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律机制论文-李彦

国际法律机制论文-李彦

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法律机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全球性公约

国际法律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李彦[1](2019)在《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建构的困境与路径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如何建构打击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成为老牌网络国家和新兴网络国家争论的焦点。由于现有区域性法律机制本身存在难以从根本上克服的缺陷,老牌网络国家将《布达佩斯公约》发展为全球性机制的主张很难实现;与此同时,新兴网络国家在联合国框架下建构新的全球性机制的努力也存在多重障碍。基于国际社会存在建构新机制的需求,客观上需要建构新机制和联合国长期参与此种讨论等原因,制定新的全球性国际法律机制兼具理论和实践基础。不过,遵循何种路径建构此种机制尚存在分歧。本文认为,为跨越这些障碍、推动此种机制的达成,新兴国家可采取"两步走"的"多边主义"路径,分别且同步地从区域和联合国层面做出努力。(本文来源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杨海琛[2](2019)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律责任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的国际法律责任已经不能很好地解决当今的国际纠纷,而完善此规则还需要从本质上剖析其基本原理。本文首先介绍国际法律责任的特征、形式以及发展,然后结合最新理论分别从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与免除和国际损害行为的责任与免除两个方面对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律责任机制进行论述。(本文来源于《文化学刊》期刊2019年10期)

黄晓行,王琪[3](2019)在《构建国际法律与商事调解机制 服务辽宁“一带一路”试验区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4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简称自贸区)挂牌成立以来,在国企改革、产业升级、营商环境、投资贸易等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开展创新试验,取得了多领域的深层次丰硕成果。2018年8月《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简称《方案》)落地实施,辽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政经、商贸、文体、社会等各个方面的交流互动更加频密与常态。与此相伴生的,建立和健全国际仲裁与商事调解机制也显得尤为重要,更加突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3期)

赵云,蒋圣力[4](2018)在《外空资源的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辨析——兼论外空资源开发、利用之国际法律机制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就法律性质而言,外空资源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这一理念并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尚无法肯定"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法律制度适用于外层空间。因此,该法律制度所包含的权利归属规则便无法被适用于确定外空资源的权利归属。在国际社会无法对外空资源的法律性质取得共识的情况下,优先解决外空资源的权利归属问题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就外空资源的权利归属而言,首先,任何国家和私人实体均不得取得外空资源的所有权;其次,国家和私人实体应当得以享有对外空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且,为平衡实际开发、利用外空资源的国家和私人实体的利益与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在对外空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进行确定时,应当适当地顾及对国家和私人实体的利益的惠及。中国应当推动构建外空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法律机制,以维护本国和国际社会因开发、利用外空资源而应取得的利益。(本文来源于《探索与争鸣》期刊2018年05期)

吕升[5](2017)在《网络安全保障的国际法律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空间以其固有的开放性,互动性与自主性特点不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与思维模式,但伴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换代,类似于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以及网络战争等威胁网络安全的活动日益凸显,且呈现出增长态势。如2013年的斯诺登事件,格鲁吉亚战争,亦或伊斯兰国(简称“IS”)在网络空间散布恐怖信息等运用网络技术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让我们深刻反思网络安全已经关乎到国家安全。国际社会必须合作,建立健全保障网络安全的国际法律机制。以网络安全保障的法律机制为研究对象,根据网络空间安全现状以及国际社会联合治理网络空间的现实,结合当前国际上关于保障网络安全比较有影响力的法律文件或者专家着述,有助于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的国际法律机制。除去引言与结论外,本文共有四个部分:首先,介绍了网络安全的概念与发展历程以及威胁因素,分析得出网络攻击具有的范围性广,科技性高,隐蔽性强与破坏性大的特点,以及在国际与国内两方面造成的影响,以突出保障网络安全的必要性。其次,以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公约与其它文件:《网络犯罪公约》,《塔林手册》与《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其中的局限性,包括管辖权冲突问题的解决不足,制订主体的范围不足等问题,为健全保障网络安全的国际法律机制提供基础。然后,在上述文件的研究基础上,从应有原则与应有内容两个方面来完善关于保障网络安全的国际法律机制。在应有原则方面,不仅应将网络主权原则与网络共治共享原则纳入其中,同时就两种原则之间如何协调提出建议。在应有内容方面,应完善打击网络攻击的刑事管辖权规定,并从网络信息使用准则与安全的建设,以及执行机制叁个方面确定相关标准。最后,针对网络安全的国际法律保障机制建设,我国应做好法律应对措施,既需要完善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又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增强自身话语权,以推动国际网络空间治理进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7-04-06)

