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群体事件论文-韩学平,杨金平

瓮安群体事件论文-韩学平,杨金平

导读:本文包含了瓮安群体事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治安型群体性事件,概念,成因分析,防控路径

瓮安群体事件论文文献综述

韩学平,杨金平[1](2015)在《治安型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及防控路径——以“瓮安事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激烈表现形式。在社会变革和发展面临诸多矛盾的新时期,治安型群体性事件是典型且多发的一类群体性事件,表现出对社会极强的破坏力。瓮安事件是近年来治安型群体性事件的典型代表,以瓮安事件为例分析治安型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和特点,结合"价值累加理论"从不同层面提出治安型群体性事件的防控路径。(本文来源于《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6期)

陈洁[2](2013)在《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一些长期积存的深层次矛盾由于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集中释放,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受侵害利益群体的不满情绪缺乏有效的宣泄渠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及规模均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稳定大局和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成为转型期地方政府治理的必然要求。相对于安徽池州事件、浙江瑞安事件、重庆万州事件、四川广安事件等,贵州“瓮安事件”无论是参与的人数、持续的时间、冲突剧烈的程度、造成的影响,都被视为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标本性事件”。本文通过对这一典型事件的研究,以期以小见大,由个别到一般,从中挖掘出治理群体性事件的一般规律。本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方法。第二章为论文基本概念的界定及其理论基础。包括群体性事件的含义、特征、产生原因、社会影响以及社会冲突理论、社会燃烧理论、羊群效应理论、政治参与理论等。第叁章贵州“瓮安事件”的案例描述。包括发生的背景、发生过程和处置过程。第四章贵州“瓮安事件”的治理分析。在进行“瓮安事件”诱因分析、治理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对策略,包括完善群体性事件治理的防范机制、处置机制和善后机制等。第五章贵州“瓮安事件”的政府危机传播分析。包括问题分析及建立地方政府危机传播的沟通机制。第六章“瓮安事件”的借鉴与启示。提出了地方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的线路图。第七章结论。为本文的基本结论,同时作者也希望通过此文,能对地方政府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电子科技大学》期刊2013-09-01)

张迎辉[3](2012)在《发泄型群体性事件信息传播特征——以瓮安事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在我国多有发生。本文针对"发泄型群体性事件"首先在了解我国学者论述的前提下对其概念进行了辨析,在此基础上,以"瓮安事件"为例,把发泄型群体性事件分为事件爆发前的流言传播阶段、事件爆发前的谣言传播与情绪酝酿阶段、事件过程中情绪的群体感染与行为的群体模仿,以及事件平息后谣言的消散和情绪的消解阶段,并分析了各阶段的信息传播特征。(本文来源于《东南传播》期刊2012年11期)

黄灵辉[4](2012)在《群体泄愤事件的负性价值分析——以贵州瓮安“6·28”事件为个案》一文中研究指出从经济管理领域引入价值分析的方法解读群体泄愤事件。首先,分析了价值分析方法引入的可行性,提出负性价值分析的概念;其次,分析了负性价值分析的各个要素;再次,分析了负性价值追求的主要途径。在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群体泄愤事件负性价值分析的框架,得到几点理论启示。(本文来源于《湖北文理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6期)

孙子航[5](2012)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稳定——以“瓮安事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改革开放渐入深水区,在社会转型期间发生的群体性冲突,是一个非常敏感却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以"瓮安事件"为例,通过分析概念和诱因,提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本文来源于《改革与开放》期刊2012年08期)

王新兰,翁炬,陈鹏悦,刘艳驰[6](2011)在《政府依法应对群体性事件研究——以瓮安事件、广安事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贵州瓮安事件和四川广安事件为例进行探讨能给我们很多启发:如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方法,群体性事件如果一直高发,对中国的政治将产生怎样的影响?这对党和政府而言,既是全新的课题,又是严峻的挑战。(本文来源于《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1年03期)

张晨子[7](2011)在《社会转型期的群体性事件及应对策略——贵州瓮安“6·28”事件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冲突、社会矛盾、干群关系恶化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以贵州瓮安"6.28"群体性事件为例,分析了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提出了预防和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措施。(本文来源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11期)

仇念华[8](2011)在《县域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因素与治理研究—以“瓮安事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县级政府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地方决策中心,中央政府制定的诸多方针政策都要靠县级政府来具体实施。县级政府的权力距民众最近,因此,其对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的最根本利益,而其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也会被广大基层民众所特别关注。所以,县级政权极易成为各种社会矛盾交织的重点环节,以致县级行政区域也相应地成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灾区。而县域的稳定和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更是国家走向更高的政治文明和繁荣局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对县域社会治理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社会在改革和转型的过程中,社会各方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因利益冲突、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案件审理等矛盾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对县域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及其发展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当前理论学术界所关注的研究热点之一。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县域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有了一定的研究,但鉴于东西方国家制度和行政区域的划分不同,其出发点和研究的方向及范围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有鉴于此,本文在广泛吸收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从一个比较新的视角出发,即缩小到县域的范围内,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研究。本文从对一例典型的县域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剖析出发,运用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有关理论和实证分析的方法,以“瓮安事件”为对象,通过走访调查和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解析县域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因素及其典型特征,反思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探究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政府和媒体等相关部门干预的策略选择。并重点从社会治理的视角探寻县域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置之策,提出政府主导,公民社会参与协同治理的理念,为县域社会稳定和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建议。(本文来源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期刊2011-06-01)

