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判例指导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指导性案例,判例制度,效力比较,适用研究
判例指导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乔于珊[1](2019)在《美国判例制度与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英美法系,又称判例法系,在司法审判中,英美国家多采用遵循先例制度;中国是兼采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一直以成文法,制定法适用于司法审判,在其他大陆法系的国家,他们基本上是成文法,但不乏存在判例制度。在审判中,完全依成文法有时会存在滞后性,导致僵化运用。因此,我们在吸取借鉴了英美判例审判的经验,创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指导性案例。但是我们对于指导性案例的使用仍存在很多问题,我国法官习惯了依法判案,不适应从案例中找判案依据,也没有使用案例的成熟的经验,因此,指导性案例适用在我国艰难行进,而美国的判例制度已经发展成熟,我们通过对比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与美国的判例制度,分析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内涵及效力,功能定位,适用规则等,为我国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8期)
曹可[2](2019)在《比较法视野下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论案例指导制度和司法判例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作为指导我国司法实践的方法之一,为司法实践提供裁决理由的指引,提高了司法审判的效率,但仍存在着较大的不足。比较法视野下的案例指导制度和司法判例制度,通过二者的对比和分析,能更直观的看到二者的优势和不足,从而加深对案例指导制度的认识。(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5期)
黄泽敏[3](2018)在《判例制度法律推理构成类型研究——兼与案例指导制度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判决理由和案件事实是判例法法律推理的规则前提和事实前提,由于判决理由需要从先例当中经过提炼产生,再通过先例事实与案件事实的比对方能适用,因而决定了判例制度法律推理将由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和演绎推理叁种推理类型构成。与之不同,为了与我国的成文法传统相契合,案例指导制度下法律推理的规则前提由成文法规则和裁判要点构成,因此,它的法律推理构成类型仅有类比推理和演绎推理两种。尽管两种制度都有类比推理和演绎推理,但是它们的具体推理过程和内容仍旧存在重要差异。所有这些都将表明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与英美判例制度在司法适用上是截然不同的。(本文来源于《甘肃社会科学》期刊2018年03期)
江国华,赵新磊[4](2018)在《中国特色案例制度与中国法文化的契合性——兼论案例指导制度与中外判例的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特色案例制度与中国法文化之契合性可以分别从以例辅律之传统、比附类推之方法、人为称首之取向、案例中国特色等四个层面予以阐释。在本体论上,基于以例辅律之传统例律关系,成文法始终居于主导地位,案例则只能处于补充地位,由此决定了当代中国案例制度之定位始终是成文法律的辅助和补充;在方法论上,基于比附类推之传统司法技术,案例原则上不能直接用作裁判的依据,只能以比附类推的方式,用于裁判之说理;在价值论上,基于人为称首之传统司法哲学,案例制度之核心价值在于司法为民;在比较论上,案例指导制度适应我国政治制度、彰显时代特色,维护法治统一、遏制司法腐败。(本文来源于《江汉学术》期刊2018年03期)
葛立娟[5](2018)在《德国判例制度对我国构建案例指导制度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尚处在构建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的初期,制度构建过程中困难重重,我们需要借鉴国外已经建立判例制度国家的经验。德国与中国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发展过程有诸多相似之处,德国判例制度经历从无到有,拥有完善的判例编纂和公布制度,配套的法律体系和机构设置,使判例引用极为成功。中国需要借鉴德国的经验,整合司法资源,建设配套的制度体系,增加案例指导制度的引用,实现从遵循先例到同案同判,维护司法正义。(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2期)
柳正权,黄雄义[6](2017)在《“形”与“实”的结合:论案例指导制度对传统判例文化的传袭》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自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以来,法律适用与裁判尺度得到统一,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问题。该制度极具中国特色,深受中国传统判例文化的影响:形式层面,以权威核心作为发布主体;功能层面,辅助制定法且影响未来案件的判决;思维层面,强调事实情节类比;援引方式层面,由法官主导且缺乏具体的援引程序;指引对象层面,则侧重对实体问题进行指引。因此,案例指导制度是法律制度适应本土文化的典型,其形式、功能、思维、援引方式以及指引对象均带有明显的传统判例文化的色彩,是传统判例文化在当代社会延续影响的表现之一。(本文来源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6期)
张骐[7](2017)在《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向司法判例制度转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自2010年正式建立以来,在解释法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国现有案例指导制度所面临的问题表明其已经与实践需要不相适应,应当向司法判例制度转型。司法判例制度是与判例形成、使用和发展相关的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规则的总和,其基本价值在于实现"类似案件类似审判"、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判例制度有解释法律、补充立法和规范法官行为叁大功能;具有统合案例资源、强化证成判决、实现公众法律教育、减少诉讼、促进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和为司法改革提供平台及抓手六大作用。所以,实现当代中国由案例指导制度向判例制度转型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本文来源于《比较法研究》期刊2017年05期)
