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论证论文-武威利

合法性论证论文-武威利

导读:本文包含了合法性论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福利国家,危机管理的危机,合法性

合法性论证论文文献综述

武威利[1](2019)在《奥菲:基于系统间动态平衡的国家合法性论证》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新马克思主义的典型代表,克劳斯·奥菲既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传统,也深受哈贝马斯关于晚期资本主义存在自我瘫痪的趋势及不可避免地面临新的合法性危机的观点的影响,他在社会批判理论的基础上,对国家问题进行了探讨。奥菲通过把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学功能主义、系统论等社会学研究方法相结合,展开了对福利国家的深度剖析,提出了"危机管理的危机"的重要思想,对超越以往的经济危机理论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本文来源于《科学经济社会》期刊2019年02期)

张子峻[2](2019)在《“道理最大”与宋代政治合法性论证》一文中研究指出宋初"天下何物最大"与"道理最大"的问答,蕴含"道统"与"治统"的讨论,是宋儒关于政治合法性的表述。"道理最大"是天命攸归、血缘承继之外的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强调政治治理的价值设定与实效。在南宋,它与理学哲学话语汇合,建构起意识形态的合法性论证新模式,企图型塑士人层的价值认同,形成合法性论证的双重准则。以西方视角观照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起到消解和重构作用,对彼此政治合法性理论缺失加以支撑和补充,建构合乎东西方文化传统、政治语境的合法性论述。(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李超[3](2019)在《大学生创业需首先论证项目合法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火热的创业大潮中,很多大学生利用网络技术的力量,改变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网络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也有一些年轻人走入误区,奔着流量,奔着营业额,却忽视了法律的存在。去年,我采访了一名在校大学生,他曾经是风靡校园的创业人物,他经营的项目是校(本文来源于《中国青年报》期刊2019-02-26)

刘顺[4](2019)在《历命在唐:李唐初期的合法性论证》一文中研究指出李唐初期的合法性论证,自正当性进路视之,以谶言、星象、门第及事功为基本元素;自证成性进路视之,则尤重于太平理想的营建。在合法性论证的展开过程中,"刘氏当兴"的谶言与"汉为尧后"的谱系之影响渐趋消歇。造作谱牒、推阐天象是中古神化皇权的常规技法,但其具体方式会应时而变。中古思想史上曾一时并称的"周孔"逐渐为"孔颜(孟)"所取代,而李唐自认老君之后,也使得唐初儒者面临会通儒道政治观念的难题。(本文来源于《中原文化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廖彦霖[5](2018)在《联导论证的逻辑透视:从合法性争议到“第叁类论证”》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导论证是不是独立的论证类型及其与"第叁类论证"的关系,是非形式逻辑与论辩理论的前沿热点。首先,通过重构近年来联导论证的合法性论战,发现了其合法性的症结所在并提供了新的辩护路径。随后,藉由考察"演绎-归纳"二分法的相关争议,对"第叁类论证"这一流行已久的概念提出批评。基于此,联导论证是独立的论证类型。而"第叁类论证"这一概念暂时缺乏足够的理据支撑,尤其值得学界重视。(本文来源于《自然辩证法研究》期刊2018年12期)

武威利[6](2018)在《康德的国家合法性论证理路》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康德的政治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通过契约来论证国家合法性。康德从人的理性本质出发,基于对权利和自由的考察,运用实践理性和纯粹理性,开启了以契约方式论证国家合法性的哲学理路。康德第一次将社会契约论明确地描述为一种"理性的理念",从而阐释了一个合法的国家必须为尽可能保护和促进自由提供条件,确保个人自由权利的实现。康德对于国家合法性的论证不仅在论证方式上远远超越了之前的契约论者,而且为罗尔斯的新契约论提供了思想资源。(本文来源于《广西社会科学》期刊2018年08期)

张国良[7](2018)在《学校武术教育当代使命的合法性论证》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目的:当人们质询学校武术教育当代使命的合法性,意味着在追问应当如何定位学校武术教育的当代使命,定位学校武术教育当代使命的理由是什么,什么样的学校武术教育使命定位才是具有正当性的和被由衷认可的。对学校武术教育当代使命合法性的论证,是针对学校武术教育的"可有可无性"和"可学可不学"现状,进行的一次学校武术教育认清自我价值定位的命题解答。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有助于答复国家层面教育部门"为何要高度重视学校武术教育",回应社会层面学生家长"为何一定要让孩子学习武术",解答个体层面学校学生"为何一定要让自己学好武术"。(本文来源于《第七届中国体育博士高层论坛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8-06-28)

罗丹[8](2018)在《我市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就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决策事项范围界定、程序设计、执行与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政府决策立下“规矩”。今后,政府作出重大(本文来源于《达州日报》期刊2018-02-15)

陈洁,喻海龙[9](2016)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的法学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是指政府在进行任何重大行政决策时,必须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举行听证等法定程序,积极听取专家学者和普通公民对决策的意见,并根据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对决策进行修改。通过吸纳全社会的智慧,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影响重大行政决策只是由政府部门的少数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决定,防止违法决策情况的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在作出前必须进行合法性论证是依法治国的要求,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本文来源于《兰州交通大学学报》期刊2016年05期)

李杰[10](2016)在《论证据合法性的调查与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证据合法性的调查工作,就公、检、法叁机关而言,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自律纠察似乎难以取得公众的信任;而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又没有特别积极主动的调查权能;因此证据合法性的调查工作由检察机关主导开展成为必然趋势。文章分析刑事诉讼中证据流转的特点,提出证据的合法性被多次裁量的观点,通过剖析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运用,具体化常见证据形式的排除标准,勾画出以检察机关为主导、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为重要平台的证据合法性调查工作体系,将非法证据排除的关口从审判阶段向前推进。(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7期)

合法性论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宋初"天下何物最大"与"道理最大"的问答,蕴含"道统"与"治统"的讨论,是宋儒关于政治合法性的表述。"道理最大"是天命攸归、血缘承继之外的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强调政治治理的价值设定与实效。在南宋,它与理学哲学话语汇合,建构起意识形态的合法性论证新模式,企图型塑士人层的价值认同,形成合法性论证的双重准则。以西方视角观照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起到消解和重构作用,对彼此政治合法性理论缺失加以支撑和补充,建构合乎东西方文化传统、政治语境的合法性论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合法性论证论文参考文献

[1].武威利.奥菲:基于系统间动态平衡的国家合法性论证[J].科学经济社会.2019

[2].张子峻.“道理最大”与宋代政治合法性论证[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3].李超.大学生创业需首先论证项目合法性[N].中国青年报.2019

[4].刘顺.历命在唐:李唐初期的合法性论证[J].中原文化研究.2019

[5].廖彦霖.联导论证的逻辑透视:从合法性争议到“第叁类论证”[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8

[6].武威利.康德的国家合法性论证理路[J].广西社会科学.2018

[7].张国良.学校武术教育当代使命的合法性论证[C].第七届中国体育博士高层论坛论文摘要汇编.2018

[8].罗丹.我市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N].达州日报.2018

[9].陈洁,喻海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的法学探究[J].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16

[10].李杰.论证据合法性的调查与运用[J].法制博览.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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