支援政策体系趋于成熟 |
(二) 支援政策实施机制不断健全 |
(三) 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完善 |
(四) 对口支援逐渐向对口合作转移 |
四、拓展阶段支援政策及其实施对西藏高等教育的影响 |
(一) 西藏高校树立起了现代化办学理念 |
(二) 西藏高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 |
(三) 西藏高校办学规模和层次稳步提高 |
(四) 西藏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着提升 |
(五) 西藏高校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增强 |
第六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变迁动因与特征 |
一、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变迁动因 |
(一) 外部动力因素 |
(二) 内部动力因素 |
二、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路径依赖特征——以内地高校对口支援西藏高校政策为例 |
(一) 路径依赖是公共政策变迁的主要特征 |
(二) 路径依赖下对口支援西藏高校政策的变迁过程 |
(三) 对口支援西藏高校政策变迁的路径依赖分析 |
第七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绩效与问题 |
一、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绩效评估 |
(一) 推动了西藏高等教育的全面快速发展 |
(二) 提升了支援高校的综合办学能力 |
(三) 促进了全国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和边疆安全稳定 |
二、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政策制定多头管理与政策资源配置不足 |
(二) 部分执行主体动力不足及政策执行失真 |
(三) 政策监控和评估缺乏制度规范 |
第八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制度创新 |
一、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创新面临的挑战 |
(一) 加快内涵建设是当前西藏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 |
(二) 支援政策目标、任务与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 |
二、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制度创新策略 |
(一) 加强各政策部门的协调与配套政策制定 |
(二) 增强政策执行主体自觉性及执行力度 |
(三) 健全政策监控和评估工作机制 |
结论与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8)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主要创新 |
1.3.2 不足之处 |
1.4 基本结论与研究展望 |
1.4.1 基本结论 |
1.4.2 研究展望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西部民族地区 |
2.1.2 传统农业 |
2.1.3 传统农业改造 |
2.2 基础理论 |
2.2.1 改造传统农业思想 |
2.2.2 农业发展阶段与资源互补论 |
2.2.3 托达罗人口流动理论 |
2.2.4 农业规模经济理论 |
2.2.5 农业产业化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外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研究综述 |
2.4 理论与实践启示 |
3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的基本态势 |
3.1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历史线索 |
3.1.1 解放前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1.2 1949-1978 年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1.3 1978-2000 年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1.4 2000-至今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2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现状 |
3.2.1 农业经济贡献 |
3.2.2 农业产业结构 |
3.2.3 农业生产水平 |
3.2.4 农业创新能力 |
3.2.5 农业现代理念 |
3.2.6 农业管理水平 |
3.3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分析 |
3.3.1 基础性评价指标选择 |
3.3.2 体系构建和权重计算 |
3.3.3 农业发展水平综合得分 |
3.3.4 农业发展区域性分析 |
3.3.5 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 |
3.4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基本特点 |
3.4.1 区域性 |
3.4.2 民族性 |
3.4.3 传统性 |
3.4.4 封闭性 |
3.4.5 低效性 |
4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主要困境 |
4.1 区位困境 |
4.1.1 地质地貌 |
4.1.2 自然灾害 |
4.1.3 区位条件 |
4.2 制度困境 |
4.2.1 土地制度 |
4.2.2 户籍制度 |
4.2.3 宗教文化制约 |
4.3 产业困境 |
4.3.1 农业技术水平低下 |
4.3.2 农业产业结构单一 |
4.3.3 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
4.4 人力资本困境 |
4.4.1 总体发展水平低下 |
4.4.2 人力资本投资不足 |
4.4.3 人力投资主体单一 |
4.5 资金投入困境 |
4.5.1 财政支农不足 |
4.5.2 金融支撑不力 |
4.5.3 社会援助不够 |
4.5.4 内生能力缺乏 |
5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战略框架 |
5.1 战略背景 |
5.1.1 西部大开发战略 |
5.1.2 “一带一路”倡议 |
5.1.3 脱贫攻坚战略 |
5.1.4 乡村振兴战略 |
5.1.5 特色小城镇建设 |
5.2 战略意义 |
5.2.1 调整农业结构 |
5.2.2 发展现代农业 |
5.2.3 建设特色小城镇 |
5.2.4 推动乡村振兴 |
5.2.5 维护社会稳定 |
5.3 战略目标 |
5.3.1 产业目标 |
5.3.2 人才目标 |
5.3.3 文化目标 |
5.3.4 生态目标 |
5.3.5 组织目标 |
5.4 战略模式 |
5.4.1 特色农业主导型 |
5.4.2 干旱地区节水型 |
5.4.3 龙头企业引领型 |
5.4.4 技术创新支持型 |
5.4.5 人力投资推动型 |
6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特色制度安排 |
6.1 探索西部民族地区土地制度 |
6.1.1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
6.1.2 探索土地资源配置制度 |
6.1.3 摸索异区土地置换制度 |
6.2 改革民族地区农民户籍制度 |
6.2.1 探索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 |
6.2.2 完善农民工就业保障制度 |
6.2.3 促进自由流动与利益分配 |
6.3 创新民族地区教育培训制度 |
6.3.1 完善学前教育公共体系 |
6.3.2 优化实施9+3 教育模式 |
6.3.3 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 |
6.3.4 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
6.4 强化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 |
6.4.1 完善社会保险救助体系 |
6.4.2 推进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
6.4.3 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