韩燕茹[8](2017)在《判例指导制度的建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判例指导制度是指判例在司法实践中有指导作用但无法律拘束力的审判制度。建立判例指导制度有助于提高司法工作效率、促进司法统一和增强普法效果。另外,建立判例指导制度是克服成文法缺陷、实现法律统一、追求司法公正、提高法官素质的需要。因此从判例的创制主体、功能、适用等方面构建判例指导制度,使其个案判决可以取得普遍的适用效力。(本文来源于《河套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1期)
刘同[9](2016)在《案例指导制度与判例辅助制度及契合》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取得进步和成绩的今天,伴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飞速发展和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层出不穷,法制建设也在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从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此同时,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在从开始构建到如今不断完善和发展,都是我国近几十年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其中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无疑是我国司法审判制度中的代表。案例指导制度,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发布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它是我国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司法裁判、保障法律准确适用的一项改革。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的司法进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推进我国统一审判标准、切实解决了司法实践疑难问题、维护树立了司法公正公平形象。伴随着当下我国司法改革的大背景,在现有的司法发展现实中,在我国法律传统和司法体系等客观大环境下,以及案例指导制度本身可能存在的一些瑕疵,当新型的纠纷出现在法官面前时,各基层法官们需要相关法律依据来解决疑难案件纠纷,但是案例指导制度在某些方面可能暂时没办法很好的解决这个现状。因此,结合我国特殊国情建立始终坚持以成文法为主、具有中国特色的判例辅助制度的构想因此而生。虽然判例制度在我国是不被认可和承认的,但是判例制度对于我国而言并不陌生,我们在古代的诸多朝代有过类似的实践,也有着同为大陆法系等国家的实践经验,结合当下两大法系逐渐融合的趋势和背景,提出构建以成文法为主具有中国特色的判例辅助制度这种思路的尝试,对于我国司法改革和司法实践都是有着一些价值和意义的。本文通过充分肯定案例指导制度取得的成就和发挥的作用,并分析了案例指导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并论证了构建判例制度一定的可行性。并讨论案例指导制度与判例辅助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之间的对比联系,以及两者的相互作用和契合。(本文来源于《宁夏大学》期刊2016-09-01)
袁琴武,毛鹏程[10](2016)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构建——从境外判例制度的发展看》一文中研究指出判例制度起源于英国,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英美法系国家的广泛运用。近几年来,大陆法系国家也逐步引入案例指导制度。英美法系判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同判例制度相互融合的具体做法可以得出启示:案例指导制度对我国案例制度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案例制度的合理运用有利于我国法治体系的完善。(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6年14期)
判例指导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改革开放以来,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作为指导我国司法实践的方法之一,为司法实践提供裁决理由的指引,提高了司法审判的效率,但仍存在着较大的不足。比较法视野下的案例指导制度和司法判例制度,通过二者的对比和分析,能更直观的看到二者的优势和不足,从而加深对案例指导制度的认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判例指导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乔于珊.美国判例制度与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比较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2].曹可.比较法视野下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论案例指导制度和司法判例制度[J].法制博览.2019
[3].黄泽敏.判例制度法律推理构成类型研究——兼与案例指导制度比较[J].甘肃社会科学.2018
[4].江国华,赵新磊.中国特色案例制度与中国法文化的契合性——兼论案例指导制度与中外判例的比较[J].江汉学术.2018
[5].葛立娟.德国判例制度对我国构建案例指导制度的启示[J].法制博览.2018
[6].柳正权,黄雄义.“形”与“实”的结合:论案例指导制度对传统判例文化的传袭[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7].张骐.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向司法判例制度转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J].比较法研究.2017
[8].韩燕茹.判例指导制度的建立研究[J].河套学院学报.2017
[9].刘同.案例指导制度与判例辅助制度及契合[D].宁夏大学.2016
[10].袁琴武,毛鹏程.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构建——从境外判例制度的发展看[J].现代商贸工业.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