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侵害论文-田相娟,曹衍淼,林小楠,李曦,张文新

关系侵害论文-田相娟,曹衍淼,林小楠,李曦,张文新

导读:本文包含了关系侵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同伴侵害,母亲消极教养,FKBP5基因多态性,抑郁

关系侵害论文文献综述

田相娟,曹衍淼,林小楠,李曦,张文新[1](2019)在《青少年中期同伴侵害与抑郁的关系:FKBP5基因多态性与青少年早期母亲消极教养的调节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从青少年早期到中期,抑郁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迅速增加,其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研究得到了研究者的广泛关注。青少年中期,同伴侵害是个体面临的重要压力源,亦是抑郁发生的重要预测因素。尽管如此,并非所有经历同伴侵害的个体都会表现出抑郁症状,二者的关系可能受其他因素,如个体的遗传基因和早期母亲消极教养的调节。迄今多数研究多采用"单基因—单环境"交互作用范式考察单个基因对早期或近期环境与抑郁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然而,作为一种复杂的心理问题,抑郁是多基因多态性和多环境协同作用的结果。鉴于此,本研究拟选取青少年早期和中期的主要压力源—母亲消极教养和同伴侵害为环境变量,FKBP5基因rs1360780、rs3800373和rs9296158多态性的累加为候选基因,采用环境×环境×基因(E×E×G)设计对青少年中期抑郁及其性别差异进行考察。本研究的被试为970名青少年,初次测评时Mage=12.32±0.47岁,男生占48.8%。结果发现:同伴侵害对青少年中期抑郁具有显着正向预测作用,且FKBP5累加基因和母亲消极教养在其中起调节作用,但该调节作用仅存在于男青少年群体中。具体而言,在携带较多累加基因(4)的男青少年中,母亲消极教养和同伴侵害的交互作用显着,在母亲消极教养水平较低和较高的个体中,同伴侵害对抑郁均有显着预测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较低的个体中,同伴侵害的预测作用更强;在携带较少累加基因(1、2和3)的个体中,母亲消极教养与同伴侵害的交互作用不显着。(本文来源于《第二十二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摘要集》期刊2019-10-19)

利振华,喻承甫,聂衍刚,刘海涛,何晓清[2](2019)在《父母体罚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影响:同伴侵害的中介与亲子关系的调节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青少年阶段是攻击行为出现的频繁期,家庭和学校是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境因素,如果缺乏必要和正确的引导,将不利于青少年人格的健全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本研究基于生态系统理论,从家庭和同伴微系统的角度出发,采用问卷法对广东省多个地级市的3180名中学生进行调查,旨在考察父母体罚与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关系,以及同伴侵害在二者中的中介作用和亲子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发现:(1)在控制了年龄、性别、冲动性后,父母体罚显着正向预测青少年的攻击行为(r=0.14, p <.01),即青少年遭受父母体罚越多,出现攻击行为也会增加;(2)同伴侵害显着部分中介父母体罚与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关系(effect=0.06, SE=0.01, 95%CI=[0.04, 0.09]),父母体罚通过促进同伴侵害间接增加了青少年的攻击行为;(3)亲子关系显着调节"父母体罚→同伴侵害→攻击行为"这一中介路径,该中介效应在高亲子关系的青少年中显着强于低亲子关系的青少年。具体而言,当亲子关系处于高水平时,父母体罚对同伴侵害的作用以及同伴侵害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作用更强。据此,父母作为青少年的监护人,应该调整好自己的教养方式,减少甚至避免对孩子的体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温暖,并且与青少年建立和谐平等的亲子关系,营造和睦的家庭环境。同时,学校应该重视学生在同伴相处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对做出欺凌行为的侵害者作出必要的警告和处分。(本文来源于《第二十二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摘要集》期刊2019-10-19)

