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图景论文-王炳军

理想图景论文-王炳军

导读:本文包含了理想图景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天下秩序,天下法,华夷关系,国际法

理想图景论文文献综述

王炳军[1](2019)在《唐代华夷关系理想图景下的“天下法”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唐代"天下法"是"天子"规范华夷关系的刑事法律规则。主要规则为"各守其境",不得"无藩臣之礼"。天下法是外臣、不臣地区华夷秩序的法律化,其意旨是实现华夷关系理想社会图景。唐代华夷关系理想图景是羁縻、捍蔽、远人向化、外臣内臣化等多层次的秩序方案构成的动态过程。天下法是唐代华夷关系理想社会图景与天下秩序之间"眼光流转往返"过程中接受经验和理性的反复考验而形成的。(本文来源于《法律史评论》期刊2019年02期)

宗锦莲[2](2019)在《儿童与学习——兼论理想课堂的可能图景》一文中研究指出儿童是天赋性与可塑性、共同性与独特性、完整性与脆弱性、破坏性与创造性并存的悖论性存在。儿童学习具有不成熟性与不稳定性、无禁忌性与强冲动性、全身体性与全感官性等特征,并表现为重复学、新鲜学、模仿学、表象学等样态。儿童学习既是起点,亦是归宿,在这一特殊阶段,儿童学习需要得到正确的看待与应有的尊重。基于对儿童学习的认识,构建以全景式时空、激励型制度、支持型资源以及发现式教学为四大核心要素的理想课堂模型,并提出若干不求全面,但求突破的课堂变革建议。(本文来源于《教育研究与实验》期刊2019年05期)

李泗峰[3](2019)在《人机协同执行的理想图景》一文中研究指出执行难的破解,在某种意义上而言,需要借助优质的外力。2015年中国互联网中心报告显示,国内网民达6.49亿,而这些用户资源大都集中在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这些互联网企业不仅有着丰富的用户资源,更是凭借着熟练的互联网技术,在这个"互联网+"时代站稳了脚跟。如能借助这些企业的资源与技术优势,推进"互联网+执行",深化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满足信息化时代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执行体制构建路径,将对破解执行难有很大的裨益。(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9年19期)

