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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对于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的要求更为严格。为了提高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的作业效率,从而保障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工作处于正常运转状态,进而为国家节约更多成本,因此要求相关技术人员,综述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技术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的工作手段。本文对以上所述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旨在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
关键词: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技术;发展趋势
0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的背景下,中国的城市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城镇化建设的重点逐步转移到农村地籍和住房调查中。其中,农村地籍指以城镇郊区、农村集体所有地、国营渔、林及农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固有土地为主体,所建立的地籍,其工作目标为确认农村范围内构筑物、建筑物、集体用地及宅基地的基本情况。鉴于此,本文针对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技术方案的研究具备显著价值作用。
1项目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某省农村房屋调查技术规定》开展工作。
2017年3月22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认,某作业单位实施某县农村房屋调查项目。房屋调查、房屋测量、成果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资料整理归档、登记发证的配合等;并融入试点乡镇数据库并建立全县集图形属性档案为一体的数据库,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基础。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数据进行衔接。。服务内容包括:农村宅基地调查测绘和房屋调查测绘;农村宅基地调查和房屋调查数据库建设;房屋调查;房屋测量包括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面积测算。房产要素测量包;数据库建设与资料整理归档。
2农村地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2.1农村地籍调查的预备工作
预备工作内容为人才培训、组织队伍、准备工具及表册、选择技术、收集资料,组织宣传及组织准备等。要求地方政府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工作目标为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查,于调查开展前,充分收集整理房屋及土地权属的资料,做好前期勘察工作,并以地方工作为基础,选择适宜的调查技术,预先准备调查设备及表册,组织调查工作队伍,强化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同时,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协调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配合完成调查工作。
2.2农村地籍调查的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的目的是要查清土地权属的性质和来源,内容包括权属性质、来源和土地使用者的基本情况等。权属调查作为地籍调查的核心环节,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保障。权属调查的工作内容为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测量界址长度及其他距离、实地划界及核查宗地的权属情况。
要求相关技术人员以工作底图为基础,结合现场的勘查情况,确定每块宗地的土地面积;确定权利人的姓名、单位、行业、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姓名或代理人的具体情况,并确定权利人的家庭情况,复印相应的资料,针对少部分无权属来源的机体用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使用人的基本情况。。同时,利用电话、广播、公告及指界通知书等方式,完成通知,保证土地权利人及相邻宗地权利人按时完成指界。指界后,于工作底图上标出批准用地界线及实际用地界线,并标明宗地界址的实际长度。要求相关技术人员,按房屋调查情况、界址长度及其他距离、界址点及土地权属的基本情况,以缩略比例尺,完成宗地草图的绘制工作,或直接绘制于地籍调查表。
宗地(块地)权属情况调查包括查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查清土地的使用权情况、查清土地的共有使用权情况、独自使用权、共有使用权及其分摊情况。
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性调查包括查清宗地权属来源的具体方式:划拨、出让、转让、入股、兼并、继承等;核查土地权属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批准用地的面积、用途,实际使用的面积、用途等;查核土地使用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权利人的名称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记载的名称是否一致。单位名称必须采用全称,不得使用简称;核查权利人的性质:全民单位、集体单位、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个体企业和个人等具体情况,以及与此有关的主管部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核查土地使用者的法人资格;共有宗地的其他共有人情况。
2.3农村地籍测量
农村地籍测量要求有关技术人员,依据调查结果,完善地籍资料,确定界址点,计算宗地面积。地籍测量工作内容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图绘制和面积计算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高精度测量及高标准质量把控。特别在界址测量、边长丈量、面积计算阶段,严格实施多级检查制度,保障成果质量。在界址调查完成后,结合规范,绘制地籍图,并完善地籍图要素,同时结合界址测量成果及外业调查成果绘制宗地位置图,以满足认证的需要。
3房屋调查的工作流程
要求相关技术人员,在农村地籍的调查过程中,结合农村房屋的具体情况,核查构筑物、建筑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情况,按地籍测量工作流程开展房屋调查,但是房屋调查着重于确定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批准面积、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建成年份、建筑结构、权属来源及权利人,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地一体化”农村地籍调查模式。
3.1调查房屋产权
房屋权属调查内容包括:房屋坐落、项目名称、产权人、产权类别、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用途、墙体归属、权源资料、建设及许可审批文件、他项权利和产权纠纷等基本情况。同时,现场填写《农村房屋调查表》、绘制分层草图、分户草图等。
3.2房屋测量
要求相关技术人员,针对房屋内房脚点测量,实行与宗地界址点测量一致的技术方法,统一测量,针对少部分无法测量长度的房屋,必须测量两条房脚点与界址点的距离,或房脚点与邻近参照物的距离,便于计算房屋面积。同时,针对搬迁至住宅区或新农村社区的高层住户,以《房产测量规范》为标准,完成房屋测量;针对存在户型图的住户,确定户型及房屋边长,计算房屋面积;针对不存在户型图的住户,采取实地测量的方法,确定房屋边长,计算房屋面积。3.3记录调查结果
要求相关技术人员,将房屋测量结果及权属情况详细记录于地籍调查表内,建档登记,并于宗地草图内标记房屋,注明房屋的争议情况、结构、楼层及边长,纳入地籍测绘环节。同时,及时整理归档地籍数据,更新数据库。
4结语
通过本文的探究,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技术逐步成熟,为了提高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的作业效率,及时分析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的工作手段,具备显著价值作用。技术人员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改变传统观念,加大农村地籍调查的力度,严格规范农村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的工作流程,以信息技术为切入点,使“真正的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模型”的地方特色逐渐形成,结合现有的调查方法,解决面临的问题,在调查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促进各城市建设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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