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定法论文-苏力

中国制定法论文-苏力

导读:本文包含了中国制定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律规避,制定法,法制体系

中国制定法论文文献综述

苏力[1](2015)在《法律规避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从国家制定法在实践中遭遇的尴尬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的某些地区,从古自今都存在着在有既定国家制定法为法律依据解决纠纷,但人们仍然适用当地约定俗成的习惯、习俗、规则来解决问题的现象,即法律规避现象。本文指出,在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正视法律规避现象的存在、客观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探寻法律规避给当代中国法制建设带来的积极启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19期)

杜晓彤[2](2014)在《婚姻习惯与制定法的冲突及协调——以中国近现代婚姻立法史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梳理近现代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的历史嬗变,探究了习惯的类型,试图探寻适合当代中国国情的婚姻立法进路和婚俗改革,进而协调婚姻习惯与制定法的冲突问题。(本文来源于《山东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6期)

李琛[3](2009)在《中国制定法的缺陷和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是实行制定法的国家,制定法本身具有的忽视具体性、缺乏严密性、滞后性和模糊性等导致了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难以灵活运用,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制定法缺陷的具体阐述,最终提出对我国制定法的完善方法。(本文来源于《知识经济》期刊2009年13期)

王芳[4](2008)在《习惯法与制定法的悖论——兼议中国法律自治的制度性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通过分析中国古代和当代社会习惯法与制定法的二重分野,对习惯法的存在基础重新进行了法哲学定位,并建议借助法律自治来实现制定法与习惯法的调和,以求得传统观念和现代意识的共同扬弃。(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5期)

王志强[5](2006)在《制定法在中国古代司法判决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司法判决为切入点,探讨中国古代司法中国家制定法的适用方式,描述其发展和转型的历史脉络,分析其特色和成因,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秦代和汉初严格守文的司法风格在西汉中期经历了重大转变;随着法律意识形态和制度的稳固,唐代形成了对制定法形式性尊重而工具性运用的风格,贯穿于刑事和民事的司法审判中,直至清末。这种尊重而实用的方式是唐代以后适用制定法的基本特色,直至当代依然有其影响力,足以引起诸多思考。(本文来源于《法学研究》期刊2006年05期)

张铎[6](2006)在《中国制定法完善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制定法的完善一直是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研究必然结合的复杂问题。中国制定法虽日渐完善,但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加之由于制定法本身具有原则性和滞后性等缺点,中国制定法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步伐略显缓慢,中国制定法完善成为当务之急。基于理论界对制定法作为独立学科研究之不足,本文以丰富制定法学科内容为出发点,着眼于制定法作为法律的创制和外在表现形式之一,从法律文化的视角对中国制定法的完善进行了系统性和创新性的论述。 任何一种法律文化从内容上或结构上都应当或至少应当是显性层面上的法律文化与隐性层面上的法律文化的协调统一,即有形的法律结构形态以及与有形结构形态相适应的无形的法律意识形态的协调统一,研究制定法这一法律“外壳”时我们发现,当代中国制定法文化的多样性现状在法律文化结构上可理解为显性层面上的制定法文化与隐性层面上的制定法文化的严重分离。当代中国显性层面的制定法文化由于相对完善的有形的法律结构形态的支持,其主导地位已经形成,基本不可动摇,并且由于在具体操作上不断借鉴和移植西方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就制定法本身而言已具有相当的先进性,因此,制定法文化建设的重心应放在隐性层面的建构上。中国当前存在的多样性的制定法文化现状及同时并存的几种制定法文化的冲突主要集中表现在或存现于隐性层面上的制定法文化之中,而在隐性层面上的制定法文化的建构过程中,能够长期存在下来和逐渐占主导地位的只能是与显性结构层面的制定法文化相适应的隐性法律文化,这既是中国制定法文化的规律也是中国制定法完善的方向。 文章通过对中国制定法文化显性层面和隐性层面的考察,着重于隐性层面制定法文化的缺陷分析,并在借鉴外国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以‘正义、实效’为价值取向的、以西方法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文化为根基、以现代民族精神为灵魂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定法文化的中国制定法完善思路。这种制定法文化在显性结构层面上通过外在形式集中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性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与显型法律文化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制定法观念、形式主义理性的制定法理念、全球(本文来源于《西南交通大学》期刊2006-06-01)