李爱龙[4](2019)在《罗尔斯“良序社会”的理想图景及其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罗尔斯看来,理性多元及其所带来的深刻而持久的社会分化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基本事实。社会生活的整全性被相互冲突但又合理的“完备性学说”瓦解。这正是罗尔斯对现代性困境的独特诊断。如何实现社会统一,进而重塑社会生活的整全性,便成为罗尔斯后期政治哲学主要的问题意识。由此,罗尔斯建构了“良序社会”这一理想图景,旨在已然深刻分化的社会成员之间就应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政治正义原则达成共识。通观罗尔斯后期政治哲学着述,我们发现,罗尔斯“良序社会”的理想图景存在着显性与隐性两个层面。在显性层面上,“良序社会”的制度设计主要表现为政治层面上的“国家中立性”和经济层面上的“财产所有的民主制”。在隐性层面上,“良序社会”理想图景的思想前提主要包括叁个层面。第一,“良序社会”制度设计乃至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阿基米德点”是“合理性”。在罗尔斯看来,“合理性”是民主社会“公共政治文化”的核心部分,作为正确性标准代替了“真理”,作为实践理性原则框定了理性,作为道德人格能力表征了社会成员互惠合作的意愿。第二,“良序社会”的论证基础是“政治建构主义”,其目的在于“扩大共识,缩小分歧”,使政治正义原则脱离任何一种带有争议性的“完备性学说”。第叁,“良序社会”的论证理路说明它具有叁重政治价值——正义性、稳定性和合法性。所谓正义性,指“良序社会”具有道德上的可接受性;所谓稳定性,指现实生活中持有不同“完备性学说”的个人能够就政治正义原则达成共识;所谓合法性,指政治权力的行使者具有行使权力的道德正当性。如果我们跳出罗尔斯的概念体系和逻辑框架,我们便会发现,罗尔斯的“良序社会”并不是“良序”的。其一,罗尔斯的“良序社会”在理论逻辑上并不是“良序”的,它悬搁了其它与人的生存密切相关的价值,其政治正义原则摇摆于“完备性学说”和“权宜之计”之间。其二,罗尔斯的“良序社会”在事实逻辑上并不是“良序”的,它无法回应“市场社会”、“劳动力成为商品”以及“财产共和国”所带来的伦理困境。其叁,罗尔斯的“良序社会”在意义逻辑上并不是“良序”的,它仅仅将分配活动看作是权利与义务、利益和职责的简单派送。罗尔斯“良序社会”的“正义”之维只具有理论上的自洽性,仅存在于其独特的概念体系和逻辑框架之中,意在以一种健全的政治正义原则来重塑现代社会生活的统一。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在借鉴其它思想资源的基础上,赋予罗尔斯“良序社会”以应有的“超越正义”的维度。这一“超越正义”的维度将直面被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所掩盖的特殊的社会历史事实,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现实。所谓“超越正义”,就是要超越对“正义”的通常理解,对“正义”展开一场“术语的革命”。人们通常把“正义”限制在政治层面,把“正义”理解为一种“政治正义”。但是,这种理解悬设了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即人是政治的动物,政治性存在是人的第一存在。实际上,政治本身不是一个自足的领域,它深深地植根于具体历史环境中人的存在方式。因此,“超越正义”就是要将“正义”的对象从政治领域扩展到人的存在方式。就人的存在方式而言,所谓“正义”表征的是,“现实的历史的人”“自己构成自己”的内涵逻辑。这一“自己构成自己”的内涵逻辑首先被黑格尔揭示出来。在黑格尔那里,这种内涵逻辑表现为“思想”的自我运动,其实在主体是“思想”。与罗尔斯的“政治正义”具有一致性的是,“思想”的自我运动在法哲学层面上体现为国家伦理对市民社会中个人与共同体之分裂的扬弃。这种“扬弃”,表面上是个体理性对普遍理性的认同,但其采取的抽象方式使之成为马克思所批评的“非批判的实证主义”。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把“现实的历史的人”当作内涵逻辑的实在主体。“感性活动”就是“现实的历史的人”“自己构成自己”的历史性活动。基于此,马克思才能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的一度中去”(海德格尔语),才能科学地指出人类解放的现实道路,即共产主义。作为一种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哲学表征,共产主义既不是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也不是对未来社会的细节性描述,而是以历史的内涵逻辑为基础来构建人类社会的发展原则。这种由共产主义构建的发展原则既具有对崇高理想的哲学憧憬,又具有对现实社会状况的哲学关照,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保持一种张力与平衡。因此,如果从“超越正义”的视角来审视罗尔斯的“良序社会”,那么,“良序社会”的理想图景不仅包含“政治正义”这一维度,而且包含人的存在方式这一维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雇佣劳动是一种间接性的强制劳动,资本是统治一切的经济权力,人的独立性以物的依赖性为前提,陷入“物体系”中的人们逐渐丧失了表达基本政治诉求的欲望以及对本真生活的渴求。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情势下,要想实现“良序社会”的理想图景,必须在人的存在方式这一生存论层面实现一场“哥白尼式革命”。这一“哥白尼式革命”必须在社会关系和个体两个层面展开。一方面,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宏观层面驯服资本逻辑,使资本成为人的工具;另一方面,要借鉴当代生命政治学批判的有益成果,在微观层面上对“大众”进行再启蒙,使其再度获得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这样来看,从人的存在方式入手,“良序社会”的理想图景就具有了双重维度:“政治正义”与“超越正义”。在我们看来,“政治正义”关乎“良序社会”的日常运行,而“超越正义”关乎“良序社会”的未来走向。(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9-06-01)

夏纪森[5](2018)在《主体性中国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评《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一文中研究指出"世界结构"被认为是使中国问题发生变化乃至中国人甚或中国法律哲学认识问题的方式发生变化的历史性条件,世界结构中的中国法律哲学的实质在于主体性,在于形成一种世界结构下的中国观,并以这种中国观主动参与世界结构的重构。这意味着在中国法治在坚持主体性的同时,要积极参与世界对话,防止陷入盲目拥抱西方价值和盲目拥抱本土价值两种极端倾向的悲剧。(本文来源于《民间法》期刊2018年02期)

邓丹云,苏映霞[6](2018)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证图景与理想建构——以2185份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一宗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对何为完整证据链以及疑罪从无的原则的适用存在不同的判断。为了查明全国范围内对于证据链的分析以及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情况,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了2185篇与证据链是否完整存在争议相关的刑事裁判文书,借助某高校计算机学院的力量,进行了大数据分析。通过对宣告无罪的案件数据情况、对是否形成证据链有争议的案件数据情况、上诉法院是否存在证据分析的案件数据情况和样本中的罪名分布数据情况的检讨反思,从疑罪从无的原则未能得到有效贯彻、庭审实质化未能充分有效体现、相当部分裁判文书说理简单不透彻、审判委员会虚置合议庭的审理和同案同判的标准界定困难五个方面,论证了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由此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制度的多维构建的以下建议:一是完善疑罪从无原则的事实认定机制;二是明确证据不足的判断标准;叁是从法庭辩论实质化、证据调查实质化和心证形成庭上化的方面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四是强化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五是理性看待同案同判问题。(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8年02期)