黄灵辉[9](2011)在《社会泄愤事件中群体心理的机制研究——以瓮安“6·28”事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泄愤事件是群体激愤情绪表达的直接结果。群体负性心理从同情到不满到怨恨,最后演变为激愤。同情是心理平台、不满是基础心理、怨恨是关键心理、处置不当是外部力量构成了群体负性心理的演进机制。行为主体的正义感、逆反心理、发泄心理和表现欲是心理来源,暗示与感染、顺从与模仿是演绎途径构成了激愤情绪从个体到群体的扩展机制。以现场管理为关键、以民主公正为原则、以制度建设为依托、以执政理念提升为根本、以魅力型领导为权威、以心理攻势为主要手法、以民主协商对等谈判为途径,从处置技术、制度建设和执政理念等不同层面共同形成群体心理的阻断机制。(本文来源于《襄樊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4期)

郑风田,刘杰[10](2010)在《从群体性意见到群体性事件:一个观念的澄清——基于贵州瓮安、湖北石首、河北威县的调查》一文中研究指出群体性事件是群体性意见表达的一种极端方式。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客观上促进了当地地方治理的明显改善,这本质上是群体性意见受到尊重的结果。但是,群体性意见以群体性事件的形式来获得尊重,代价高昂且决非不可避免。群体性意见增多源于深层次的制度问题,而群体性事件则应是处置策略问题。本文认为,避免群体性意见向群体性事件转变,关键在于充分尊重群体性意见的表达权利,如果合理诱导反而对地方治理会产生建设性作用;而减少群体性意见的生成,关键在于疏通各种利益表达渠道,将群体性意见化解于事前的政治参与和事后的法律途径。(本文来源于《中国农村观察》期刊2010年05期)

瓮安群体事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当前,我国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一些长期积存的深层次矛盾由于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集中释放,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受侵害利益群体的不满情绪缺乏有效的宣泄渠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及规模均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稳定大局和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成为转型期地方政府治理的必然要求。相对于安徽池州事件、浙江瑞安事件、重庆万州事件、四川广安事件等,贵州“瓮安事件”无论是参与的人数、持续的时间、冲突剧烈的程度、造成的影响,都被视为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标本性事件”。本文通过对这一典型事件的研究,以期以小见大,由个别到一般,从中挖掘出治理群体性事件的一般规律。本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方法。第二章为论文基本概念的界定及其理论基础。包括群体性事件的含义、特征、产生原因、社会影响以及社会冲突理论、社会燃烧理论、羊群效应理论、政治参与理论等。第叁章贵州“瓮安事件”的案例描述。包括发生的背景、发生过程和处置过程。第四章贵州“瓮安事件”的治理分析。在进行“瓮安事件”诱因分析、治理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对策略,包括完善群体性事件治理的防范机制、处置机制和善后机制等。第五章贵州“瓮安事件”的政府危机传播分析。包括问题分析及建立地方政府危机传播的沟通机制。第六章“瓮安事件”的借鉴与启示。提出了地方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的线路图。第七章结论。为本文的基本结论,同时作者也希望通过此文,能对地方政府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瓮安群体事件论文参考文献

[1].韩学平,杨金平.治安型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及防控路径——以“瓮安事件”为例[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2].陈洁.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3

[3].张迎辉.发泄型群体性事件信息传播特征——以瓮安事件为例[J].东南传播.2012

[4].黄灵辉.群体泄愤事件的负性价值分析——以贵州瓮安“6·28”事件为个案[J].湖北文理学院学报.2012

[5].孙子航.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稳定——以“瓮安事件”为例[J].改革与开放.2012

[6].王新兰,翁炬,陈鹏悦,刘艳驰.政府依法应对群体性事件研究——以瓮安事件、广安事件为例[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

[7].张晨子.社会转型期的群体性事件及应对策略——贵州瓮安“6·28”事件的启示[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8].仇念华.县域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因素与治理研究—以“瓮安事件”为例[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1

[9].黄灵辉.社会泄愤事件中群体心理的机制研究——以瓮安“6·28”事件为例[J].襄樊学院学报.2011

[10].郑风田,刘杰.从群体性意见到群体性事件:一个观念的澄清——基于贵州瓮安、湖北石首、河北威县的调查[J].中国农村观察.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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