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程序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检察机关,前置程序,实质化建构,法律监督
程序法律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李立丰[1](2019)在《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之实质化建构——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创新制度落实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从我国立法规定的实然状态,以及相关制度创新的应然向度来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本质差别,而检察机关在两种公益诉讼制度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样迥异。通过对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进行制度建构,实现从形式前置到实质前置的转换,可以使其成为检察机关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的创新落实机制,扭转将行政公益诉讼本身视为法律监督手段甚至单纯法律救济手段的误读,让诉讼回归常态,成为检察机关行政监督权的一种保证方式。唯如此,才能在既有法律框架下对目前的行政公益诉讼活动提供最大化的合理性解说;才能让发动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从"我像谁"的制度茫然中,找回"我是谁"的制度自信;才能厘清围绕公益诉讼制度出现的种种迷思,让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步入理性发展的轨道。(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张超,龙海燕[2](2018)在《正当法律程序视角下逮捕诉讼化改革的实践考察与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当法律程序是管理公共事务的重要法律原则。对正当法律程序进行溯源,并梳理正当法律程序所隐含的具体规则,可以为当前检察机关的逮捕诉讼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方向指引。正当法律程序视角下对审查逮捕制度进行诉讼化改革,需要进一步增强审查机构的中立性、独立性,明确逮捕诉讼化审查的案件范围,完善逮捕审查程序的可操作性、平等参与性及意思自治性,还应当通过增加逮捕程序的公开透明性,增强逮捕程序结果的可接受性,完善逮捕诉讼化审查法律结果的救济渠道。(本文来源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沈斌[3](2018)在《央地事权划分争议解决的法律程序路径——以协商程序制度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程序对于我国央地事权划分争议之解决具有重大价值。在可供选择的两种程序制度中,司法解纷程序受到国情现实与本身属性的诸多限制而力有不逮,而协商程序则具有制度属性、制度理念、制度效果与制度环境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理应成为央地事权划分争议解决机制的最优选择。在协商制度设计方面,可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设置"央地关系委员会"作为央地事权划分争议的协商平台,从提请主体、受理范围、前置审查、参与主体、共识达成等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程序设置,并借由协商过程的公开性保障协商的有效性,选择与协商民主存在结构性耦合的软法作为"协商共识"的载体。(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6期)
赵振钦[4](2018)在《法律正当程序下的监察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无规矩,不方圆,人类生存发展是要遵循原则的。对监察制度来说是用来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以权力约束权力,实施监察制度时要在法律正当程序下进行,这体现了正当程序原则,体现了自然公正的原则。在法律正当程序下实施监察制度也是维护人民群众自由民主权力的重要体现,监察制度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职业行为的监督制约。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浪潮中,在建设法治型国家,在建设人民满意的国家机关号召下实施好监察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对法律正当程序下的监察制度进行研究显得很有必要。(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26期)
李宁[5](2018)在《海峡两岸税收程序法律制度比较与税收协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书对海峡两岸税收程序法律制度进行细致比较,对税收协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海峡两岸人民血肉相连,经贸往来频繁。2017年,两岸双边贸易总值1.3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占当年大陆外贸总值的4.9%。然而,与两岸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不相匹配(本文来源于《中华读书报》期刊2018-08-08)
崔昶[6](2018)在《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法律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构成部分,审理对象系特定的身份关系,与一般的财产案件相比具有鲜明的身份性特点。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有关于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规定,目前,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人事诉讼程序作出规定,也未对其进行单独立法,有关人事诉讼案件的规定也只有很少一部分散落在其他法里面,规定得很零散,而且涉及的内容很少不系统。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认识的超前发展,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数量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司法体制处于滞后的状态,已经无法满足纷繁复杂案件的需要。然而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立法人士和学术界对人事诉讼程序的研究和讨论表明,在未来构建一个独立的人事诉讼程序是必然的。构建一个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能在保障当事人实体权益的基础上使法院更高效更专业地解决案件,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司法体制。本文在借鉴外国关于人事诉讼程序制度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制度进行了研究,简单地提出来一些关于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浅见。(本文来源于《农家参谋》期刊2018年15期)
哈腾[7](2018)在《辩护人抑或“法律帮助者”?——值班律师制度在认罪认罚程序中的运行现状与理论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以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16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6年9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之前的18个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工作。2016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在(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8年02期)