贾宁[7](2006)在《中国制定法选择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制定法,是现代国家主要的法律渊源,是由不同享有立法权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制定法是当今世界最普遍采用和具影响力的法律形式之一。不可否认的是,经过岁月漫长的洗礼,直至今日,制定法仍然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存续、发展着,并且以它的生机与活力广泛存在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制定法在中国历史悠久,它作为中国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沿袭至今。原因何在?笔者认为,这正是制定法自身的优越性与特定的民族和国家传统共同作用的结果。 制定法在中国的生根、发芽并非偶然,中国从古到今的制定法传统、英美法系判例制度一直的困难、中国与大陆法系相近的观念和思维方式以及中国近代法律职业的状况都决定了中国对制定法的必然选择。当然,自进入20世纪以来,两大法系在制定法与判例法的关系上,有融合的趋势。但笔者认为中国应当坚持制定法的道路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 鉴于国内外关于中国制定法的研究现状,本文在对制定法进行基本的概述和分析后,创造性地从中国对制定法的选择这一角度展开分析。本文从多个层次对中国制定法进行考察,论文跨越法史学、法理学、法哲学等多个领域,运用崭新的理论视角,对中国选择制定法的背景、现状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以期填补学界的空白并且有所突破,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新的理论参考。(本文来源于《西南交通大学》期刊2006-06-01)

夏扬[8](2006)在《由民间规则到国家制定法——析中国土地制度与地政管理的近代转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传统法律体系中,民事和经济法律关系主要由民间规则进行调整。近代以来,对于这些民间规则的改造成为法律转型的重要任务。就土地制度和地政管理而言,创立新的法律部门、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规则、改革民间陋习是国家制定法逐步取代旧有民间法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也是民事经济法律关系近代转型的重要特征。(本文来源于《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6年01期)

苏力[9](2001)在《当代中国法律中的习惯——一个制定法的透视》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在搜索与习惯相关的关键词基础上 ,仔细阅读相关制定法 ,考察习惯在当代中国制定法中的地位和特点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并试图提出解说。文章发现 ,在实现现代化的追求推动下 ,在中国立法者和法学家中一般都认为 ,习惯和惯例都更多是同落后相联系 ,是应当改造的 ,而且可以比较容易地为制定法规定所改造。(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01年03期)

杨华双[10](2001)在《冲突与互动──论中国古代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历史上某些朝代在处理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时颇有建树,使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经历了从冲突到互动的过程,为今天的民族法制建设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1年04期)

中国制定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通过梳理近现代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的历史嬗变,探究了习惯的类型,试图探寻适合当代中国国情的婚姻立法进路和婚俗改革,进而协调婚姻习惯与制定法的冲突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中国制定法论文参考文献

[1].苏力.法律规避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从国家制定法在实践中遭遇的尴尬谈起[J].法制与社会.2015

[2].杜晓彤.婚姻习惯与制定法的冲突及协调——以中国近现代婚姻立法史为视角[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

[3].李琛.中国制定法的缺陷和完善[J].知识经济.2009

[4].王芳.习惯法与制定法的悖论——兼议中国法律自治的制度性重构[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8

[5].王志强.制定法在中国古代司法判决中的适用[J].法学研究.2006

[6].张铎.中国制定法完善论[D].西南交通大学.2006

[7].贾宁.中国制定法选择论[D].西南交通大学.2006

[8].夏扬.由民间规则到国家制定法——析中国土地制度与地政管理的近代转型[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

[9].苏力.当代中国法律中的习惯——一个制定法的透视[J].法学评论.2001

[10].杨华双.冲突与互动──论中国古代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关系[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

标签:;  ;  ;  

中国制定法论文-苏力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