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青少年事务论文-陈琦,李盛

社区青少年事务论文-陈琦,李盛

导读:本文包含了社区青少年事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社工,志愿者,联动,青少年

社区青少年事务论文文献综述

陈琦,李盛[1](2015)在《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参与社区青少年服务的思考——以广州市天河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事务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日益成为弥补政府职能缺漏、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新生力量。将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模式引入青少年服务之中成为今后基层社区服务青年乃至整个基层社区服务的重要方向,本文将以广州市天河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事务为例,就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参与社区青少年服务作出几点思考以及如何服务基层社区青少年给出几点建议。(本文来源于《科教导刊(上旬刊)》期刊2015年10期)

王胜蓝[2](2014)在《社会转型期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实践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天的中国,社会变革日新月异,阶层分化,流动加速,利益多元,社会转型犹未完成,社会活力蓬勃迸发,社会问题不断出现,新老矛盾迭加交织。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社会活动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以及其社会活动范围的日益地域化,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青少年、从事社区经济工作的青少年以及下岗待业青少年等,正逐步构成全新的社区青少年群体。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可以缓解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实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是不容轻视的。然而,中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呈现出管理主体一元化、管理方式局限化、管理手段简单化等基本特点,这种国家——政府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已经难以适应青少年事务管理的现实需要。而在中国,共青团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它理应首当其冲、共同参与。本文首先分析了社会转型期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而后从青少年事务发展的客观趋势,适应社会结构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结果,巩固党基层执政群众基础、凝聚青年力量的现实需要,以及合法性危机的处理和解决、共青团职能拓展等角度探讨了社会转型期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必要性。同时,从共青团组织职能和优势、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多元参与、国内外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经验启示等方面对社会转型期共青团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文还通过个案分析方法,对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实践探索——泉州市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基本框架、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的主要成效和面临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最后对社会转型期共青团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提出若干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期刊2014-03-24)

罗雨菱,王俊莎[3](2012)在《探索完善“合适成年人”参审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3月1日,上海 “2012年闸北法院辖区合适成年人工作交流会暨培训”在闸北区法院举行。该院少年庭与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自去年起建立了一年两次的交流培训机制,这是积极探索完善 “合适成年人”参审制度,切实提升该支队伍素质的生动实践。前不久,(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2-03-05)

刘子烨[4](2011)在《从一张白纸做起》一文中研究指出刘庆元今年才37岁,两鬓已有星星点点的白发。他说,这都是在工作中熬出来的。 当年从上海水产大学毕业后,刘庆元在食品进出口公司做了10年的业务员。2004年2月,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正式成立,承担政府委托的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本文来源于《联合时报》期刊2011-06-21)

缪静[5](2011)在《非营利组织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途径与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全球各个国家的政府都致力于公共服务的改善。近几十年来,越来越多的政府发现,公共服务无法由政府单独完成,而需要在市场和社会中寻找新的力量。非营利组织作为公共服务的社会力量,其近些年的兴起提供了改善公共服务的新途径,并且越来越成为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伙伴。从中国实践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培育,全国一些城市陆续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实践,非营利组织获得了快速发展,数量急剧扩大,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领域渐宽,党和政府也日益重视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主体的地位。虽然非营利组织已经在内地积累了大量成功的经验,引起了国内外的多方关注,但是,目前很多研究集中在全面引进和推广国外的经验,较少涉及来自中国内地本土的经验研究。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案例研究的方式,对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参与政府公共服务进行基本分析、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并回答以下问题:非营利组织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背景与动机,非营利组织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途径与方式,非营利组织在参与政府公共服务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及解决途径,并在上述分析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非营利组织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策略。(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11-04-25)

顾卫星[6](2011)在《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发展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社会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现有的以政府行政干预和群团组织教育为主的青少年工作方式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为此,上海市政府推动成立了非营利性的青少年社会工作团体——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阳光中心”),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机制,通过“阳光中心”专业的社会工作,青少年犯罪率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受政府固有体制机制和社团自身能力建设的局限,“阳光中心”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还不够明显。因此,研究和解决“阳光中心”的发展问题,对于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推动青少年更加全面的成长和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主要探讨“阳光中心”的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源,并提出发展对策。本文从政府公共管理和非营利性组织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角度出发,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重点对“阳光中心”近几年来发展过程中的政府环境、自身运作模式和组织建设、专业工作水平的发挥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分析影响“阳光中心”发展的制约因素和内在、外在原因,提出推动“阳光中心”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研究的结论:一是要政府必须要为推动“阳光中心”的发展加强法制和机制建设,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阳光中心”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社团发展的内在动力;叁是“阳光中心”必须立足专业化工作水平的发挥,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社会工作需求,夯实其持续发展的基础。(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11-02-01)

刘宏森[7](2010)在《“脱瘾工作”可持续发展浅议——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创E工坊”等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对解决"网络成瘾"等青少年问题有着十分明显的效果。骨干社工的流失制约了脱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深层原因在于青少年事务社工的薪酬体系缺乏市场竞争力。应从政策机制入手,努力增强青少年事务社工薪酬体系的市场竞争力,留住骨干社工,促进包括脱瘾工作在内的青少年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来源于《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6期)

