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因特网服务提供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信息网络,着作权人,录音录像制品,因特网服务
因特网服务提供商论文文献综述
张红霞[1](2002)在《关注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去年新修订的《着作权法》在加大保护着作权力度方面呈现出诸多亮点,其中之一就是规定了着作权人对其作品、表演者对其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录音录像制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对于众多的因特(本文来源于《人民邮电》期刊2002-02-01)
冯晓青[2](2001)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着作权侵权责任限制研究──美国《数字千年着作权法》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数字千年着作权法》(DMCA)是规范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问题的重要法律。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着作权侵权责任限制的规定。这些 规定体现了在网络空间利用作品的利益均衡机制,对我国网络空间着作权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01年06期)
冯晓青[3](2001)在《我国对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着作权侵权责任立法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产业的迅猛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网络着作权纠纷的案件逐渐增多,在这些案件中不乏牵涉到因特网服务提供商。这些发生在中国的一系列案例,不但引起了司法界、学术界的极大兴趣和关注,而且对现行中国的知识产权特别是着作权法律规范(本文来源于《科技与法律》期刊2001年02期)
[4](2000)在《是电话公司还是出版者──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因特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简称ISP)的作用是在用户与 Internet之间建立一条信息通道,从而帮助广大用户特别是个人用户实现网上冲浪的梦想。随着网络的发展,ISP成为最是前景的新兴产业之一,但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ISP的用户利用ISP的系统将侵犯他人版权或诽谤他人的材料送上Internet后,ISP在侵权行为中处于什么地位,承担什么责任? ISP──(本文来源于《上海微型计算机》期刊2000年03期)
李朝应[5](1999)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在版权法中的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类已进入网络时代,因特网的发展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伴着因特网的高速增长,一个全新的行业—一国特网服务业开始出现和发展”’。作为联接因特网和普通公众的桥梁,因特网服务提供商(IS)在人们的网络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同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ISP也带(本文来源于《科技与法律》期刊1999年01期)
因特网服务提供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美国《数字千年着作权法》(DMCA)是规范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问题的重要法律。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着作权侵权责任限制的规定。这些 规定体现了在网络空间利用作品的利益均衡机制,对我国网络空间着作权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因特网服务提供商论文参考文献
[1].张红霞.关注信息网络传播权[N].人民邮电.2002
[2].冯晓青.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着作权侵权责任限制研究──美国《数字千年着作权法》评析[J].河北法学.2001
[3].冯晓青.我国对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着作权侵权责任立法之研究[J].科技与法律.2001
[4]..是电话公司还是出版者──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J].上海微型计算机.2000
[5].李朝应.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在版权法中的责任研究[J].科技与法律.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