7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战略路径 |
7.1 改善西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 |
7.1.1 完善交通运输网络 |
7.1.2 强化电力基础设施 |
7.1.3 加强通讯设施建设 |
7.1.4 修复病险水利工程 |
7.1.5 引入排污环卫设施 |
7.2 加大西部民族地区人力投资 |
7.2.1 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
7.2.2 设立专项投资基金 |
7.2.3 拓宽人力投资渠道 |
7.2.4 优化人力投资结构 |
7.2.5 提高人力就业保障 |
7.3 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科技进步 |
7.3.1 提高农技人员素质 |
7.3.2 构建信息技术平台 |
7.3.3 提高农业机械水平 |
7.3.4 引进生物化学技术 |
7.3.5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 |
7.4 培育西部民族地区龙头企业 |
7.4.1 科学确定龙头企业 |
7.4.2 加大农业政策扶持 |
7.4.3 加快产业基地建设 |
7.4.4 加强企业招商引资 |
7.5 完善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组织 |
7.5.1 创建微观管理组织体系 |
7.5.2 推动微观技术组织创新 |
7.5.3 促进微观金融组织发展 |
7.5.4 扩大农业经纪人规模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 |
1.4.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下的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发展思路 |
1.4.2 研究内容的基本框架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历史沿革 |
2.1 企业、军工企业和三线军工企业 |
2.1.1 企业的特点与分类 |
2.1.2 军工企业及其存在样态 |
2.1.3 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存在样态 |
2.2 三线军工企业的特殊性 |
2.2.1 独特的地域布局 |
2.2.2 以奉献为核心的三线文化 |
2.2.3 涉及国防安全的关键行业 |
2.2.4 以国家优势资源构成主体 |
2.3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沿革 |
2.3.1 以“备战备荒”为目标的创建与发展阶段 |
2.3.2 以“军转民”为调整改造核心的再创业阶段 |
2.3.3 以“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为标志的大发展阶段 |
2.3.4 以逐步完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为依托的发展新阶段 |
2.3.5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三线军工企业生产力 |
第三章 三线军工企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
3.1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特殊历史背景 |
3.1.1 国际局势 |
3.1.2 国内政治局势(备战为主) |
3.1.3 国内经济发展的导向 |
3.1.4 工业布局调整 |
3.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形成与实施 |
3.2.1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形成 |
3.2.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部署 |
3.2.3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实施 |
3.3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特点 |
3.3.1 以国家安全目标为基础 |
3.3.2 以均衡发展战略为目标 |
3.3.3 以领导集体对形势的洞察为判断 |
3.3.4 以强有力的体制为支撑 |
第四章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贡献及其当代反思 |
4.1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贡献 |
4.1.1 三线军工企业历史贡献的界定准则 |
4.1.2 三线军工企业历史贡献 |
4.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经验教训 |
4.2.1 三线军工建设的经验 |
4.2.2 三线军工建设的教训 |
4.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启示 |
4.3.1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遵循时代规律 |
4.3.2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
4.3.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 |
第五章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当代反思 |
5.1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基本原则 |
5.1.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及发展 |
5.1.2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与范围 |
5.1.3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构建的基本原则 |
5.2 三线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 |
5.2.1 三线军工企业的政治及国防责任 |
5.2.2 三线军工企业的社会发展责任 |
5.2.3 三线军工企业的工业布局及科技经济发展责任 |
5.3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启示 |
5.3.1 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新内涵 |
5.3.2 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
第六章 市场经济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 |
6.1 市场经济的定义及基本特征 |
6.1.1 市场经济的含义 |
6.1.2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典型特征 |
6.1.3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6.2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市场经济的优势 |
6.2.1 环境和资源的优势 |
6.2.2 技术和人才优势 |
6.2.3 精神和文化优势 |
6.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劣势 |
6.3.1 地域方面的劣势 |
6.3.2 政策机制方面的劣势 |
6.3.3 管理方面的劣势 |
6.3.4 历史方面的劣势 |
6.4 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6.4.1 国家经济总体布局调整的机遇和挑战 |
6.4.2 国家发展经济新举措实施的机遇和挑战 |
6.4.3 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机遇和挑战 |
第七章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战略思考 |
7.1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对策 |
7.1.1 多种所有制混合发展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2 社会主流价值观变迁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3 改革开放利益共享背景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4 区域差异背景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2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思考 |
