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鹏武海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医院内蒙古锡林浩特026000)
【中图分类号】R6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18-0227-02
【关键词】全身麻醉麻醉恢复期并发症观察处理
全身麻醉术后由于全麻药、麻醉性镇痛药以及肌松药的残余作用,使患者在麻醉恢复期容易发生并发症。因此,在全身麻醉恢复期由经过专业训练的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精心观察、正确的治疗和护理就显得格外重要。总结如下:
1临床观察及处理
1.1上呼吸道梗阻(1)部分呼吸道梗阻:呼吸困难并有鼾声。(2)完全呼吸道梗阻:鼻翼扇动,有三凹征,无气体交换。常见原因及处理:①舌后坠:托起下颌,放置口咽或鼻咽通气道。②喉痉挛:常因在缺氧时刺激喉头所致,纠正缺氧常可解除。③喉头水肿:可因气管内插管、手术牵拉或刺激喉头引起。轻者可静注皮质激素,地塞米松5~10mg或雾化吸入肾上腺素;严重者应行紧急气管内插管或气管切开。④局部压迫:主要是颈部手术后血肿形成压迫气管,应立即通知外科医师,并以面罩加压给氧后行气管内插管。
1.2低氧血症临床观察:(1)停氧呼吸时,SPO2<90%。(2)呼吸急促,紫绀,躁动不安。(3)心动过速,心律紊乱,血压升高。常见原因和处理:①上呼吸道梗阻,通气不足或气胸。②肺不张:因分泌物过多或通气不足等因素引起肺容量降低所致。应鼓励病人深吸气、咳嗽及胸部物理治疗。③误吸: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吸入物的pH值及容量。轻者对氧治疗有效,严重者应行机械通气治疗。
1.3通气不足临床观察:(1)高碳酸血症和低氧血症;(2)潮气量不足,或呼吸频率慢;(3)SPO2<90%。常见原因和处理:①中枢性呼吸抑制:吸入麻醉剂、麻醉性镇痛药和镇静药等的残余作用。应以机械通气维持呼吸直到呼吸功能的完全恢复。必要时以拮抗药逆转,静注纳洛酮0.2~0.4mg。②肌松药的残余作用:肝肾功能不全、电解质紊乱及抗生素的应用等,可使肌松药的代谢速度减慢,加重术后肌松药的残余作用。应辅助或控制呼吸直到呼吸肌肌力完全恢复,必要时给以拮抗,静注新斯的明1~2mg。③气胸:为手术及一些有创操作的合并症,听诊或胸部X片可以确诊。应立即行胸腔闭式引流。④支气管痉挛:哮喘或近期呼吸道感染者容易发生。可以静注氨茶碱2~5mg/kg·30min,维持量为0.5~1.0mg/kg·h,地塞米松5~10mg。
1.4高血压临床观察:(1)收缩压比术前升高30%以上。(2)有高血压病史者,收缩压高于180mmHg或舒张压高于110mmHg。常见原因:①手术结束麻醉变浅、病人意识恢复、疼痛、缺氧和高碳酸血症以及拔管时吸痰的强烈刺激,交感神经兴奋性增强,血中儿茶酚胺大量释放。②颅内压升高或膀胱尿潴留。③高血压病患者术前停用抗高血压药。处理:①针对病因治疗。②应用短效降压药控制血压。
1.5心律失常室上性心律失常:①窦性心动过速:常继发于疼痛、躁动不安、发烧或低血容量。如不合并低血压或心肌缺血,一般只需针对病因处理。②窦性心动过缓:可因麻醉性镇痛药、β受体阻滞药或迷走神经兴奋引起,一般对阿托品治疗有效,静注阿托品0.2~1.0mg。因严重高血压、颅内压升高或严重低氧血症引起的心动过缓,应针对病因处理。③快速室上性心律失常:包括阵发性心动过速、心房纤颤及扑动,若不及时治疗,可导致心肌缺血。治疗:①β受体阻滞药:艾司洛尔10~60mg静注。②维拉帕米2.5~5mg静注。③地高辛每次静注0.25mg,应缓慢注入。室性心律失常应积极治疗。利多卡因1.5mg/kg静注后,以1~4mg/min的速度静脉点滴。
1.6全麻后苏醒延迟常见原因①全麻药的残余作用。②病理生理改变引起全麻药排泄时间延长。③术中并发症引起的意识障碍。处理:①维持循环稳定、通气功能正常和供氧;②通过适当通气和高流量吸氧,将吸入麻醉药迅速排出;③药物拮抗肌松药及麻醉性镇痛药的残余作用;④针对病因治疗。
1.7误吸病人插管或拔管时咽部的分泌物或呕吐物可进入呼吸道而致误吸,所以拔管前要充分吸净口腔及套管内分泌物,以防误吸。
2讨论
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更严密的观察和处理:
2.1加强呼吸道管理除仪器监测外,临床直接观察非常重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病人口腔内的分泌物或呕吐物,防止误吸,必要时雾化吸入。
2.2维持循环功能稳定密切观察心电、血压、心率、尿量及必要的循环指标。
2.3适时拔出气管导管以病人越接近清醒越好,呼吸频率正常,肌张力恢复后再拔管,拔管后将病人头转向一侧,行面罩或鼻导管吸氧。
2.4合理预防用药为减少全身麻醉手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病人入苏醒室后,常规静注地塞米松5~10mg,入小壶静脉滴入,喉头水肿、恶心呕吐等并发症的发生率明显减少。
参考文献
[1]钟泰迪.麻醉苏醒期病人的管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301-331.
[2]陈江辉,郭曲练.麻醉恢复室常见并发症及防治[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2,12(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