王伟[8](2010)在《治理理念视角下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我国政府职能不断调整和优化,与此同时,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理念及其模式出现了相应的转变。最初由西方学者提出的治理理念在我国日益受到重视。治理理念的兴起,源于西方学术界在社会资源配置中既看到了市场的失效也看到了政府的失效。他们希望通过对治理理念的研究,从市场和政府之外寻找到另外一种力量,以解决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治理理念强调多元治理、有限治理、柔性治理以及和谐治理。治理理念实质上打破了市场与经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传统两分法思维模式,把有效的管理看作两者的合作互动过程,力图建立起全新的公共事务管理新范式。非政府组织是20世纪后半期兴起的社会民间组织,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其为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提供了新的可能。作为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治理的主体,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改革以及社会整合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土壤中成长起来的非政府组织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笔者以上海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为例展开研究,归纳出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所具有的显着特性:一是政府主导非政府组织的生成和发展,二是非政府组织具有“官民二重性”的结构模式。纵观国内外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发展历史及现状,可将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关系类型分为叁种,分别是对立“零和”型、互不干涉型和合作互补型。根据我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现状,笔者认为,当前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构建良性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坚实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因为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深化,政府所让渡出来的职能需要有相关的治理主体承担,而当前我国的非政府自身发展相对不足,且政府社会资源的占据和分配当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此外,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具有相同的宗旨、互补的职能以及良好的合作历史。对于如何构建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关系,本文分别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两个维度进行了探讨。政府应该提供制度支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包括完善法律政策、完善资金支持体系、强化竞争。非政府组织自身应加强组织建设,增强自身能力,着力点在于明确组织使命、完善自律机制以及强化筹资能力。(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10-06-08)

陈秀红[9](2009)在《社工对网瘾青少年社会支持网络的建构研究——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运用系统理论,对上海市阳光中心针对网瘾青少年基于资源的社会工作服务进行了梳理和整合,总结出社工在与社会资源联接的过程中对网瘾青少年社会支持网络的建构,即来自青少年自身、朋辈群体、家庭、政府部门的社会支持网络。最后,笔者概括出了政府推动、社工引导、社会多方参与的网瘾青少年社会支持网络的建构模式。(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09年21期)

陆颖[10](2009)在《转型期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的职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中国社会正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质的多样性社会转型。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个没有上学读书、没有务工经商、缺少家庭监管的社区青少年群体开始出现并逐步游离于主流社会的边缘,由青少年犯罪问题所引发的社区青少年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对社区青少年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发展,同时也事关社区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近年来,随着政府青少年事务职能的拓展,共青团作为党和政府的助手,积极参与到社区青少年工作中,并受政府委托协助管理社区青少年事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由于种种原因共青团组织与生俱来的叁大基本职能(政治职能、政府职能、社会职能)未能在协管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发挥最大作用,成为实现共青团有效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和新时期共青团实现自身发展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在借鉴国内有关研究成果和其他国家地区青年组织参与青少年社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共青团的独特视角,从组织覆盖和提供服务的角度对社区青少年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基于青少年身心成长发育阶段的特殊性对社区青少年特点、分类和成因进行了综合分析,并结合我国青少年事务阐述了对社区青少年事务的认识。在明晰上述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本文从分析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的运行模式入手,结合共青团叁大基本职能(即:政治职能、政府职能、社会职能)的认知,对共青团在社区青少年事务中的职能定位进行了研究和推断,并分别分析了目前共青团组织在履行社区青少年事务各项职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的问题,本文大胆设想借助构建共青团在社区青少年事务中的职能“同心圆”模型,将共青团叁大基本职能映射到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尝试通过寻找政治职能、政府职能、社会职能与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的凝聚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内在联系,从而针对不同职能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共青团在社区青少年事务中的履职能力的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希望对我国现阶段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的实践提供微小的参考和启示,并能为推动我国共青团协助政府履行有关工作职能的研究作出一点贡献。(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09-05-30)

社区青少年事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今天的中国,社会变革日新月异,阶层分化,流动加速,利益多元,社会转型犹未完成,社会活力蓬勃迸发,社会问题不断出现,新老矛盾迭加交织。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社会活动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以及其社会活动范围的日益地域化,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青少年、从事社区经济工作的青少年以及下岗待业青少年等,正逐步构成全新的社区青少年群体。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可以缓解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实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是不容轻视的。然而,中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呈现出管理主体一元化、管理方式局限化、管理手段简单化等基本特点,这种国家——政府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已经难以适应青少年事务管理的现实需要。而在中国,共青团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它理应首当其冲、共同参与。本文首先分析了社会转型期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而后从青少年事务发展的客观趋势,适应社会结构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结果,巩固党基层执政群众基础、凝聚青年力量的现实需要,以及合法性危机的处理和解决、共青团职能拓展等角度探讨了社会转型期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必要性。同时,从共青团组织职能和优势、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多元参与、国内外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经验启示等方面对社会转型期共青团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文还通过个案分析方法,对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实践探索——泉州市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基本框架、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的主要成效和面临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最后对社会转型期共青团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社区青少年事务论文参考文献

[1].陈琦,李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参与社区青少年服务的思考——以广州市天河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事务为例[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5

[2].王胜蓝.社会转型期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实践研究[D].华侨大学.2014

[3].罗雨菱,王俊莎.探索完善“合适成年人”参审制度[N].上海法治报.2012

[4].刘子烨.从一张白纸做起[N].联合时报.2011

[5].缪静.非营利组织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途径与策略研究[D].复旦大学.2011

[6].顾卫星.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发展对策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1

[7].刘宏森.“脱瘾工作”可持续发展浅议——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创E工坊”等为例[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

[8].王伟.治理理念视角下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0

[9].陈秀红.社工对网瘾青少年社会支持网络的建构研究——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为例[J].学理论.2009

[10].陆颖.转型期共青团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的职能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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