7.2.1 走产融结合的发展道路 |
7.2.2 探索军民融合的新思路 |
7.2.3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
7.3 三线军工企业面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思考 |
7.3.1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 |
7.3.2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 |
7.3.3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制度 |
7.3.4 积极探索适应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分类改革 |
第八章 三线军工企业改革发展实践案例研究—以黎阳公司为例 |
8.1 历史沿革 |
8.1.1 独立分散的合作机制 |
8.1.2 统一的行政指挥机制 |
8.1.3 松散的公司制管理机制 |
8.1.4 统一的现代化企业机制 |
8.2 公司基本状况 |
8.2.1 总体人员状况 |
8.2.2 产品基本情况 |
8.3 公司社会责任发展实践与探索 |
8.3.1 利益相关方责任 |
8.3.2 地区发展责任 |
8.4 未来改革发展探讨 |
8.4.1 把握两机重大专项机遇,牢固中小推力的地位 |
8.4.2 把握军民融合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 |
8.4.3 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机遇,加快梳理非航空产业 |
第九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甘肃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1.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二、西部大开发战略概述 |
(一)西部大开发战略 |
1.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含义 |
2.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演进 |
3.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目标 |
(二)西部大开发战略相关理论 |
1.共同富裕理论 |
2.可持续发展理论 |
3.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 |
4.科学发展理论 |
三、甘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取得的成就 |
(一)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
1.生产总值大幅度提升 |
2.人均GDP明显提高 |
3.政府财政收支呈平稳较快增长 |
(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
1.交通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 |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
3.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加 |
(三)工业化快速推进,产业结构更加合理 |
1.工业化快速发展 |
2.依靠政策转变,产业结构趋向合理 |
(四)人民生活质量改善 |
1.城镇化率稳步上升 |
2.社会保障水平提高 |
(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着成效 |
1.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进展顺利、成果显着 |
2.全省各项生态系统稳步发展 |
(六)教育科技事业快速发展 |
1.基础教育进一步完善 |
2.高等教育快速发展 |
四、甘肃省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
(一)重基础建设,轻产业培育 |
1.产业结构失衡并未彻底改变 |
2.投资政策过于倾斜基础设施 |
(二)重国有企业,轻民营企业 |
1.民营企业发展慢,缺乏发展的活力 |
2.相关的制度机制不到位,掣肘着民营企业的发展 |
(三)重资源开发,轻利益补偿 |
1.资源型经济未打破,主要依赖资源开发 |
2.资源开发模式落后,没有完备的利益补偿机制 |
(四)重土地城镇化,轻人口城镇化 |
1.城镇结构不合理,影响了城镇化进程 |
2.土地城镇化特征明显,人口城镇化滞后 |
3.城镇化发展滞后于工业化 |
(五)重人才引进,轻本地开发 |
1.人才引进政策力度大,但缺少留住人才机制 |
2.人才配置与评价机制不完善 |
五、深化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新举措 |
(一)完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法律法规 |
1.制定西部开发法,使西部开发依法进行 |
2.完善财政税收法,克服资金供给不足 |
3.严格执行新环保法 |
(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
1.建立稳定的西部开发专项资金来源渠道 |
2.多渠道筹措资金通道,扩大资金来源 |
(三)加快建设省内主体功能区、产业转移示范区 |
1.加快发展主体功能区 |
2.加快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
3.加快建设兰州新区打造新增长极 |
(四)建立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走绿色发展之路 |
1.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补偿开发制度 |
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
3.稳步推进生态系统建设 |
4.发展循环经济 |
(五)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走科技发展之路 |
1.加大资金投入夯实科技创新基础 |
2.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保护创新主体利益 |
3.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四、西部大开发中的资金筹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2]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亟需培养新型农民[J]. 金炳镐,谢清松.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06)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D]. 苏杰.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3)
- [5]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D]. 李杰.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6]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基于PSM-DID的经验研究[D]. 徐永佳. 广西大学, 2019(01)
- [7]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D]. 张王勇.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8)
- [8]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问题研究[D]. 江琴.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9]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D]. 宋红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1)
- [10]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甘肃省为例[D]. 丁小军. 渤海大学, 20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