梁振宇,何晓宇,郭瑶,黄洁华[3](2019)在《中学生的同伴侵害、学校社区感与学业成绩之间的关系:一个多水平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同伴侵害是指个体遭受来自同伴的身体、言语、财物以及人际关系等方面欺凌的经历,青少年在学校遭受同伴侵害可能对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出产生负面影响。学校社区感是学生在学校环境或群体中可以满足归属或解决需求的心理状态,是学校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学校环境的保护作用,与学业成绩息息相关。目前对同伴侵害与学业成绩关系的研究主要是从个体角度出发而较少考虑学校环境因素,从个体角度和学校角度去研究同伴侵害与学业成绩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联系的机制,可以丰富两者理论研究,并为制定针对中学生学业问题的侵害预防和干预策略提供理论依据。本研究旨在探讨同伴侵害与学业成绩的关系,并采用多水平分析学校社区感在同伴侵害与学业成绩之间的作用。我们预测(a)同伴侵害与学校社区感、学业成绩呈负相关,学校社区感与学业成绩呈正相关。我们假设(b)在个体层面,学校社区感在个体的同伴侵害与学业成绩之间起调节作用,叁个变量均用个体数据表示;(c)在学校层面,学校社区感在学校同伴侵害与学业成绩之间起调节作用,学校同伴侵害为学校数据。本研究选取广州市10所中学1863名学生为被试,使用多维同伴侵害量表(MPVS)和课堂与学校社区感调查表(CSCI)收集数据,学业成绩为教师评定成绩,年龄、性别、年级、学校类型和父母受教育程度为控制变量,使用SPSS24.0和Mplus7.4分析数据。研究结果表明,同伴侵害与学校社区感和学业成绩两两之间存在负相关,学校社区感与学业成绩呈正相关。在个体层面,学校社区感在同伴侵害和学业成绩之间起调节作用,学校社区感水平较高的学生,同伴侵害对学业成绩的负向预测作用显着大于学校社区感水平较低的学生。表明随着学校社区感水平的提升,同伴侵害对学业成绩的预测作用呈逐渐增大趋势。在学校层面,学校社区感并没有调节学校的同伴侵害与学业成绩之间的关系。这种差异也许是由同伴侵害的影响远远大于学校环境的保护作用造成的。本研究最后对同伴侵害的预防和干预以及培养学生的学校社区感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第二十二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摘要集》期刊2019-10-19)

李蒙蒙[4](2019)在《同伴侵害与幼儿问题行为:师幼关系的调节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就读于青岛市3所公办幼儿园的237名3~6岁幼儿为研究对象,探讨同伴侵害与幼儿问题行为的关系及师幼关系在其中所起的调节作用。结果发现,同伴侵害能显着正向预测幼儿问题行为,师幼关系的冲突性在两者间起部分调节作用。当冲突性水平较高时,同伴侵害对幼儿问题行为的影响更大。建议及早干预同伴侵害,减少幼儿问题行为;加强对受侵害幼儿的情感关注,避免师幼冲突。(本文来源于《幼儿教育》期刊2019年Z6期)

陈晓霞[5](2019)在《秦巴山区城乡中小学生同伴侵害与问题行为的关系研究——基于川东北B市P县中小学调研数据》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小学生同伴侵害与问题行为的关系以及心理素质在同伴侵害与问题行为之间的中介作用,本次调查研究采用中小学生心理素质调查问卷,同伴侵害、问题行为调查问卷表对川东北B市P县的2000名中小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研究发现:第一,城乡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与同伴侵害能够有效预测问题行为;第二,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在同伴侵害与问题行为之间起着中介的作用;第叁,中小学生心理素质能够有效缓解同伴侵害对问题行为的负面影响。本研究成果丰富了心理素质作用的机制研究,为以后的预防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社会福利(理论版)》期刊2019年06期)

张翼杰[6](2019)在《第叁者侵害合法婚姻关系的民事责任与法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第叁者侵犯他人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破坏他人家庭和睦,威胁社会和谐稳定,但我国法律目前缺乏有效的惩戒机制。虽然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但这只能针对过错配偶提出,第叁者无需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无过错配偶方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维护,造成司法实践中第叁者侵犯合法婚姻关系的很多案件得不到切实解决,不能有效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应明确规定"配偶权"的概念、明确规定第叁者侵权的构成要件和具体责任、完善对无过错方的权利救济制度、健全第叁者侵权的取证制度等法律对策,以完善我国婚姻立法,有效保护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文来源于《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赵春艳[7](2019)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敲响“第一槌”》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赵春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卡斯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可公司)与被上诉人法国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以下简称法国瓦莱奥公司)、原审被告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03-30)

孙扬[8](2019)在《持续侵害与正当防卫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刑法》规定中,对于持续侵害与正当防卫的死伤后果及程度做出了明确判断。由于侵害行为往往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为了有效避免将其错误地判定正当防卫,应在对二者关系的进一步明确下判定其成立范围,对于持续侵害前提下的防卫行为,无论是否形成死伤事实,都可将其认定为防卫行为,即使是在持续侵害发生过程中出现的挥刀乱捅,也可定性为正当防卫,而且对于防卫者利用防卫工具对侵害方造成伤害,即便造成死伤,也不能将其一概而论地定性为正当防卫。(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6期)

