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书面劳动合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人事主管
书面劳动合同论文文献综述
顾良山[1](2019)在《关于与特殊岗位劳动者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责任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方面的责任分担呢?本文首先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责任进行分析,进而讨论居于主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职责等特殊岗位的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本文来源于《今日财富》期刊2019年15期)
段彬[2](2019)在《企业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防范》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中国法律体制越来越完善,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也越来越完备,在劳动关系中,往往有很多法律限制、约束着企业的行为,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如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会面临极大的风险,这时该采取何种方法应对?本文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文和条例出发,为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该如何应对指明道路。(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8期)
周晓,曾帅[3](2019)在《没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存在吗》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小明从学校毕业后,于2017年7月7日通过A公司面试,进入A公司上班,职务为项目助理;A公司通过转账的方式给小明发放工资,每月是4500元,但一直未与小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7年12月6日上午,小明与同事在上班期间发生口角,被同事打伤。为此,A公司于次日出具处罚通知,对小明与同事做出开除的处理决定。2017年12月28日,小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而且认为公司开除自己是违法的,应当支付赔偿金。A公司辩称双方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小明与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本文来源于《成才与就业》期刊2019年06期)
侯进令,陈秀[4](2019)在《书面劳动合同的定义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而我国《合同法》规定,书面合同形式包括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对于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将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纳入其中的问题,司法实践并未达成共识,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截然相反的裁决结果。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书面劳动合同的内涵和外延。书面劳动合同制度的历史考量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规定,最初(本文来源于《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期刊2019年03期)
小保[5](2019)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附加条件,虽员工同意也属无效》一文中研究指出小保:我入职一家公司时,与公司口头约定:只有当我的月工作量达到员工平均水平,才有资格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工作8个月后仍没有达到约定任务量。公司不仅决定将我解聘,而且还以我未能达到附加条件,公司有权拒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向我支付7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问:公司真的可以拒付双倍工资吗?(本文来源于《就业与保障》期刊2019年Z1期)
[6](2019)在《2018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二)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也不支持二倍工资》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简介|2017年4月,王某入职某煤业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其职责范围包括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社会保险。2018年7月,王某因个人原因辞职。2018年8月,王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该煤业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22.5万元。(本文来源于《四川劳动保障》期刊2019年02期)
饶文平[7](2019)在《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其中的重要制度中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工资制度,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在实务中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大利器。但劳动法在二倍工资的性质、期间计算、计算基数等问题上却规定含糊,存在诸多争议,给行政执法带来困扰,给劳动仲裁与诉讼也带来了操作上的不便。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依据劳动法基本原理,探讨二倍工资中的这些问题,以期抛砖引玉。(本文来源于《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赵元松[8](2019)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性质的认定——林某某与某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规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支付的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具有惩罚性,与劳动报酬有本质区别。【基本案情】林某某在某海运公司所属的船只上担任大管轮,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6月21日,林某某在揭阳登船工作,9月4日在防城港解职离船。9月5日,某海运公司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1期)
侯进令,陈秀[9](2018)在《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规定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以数据电文等形式生成的电子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范畴,在我国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从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规定溯源以及对现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剖析,可以看出将电子劳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存在法律障碍,但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为扩大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内涵提供了保障。本文提出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收录典型案例+司法解释"的方式解决因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定义不明确而导致司法裁判口径不统一的问题。(本文来源于《长江论坛》期刊2018年06期)
陈亚伟[10](2018)在《中小企业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因素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本文中,基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对中小企业与应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时,所存在的问题做出了探讨,并给出相应的处理对策,从而是在保证劳动者顺利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也为劳动者和企业权益的维护尽微薄之力。(本文来源于《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期刊2018年10期)
书面劳动合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中国法律体制越来越完善,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也越来越完备,在劳动关系中,往往有很多法律限制、约束着企业的行为,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如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会面临极大的风险,这时该采取何种方法应对?本文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文和条例出发,为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该如何应对指明道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书面劳动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1].顾良山.关于与特殊岗位劳动者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责任分析[J].今日财富.2019
[2].段彬.企业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防范[J].法制博览.2019
[3].周晓,曾帅.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在吗[J].成才与就业.2019
[4].侯进令,陈秀.书面劳动合同的定义研究[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9
[5].小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附加条件,虽员工同意也属无效[J].就业与保障.2019
[6]..2018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二)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也不支持二倍工资[J].四川劳动保障.2019
[7].饶文平.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J].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8].赵元松.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性质的认定——林某某与某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解析[J].法制与经济.2019
[9].侯进令,陈秀.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规定探析[J].长江论坛.2018
[10].陈亚伟.中小企业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因素分析[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