李梦莹[6](2016)在《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国际法律机制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对现阶段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国际法律机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现存国际法律机制的问题,并针对国际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策略建议,以期能够推进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国际法律机制研究进程。(本文来源于《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3期)

黄卫东[7](2015)在《建立填海造地国际法律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来,我国在南中国海中国岛屿上进行的一些填海造地工程一时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防止填海造地演变成国际争端,有必要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并完善关于填海造地的国际公约,使之成为各国填海造地的国际法依据,在填海造地事项上为和平与发展尽力。(本文来源于《辽宁经济》期刊2015年11期)

颜士鹏[8](2015)在《森林碳汇国际法律机制与中国森林立法之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变化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最严峻的全球性问题。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通过,时至2014年利马气候大会的成功举行,人类从未放慢过应对气候变化的脚步。森林碳汇是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中确立的合法减排方式,其经历了从"造林、再造林"的CDM机制到"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通过森林保护和森林可持续管理增加森林碳汇储量"的REDD+机制的演进。然而,我国当前的森林立法对于森林碳汇的保障功能不足,如何将国内森林立法与森林碳汇国际法律机制相协调是我国森林立法不可回避的时代课题。为此,我国森林立法的目的需实现从经济价值理念向生态碳汇价值理念的转向,我国森林立法的基本原则需实现从营林利用到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转向,我国的森林法律制度需实现从直接管制向市场与管制相结合的转向。(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15年04期)

李擎[9](2014)在《论海洋环境的国际法律保护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海洋环境保护是国际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际社会的合作是构建海洋环境保护国际法制的有效路径。本文梳理了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的历史演变,分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意义,从四个方面着重论述了海洋环境污染与国际法保护问题,即陆地来源的、来自船舶的、倾倒造成的和远洋油气和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海上污染,最后总结了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中的教训。(本文来源于《生态文明法制建设——201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叁册)》期刊2014-08-21)

王璐[10](2014)在《探析预防和惩治公司跨国商业贿赂的国际法律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全球化时代,公司跨国商业交易推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推动国际生产要素流动和交易规则的日益完善。然而,各贸易主体在开展跨国商业交易、对外拓展市场的过程中,依靠商业贿赂获得竞争优势,严重破坏了以公平为原则所制定的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和法律,也扭曲了自由竞争所需要的正常流转的国际经济秩序。因此,跨国商业贿赂作为全球化背景下的新问题被提出。跨国商业贿赂扭曲和破坏了以公平为原则的国际经济秩序,妨碍了国际市场的正常资源配置,加剧了东道国国内的腐败状况,同时严重影响了外国公司在国际交易市场中的商业信誉。因此,研究公司跨国商业贿赂的国际法律规制,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十分重要。目前,国际上惩治公司跨国商业贿赂的法律条约比较多,主要有各国的国内法、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区域性条约以及联合国主导的条约等,正在逐步形成一个全球性的多层次的预防和惩治公司跨国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及相应的机制。我国于2005年10月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标志着这一国际公约在我国正式发生效力。我国《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先后补充制定了有关于惩治商业贿赂的条款,但是并没有直接涉及跨国商业贿赂。在我国经营的跨国公司和各类外国公司数量很多,商业交易中所发生的贿赂现象也十分严重,严重侵害和腐蚀我国的经济和政治命脉。所以,尽快制定预防和惩治公司跨国商业贿赂的法律,是摆在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及各个国家刑法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4-06-08)

国际法律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的国际法律责任已经不能很好地解决当今的国际纠纷,而完善此规则还需要从本质上剖析其基本原理。本文首先介绍国际法律责任的特征、形式以及发展,然后结合最新理论分别从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与免除和国际损害行为的责任与免除两个方面对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律责任机制进行论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法律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1].李彦.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建构的困境与路径设计[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2].杨海琛.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律责任机制研究[J].文化学刊.2019

[3].黄晓行,王琪.构建国际法律与商事调解机制服务辽宁“一带一路”试验区建设[J].法制与社会.2019

[4].赵云,蒋圣力.外空资源的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辨析——兼论外空资源开发、利用之国际法律机制的构建[J].探索与争鸣.2018

[5].吕升.网络安全保障的国际法律机制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

[6].李梦莹.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国际法律机制探析[J].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2016

[7].黄卫东.建立填海造地国际法律机制[J].辽宁经济.2015

[8].颜士鹏.森林碳汇国际法律机制与中国森林立法之协调[J].政法论丛.2015

[9].李擎.论海洋环境的国际法律保护机制[C].生态文明法制建设——201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叁册).2014

[10].王璐.探析预防和惩治公司跨国商业贿赂的国际法律机制[D].外交学院.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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