李梦婷,范为桥,陈欣银[9](2018)在《同伴侵害与人际关系取向人格特质的交叉滞后分析:城市原住儿童与农村随迁儿童的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采用间隔两年的追踪设计,分析了477名农村随迁儿童(男生57. 10%; 2014年时平均年龄为11. 54±0. 64岁)与245名城市原住儿童(男生50. 60%; 2014年时平均年龄为11. 36±0. 51岁)的同伴侵害与和谐性、人际触觉两个人际关系取向人格维度的相互影响。这些儿童分别来自上海市采取融合教育的四所公立初中。他们首次参加本研究时为初中预备年级。交叉滞后分析表明,(1)在原住儿童组,时间1的同伴侵害可以负向预测时间2的和谐性与人际触觉;(2)在随迁儿童组,和谐性与同伴侵害有负向循环作用关系,且时间1的同伴侵害可以负向预测时间2的人际触觉。研究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际人格发展与所处环境(特别是同伴侵害的不利环境)的动态相互作用模式。文章最后讨论了原住儿童与随迁儿童混合编班的融合教育模式对所有城市儿童适应社会转型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心理发展与教育》期刊2018年06期)

鲁如艳[10](2018)在《幼儿同伴侵害与社交焦虑:师幼关系的中介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以巢湖市1所幼儿园的441名儿童为测查对象,运用幼儿同伴侵害问卷、师幼关系问卷(教师版)及儿童社交焦虑量表(SASC)来考察师幼关系在幼儿同伴侵害与社交焦虑关系间的中介作用。结果表明:女孩亲密性、满意度发展水平显着高于男孩,而男孩的冲突性发展水平则显着高于女孩;同伴侵害、社交焦虑及师幼关系年龄差异显着,但无性别差异;同伴侵害与亲密性、支持性及满意度呈显着负相关,与冲突性、儿童社交焦虑及年龄呈显着正相关;满意度与社交焦虑呈显着负相关;满意度在幼儿同伴侵害与社交焦虑关系间的中介作用显着。(本文来源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10期)

关系侵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青少年阶段是攻击行为出现的频繁期,家庭和学校是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境因素,如果缺乏必要和正确的引导,将不利于青少年人格的健全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本研究基于生态系统理论,从家庭和同伴微系统的角度出发,采用问卷法对广东省多个地级市的3180名中学生进行调查,旨在考察父母体罚与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关系,以及同伴侵害在二者中的中介作用和亲子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发现:(1)在控制了年龄、性别、冲动性后,父母体罚显着正向预测青少年的攻击行为(r=0.14, p <.01),即青少年遭受父母体罚越多,出现攻击行为也会增加;(2)同伴侵害显着部分中介父母体罚与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关系(effect=0.06, SE=0.01, 95%CI=[0.04, 0.09]),父母体罚通过促进同伴侵害间接增加了青少年的攻击行为;(3)亲子关系显着调节"父母体罚→同伴侵害→攻击行为"这一中介路径,该中介效应在高亲子关系的青少年中显着强于低亲子关系的青少年。具体而言,当亲子关系处于高水平时,父母体罚对同伴侵害的作用以及同伴侵害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作用更强。据此,父母作为青少年的监护人,应该调整好自己的教养方式,减少甚至避免对孩子的体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温暖,并且与青少年建立和谐平等的亲子关系,营造和睦的家庭环境。同时,学校应该重视学生在同伴相处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对做出欺凌行为的侵害者作出必要的警告和处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关系侵害论文参考文献

[1].田相娟,曹衍淼,林小楠,李曦,张文新.青少年中期同伴侵害与抑郁的关系:FKBP5基因多态性与青少年早期母亲消极教养的调节作用[C].第二十二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摘要集.2019

[2].利振华,喻承甫,聂衍刚,刘海涛,何晓清.父母体罚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影响:同伴侵害的中介与亲子关系的调节作用[C].第二十二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摘要集.2019

[3].梁振宇,何晓宇,郭瑶,黄洁华.中学生的同伴侵害、学校社区感与学业成绩之间的关系:一个多水平分析[C].第二十二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摘要集.2019

[4].李蒙蒙.同伴侵害与幼儿问题行为:师幼关系的调节作用[J].幼儿教育.2019

[5].陈晓霞.秦巴山区城乡中小学生同伴侵害与问题行为的关系研究——基于川东北B市P县中小学调研数据[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9

[6].张翼杰.第叁者侵害合法婚姻关系的民事责任与法律完善[J].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7].赵春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敲响“第一槌”[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8].孙扬.持续侵害与正当防卫的关系[J].法制博览.2019

[9].李梦婷,范为桥,陈欣银.同伴侵害与人际关系取向人格特质的交叉滞后分析:城市原住儿童与农村随迁儿童的比较[J].心理发展与教育.2018

[10].鲁如艳.幼儿同伴侵害与社交焦虑:师幼关系的中介作用[J].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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