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澈(抚顺市中心血站113006)
【中图分类号】R19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3)51-0265-01
血液安全是关系到广大患者健康和医疗事业发展的大事,倍受各级政府的重视,而如何保障血液安全,让广大患者放心,让输血医疗机构放心,是采供血机构的中心任务。我国于1998年10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确立了我国境内无偿献血制度,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健康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国大陆人口无偿献血率只有9‰。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只有一个国家的人口献血率达到10-30‰的水平,才能基本满足本国临床用血需求。我国无偿献血工作还需一定努力,才能达到和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标准。
血液安全的保障涉及方面众多,但血液安全的源头是无偿献血者,好的、高质量的低危无偿献血者的保障是血液安全的根本,目前,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哪样先进的技术,能检测出血液中的不安全隐患,也不能保证临床用血绝对安全。因此,招募和建立一支固定的低危无偿献血者队伍尤为重要。
建立一支固定的低危无偿献血者队伍,不能以单纯的献血次数、年限来定义,还应考虑献血者的经历、职业、所处环境等因素。目前,就我市2011年-2013年3年的数据表明,自愿无偿献血者有职业的前三位是工人、学生、干部,分别占20.09%、8.26%、4.90%,无职业者占62.5%;以上数据表明,大部分街头献血者是无职业者(无固定职业或自谋职业人员)。由于街头献血者素质构成不一,近几年来,不乏出现老的献血员因传染性疾病被屏蔽献血。就我市无偿献血队伍情况来分析,街头无偿献血者初筛淘汰率近18%左右(2011年初筛合格率86.19%,2012年初筛合格率81.45%,2013年初筛合格率81.18%),血液初复检不合率达9.08%;大中专院校、部队及企事业单位集中献血的初筛合格率在98%左右。因血液初复检不合格带来的报废血也浪费了宝贵的血资源。参与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的献血员的出发点不一,有的是无私的奉献,有的是为自己、家庭取得一份用血“保险”,有的是在一些纪念日随机献血,还有的是随众心理的无目的献血。但也不乏为检验自己的身体状况,特别是存在不安全行为后,想借献血来证实结果,由于检验“窗口期”问题,使得存在传染病感染可能的标本,也未必能检测出,这无疑给采供血单位带来众多不利因素,也给输血带来不安全隐患。而在部队、校园、企事业单位开展的集体自愿无偿献血中,由于参与自愿献血者素质基础较好,差异性小,而且,献血者对成功献血的结果期望值高,初筛不合格率低,献血成功率也高,血液安全隐患相对降低。
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国自愿无偿献血事业发展迅猛,基本取代了有偿献血和计划献血。随着社会进步,经济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也逐渐增多,医疗用血量增大。近几年国内出现的“血荒”频现媒体,受到社会及政府的关注,特别是人口聚集大城市,尤为突出。如何解决用血困难,又摆在我们面前。
提高献血员队伍的素质,减少采集血液的报废,适当适时地开展集体自愿无偿献血,是建立一支稳定的、高质量的、低危的自愿无偿献血队伍的关键,是血液安全的可靠保障,也是解决目前各大城市“血荒”积极办法,政府在号召自愿无偿献血的同时,也应鼓励单位集体自愿无偿献血,以促进国内自愿无偿献血事业渐进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