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重复用药的情况

常见重复用药的情况

问:药效重复相关的问题?
  1. 答:建议在购买药物时,可参考药物说明书的成分和适用范围,以此来避免重复用药。
    重复用药是指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两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重复用药的常见情况有以下三种:⑴同一药物成分但不同通用名的药物一起开具处方,导致剂量和药效重复,发生用药过量和药物不良反应;⑵含有相同主要成分的复方制剂联用;⑶同类药物,相同作用机制的药物合用。
    重复用药可对患者身体产生不良影响,避免重复用药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购买药物时,可通过说明书或药盒上主要成分对比,与之前购买药物成分是否相同或类似;也可参考用药适应证,具有相同作用的药物可备一种。
    2.建议在备医药箱时,一种病症尽量备一种药,如发烧备美林即布洛芬混悬液就不需备右旋布洛芬混悬液等;
    3.如药盒没有明确写出有效成分或不清楚有效成分时,建议咨询药师或医师。无论是单一用药还是联合用药,均建议患者在服用药物后注意休息,禁食辛辣、刺激、生冷食物。
问:重复给药的定义
  1. 答:在一定的时间内,反复使用同一药物,以维持在鸭体内的有效浓度,使药物持续发挥作用,称为重复用药。重复给药的间隔时间和剂量,取决于药物的半衰期和鸭的病情。一般情况下,重复给药必须至病鸭症状消失之后方可停药。但重复给药时间已经很长而病情没有明显好转时,一定要考虑改换他药,以免产生耐药性和蓄积中毒。重复用药有1天1次或1天2~3次,也有的数天1次,以维持血中有效血药浓度。
  2. 答:比如说最常见的感冒药,所服用的两种复方感冒药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而两种药的含量超过了正常剂量,就可以说是重复用药。
  3. 答:3种情况
    1、同一种药物重复使用。
    2、同一类药物重复使用。
    3、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重复使用。
问:不宜一起吃的药有什么?
  1. 答:‍‍目前,药品的名称包括通用名、商品名、别名等,一药多名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感冒发热常用的对乙酰氨基酚(解热镇痛药)的药名还有百服宁、必理通、扑热息痛、泰诺林等;又如,二甲双胍(降糖药)的名称还有格华止、美迪康、甲福明、立克糖等。当我们对药品的名称不熟悉时,在联合用药中就有可能出现重复用药的情况。例如,很多人发热时,既服百服宁片,又服泰诺林混悬液;降糖时同时服用二甲双胍片和格华止片,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复用药。
    同一成分的药品重复应用,相当于加倍剂量用药,可导致药物的毒副作用增强。当对乙酰氨基酚大剂量应用时,容易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损害。因此,在联合用药时,首先应弄清药物的名称与其对应的药物成分,避免成分相同的药物重复应用。这一点在自己买药服用时尤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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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答:这些常用药千万不要一起吃,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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