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当事人异议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支付令,异议权,民事案件,债务人,债权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法定期间,适用率,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异议权论文文献综述
潘从武[1](2017)在《部分当事人滥用异议权问题亟须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已发出生效的支付令160件,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了民事案件快速审判程序的优势,积极适用督促程序化解纠纷,简化诉讼程序,迅速审理案件,此举顺应保障程序公正与效率的(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7-12-18)
王高[2](2013)在《法院应提醒当事人行使管辖异议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对“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情形,修改后民诉法第200条在再审事由中将此删除了,主要是考虑到审判过程中这一细微的程序性错误虽然时有发生,但没有必要启动再审程序,因为要解决管辖错误问题还有异议和上诉纠错机制。笔者认为,在法律对此情形删除的情况下,法院应注(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3-06-17)
廖永安,何四海[3](2012)在《民事诉讼当事人异议的法理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异议是当事人权利救济的重要方式之一。目前,当事人异议存在覆盖面窄、裁决方式不统一、与其他救济方式协调不足等弊端,有必要对其功能和价值目标重新定位,按照权利拓展和救济加强、过程救济和结果救济并重的思路,重视与其他救济方式有机分流、功能耦合,同时扩大其适用空间、完善其操作程序,以达到制约诉讼进行过程中的法院职权行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目的。(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2年12期)
赵一平[4](2009)在《民事诉讼当事人级别管辖异议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当事人对地域管辖权有异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09-11-25)
山东省费县检察院,张贵才李雪莹[5](2008)在《应当赋予刑事案件当事人管辖异议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和改变管辖的规定,单纯地强调了司法机关对案件管辖的决定权,没有将刑事案件当事人对管辖异议规定为影响案件管辖的事由。笔者认为这是立法关于管辖制度规定的疏漏,应当修改和完善。首先,将刑事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管辖异议规定为管辖事由(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8-02-28)
张贵才,李雪莹[6](2008)在《赋予刑案当事人管辖异议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刑诉法关于案件管辖,强调了司法机关对管辖的决定权,但没有将刑事案件当事人对管辖异议规定为影响案件管辖的事由,是立法关于管辖制度规定的疏漏,应当修改和完善。 首先,将刑事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管辖异议规定为管辖事由,是司法民主的客观需要。刑事案件的(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08-02-25)
瞿森斌[7](2006)在《浅谈执行当事人异议制度的缺漏》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是一种强制实现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所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其基本目的是迅速、经济和适当的从事实上实现执行根据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事强制的执行程序具有确(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06-07-28)
张娜,朱云峰,潘杰[8](2005)在《人民法院将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将改革群众初次来访接待处理办法,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即案件宣判后,当事人对裁判有异议、疑问来访的,由原承办法官对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申诉、申(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5-11-03)
殷元庆[9](1990)在《当事人管辖异议权异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所谓当事人的管辖异议权,是最高人民法院在1987年7月21日“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明的:案件当事人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在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之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提出的异议,就本法院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依法作出书面裁定。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后,即应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1990年06期)
当事人异议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对“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情形,修改后民诉法第200条在再审事由中将此删除了,主要是考虑到审判过程中这一细微的程序性错误虽然时有发生,但没有必要启动再审程序,因为要解决管辖错误问题还有异议和上诉纠错机制。笔者认为,在法律对此情形删除的情况下,法院应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当事人异议权论文参考文献
[1].潘从武.部分当事人滥用异议权问题亟须解决[N].法制日报.2017
[2].王高.法院应提醒当事人行使管辖异议权[N].检察日报.2013
[3].廖永安,何四海.民事诉讼当事人异议的法理分析[J].法学杂志.2012
[4].赵一平.民事诉讼当事人级别管辖异议权的保护[N].江苏经济报.2009
[5].山东省费县检察院,张贵才李雪莹.应当赋予刑事案件当事人管辖异议权[N].检察日报.2008
[6].张贵才,李雪莹.赋予刑案当事人管辖异议权[N].民主与法制时报.2008
[7].瞿森斌.浅谈执行当事人异议制度的缺漏[N].江苏经济报.2006
[8].张娜,朱云峰,潘杰.人民法院将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N].人民法院报.2005
[9].殷元庆.当事人管辖异议权异议[J].政治与法律.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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