陈明辉[7](2018)在《卢梭人民主权的理想图景与实现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一方面需要从卢梭政治哲学的整个理论体系加以把握,另一方面还必须从《社会契约论》的内在论证逻辑中探寻。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起点是他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所描绘的自然状态,而终点则是卢梭心目中那个以日内瓦为原型的理想化的共和国。当人类不可避免地从自然状态走入公民社会,一个基于全体一致同意的社会契约为政治权力提供了正当性论证。人们签订这个基于全体一致同意的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由平等,社会契约的内容是囊括了所有人意志的公意。主权是公意的运用,公意是主权的内容,而法律是公意的表达,是主权行使的唯一方式。政府是主权的执行者,一方面人民需要政府来迫使臣民服从公意,另一方面人民又必须防范政府背离公意。为此,卢梭要求人民通过定期集会来维护主权权威,防范政府背离公意。但卢梭同样意识到人民自身也可能腐坏,因而在人民大会之外还提出了作为主权机构外部保障的国家制度来保障真正人民主权的实现。(本文来源于《现代法治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王炳军[8](2018)在《论中国古代法律理想社会图景的形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古代法律理想社会图景是法律近、现代转型的起点和基础。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分别基于夏商周的社会实践形成的影响最大的社会理想。法家思想在战国时期逐步为各诸侯强国采用,秦代达到巅峰,推动了君主专制政体的产生。君主专制政体在汉代吸收了儒家思想控制意识形态,至此以先秦儒法思想为渊源为秦汉所改造利用而形成的儒法社会理想图景,成为中国古代法律理想图景。在经历了尧舜禹至汉代的漫长历史时期,在开放的历史环境和理论与实践的反复互动过程中,在中国本土上形成了自生的法律理想社会图景。(本文来源于《浙江万里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刘树船[9](2018)在《依法治校的理想图景与现实进路——评《高校法治的运行机制与优化路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33次提及"法治",19次提到"依法治国",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当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全面推进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迫切需要转变发展与治理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理清理顺高校外部关系,优化高校内(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论坛》期刊2018年03期)

邓丹云,苏映霞[10](2018)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证图景与理想建构——以2185份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引子一宗刑事案件,案情很简单:汤某某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盗窃罪,证据为其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羁押在不同场所的叁名"同案人"的指认供述。该叁人因2014年5月1日盗窃某地的绿化树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相继服刑后于2015年5月同时供述盗窃是由汤某某组织策划的,汤某某在2016年6月被抓获后随即被提起公诉,一审认定汤某某犯盗窃罪,汤不服上诉,被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汤依(本文来源于《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29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期刊2018-04-18)

理想图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儿童是天赋性与可塑性、共同性与独特性、完整性与脆弱性、破坏性与创造性并存的悖论性存在。儿童学习具有不成熟性与不稳定性、无禁忌性与强冲动性、全身体性与全感官性等特征,并表现为重复学、新鲜学、模仿学、表象学等样态。儿童学习既是起点,亦是归宿,在这一特殊阶段,儿童学习需要得到正确的看待与应有的尊重。基于对儿童学习的认识,构建以全景式时空、激励型制度、支持型资源以及发现式教学为四大核心要素的理想课堂模型,并提出若干不求全面,但求突破的课堂变革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理想图景论文参考文献

[1].王炳军.唐代华夷关系理想图景下的“天下法”解析[J].法律史评论.2019

[2].宗锦莲.儿童与学习——兼论理想课堂的可能图景[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9

[3].李泗峰.人机协同执行的理想图景[J].人民司法.2019

[4].李爱龙.罗尔斯“良序社会”的理想图景及其反思[D].吉林大学.2019

[5].夏纪森.主体性中国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评《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J].民间法.2018

[6].邓丹云,苏映霞.“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证图景与理想建构——以2185份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视角[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8

[7].陈明辉.卢梭人民主权的理想图景与实现路径[J].现代法治研究.2018

[8].王炳军.论中国古代法律理想社会图景的形成[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8

[9].刘树船.依法治校的理想图景与现实进路——评《高校法治的运行机制与优化路径研究》[J].社会科学论坛.2018

[10].邓丹云,苏映霞.“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证图景与理想建构——以2185份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视角[C].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29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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