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正当判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不正当竞争,侵权产品,茅台,裁判要旨,一审判决,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贵州茅台酒,商业宣传,案号
正当判决论文文献综述
蔡伟[1](2020)在《不当使用名人题词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由于名人题词内容与权利人的在先文字商标存在近似,生产商在产品上和商业宣传中对该题词进行突出使用,客观上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可以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文化名人为某类产品或商业经营主体所作的题词仅仅属于特定个体的用户体验,不代表产(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20-01-09)
周佑勇[2](2019)在《司法判决对正当程序原则的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当程序作为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已得到我国理论界的普遍认同。然而理论的发展并不意味着法院在司法审查中可以直接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判案。面对法无明文规定时,法院在司法裁判中适用正当程序原则的正当性难题在所难免,且经常性地面临着审查程度的困境。但是,透过从"田永案""张成银案"到新近"于艳茹案"等典型个案裁判的观察,可以看到近30年来,通过一次次司法判决的重大推动,正当程序原则在我国得以新的不断发展。不仅法院适用正当程序原则的正当性基础经由"程序法定"发展到"程序正义"的新表达,而且司法适用的程度也已从形式审查迈向实质审查,同时其适用方式也从单纯的"法官造法"步入案例指导制度,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正当程序原则适用的制度化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期刊2019年03期)
祝建军[3](2019)在《利用爬虫技术盗用他人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经营者对辛劳付出获取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编辑,使之整合为具有商业价值并能为其带来竞争优势的大数据,该大数据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他人未经许可利用网络爬虫技术盗用经营者的大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案情(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5-23)
蔡伟[4](2019)在《经销关系结束后仍将他人标识登记为企业字号进行商业使用构成侵权》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经销商在经销关系存续期间将生产商的商标登记为企业字号并进行使用虽然有正当理由,但这种使用只是基于二者存在共同的利益关联这一特殊关系,并不会使经销商的企业字号具备区别于生产商的商标及字号的独立的识别作用。在经销关系终止后,经销商未经权利人(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5-09)
余博[5](2019)在《历史成因下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可与近似商标共存》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由于历史原因,同种商品装潢和商标标识分属不同主体,且两主体长期生产的商品在各自地域范围内均具有一定知名度,则一主体取得和行使商标权,并不影响另一主体继续享有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权益,两者可以共存。【案情】重庆天厨公司成立(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1-24)
叶菊芬[6](2018)在《在先商标的影响力可辐射至持续配套使用的在后商标》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将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注册商标登记为企业字号,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若该商标的使用时间不长,但与其配套使用的其他在先商标已具备较大市场影响力的,则在先商标的影响力可辐射至持续配套使用的在后商标。案情(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11-29)
熊晓彪[7](2018)在《事实、规范与判决正当性——“郑州电梯劝阻吸烟案”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郑州电梯劝阻吸烟案"要件事实未明,不能做出事实已明的认定并由此导致相关法律适用错误。对一般侵权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在因果关系构成要件方面的不做区分,致使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作出了错误评价。基于诉讼标的理论之"实体请求权说"能够有效界定法院的审判对象,继而得出一审判决超出了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并未超出上诉请求进行审理,但却超出了上诉请求作出判决,其认定一审判决错误需要直接改判,但却面临违背"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危险,遂援引"一审判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作为例外情形来消解该危险,并采取"后果主义论证"的方式。然而,"后果主义论证"的普遍适用将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格限制。(本文来源于《西部法学评论》期刊2018年05期)
董文[8](2018)在《第叁人涉案财产没收制度正当程序之构建——以日本—第叁者所有物没收违宪判决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在刑事案件中的第叁人涉案财产处理上,实体方面缺乏明确细致的规定,程序方面亦几近空白,使得涉案第叁人的财产权时有面临时刻被侵害之虞。在日本刑法中,第叁人财产虽然在实体上可予没收,然未得法定程序之保障即予剥夺则违背了宪法对公民财产权、平等权保护之义,故在叁次违宪审查之后,《关于刑事事件中第叁人所有物没收程序的应急措施法》即出台,从而填补了涉案第叁人权利保护不足的漏洞。为落实程序正义,保障被告人以外涉案第叁人之基本权利,我国应借鉴日本第叁人涉案财产没收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细化与完善。(本文来源于《理论学刊》期刊2018年03期)
芮松艳[9](2018)在《体育赛事节目的着作权法保护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判断涉案体育赛事节目是否构成以“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需考虑其是否满足固定及独创性要件。由于体育赛事直播中存在的诸多客观限制因素使得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续画面通常情况下不符合电影作品独创性的高度要求,但如果特定公用信号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4-26)
杨馥宇[10](2018)在《硬件生产商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一般而言,硬件产品本身无法提供网络服务,该播放器需要下载安装第叁方软件才可以实现上述功能,生产商没有预装相关软件不构成侵权。但在有证据证明硬件生产商明知销售商安装侵权软件的情况下,硬件生产商应与销售商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用户感知标准虽不是(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4-26)
正当判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正当程序作为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已得到我国理论界的普遍认同。然而理论的发展并不意味着法院在司法审查中可以直接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判案。面对法无明文规定时,法院在司法裁判中适用正当程序原则的正当性难题在所难免,且经常性地面临着审查程度的困境。但是,透过从"田永案""张成银案"到新近"于艳茹案"等典型个案裁判的观察,可以看到近30年来,通过一次次司法判决的重大推动,正当程序原则在我国得以新的不断发展。不仅法院适用正当程序原则的正当性基础经由"程序法定"发展到"程序正义"的新表达,而且司法适用的程度也已从形式审查迈向实质审查,同时其适用方式也从单纯的"法官造法"步入案例指导制度,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正当程序原则适用的制度化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正当判决论文参考文献
[1].蔡伟.不当使用名人题词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N].人民法院报.2020
[2].周佑勇.司法判决对正当程序原则的发展[J].中国法学.2019
[3].祝建军.利用爬虫技术盗用他人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N].人民法院报.2019
[4].蔡伟.经销关系结束后仍将他人标识登记为企业字号进行商业使用构成侵权[N].人民法院报.2019
[5].余博.历史成因下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可与近似商标共存[N].人民法院报.2019
[6].叶菊芬.在先商标的影响力可辐射至持续配套使用的在后商标[N].人民法院报.2018
[7].熊晓彪.事实、规范与判决正当性——“郑州电梯劝阻吸烟案”评析[J].西部法学评论.2018
[8].董文.第叁人涉案财产没收制度正当程序之构建——以日本—第叁者所有物没收违宪判决为视角[J].理论学刊.2018
[9].芮松艳.体育赛事节目的着作权法保护问题[N].人民法院报.2018
[10].杨馥宇.硬件生产商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N].人民法院报.2018
标签:不正当竞争; 侵权产品; 茅台; 裁判要旨; 一审判决; 反不正当竞争法; 虚假宣传; 贵州茅台酒; 商业宣传; 案号;