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塔吊;破坏;治理
0引言
近年来,长寿区经济发展形势迅猛,建筑施工塔吊碰触中电力线路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电网的安全运行。长寿供电公司认真组织研究,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计划、控制、宣传、改进等四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同时,从人力、财务、物资三方面加大对防范施工塔吊外力破坏投入力度,以求更好地保障输配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1综合管理构架
1.1贯通“上、下”层级。公司领导组织专题调研,协调各相关单位,健全机构,完善流程,及时调整和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得到落实。对重要地段、重要时段实行双岗监护,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办法,加强专业常态化管理。
1.2深挖“内、外”潜力。对内强化应急准备管理,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做好各项防范未然的准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因地制宜、多方式地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对外积极争取政府关注、理解和支持,推动政府完善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制度,协调各乡镇、街道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专项管理;联合区安监局等开展外破隐患整治、线路通道清障,防范施工塔吊外力破坏。
1.3覆盖“前、后”全过程。前端,从塔吊外力破坏的统计分析、各种规划、用电申请、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机械)、巡视走访等方面着手,广辟外破信息来源;主动协助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把牢审批源头管控;主动与所辖电力设施保护区及其附近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安全约束和安全防范。后端,加强现场实时监控,开展常态巡查,通过现场严防死守,及时阻止违法违章破坏行为。将塔吊隐患纳入信息系统闭环管理,对重大塔吊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严格把关隐患从发现至消除的各个环节。
2专业管理流程介绍
2.1用电申请阶段:施工单位向长寿供电公司申请施工用电。
2.2现场查勘阶段:运维检修部在得到营销部施工用电申请现场勘查通知后,立即组织输变配专业相关人员共同对现场组织查勘、确定是否有无危及输变配设备安全的塔吊隐患。
2.3分析整改阶段:运维检修部对施工塔吊可能危及到输配变设备安全运行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
2.4用电验收阶段:营销部通知运检部对施工用电共同验收,确定施工单位对塔吊隐患治理完毕,并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控制措施。
2.5确定送电阶段:待施工单位具备送电条件后,营销部依据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送电。
2.6监督巡查阶段:运维检修部安排输配变专业相关人员对施工塔吊进行不定期巡视检查,对违反安全协议的造成隐患的要严格执行协议内容,消除隐患。
3专业管理组织分工及职责
3.1为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后勤、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监察(保卫)部、运维检修部、营销部、输电专业、变电专业、配电专业负责人及部门相关专责为成员的防范施工塔吊外力破坏领导小组。
3.2安全监察部职责:监督各部门、车间对该办法的执行到位情况,协调处理不完善环节;审查备案对外施工协议内容条款,并备案;积极参与协调工作和事故处理后续工作。。
3.3运维检修部职责:在得到营销部施工用电申请现场勘查通知后,立即组织输变配专业相关人员共同对现场组织查勘、确定是否有无危及输变配设备安全的塔吊隐患,对施工电源周边可能危及到输配变设备安全运行的,必须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对于需要制定重要施工保护方案的,必须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必须由第三方机构审查合格后方能签订协议;督促客户提供区域图纸示意图,明确标注建筑物的位置及塔吊位置,以及塔吊基础与电力设备距离,塔吊臂总长度,塔吊臂总长度与电力设备距离。有针对性的拟定安全协议和制定安全措施,并与客户进行签订并报安监部备案;与营销部共同对施工用电进行验收,确定施工单位对塔吊隐患治理完毕,并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控制措施;运维检修部必须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期巡视,对违反安全协议的要严格执行协议内容。
3.4营销部职责:组织对施工用电验收时,先确定周边是否有输变配设备;并将输变配设备情况通知运维检修部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是否有无危及输变配安全的隐患;收集现场查勘结论,并同用电申请备案;对建设大的区域要进行确定供电范围;严审规划手续及其它证件不齐的客户资料,未满足要求前不得验收送电。隐患督导组对公司隐患排查整个闭环管理流程进行监督,并对能瑜隐患排查总队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3.5输电专业、变电专业、配电专业职责:负责输配电线路巡视和维护工作;具体负责施工塔吊外力破坏故障、事故发生后现场察看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故障、事故察看情况,以便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积极向存在施工塔吊外力破坏隐患的施工单位发放宣传资料。
4专业管理绩效考核与控制
管理部门、车间年内发生1次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七级及以上电网事件,将责任部门纳入内部考核,并实行部门、车间负责人必须向公司领导“说清楚”制度;年内发生2次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七级及以上电网事件,除部门、车间负责人“说清楚”外,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年内发生3次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七级及以上电网事件,除部门、车间负责人“说清楚”外,同时按内部考核事故处理并中断部门、车间安全长周期记录。
5五方面保障工作:
5.1主动出击,拓宽信息的收集渠道。积极联系地方政府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获取长寿区备案的施工塔吊明细,主动联系施工塔吊的所属单位和个人,开展建筑与电力设施安全教育培训会。
5.2横向联系,加强与政府联合执法。针对长寿地区境内非长寿公司供电的施工电源造成的塔吊隐患,长寿公司要积极联系区安监局、区经信委、区建设主管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邀请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消除塔吊隐患。
5.3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群众监督机制,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周,通过召开动员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认识。通过奖励手段,鼓励群众对危及电力设施的塔吊进行举报,及早发现塔吊隐患。
5.4利用技防手段。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更改线路的架设点,从技术上增大塔吊外力破坏的难度。同时大张旗鼓的在铁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从技术角度加大防范力度。
5.5强化考核监督定期开展塔吊隐患风险预测评估,落实专人对隐患进行监控,督促整改。与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或附近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和安全防控措施,对外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对内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6结语
自从2016年公司采用防范塔吊外力破坏的管理方法,加有效地降低了施工塔吊引起电力线路跳闸的次数。公司从16年施工塔吊引起线路跳闸18次,17年下降到1次,18年下降到0次,实现我公司防范施工塔吊外力破坏工作目标。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规定》,国网(运检/2)29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