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信息论文-孙诚钰

边界信息论文-孙诚钰

导读:本文包含了边界信息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监察信息公开,法治化,特定主体,禁止公开

边界信息论文文献综述

孙诚钰[1](2019)在《论我国监察信息公开的范围与边界》一文中研究指出监察信息具有区别于立法信息、政府信息及司法信息的独有特征,即公共性、政治性、涉密性、司法性。监察信息公开应当坚持政治考量优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利益衡量与人权保障以及法治化原则。在监察信息公开的事项范围中,应当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监察信息""应当向特定主体公开的监察信息""禁止公开的监察信息"等。监察信息公开竞合时,应当坚持国家利益优先、无害化处理以及特定时期禁止或仅向特定人公开等原则。(本文来源于《时代报告》期刊2019年11期)

范静波[2](2019)在《互联网环境下使用他人收集的信息应当遵守合理边界——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涛公司)原审被告:上海杰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汉涛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网址:www.dianping.com)的经营者。大众点评网为网络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评价、优惠信息、团购等服务,积累有大量消(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冯燕春[3](2019)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边界识别刻不容缓》一文中研究指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也是可能遭到重点攻击的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而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元素与其它信息基础设施区分开来是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近日,在2019第七届互联网安全大会上,中国电子商会自主可控技术委员会理事长冯燕春作了题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边界(本文来源于《网信军民融合》期刊2019年09期)

蓝昕[4](2019)在《信息化背景下税务机关获取自然人涉税信息范围的边界》一文中研究指出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直接税的改革,以及税收征管领域信息化进程之推进,都进一步扩大了税务机关获取自然人涉税信息的权力。税务机关获取自然人涉税信息的方式一般有叁种,即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第叁方涉税信息提供。这些方式在大数据的背景下,对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安全产生了更大的威胁。通过确定税收征管、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利益,以及对征管行为运用比例原则,能够在理论及实践两个层面初步划定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范围的边界。同时,在未来应当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使得此边界更为清晰和明确。(本文来源于《中财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0期)

胡敏洁[5](2019)在《社会保障行政中的个人信息利用及其边界》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保障行政中的个人信息发挥着项目启动、项目管理和成为某种监管方式的功能,和其他领域相比较,这一领域长期存在着因获得实质利益而隐忍个人隐私或相关权益被侵犯的情形,实现社会保障行政目的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需要根据社会保障的具体项目、个人信息被利用的不同阶段等情形加以具体判断。在社会救助项目中,非基于核实个人家庭情况、收入情况等目的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宜大范围公开;在社会保险项目中,个人信息的保护须结合不同的项目类型加以具体分析;在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项目中,个人信息的保护程度宜从社会福利、优抚到社会救助再到社会保险依次递增。同时,应区分个人信息在社会保障行政的搜集、保管及使用等不同阶段的保护边界。(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刘喆[6](2019)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边界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化科学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边界问题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本文围绕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之间的冲突进行阐述,并详细的分析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的衡平规制,旨在保证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平衡。(本文来源于《数码世界》期刊2019年09期)

曹洋,范义[7](2019)在《智能电网与泛在电力物联网的边界互联信息安全防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坚强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融合构成能源互联网,面向综合能源服务的能源互联网具有平台型、枢纽型、共享型的特点,其中,共享特性加强了电网的综合能源服务属性,却给网络的稳定运行带来更多的信息安全风险。在智能电网现有信息安全架构和防护体系的基础上,分析了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对电网安全带来的潜在影响,针对智能电网与泛在电力物联网的边界安全互联方式进行了深入研究,给出了两网融合深度的建议,从可靠性和开放性两方面综合考虑,提出了两网融合后能源互联网的信息安全总体防护设计。(本文来源于《生态互联 数字电力——2019电力行业信息化年会论文集》期刊2019-09-07)

毛永梅,李鹏程,李哲君,殷超,白露薇[8](2019)在《基于边界值分析法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谐波统计试验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采集终端谐波统计功能存在缺陷影响信息采集准确度的问题,提出一种基于边界值分析法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谐波统计试验方法。该方法对采集终端谐波统计功能的潜在故障进行分析,选取在输入域、输出域、状态转换等于、刚刚大于或刚刚小于边界的值作为测试数据,设计测试算例,判断采集终端软件在容错、边界处等隐藏缺陷。试验结果证明该方法可行且有效。(本文来源于《内蒙古电力技术》期刊2019年04期)

冀洋[9](2019)在《法益自决权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边界》一文中研究指出信息社会制造了高度的犯罪风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成为规制网络信息活动的常用罪名,但应注意前置法体系不发达、网络准则不健全背景下的刑法过度介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个人法益犯罪,法益本体是个人信息权,它是《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的具体人格权,通过赋予其超个人属性的方式实现入罪扩张解释,与法益论发展趋势相背。公民个人有权积极利用其个人信息,"同意"构筑了信息自由与刑法介入之间的分界,在被害人教义学上类比身体、生命法益而否认个人信息法益自决权的理由并不充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特有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被虚置的现象,为此,应在整体法秩序内厘清该要素的内容与地位,当前置法上缺少限制信息自决权的"国家有关规定"时,应排斥对"经同意后出售他人个人信息"行为的入罪化。(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期刊2019年04期)

刘璐[10](2019)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边界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的互联网采集现象越来越普遍。但个人信息的特殊属性使得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日渐显现,如个人信息权属不明确、企业过度使用等。寻求平衡这些矛盾的解决方案至为重要。"卡—梅框架"理论对个人信息的使用与保护具有理论与现实的指导价值。我国应当通过立法明确个人信息的权利性质与归属,适用混合规则保护以达到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的衡平,以期形成一套完善的司法规制体系。(本文来源于《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边界信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案情】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涛公司)原审被告:上海杰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汉涛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网址:www.dianping.com)的经营者。大众点评网为网络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评价、优惠信息、团购等服务,积累有大量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边界信息论文参考文献

[1].孙诚钰.论我国监察信息公开的范围与边界[J].时代报告.2019

[2].范静波.互联网环境下使用他人收集的信息应当遵守合理边界——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3].冯燕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边界识别刻不容缓[J].网信军民融合.2019

[4].蓝昕.信息化背景下税务机关获取自然人涉税信息范围的边界[J].中财法律评论.2019

[5].胡敏洁.社会保障行政中的个人信息利用及其边界[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

[6].刘喆.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边界研究[J].数码世界.2019

[7].曹洋,范义.智能电网与泛在电力物联网的边界互联信息安全防护[C].生态互联数字电力——2019电力行业信息化年会论文集.2019

[8].毛永梅,李鹏程,李哲君,殷超,白露薇.基于边界值分析法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谐波统计试验方法[J].内蒙古电力技术.2019

[9].冀洋.法益自决权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边界[J].中国法学.2019

[10].刘璐.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使用边界探析[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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