方海平[8](2018)在《违约债券追偿路漫漫:程序冗繁、法律制度缺位》一文中研究指出债券违约从初试“破刚兑”到进入“新常态”,债券市场已逐步接受违约作为市场的一部分。但打破刚兑之后,对应的违约处置机制并未完善建立。“很多公司违约后没有处置机制,我们现在对很多民企债券不感兴趣,尤其是公司治理混乱的,根本不敢碰。”一位债券机构投资(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8-06-22)
宋雅思[9](2018)在《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法治事业里程碑式的发展,标志性事件是在1999年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修正案叁》,这意味着我国政府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治理国家的方略。有了依法治国方向的指导,我国政府适时提出依法行政的口号,将法治建设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在法治时代的要求下,我国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大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完善。在改革开放带来经济飞速发展环境下,政府职能进行了重大改革与调整,相应的在行政法领域,陆陆续续制定出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部门法。这些部门法的出台对我国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所要遵循的程序的合法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但是,作为一部约束行政权力重要的法律——《行政程序法》一直缺位。并且为了使行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也为了更好的约束行政权力。在我们越来越重视程序公正的今天,行政执法又是最贴近我们平常生活常见的行为,我们不能忽视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当前,已初步建立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制度,但是,法律规定缺乏统一性,应细化的程序性规定则过于抽象化,欠缺可操作性。为了尽快让针对行政主体违反程序后的法律责任机制得到建立,对程序违法的责任追究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提高在司法实践中追究其责任的可能性,此时一部完备的法律的出台就迫在眉睫了。通过将行政主体程序违法后责任承担形式和有权进行追责的主体进行明确,追责程序进行说明,尽快制定一部可操作性强的《行政程序法》,专章规定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为其提供保障,使我国行政程度违法法律责任相关规定日渐规范化,最终推动我国法治事业健全发展。本文总体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阐释基本概念。针对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含义和内容进行说明并加以定义,从而将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进行分类和整理,同时阐述完善这一制度的必要性所在。第二部分,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在我国的现状。本部分主要分为两大内容,一是介绍我国现行立法对行政程序法律责任的规定,二是说明现阶段我国关于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哪些问题。第叁部分,国外“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的研究与借鉴。通过介绍、分析英、美、德、日四国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希望能在其制度中找到适合解决我国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困境的有益经验。第四部分,完善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构建。本部分主要根据第二部分提出的问题进行完善,对现阶段存在的困境提出自己的解决构想。并说明了《行政程序法》制定的可行性和制定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内容。(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18-06-01)
兰路晓,刘瑞彬[10](2018)在《完善我国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面对行政领域内的多发状况,国家相继出台过多项政策以对行政权的行使予规范,诸如权力清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致力于反腐败问题的法律"新宠"——国家监察委员会也于近期正式被纳入我国宪法体系,一系列制度均致力于对行政权的约束,本文同样旨在从行政程序制度的角度为规范行政权行使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13期)
程序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正当法律程序是管理公共事务的重要法律原则。对正当法律程序进行溯源,并梳理正当法律程序所隐含的具体规则,可以为当前检察机关的逮捕诉讼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方向指引。正当法律程序视角下对审查逮捕制度进行诉讼化改革,需要进一步增强审查机构的中立性、独立性,明确逮捕诉讼化审查的案件范围,完善逮捕审查程序的可操作性、平等参与性及意思自治性,还应当通过增加逮捕程序的公开透明性,增强逮捕程序结果的可接受性,完善逮捕诉讼化审查法律结果的救济渠道。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程序法律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李立丰.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之实质化建构——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创新制度落实为视角[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
[2].张超,龙海燕.正当法律程序视角下逮捕诉讼化改革的实践考察与制度完善[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3].沈斌.央地事权划分争议解决的法律程序路径——以协商程序制度为中心[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4].赵振钦.法律正当程序下的监察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8
[5].李宁.海峡两岸税收程序法律制度比较与税收协调问题研究[N].中华读书报.2018
[6].崔昶.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法律探究[J].农家参谋.2018
[7].哈腾.辩护人抑或“法律帮助者”?——值班律师制度在认罪认罚程序中的运行现状与理论反思[J].法治论坛.2018
[8].方海平.违约债券追偿路漫漫:程序冗繁、法律制度缺位[N].21世纪经济报道.2018
[9].宋雅思.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8
[10].兰路晓,刘瑞彬.完善我国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的建议[J].法制博览.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