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

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福建宁德352200

摘要:现阶段,我国经济形态相对稳定良好,城乡发展速度加快,国家在对农村地籍以及房屋的调查工作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为了更好地提高调查效率,节约调查成本,保障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的正常运转,相关调查技术人员一定要对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中所主要使用的技术进行了解,并且要熟练掌握调查手段的具体应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关键词: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调查技术;趋势发展

引言

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处于稳定增长的时期,并且城乡建设的进程也有所加快。随着国家逐渐加大对农业发展的关注力度不断增加,国家也开始逐步加强了对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的实施。本文主要对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的相关流程和技术手段进行了研究,结合当前的主要形势,可以看出,该项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具有较强的研究价值。

1进行农村地籍调查的主要流程

1.1预备工作的开展

在正式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对调查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调查队伍的调集、准备必须的相关工具和手册以及选择相关的调查技术,并对接收调查的地区进行资料收集,然后将这些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并对调查工作进行宣传。在该阶段,地方政府一定要围绕着集体土地使用权问题进行展开,并对所有工作进行统一调查和管理。在正式开始之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努力做好前期准备。同时,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调查工具和调查技术,组织好调查队伍,注意调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另外,地方政府单位、地方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代表一定要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1.2进行权属调查

在农村地籍调查工作中权属调查工作是最为核心的内容,通过权属调查可以为土地确权登记提供依据和保证。进行权属调查时,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填写地籍调查表并进行宗地草图的绘制,对界址长度进行测量并进行实地划界,然后还要对宗地的权属问题进行确认。在进行工作底图的制作时,必须以原有地籍图作为基础,对其进行界定,对界内的地物进行标注,然后根据现有的地籍资料由农村代表对其进行划分,并标注编号。农村土地中会有很小部分的土地并不能确定其独立的使用面积,此时,可以将这些土地归为共用宗地。

进行权属调查时,工作人员必须将工作底图作为后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依据,并与现场勘查情况相结合,从而对每宗土地的面积进行确认;还要对土地权利人的姓名和单位以及法人的姓名等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相关资料进行确认,部分机关单位的集体用地在进行确权登记时需要结合土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和分析;要对每块宗地的权属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以便确认土地的使用类型和使用年限,从而更全面地了解宗地的当下情况,是否处于抵押等,另外还要对宗地的实际用途进行确认。

在进行具体权属确定的过程中,技术人员应该注意,对于一些宗地其本身没有发生明显的界址变化,并且土地资料齐全的话,这样的宗地就不需要进行再次界址调查;对于那些界址不明确或者不一致,资料不齐全的土地,必须进行指界确认;有些宗地本身不具有土地权,此时就要依托法律。来对合法用地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协调后获得认同,并对其进行公示并划界。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或者通知书的方式进行指界通知,为指界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指界工作结束之后,技术人员需要在工作底图上对宗地界限进行确认和标注,并标注出界址的具体尺寸。技术人员在绘制宗地草图工作中需要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并且根据界限的实际长度和位置点通过比例尺缩略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在地籍调查表中进行直接绘制。

1.3进行地籍测量

进行地籍测量工作时,技术人员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和信息就是权属调查结果,通过具体的测量可以对界点的位置进行更精准的确定,也便于对宗地进行面积计算。事实上,地籍测量主要就是计算宗地面积,并绘制地籍图,另外还要对界址点进行测量并对测量工作进行控制。在测量控制工作中对于界址长度明确并且界址点确定的宗地则无需进行测量控制。界址点测量工作完成之后,一定要充分结合测量的具体的要求来进行地籍图纸的绘制,并进行宗地图的详细编制。对于一些不具有界址点具体坐标的宗地区域,则需要结合权属调查来进行位置的确定。

2进行农村房屋调查的具体流程

在农村地籍的调查过程中,技术人员一定要结合农村房屋的具体情况,核查构筑物、建筑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情况,按地籍测量工作流程开展房屋调查,但是房屋调查着重于确定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批准面积、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建成年份、建筑结构、权属来源及权利人,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地一体化”农村地籍调查模式。针对尚未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的地区,可将附属设施调查及农村房屋调查统一纳入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环节;针对已初步完成农村地籍调查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开展附属设施或农村房屋的完善调查,或日后改变调查方式逐步完善附属及房屋的信息数据;针对少部分已登记的房屋,记录房屋登记信息即可。

2.1对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在进行房屋产权调查时,技术人员需要根据乡村的规划许可以及乡镇单位提供的准建证,或者是房屋的遗赠手续以及抵押查封等相关的产权证明,并对其进行建档并记录,然后复印保存。如果一些房屋的产权在实际中属于共有或者有产权争议的,要对其具体的争议或者共有情况进行记录;对于一些在相关制度颁发之前就已经建设完成的房屋,需要提供村镇证明,并对其进行记录留存;对于建设制度颁发之后才开始建设的房屋,需要提供所在村委会的规划证明,并对其进行复印留存。

2.2进行房屋测量

测量房屋时,技术人员要严格遵循测量技术方法的一致性原则,选择界址测量方法,保持测量的统一性。部分房屋无法进型长度测量时,要必须测量界址点与两条房脚点之间的距离,这样便于对房屋面积进行计算。另外,对于新搬迁的社区高层房屋,在进行测量时需要遵循相关标准;部分房屋并不存在实际的户型图,基于此要对其进行实地测量,通过对房屋边长进行测量,然后再确定房屋的面积。

2.3对调查结果进行记录

进行完房屋测量和地籍测量之后,技术人员必须在地籍调查表中详细地记录房屋测量的结果,同时也要包括房屋的权属情况。同时还要在宗地草图内对房屋产权的争议情况以及房屋的具体边长和楼层都要进行记录。另外,要对地籍数据进行及时的整理和更新。

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脚步的加快,同时农村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的相关技术也有所提高,在当前经济稳定的大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提高调查的效率才能满足现代建设的需求。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技术人员一定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农村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情况,加强思维观念的转变,逐渐加大农村房屋和地籍的调查,加大资金投入,将调查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要不断提高调查技术,为促进我国城市发展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1]张超,张红娟.高碑店市肖官营乡农村地籍三权调查技术设计[J].北京测绘,2014(04):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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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钟晓满.浅谈福建省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的意义和方法[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6(08):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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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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